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拟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必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工。2月9日24时之后开复工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高标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摸排小组将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不合格的延缓开工,直至检查合格为止。企业应落实复工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监测和个人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一是实行厂区封闭管理,只留1个出入口,出入口以及宿舍等关键位置设置监测点,测量出入人员体温,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二是所有员工均须佩戴有效防护口罩上岗(最好是一次性医用口罩),每个口罩佩戴是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是要做好内部员工健康监测,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并询问健康状况;
四是不使用指纹识别等装置,以防增加传播风险;
五是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体温超过37、3℃,出现干咳、乏力、腹泻、眼结膜炎等症状的员工,企业应及时上报至区疾控中心。
2、可疑暴露人员居家医学观察。xx市区域以外人员禁止返岗,具体返岗时间等待通知。对之前xx市外已返岗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各企业应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临时隔离观察点应具备自然通风、保暖、与其它场所隔离等条件,避免交叉感染,做好临时隔离点环境卫生,做到每留观一人消毒一次,通风3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若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临床症状,由企业安排私家车去滨医附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将运行流程划分为多个小生产单元,单元之间尽可能隔离,员工之间禁止串岗、乱岗,若条件不允许则安排岗位监督员,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防护措施佩带齐全,员工之间不得闲聊,业务工作尽可能采用信息化手段传达;
加强员工宿舍监管,不得乱串宿舍、不搞聚会聚餐;
企业关闭内部网吧、影院等非必需公共场所,会议最好采取网络视频形式,减少聚集机会。
5、严格管控新招员工。若急需招聘应提前10天将招工计划报至园区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应尽量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取消洽谈会及其他商务聚集活动等。
6、认真做好通风消毒。建议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使用集中空调单位每周对滤网消毒一次(含氯消毒剂500mg/l)。若发现发热病例,立即停用集中空调。办公场所、车间、班车等公共场所每天通风2次以上,每次30分钟,重点场所每天消毒,公共区域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7、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食堂管理方面,应合理规划、分批次确定开饭时间,餐品配备要营养化、标准化、统一化,避免排队时间过长与用餐聚集。讲究卫生,吃熟食,不提供、不加工野味等来源不明食材,合理营养,保障健康。倡导单桌就餐,避免交流交谈,职工食堂在餐后要进行消杀防疫,并做好相应记录。
8、制定落实因病缺勤制度。对缺勤员工及时掌握其原因。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缺勤员工,企业要及时安排到医学院附属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9、加强货物出入监管。一是做好生产周期计划,对物资原料采购、输出产品、原料来源地、产品输送地、物流方式以及相关时间安排,及时登记相关信息;二是在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接送货物人员一律戴口罩,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货运车辆开辟单独通道并全面消毒,并到指定区域进行接洽,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严格进行物理隔离。
10、加强员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宣传。利用微信、qq等平台,建立企业防疫交流群,对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xx企业开复工相关意见》,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消除员工恐慌心理,对有问题员工进行心理疏导,提高员工防控疫情自信心与积极性。
11、做好下班后员工管理。员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下班回家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等聚会活动。企业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全面动员,群防群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2
假期即将结束,部分企业可能陆续恢复生产,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必将增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压力。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办公区、车间、食堂和厂区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杀防疫,备足口罩、消杀药械、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准备齐全后,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应对疫情指挥部审批同意,方可复工复产;对擅自复工复产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二、企业对职工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等情况进行排查,建立职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凡是仍在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的,暂缓返回内江,一律按当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凡是从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返回内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凡是在内江居住地邻近周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而未被留院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
三、企业应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告知书,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社会群防群控。
四、企业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每日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检查,每日对进出车辆、外来人员和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立即按要求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一旦被检测员工中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停止生产,对全体人员就地核查,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指令执行防控措施。
五、企业应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日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等情况,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紧急情况坚持即时上报。
六、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须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包企制度和监管机制,坚持“一企一策”,加大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检查指导和严格监管,确保每户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3
一、适用范围
新昌县范围内的复工复产企业。
二、应对措施
1.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健康异常情 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立即转移至预设的企业集中隔离点或临时单间隔离。
2.报告。同步报告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乡镇(街道)卫生院。
3.流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 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4.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乡镇(街道)卫生院立即告知 120急救中心,由 120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5.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出现疑似病人。指定医疗机构要按规范第一时间采集疑似病人的相关临床标本送检,实行优先排查。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7.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 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 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8.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 1例病人,或者发生 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 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 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 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县疾控中心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9.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汽车(通勤车等)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 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县疾控中心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
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者,交由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 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预案管理及实施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 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宁波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举措,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和房产销售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住建行业防疫网络密而不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实施范围:建筑施工领域(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
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的各项要求,做到“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住建行业节后复工期间不出现疫情事件。
三、复工要求
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双联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余联防办〔20xx〕3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对住建行业相关企业复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工时间要求
各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应推迟至2月17日24时后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内部管理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楼部一律不得复工。
(二)防控预案制定
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各建筑领域企业复工前应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的具体防控预案,预案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管理(包括消毒情况)、交通组织方案、隔离及居住预案、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控清单、体温检测及健康报告制度、复工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
1、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内容。
2、防疫人员:复工前应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且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工地(场所)内部管理要求
1、加强内部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一是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工地(场所)内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地(场所)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用餐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消毒监测工作。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内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2、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房产销售提倡网上办理。暂停各类现场的促销活动,各类业务提倡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为市民提供看房、选房便利。
(五)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对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姚,做好劝返工作。
2、工地返工人员及工地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具有连续14天本地(余姚市域范围)居住史。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一是对工地(场所)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场所)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场所)一律停工(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四是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五是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4、各企业有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加强事前事中沟通,实现“少跑”、“不跑”。
5、建立工地(场所)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各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6、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
四、复工流程
1、制定预案。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按要求在复工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2、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要对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全封闭管理、人员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复工申请。认为符合复工条件的.须经过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同意后,提前3天向市住建局上报复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有关资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查勘审核。市住建局成立复工检查小组,会同卫生防疫人员等,对工地(场所)进行实地查勘,对防疫各项措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市住建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场所)出具审核意见。
5、审定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向市联防联控办报送复工审核意见,经市联防联控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复工。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复工前还应先向属地备案报告。
五、应急处理
(一)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工地(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市住建局。
(二)加强人员隔离管理。对于疫情地区来姚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应落实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人员隔离统一纳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将隔离情况通知市住建局。
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及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复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住建行业复工工作。复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落实监管。各企业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专班,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房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房部)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应将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防疫专班建立、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项目部(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面掌握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停工复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疫情况的日常上报工作。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要按照行业管理科室前期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填写《企业(项目)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样表)》(附表5)、《企业(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样表)》(附表4)和《建筑工地出入人员登记表(样表)》(附表11),自发文后每日12:00前将《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表》(附表9)、《疫情期间建筑工地隔离或确诊人员名单》(附表10)和《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上报至市质安站监督员处,由市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日15:00前报市住建局。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并于每日12:00前向市住建局上报《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建筑工地由属地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与区卫健局、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企业复工生产后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接复工企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月塘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报告、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提前两天将落实情况报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工。
(一)落实排查责任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求湖北等省外员工暂缓来莆,待疫情解除后返莆就业。
(二)落实防控责任
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两个落实、一个不漏”:返乡人员一律要摸排、登记、报告;疑似病例一律要定点集中观察;确诊人员一律要集中救治;落实好流动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信息卡;落实好其所在社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疏漏。要求每个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置单独隔离房间,指定厂医或医务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先体检、后上班,有情况要先隔离,并立即报告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落实好办公室、车间、宿舍楼、食堂的人员安排以及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工作,保持车间通风,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就餐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全力做好员工防疫工作。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落实错峰责任
1.为合理错峰安排生产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企业要按照“防控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错峰复工。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前(20xx年1月29日前)已开工企业,要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原则上,应保持现有员工规模,不得新增入厂员工。如确因货期紧张等需要新增员工的,需将新增员工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提前一天报送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把关。我镇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健康信息卡、定期消毒、发热病人报告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3.复工企业需提前两天向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各企业复工前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准备、设置单独隔离房间、建立疫情应对小组、制定应对预案等。若未达到复工条件,企业需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企业复工后,我镇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各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保障责任。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按照《带薪年休假条例》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社保、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部门联动及职责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责任部门:卫计办、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党政办、路长办)
(三)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路长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四)疫情控制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喘、乏力等疑似症状,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在现场附近把守,并立即通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封闭现场,禁止疑似有被传染员工出入;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五)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员工动态,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应对,推迟近期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已返乡的湖北籍员工的复工时间,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责任部门:卫计办、笏石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六)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宣教办)
六、防控措施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开设发热门诊
秀屿区医院开设定点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做好24小时值班轮守。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按本预案立即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七、疫情报告
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转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各企业宿舍楼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防控消毒、医疗观察、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做好隔离、观察重点防控人群及有疑似症状对象的工作,实时上报防控情况,阻断疫情蔓延。
(三)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四)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企业复工前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及时上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6
一、应急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范围内已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突发疫情,启动本预案。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突发疫情事件,采取分级处置原则实施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企业作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一级应急单位。复产复工企业应当建立复产复工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配备应急隔离场所。
(二)第二级:按照“属地属园”原则,确保复产复工企业突发疫情时候,早发现、早隔离、早就诊,尽量缩小传播范围,最大化利用已有公共资源。企业所在地对应的镇街或园区和区卫生健康委为二级应急单位。
各镇街和园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集中人员隔离场所,联系辖区派出所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厂区进行封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对企业厂区进行消毒。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分类筛选企业员工中的接触人员、疑似人员、发热病人,并按程序将发热病人送到市、区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区经济信息委: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疫情企业现场,负责对接联系企业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按区卫生健康委、镇街或园区要求做好员工分类隔离处置、封锁厂区、消毒,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抚、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隔离场所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二、企业疫情防控组织架构
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基本工作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业可根据行业和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工作组。
(一)综合组:执行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联系镇街、社区保持信息通畅;企业突发疫情时,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镇街、园区、派出所的指令;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运行。
(二)处置组:负责处置员工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的临时隔离,必要时联系镇街、社区防疫车辆转运发热员工;负责配合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开展对员工摸排和监督管理,分类处置人员、封锁厂区、消毒等相关工作。
(三)后勤组:负责企业员工的后勤物资保障,按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各类物资及场所。
三、疫情处置流程
(一)企业员工在厂区内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第一时间通知属地镇街或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同时做好防护,将有症状员工送至企业的临时隔离点单间隔离。
(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或园区接到企业疫情信息后,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三)区经济信息委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疫情企业,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相关专项小组启动应急响应。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7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由 任组长, 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和协助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设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密切关注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健康状况,每日收集和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请示事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督促、检查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
2.1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7℃)。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2.2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2.3具体防护措施
2.3.1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对节后要返回公司的人员,所有人员需提前将个人情况信息报送给 部, 建立欲返人员信息登记表,逐个排查欲返人员信息,做专档管理。
(1)春节前和近期已返回湖北地区的人员或途经湖北的相关人员, 部要通知其暂缓回公司。
(2)近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返岗人员, 部通知其暂缓回公司,要求上述人员进行不少于 14 天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回职场。
(3)接触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不少于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返回职场。
(4)对入场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每日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项目人员健康台账。
2.3.2严格落实公司门禁制度,强化公司门禁管理。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对于确有事宜进入公司的人员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并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及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报告、处置信息沟通顺畅,建立起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3)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人员排查,控制人员流动。如需人员值守,要严格做好与外界的隔离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加强现场管理,做好人员监测。公司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每天进出职场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温度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马上安排病人到就近的防控医院就医,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职场停止使用、实行有效隔离,向公司及物业报告,并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落实防护及消毒制度。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督促人员勤洗手,工作区勤通风,疫情结束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食堂采取分餐制。每天根据实际情况在食堂、办公区各消毒一至二次,并做好项目消杀防疫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6)严把流动关。如无政府及物业方特殊要求,不在职场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管理人员前往外地出差,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7)做好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教育、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情绪安抚及防控工作,维持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避免产生恐慌情绪。
三、突发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措施
3.1信息报告
(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 应立即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需按规定向总经理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3.2应急处置措施
3.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全体员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员工的恐惧心理,稳定员工情绪,保证正常经营、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公司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3.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感染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公司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原病体。对卫生间、办公区、食堂、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公司内禁止露天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染。
(4)尽量做到和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设的隔离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全体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7℃,伴有全身不适症状,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按规定流程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3.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感染扩散或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公司总经办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四、物资保障
防疫物资发放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发放,相应物资采购由 部 负责。
五、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防疫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人员配置了对讲机。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详细如下:
1、组长:,全面负责,电话:
2、副组长:, 应急处理 ,电话:
3、成员:, 物资保障消毒 ,电话:
其他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本公司现将 20xx年开工时间延迟到 月 日(农历二月初八),在此期间管理人员按值班顺序到公司进行值班,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疫情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开工前到厂员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劝返。
二、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检查。
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见附件),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企业与职工所在村居做好无缝对接。
三、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
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规范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四、 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
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众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外来车辆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9
一、组织灵导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灵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县人民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县柿场局长
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县交通输送局局长
x县公安局副局长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村镇人民(街道办)主要灵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体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全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柿场,连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住户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平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少许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科技询问、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转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据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培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管,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村镇(街道)要真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态,自愿接受防疫检测俭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职员健康卡制度,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捅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转正嫦,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只怕避免或减少职工聚焦和集体活动,职员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芬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题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捅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培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全部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全部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体的检察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相关要求。
(六)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妍究制定真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职工体温有超过3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全部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做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的有关要求合"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村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柿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柿场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柿场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捅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村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受理。
(四)审核捅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柿场根剧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村镇人民(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亭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亭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亭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柿场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全部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全部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连系电话:。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0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确实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1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区域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期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任何员工只要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人员可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隔离人员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情况,工厂根据实际情况,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等方式抽查居家隔离人员情况。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坐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各工厂组织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有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等,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8.确认各工厂员工食堂的安全卫生。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要蒸汽消毒。加工环节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
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饭后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双手。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防护用品库存量及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2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
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3
为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疫情防控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抓好工作落实的要求,督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情况,形成政银企抗疫的工作合力,确保真正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全面真实及时获得金融政策支持。
二、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以线上大数据比对为主,线下调研企业为辅;坚持督银行端与督企业端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分级负责结合,注重发挥县(市、区)金融主管部门作用。
三、督导重点
督导工作突出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金融支持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聚焦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情况、名单内企业融资成本降低情况、企业正常资金需求满足情况、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情况等。其中:
(一)专项再贷款。重点督导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督导内容为:一是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情况。是否在接到人民银行转发的新增防疫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后,第一时间与企业全部对接,规定时间内必须100%完成。二是授信情况。检查各行对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实际授信情况,弄清楚其授信存量、增量,通过计算授信覆盖面(已获得授信的企业家数/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家数),看其工作质量、力度和进展。三是发放优惠贷款情况。检查各行对有信贷需求的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情况,检查其落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的落实情况,通过计算各行优惠贷款发放覆盖面(获得优惠贷款企业家数/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家数),看其工作实际效果。
(二)降低融资成本。重点督导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xx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
(三)贷款展期(续贷)。重点督导疫情以来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各类企业到期贷款和需支付利息,根据企业申请和银企协商,充分落实展期、续贷等支持政策情况;农商行、邮储行等承贷银行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四)其他
1、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复工复产。督导农商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有资金需求企业的对接情况、授信情况、优惠贷款发放和贴现满足情况等。
2、对信用良好、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农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3、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创新工作方式,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简化业务流程和办理手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便捷度和安全性。
四、工作安排
督导工作分三个阶段安排,具体为:
(一)自查(3月26日—4月5日)。各银行机构对照督导重点,逐项自查,如实形成自查情况清单备查。
(二)抽查(4月6日—4月16日)。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人行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成立督导组,运用大数据比对情况,随机抽取银行和企业进行核实,形成抽查情况清单。
(三)整改(4月17日—4月底)。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导的项目和重点,真实反映企业获取金融服务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照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说明情况。各相关企业要客观理性,积极配合。
(二)精心组织实施。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从相关科室抽调专人,组建三个工作专班,现场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完成后形成情况报告。在督导过程中,要加强防护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不给银行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三)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较为复杂的问题,要从金融专业的角度提出解决建议,报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4
编制目的:
为确保公司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平稳,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编制原则:
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贯穿复工复产期间的全过程。复工复产期间工作分工明确,协调统一,做好任务分配,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顺利完成。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公司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
1、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1.1、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的推进,做到工作不推诿、不拖沓,特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2.组长工作职责:
1、直接领导复工复产工作,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复工复产期间的全面工作,对安全全面负责。并确定复工复产的原则、目标及进度计划安排。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二次发生。
4、组长全员进行安全培训。
1.3、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各部门/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各项工作中间交接,对复工复产准备情况进行确认。
2、督促、协调各部门健全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制度及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3、对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做好安全巡检。
4、检查、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的完成情况,做好主要节点的考核。
5、督促各部门完成过程总结。
1.4、组员工作职责:
1.负责复工复产期间,人员饮食、住宿、洗浴保障等后勤工作。
2.确保库房专人值班,保证各类备品备件物质充足,应急防护用品及时出库。
3、负责处理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工艺技术问题,组织解决出现的异常问题,对影响生产的问题提出维修或整改方案,避免二次出现。
4、统计生产运行技术资料、设备运行情况及记录报表,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和数据。
5、负责复工复产过程的全程跟踪,及时解决处理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设备、电气、仪表等故障。
2、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程序
我公司定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复工复产,人员于xx年xx月xx日全部到岗,xx年xx月xx日——xx日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隐患排查,检查出的问题已于xx月xx日整改完毕(附:隐患整改清单)。
3、员工安全培训
xx年xx月xx日——xx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EHS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电气等部门主要技术人员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劳动防护、应急逃生、防火防爆、消防、事故案例等。培训完毕后,组织员工对本次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并计入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4、隐患排查
xx年xx月xx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隐患排查,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厂区环境、人员管理、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办公楼、食堂、公辅设施、污水处理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由专人负责落实处理。xx月xx日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5、领导带班
为保障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平稳,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复工复产期间领导带班表,领导带班期间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类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平稳、安全、有序。
各专业部门制定值班表,24小时有人值守,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
6、应急处理
各部门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对生产员工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核对应急物资是否充足,及时申报应急物资。采购部门第一时间采购应急物资,确保公司应急物资充足。
带班领导及值班技术人员作为应急处理的主要力量,对发现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处理。各车间组织好巡回检查,确保所有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
发生安全事故后,车间/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处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值班人员及时上班公司总经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应急救援、救护电话,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7、奖惩
对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时迟报、漏报、瞒报、五保信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甚至临阵脱逃的人员,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开除。对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励,计入员工档案,作为评优、晋级依据。
8、实施
本方案与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5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加强产业链协调,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给
要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开展医疗救治急需的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和治疗药品的组织生产和及时供应,全面提升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保供能力,统筹协调医用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增强企业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物资保障协调机制,为打赢湖北和武汉保卫战,以及全国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控管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跟踪监测,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要杜绝“填表抗疫”“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四、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__〕14号)要求,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中央企业、大型国企等龙头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不足的`突出问题,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五、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加快化肥、农膜、农机装备整机及零部件等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春耕备耕物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推动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物资供给稳定。充分利用电商、信息服务等平台,促进产业链供需线上对接,鼓励开展农机等设备的在线维护。
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食品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
七、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
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带动工程机械、原材料等企业复工复产及人员返岗就业。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民生就业、产业基础能力、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等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协调解决重大外资项目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八、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丰富5G+、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推动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服务机器人等,带动智能终端消费。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加大生物医药、智能健康管理设备、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机器人、公共卫生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等大健康产业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九、打通人流、物流堵点
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保障人员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积极开展精准对接,协调打通企业员工返岗通道,提高员工返岗率。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原料、零部件、产品纳入绿色物流通道,保障运输畅通。搭建跨区域人员、物资对接平台,进行精准服务,统筹解决园区、产业集群内企业人员返岗、生产物资运输等问题,推动企业抱团恢复生产。
十、加强分类指导
对低风险地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中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合理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选派优秀干部下沉一线,对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预案 篇1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车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责任科室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责任科室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粮油批发、电力、供水、环卫等企业和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责任科室要综合考虑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园区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开安委办〔20xx〕5 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员工宿舍、居企隔离点、应急隔离室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园区消防工作站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安环科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员工宿舍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三、工作进度
(一)风险评估阶段。各责任科室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由安环科统一汇总,以电子稿形式报县安委办。
(二)检查指导阶段。各联系企业干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企业干部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各企业、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深入分析疫情情况下安全风险防控的得失,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形成可借鉴的制度和机制,并加大力度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在疫情结束后 5 天内,经济发展服务科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安环科将工作总结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 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