医疗器械供货方案范文 篇1
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xx年医疗设备购置项目82.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3.项目编号:PLAN-XM-000278 4.招标方式:公开 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30万元(最高限价为130万元)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x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数量、技术规格:
数字化X摄影机及配套系统1套,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采购标的实现的功能或目标:用于头颅、脊柱、四肢、胸部、腹部等全身站立位和卧位的数字X线摄影系统,具有移动式平板探测器,可从拍摄床及胸片架中自由切换,并可作自由拍摄。
4、交付时间和地点:交货期40日历天,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符合ROHS绿色标准,质保期36个月。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医疗器械供货方案范文 篇2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1、抓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诗司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搞好经营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业务经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细则》及《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3、医疗器械经营必须认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满足医疗卫生发展的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经营,讲求实效的经营方针和营销策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医疗卫生和人类健康服务,为灾情疫情、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服务的宗旨,树立用户至上的方针。
4、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抓好商品的质量验收,在库养护和出库复核等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查询、咨询意见的跟踪了解和分析研究。把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与部门经济效益挂勾。把责任分解到人头,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应追究个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逐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质量体系审核
1、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实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各环节的质量工作。
2、公司设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检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公司内部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具有裁决权,对经营部门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对公司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判断、裁决。
3、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商品质量、工作质量负责,各职能部门员工对本职岗位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头。
4、质检部全面负责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具体工作,并负责定期对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达不到要求的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各级质量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组织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医械经营活动; 3、教育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4、审批有关质量文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1、负责收集宣传贯彻医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标准; 3、负责起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4、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 5、指导产品验收、售后服务工作;
6、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质量验收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品质量验收制度;
2、根据有关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医械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3、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养护保管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脾存养护制度;
2、实行色标管理,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加强产品效期管理;
4、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5、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虫、防鼠工作。
(五)、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的质量责任
1、正确介绍产品性能,提供咨询服务; 2、产品销售前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3、对顾客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售后质量查询、投诉应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四、质量否决制度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以及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方式和范围内从事医疗器械营销活动。
2、企业负责人、医疗器械质量人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和行政规章,并贯彻执行。
3、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水平,并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医疗器械法规培训,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其质量人员应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选择药品的供货商,对供货单位的生产(经营)合法性、资质、诚信、质量历史、质量体系状况等进行分析考察,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应对供货方销售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索取法人授权托书、供货人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以确保购进的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采购医疗器械应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购货合同。
6、首营企业应对其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首营医疗器械产品应对其质量性以及合法进行性审核。
7、质量人员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质量人员负责起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9、电话要货、口头电传等应形成文字记录,凡涉及合同及有关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往来信件、电话记录、传真以及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均应归档,保存五年备查。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首次经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
2、首次经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医疗器械应以质量为前提,对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供货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采购人员会同质量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审核首营企业,应如实填写《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审批表》,按表中审核要求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资料。
5、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索取加俯货单位原印章的标有托项目和期限的法人托书、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6、购进首营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填报《首营医疗器械审批表》,医械质量管理人员对首营品种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并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和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7、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审核医疗器械的生产批文、注册证和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等内容。
8、签订首次经营品种合同时,应明确质量条款内容,同时与供货单位签字质量保证协议。
9、购进产品应索取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产品出厂检查报告书或合格证,进口医疗器械其产品的包装应有中、外文对照说明书。
10、供货方必须提供加俯货单位红印章的有关质量批件和规定资料。
七、质量验收制度
1、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2、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汽、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3、验收首次发生业务关系的企业提供的和首次经营的医械,要对其资质性、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索取购进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国家批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4、对购进医疗器械应逐批逐件验收,并对其外观的性状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及标识进行检查。
5、不得采购和验收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6、医疗器械的验收应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记录除含有购进记录的内容外,还应有产品质量状况记录和质量验收人员签字,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7、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汽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等,灭菌产品应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管理的产品应记录有效期。记录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8、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拒收,并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处理。
八、仓库保管制度
1、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
2、仓库周围无污染源,环境清洁。库房与营业场所应有隔离设施,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近效期医疗器械要有明显的标志和示意牌。对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产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医疗器械催销表。
4、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产品库内温度控制在1-30度,湿度在45-75%之间。并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
5、库房内应配置垫仓板等与保持地面距离的设施、配置测量和调节温湿度设施、配置避光通风设施、配置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
6、医疗器械养护员应做好夏防、冬防及梅雨季节的养护工作,定期检查储存产品的质量,对近效期产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库存和陈列产瓶季实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医疗器械产脾存和陈列质量的安全。
8、对储存和陈列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有质量人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售通知书》,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若属假劣产品则应报当地药监部门,监督处理。
9、仓库应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10、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九、出库复核制度
1、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复核记录,入库汽应与购进验收记录相符合。
2、产品出库前做好复核和质量检查,实行批号跟踪,搞好出库登记,内容包括销售日期、购货单位、产汽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发货人、复核人等。有生产批号或有效期管理的应记录生产批号和产品有效期。
3、产品出库做到票、帐、货相符合。出库复核记录应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4、对每批产品的出售进行批号跟踪。根据记录应能追查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必要时,应能全部追回。
5、对销售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经验收合格的存放于合格区,不合格的存放于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色标示意。
6、发现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等现象均不得出库和销售。
十、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1、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作拒收处理。
2、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产品质量发现或上级明文规定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不合格产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处理要履行审批手续。
5、退货产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和仓管员不得擅自接收退货产品。
7、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8、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检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9、质量无问题或因其他原因需退回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检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处理。
10、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账,认真记录。
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投诉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2、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3、发生重质量事故造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4、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6、加强对售后产品质量监控、搞好问询调查和回工作。
7、对顾客的投诉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不得无故推辞或拖延。
8、用户投诉后,要查明原因,及时答复,必要时登门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要将产品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售后服务管理及用户问制度
(一)、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
2、企业在停业、歇业期间不得停止对其已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活动。
3、企业应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号码和设置意见簿,接受顾客投诉、查询、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及的映,做到件件有交待、桩桩有答复,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对留有地址或电话号码的要搞好家或电话答复工作。
4、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蒙骗消费者。
5、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制定和标明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做到明码标价,禁止暴利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用户问制度
1、为使产品在医疗上应用安全、方便、质量稳定、疗效确切,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我们应广泛征求意见,经常走医疗用户,听取使用后的映意见以便使产品更完善。
2、定期走用户,收集拥护对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对馈信息、销售信誉进行综合分析,取长补短。
3、对用户映的意见或出现的问题跟踪了解,处理意见明确、有效。
4、经常走用户,积极馈信息,查品牌,讲信誉,做到货真价实,保证消费者利益。
十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信息。
2、建立以质检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信息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3、按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进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指对企业有重影响,需要企业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和决策,并由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和处理的信息。
B类信息指涉及企业两个以上的部门,需由企业领导和质检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C类信息指只涉及一个部门,可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的信息。
4、信息的处理:
A类信息:由企业领导判断决策,质检部负责组织传递和督促进行。
B类信息:由主管领导协调部门决策,质检部传递馈并督促进行。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检部。
5、质检部按季度填写质量信息报表,并上报主管领导,对异常突发的重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通畅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6、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将质量信息报质检部,经质检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馈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7、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进行处理归档分类。
十四、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1、经营部除在购进医疗器械时,必须注意产品的质量外,要经常向客户询问产品质量情况,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将各类信息及时馈到生产企业。
2、验收养护人员在验收、养护过程中也应注意观察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及经营部报告。
3、如有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应及时判明医疗器械质量情况和查清投诉事项,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实事求是地解决,做到既维护公司的质量信誉,又使顾客满意。
4、质量管理部接到质量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在10天内解决,一个月内结案。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查证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用户。
5、对每一笔的质量跟踪记录及质量投诉,都应有详细记录。各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不良应的调查处理报告。
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快速处理。
事件调查:查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相关部门、人员、事件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事件分析:以事件调查为依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事件处理:对事故处理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认真分析,总结教训。
3、不良应调查、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记录,并建档。
4、确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良应,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六、人事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定向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2、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3、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4、对新参加工作和中途换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有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6、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十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1、各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2、检查、考核应用统一印制的检查、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情况应如实记录,质检部负责监督和抽查。
3、自查、考核结束10日内各部门应向质检部馈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问题整改情况。
4、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认真自查的部门,每次扣发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金100元。
5、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的,每笔按责任小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给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小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扣发主要责任人奖金。
6、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质检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应加倍处罚。
7、全年无质量差错的岗位人员,每人按超额奖发放奖金。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企业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经济效益的员工,根据贡献小给予嘉奖和奖励。
8、考核指标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职责、程序、记录文件要求为准。
十八、特殊产品专项管理制度
1、特殊产品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储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2、特殊产品的购进、保管、储存、销售、使用必须按规定执行。
3、特殊产品的记录须由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收集和整理,每月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收集、装订、整理、保存至有效期一年后。
4、特殊产品管理文件的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档及变更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供货方案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度本方案。
一、采购程序
1、制定合格供方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办法与标准要每年修订一次。
2、成立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并每年进行增删专家成员。
3、每年进行一次合格供方评审,评定出合格供方目录。
4、制度医疗器械准入条件,必须由科室申请,专家论证,医疗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方可准入。
5、制定医疗器械采购流程及特需流程,目录内品种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6、评定医疗器械采购目录,编制医疗器械采购计划,按流程进行审批。
二、验收程序
1、制定医疗器械验收标准、验收时间和验收人。
2、入库验收,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能够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三、仓库管理
1、制定仓库医疗器械库存数量与时间周期标准,严格限制库存数量与时间。
2、制定仓库库存温度、湿度、空气流量标准。
3、遵守库存存放标准,距离地面不小于10CM;距离墙壁不小于30CM;距离屋顶不小于30CM;距离供热管网不小于30CM。
四、领用管理
1、制定科室领用时间、数量标准。
2、规定领用手续办理程序。
五、临床使用管理
1、科室仓库遵守距离地面不小于10CM;距离墙壁不小于30CM;距离屋顶不小于30CM;距离供热管网不小于30CM规定。
2、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植入物使用记录完整;病历植入物合格证粘贴100%。
3、科室有危险品的请领记录、危险品的使用有登记。
4、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批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对使用后的医用耗材等,属医疗废物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毁型有记录,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5、所有医疗器械在有效期内,无过期失效现象。
六、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管理
1、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管理工作。
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上报,并留有上报记录。
3、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后处理措施的记录。
4、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后、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记录。
七、监督检查管理
1、定期(每季度末)检查、考核医学装备(院医疗器械)采购部门、管理部门(医务科、设备科、审计科、督查室等)、院医疗器械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知晓、履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督导持续改进。
2、定期(每季度末)检查、考核,医学装备相关科室院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决策、档案管理、监管、审计、仓库管理、使用情况,
3、定期召开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反馈、督导落实,做到持续改进。
八、持续改进管理
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管理是指对全院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管理,其管理内容包括医疗器械采供、医疗器械存储、医疗器械使用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及对医院各病区所储存备用医疗器械进行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达到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供货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委托授权书等。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5、仓库保管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产品注册证号等并签名确认。
6、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厘米,距墙壁≥10厘米;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7、科室使用前应检查产品批号、效期、包装是否完整等。
8、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根据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的'要求处理并上报设备科。
9、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设备科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10、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须统一收集、集中焚烧,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1、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12、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植入性、介入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医疗器械供货方案范文 篇4
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市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的管理,有效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我局决定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利用将近4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下大力整顿和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群众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现将专项检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植入性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购进或超范围经营植入性医疗器械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植入性医疗器械行为;促进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逐步规范,确保植入性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和可追溯。
二、检查品种与范围
检查品种:骨科内固定植入器材、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乳房、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或腔道内导管支架、介入性治疗导管器材,其他金属或高分子植入器材。检查范围: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销售、购进、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全程可追溯管理、不良事件报告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2、采购产品是否严格审核供应商及其销售人员资质,验明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是否按规定建立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数据库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可追溯信息数据库。
3、医疗机构是否成立设备器械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院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是否明确一个部门负责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统一采购。
4、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科室是否对已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进行了认真验证;是否建立健全并留存使用记录,保证产品质量信息跟踪。
5、落实《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5月10日前。各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和4月6日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5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辖区监管部门〔三区内(含开发区)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市直、区以上(含区)医疗机构(含分支机构)报市局器械科;山海关区内(含市开发区东区)区直属以下(不含直属)医疗机构报市局安监科;北戴河区内区直属以下(不含直属)医疗机构报市局市场科;海港区内(含市开发区西区)区直属以下(不含直属)医疗机构报稽查科〕。
(二)辖区监管部门检查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所有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三)辖区监管部门总结阶段:6月20日前。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措施等,并将工作总结、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及登记表(附表1、附表2),于6月20日前一并上报市局器械科。
(四)市局抽查总结阶段:7月底前。6月21日开始,市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辖区监管部门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市局器械科对全市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辖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小结。7月底前市局将检查结果以文字形式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要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以专项检查促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检查。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在检查中发现械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和以下要求做出处理:
1、对各经营、使用单位在自查中发现并在自查总结中列明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做出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决定。
2、在经营、使用单位发现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有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其及时与产品的生产企业联系,限期予以纠正。
3、在经营、使用单位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购进,经营或使用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4、对于经营、使用单位不认真落实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的意见》要求且情节严重的,我局将在秦皇岛晚报《药监之窗》栏目进行曝光。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负责曝光材料的初审上报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和总结上报工作。对于经营、使用单位不认真自查或自查中没有发现而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上限进行处罚;对于各县局、市局执法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查到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以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为准),由市局检查组统一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处理。
总之,要通过专项检查,促进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逐步规范,推进植入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全程可追溯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特别要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购进使用的相关记录,保证质量信息可追踪,确保群众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供货方案范文 篇5
为深入开展植入性医疗耗材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植入性医用耗材使用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川卫办发电[20xx]4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科学地规范植入性医用耗材采购供应与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我院各临床使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植入性医用耗材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使用非法医用耗材既会对患者造成直接伤害,又会对医疗机构乃至医疗卫生系统造成不可挽回的社会影响,要将清理整顿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对开展植入性医用耗材使用的临床科室开展逐一清理整顿。
(二)明确责任,不断规范植入性医用耗材管理
成立由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设备/药剂科、财务科以及使用植入性医用耗材的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立即开展我院的清理整顿工作。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植入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将骨科、神经外科、普外科、肝胆科以及开展各类介入诊疗工作的科室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把好源头关,严格审查相关植入性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加强耗材的出入库及索证管理,对使用植入性医用耗材的医务人员实施授权制,严格掌握植入性医用
耗材的使用指征,尽最大限度降低使用医用耗材导致的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可疑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随访,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加强患者随访,严密观察植入性医用耗材导致的不良反应,对发现曾经使用植入性耗材导致患者损害的情况,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避免损害情况加重。同时,要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三、各部门任务及职责
(一)医院感染监控部门
1、抽验器械采购部门索取的“三证”及批检报告单,并备案。
2、抽验中、小包装及产品外观质量。
3、应对购入产品有无热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配药典》一九九O年版执行,做批量抽查。
4、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器械采购部门确定进货与否,并记录备案。
5、当临床出现反应时,应立即按以下办法逐级上报:
⑴、登记:发生时间、病人姓名、年龄、诊断、临床表现、结果或进展。
⑵、留样:反应过程中可疑的物品、药液及相关因素和环节尽可能保持完整,以配合后期的处理。
⑶、记载:一次性医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单位及供货日期。
6、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后的污染物品的回收处理、执行情况,并记录。
7、及时收集各部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协调好各部门工作。
(二)器械采购部门
1、根据本单位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负责统一购置。
2、购入产品必须查验“三证”。
(1)“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许可证”
(2)“一次性医疗用品合格证”
(3)生产厂当地医药公司和省、直辖市卫生厅(局)联合颁发的“推售员证”
3、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每批号必须附有药品检验新的热原、内毒素等项目检验报告和卫生防疫站无菌项目检验报告。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严格按无菌物品的存放要求,并详细登记每次入库产品的批号。
(三)供应部门
1、复验产品外包装及中、小包装情况,抽查产品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控制部门,并及时停止同批号产品的使用。
2、严格执行产品发放制度,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使用后周转中注意产品的有效期,杜绝使用过期产品。
3、使用后的物品,按卫生局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4、禁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重复消毒再次使用。
(四)临床使用部门
1、护士长或专职护士负责复验产品小包装情况:生产批号、产品外观质量等。
2、操作护士使用前要检查:小包装密封性,穿刺针有无锈斑、污渍,输液(血)器、注射器内有无杂质和污渍;衔接部有无漏气现象,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停止使用。
3、使用中,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体征的变化,发现输液反应立即停止输液或注射过程,并立即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同时配合控感部门调查工作。
4、对使用过的物品,必须在科室完成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四、报告制度
(一)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每个医生护士均有责任及时向医院感染控制部门或主管院长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留样工作。
(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于一周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提供书面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植入性医用耗材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医院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务科办理具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