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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时间:2025-04-08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

  根据《考核办法》要求,公安部将会同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安全监管总局等部委局,对31个省(区、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省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进一步推动省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方式

  采取自评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各省级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对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自评。在自评基础上,相关部委局组成考核组,对各省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三、实地考核人员组成及分组

  实地考核工作由公安部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局组成10个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组长由部级领导担任,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长:中央综治办1人

  成员:中央综治办1人,发展改革委1人,教育部1人,公安部2人

  第二组

  组长:民政部1人

  成员:民政部1人,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卫生计生委1人,公安部2人

  第三组

  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

  成员: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发展改革委1人,文物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四组

  组长:文化部1人

  成员:文化部1人,财政部1人,教育部1人,公安部2人

  第五组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1人

  成员:中央综治办1人,卫生计生委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六组

  组长:教育部1人

  成员:教育部1人,文化部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公安部2人

  第七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发展改革委1人,财政部1人,文物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八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住房城乡建设部1人,民政部1人,卫生计生委1人,公安部2人

  第九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民政部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文物局1人,公安部2人

  第十组

  组长:公安部1人

  成员:文化部1人,安全监管总局1人,教育部1人,公安部2人

  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4月30日前,各省级政府完成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4月30日前,相关部委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5月中旬前,各考核组向考核工作办公室提供考核报告。

  五、考核内容

  (一)政府自评。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共有48大项、82小项。

  (二)实地考核。主要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内容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以及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配备、消防经费投入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

  六、实地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初步反馈等程序,对省级政府进行实地考核,并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省、市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会后,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抽查2个除省会(首府)市外的地级市(直辖市抽查2个区县),查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和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情况;抽查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检查行业系统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情况;抽查大型综合体、大型石化企业、大型在建工程、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核查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抽查乡镇、街道,检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核查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省级政府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根据各省级政府自评和实地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由公安部牵头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国务院。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七、结果运用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政府,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责成省级政府认真落实整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并抄送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

  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2

  提前做好迎接市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23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xx〕95号)要求,20__年1月上旬,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20xx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意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71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核人员组成

  本次考核工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有关部门参加,组成3个消防工作考核组。(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11日开始,督查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先后顺序由考核组自行决定。考核结束后3日内,由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

  四、考核内容

  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签订的`《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五、考核步骤

  考核组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暗访、初步反馈等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考核,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一)考核准备。考核组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使参加考核的人员明确考核要求、掌握考核标准、熟悉考核程序。各考核组要详细安排本组考核工作,明确人员分工。

  (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文件、报告、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实地抽查。查看乡镇(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家庭式商铺排查治理情况、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安装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看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意见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反馈考核初步意见。

  (五)综合评价。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考核实施细则逐项量化打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综合评价,汇总考核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

  (六)情况通报。考核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核时,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考评打分、签名。考核结束后,要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情况。

  (三)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考核组车辆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于1月16日前将考核相关表格、情况总结等材料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督查结果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区政府审定后,交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__)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0.5‰~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__)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4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副市长丁福浩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世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松道、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白中初任副组长,市文化、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牛少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时间

  2月1日到2月10日。

  三、考核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15号)贯彻执行情况,是否以政府文件制定贯彻意见,消防保障经费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4.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情况;

  5.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18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6.消防监督执法情况,“飓浪一号”和“飓浪二号”行动开展情况;

  7.农村重点镇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文职雇员招收、工资、各类保险办理情况;

  8.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

  9.火灾事故发生情况,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火灾四项指数增长率不超过全市平均值,全年无特大火灾事故。

  四、考核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抽查单位由考核组决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形式。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馈。

  五、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种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89分为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组要由各委局主管领导带队。参加考核的有关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这次消防目标考核工作。

  2.考核组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考核要反映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真实情况。在考核中要坚持同一标准,对在考核期间工作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5

  一、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绩效,从而提升公司员工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与“《**年薪酬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临时人员管理规定及薪资发放标准”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员工激励体系。

  三、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所有分、子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的非试用期员工考核、员工调岗或晋升后考核期内的考核、新任销售部门店长、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考核期内的考核。试用期员工按照试用期考核制度执行,瓷砖中心员工、洁具中心员工、工程中心员工按照各中心年初制定的绩效方案执行。

  【绩效考核的目的和作用】

  四、发现员工的不足,改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

  五、对员工的价值进行公正的评定,为升职、调薪、调职、培训、绩效奖金发放、评定优秀员工、开发员工潜力等提供有力的依据。

  【绩效考核原则】

  六、考评须遵循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七、考评参与原则,指标设定需与被考评人确认后执行。

  八、考评申诉原则,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有异义,可向考评委员会进行申诉。

  【绩效考核时间】

  九、季度考核:

  3月底考核(1—3)月份绩效; 6月底考核(4—6)月份绩效;

  9月底考核(7—9)月份绩效; 12月底考核(10—12)月份绩效。

  十、年度考核:每年的1月份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侧重于针对上年度各季度考核总成绩的汇总及各部门成绩排序等,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奖发放及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十一、季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季度效益奖设置:在公司销售完成率和利润达标的前提下,可发放后勤部门人员效益奖金。并根据年终销售完成比例计提相应比例的季度效益奖金,具体分配比例参见公司各年度年初制定的薪酬方案。

  季度效益奖奖金具体分配形式及标准如下:

  1、各职能部门按固定比例分配奖金(具体见下表),奖金分配原则为:员工基数为* 、骨干基数为*、主管基数为* 、经理基数为* 、总监(副总)基数为* 。

  2、部门实际领取奖金额根据部门的季度考评得分情况发放。若部门主管考评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100%发放部门奖金;若低于90分,则按得分比率发放部门奖金。部门人员个人季度实际领取的奖金额,根据个人季度考评得分情况进行分配。

  3、部门人员配置:由公司统一控制。

  4、各部门奖金占比:根据各部门考核期间的实际人员配置,分配各部门考核期间的奖金占比。

  十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主要以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获得的年绩效总分值来确定。年度绩效总分值未达到360(90分*4季度)的员工没有年终奖,同时不具备年度调薪资格。

  年终奖(即年末效益奖):根据年度销售额按公司额定比例0.1%,扣除季度累计发放部门的金额,剩余部分为年末效益奖金额。划归业务部门的后勤管理人员的奖金不在此额定比例范围内。

  年终奖发放:视年终部门人员配置情况,补发预留部分。

  十三、调岗:

  调岗分两种情况:

  正常调岗:本着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员工岗位的调整,根据员工工作胜任能力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工资待遇。

  不胜任工作员工的调岗:员工的工作能力应当达到公司或公司相应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的能力要求。不胜任工作是指员工达不到上述能力要求,或按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被确认为达不到岗位要求。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调整该员工工作岗位{在重新定岗前,视为待岗,填写《待岗表》(HR-016)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或对员工进行培训。员工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和能力要求将随工作岗位变化而调整。经上述调岗或培训后,员工仍不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调整工资:

  公司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劳动力市场相应职位的相关数据等综合情况,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包括上调或下调)。

  1.工资上调:工资是否上调及上调数额由公司根据上述综合因素及绩效考核结果决定。

  2.工资下调:对于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工作表现较差的员工,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和工作内容,使其劳动报酬与劳动能力、劳动成果相适应。员工岗位及级别发生变化,工资随之调整。该种情形下的工资调整,不应视为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不胜任工作及表现较差”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结果不合格、业务不熟练、不能完成业绩指标、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完成质量差、不能正确理解主管的工作指令,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形。

  考核结果运用汇总

  十五、具体办法细则

  【绩效考核办法】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的多维度考核体系:

  1、根据工作性质与贡献点的不同分以下类别对不同岗位任职人员进行考核:

  管理类: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支持服务类:客服,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网管、企划、设计。

  销售业务类:参见年度各销售中心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2、考核将从结果以及执行过程两方面进行,根据职位性质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分值权重。考核形式分关键考核指标指标达成情况考核与行为指标考核相结合。具体如下:

  (1) 关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季度初设定的目标及工作标准为依据进行考核)

  (2) 执行过程。(工作行为、能力提升、成本意识等)

  (3) 态度(团队合作、公司制度遵守情况等)

  3、考核量表分关键考核指标确认表、员工考核表、自评表、考核申诉表等。

  (1)关键考核指标确认表指在每季度考核前由各部门主管与被考核人员沟通、确认各岗位的季度考核指标,被考核者、主管在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2)员工考核表(HR-011-1、HR-011-2)包括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关键行为指标考核两大项:

  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指标设定主要侧重于工作结果,依据是部门总体目标和任职者岗位说明书中的岗位职责,按照不同的岗位设定不同的权重。

  关键行为指标考核按岗位性质设计,主要侧重于工作行为方面,评分者可根据行为描述结合被评价人平时的工作表现评分。

  团队协作互评是考核部门与或员工与相关联部门的工作配合情况,根据被考核者平时的工作行为表现来评定得分。

  (3)员工自评表(HR-010)。将关键性指标与行为指标合并,员工根据本人取得的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自行评分。员工自评分数不纳入绩效考核成绩核算中,只作为员工对本人工作绩效及工作表现的自我评定。

  (4)考核申诉表(HR-012):员工就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考核评委会提出申诉,并填写此表交与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评委会讨论给出考核最终意见。

  4、内容与程序

  (1) 公司将在绩效考核实施前成立绩效考核评委会。

  a.绩效考核评委会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考评委员会具体人员在考核前公布。

  b.绩效考核评委会职责为:

  对绩效指标的设定有最终审核权;对所有绩效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进行监督和最后审核;

  必要信息的收集与提供; 员工申诉的解答;

  (2)考核流程及考核维度说明

  a.在每季度末15日由人力资源部发送考核指标设定备案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内考核特定组进行指标设定,并在20日前返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对指标进行最终审核后确定;对于设定不合理的指标被考核本人有权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并修改。所有指标设定工作需在每季度末23日前完成。所用表格为:《关键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确认表》。

  b.每个季度结束后,在季度末的25日,人力资源部会发送绩效考核通知,并发送相应绩效考核表格给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内部考核特定组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在相应的表格中打分,并将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返回到人力资源部。考核维度见下表:

  【绩效考核量表】 (详见附表) 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后,组织绩效考核评委会对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对不够客观或有疑问的分数与评价人沟通后有权进行必要的调整。

  关键考核指标确认表(此表要在每季度末的20日前由部门负责人与被考核员工沟通后签字确认。)

  自评表(HR-010) 员工考核表(HR-011-1、HR-011-2) 申诉表(HR-012) 绩效面谈记录表(HR-013)

  【绩效面谈】

  1、 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与被考评人员进行绩效面谈。

  2、 绩效面谈的内容有:

  (1)对员工比较优秀的方面给予肯定。

  (2)对员工不足的地方给予指导,并要求员工制定工作改进计划,跟踪改进结果。

  (3)对员工自我评定成绩与上级和互评分数相差较大人员进行面谈,找出员工自我肯定过高或过低的原因,给予指导。

  (4)考核过程既是干部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过程,亦是员工与干部充分沟通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员工可以获得指导、改进意见,干部的管理工作及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更趋完善。

  (5)通过面谈,实现绩效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

  【客观原因导致绩效变化的处理】

  1、 由于客观原因如市场整体形势发生较大变化的,如在考核周期内能提前预见的,应提前对关键考核指标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并经考评委员会审核通过,按修改后的指标指行。

  2、 在季度末出现市场等客观原因,致使原定关键考核指标无法达成的,或很容易达成的情况,在考核中对于影响较大的关键考核指标由指标制定负责人写明情况,经考评委员会临时商议确定相应统一核算比例执行。

  【其它】

  十六、所有考评采取电子评分,并打印签字确认的方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所需电子表格。所有考评结果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更换一张表格。所有考评原表评分完毕,须直接交回人力资源部,参与评价人员对原表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十七、考评结果公开范围:

  1、 对被考核本人公开其各项考核成绩;

  2、 对部门负责人分别公开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成绩;

  3、 对全体员工公布95分以上员工名单。

  十八、本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解释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本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之日前由人力资源部颁布的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6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对象

  (1)重点对象。15个乡镇 、3个街道、bb经济

  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4个市直部门(同XX年)组成20个作战单位,下达工作指标见(XX年**市招商引资暨工业固投指标分解表)。

  (2)其他对象。其他市直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不下达具体考核指标,以招商引资500万元为奖励起始指标。

  2、考核范围

  (1)落户经济开发区的固定资产(土地、厂房、设备等,下同)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XX万元的项目。

  (2)落户工业集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的项目。

  (3)进入两区孵化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

  (4)落户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资产盘活及新建工业项目。

  (5)落户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及旅游开发类项目。

  (6)续建项目固投5000万元以下的跨1个年度考核;5000万元至1亿元的跨2个年度考核;1亿元以上的跨3个年度考核。

  (7)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的其它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

  (8)已交土地款,尚未摘牌,未开工的.项目不考核。

  3、计分标准

  重点对象计分标准:

  (1)基础分:完成市里下达指标数的得基础分100分;完成指标数在60%-100%的按百分比得基础分;完成指标数低于60%的不得基础分。

  (2)成果分:符合考核范围要求的项目,固定资产每到位100万元得1分,上不封顶。

  (3)各项加分:

  ①新建大项目加分:新建1个固投3000-5000(含3000)万元的项目,另加25分;新建1个当年固投到位5000万-1亿(含5000万元)的项目,另加50分;新建1个当年固投到位1亿元以上的项目,另加100分。每到位1000万元另加5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②续建大项目加分:续建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另加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另加1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③外资项目加分:外资项目固定资产到位资金经换算后按同比增加20%计;

  ④规模以上工业加分: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局认定为准)加5分,上不封顶。

  其它对象计分标准:

  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奖励起始指标的基础分为10分,其余各项计分标准比照重点对象计分标准计算。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现场实际踏查与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对所考核项目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出让缴款凭证(租赁协议)。

  (2)基本建设完税凭证。

  (3)设备购置发票、生产性车辆购置发票及行车证。

  (4)考核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联合引进项目双方单位出具的分成比例协议书。

  没有上述凭证的固定资产投资,以考核组现场认定或经有资质的中介部门评估为准。

  三、结果运用

  1、XX年市财政列支25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奖金,按分计奖,分值为:总奖金×全市平均完成率÷全市总得分。如果奖金节余,滚入下年。

  2、设立特大项目奖,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另奖2.5万元,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另奖5万元。

  3、重点考核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它各项目工作不得分,不排序,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

  XX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我市促进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和实施“小老板”创业工程目标,制定我市XX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市15个乡镇、3个街道及包保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分配原则:①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②全市18个乡镇、街道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三类,按10:8:6的比例确定任务)。

  2、向盛市微机统计系统准确上报民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基础分100分)

  完成年度任务数得80分,准确上报民营经济7项指标得20分。

  1、任务完成低于60%不得分,完成任务得基础分80分,每超1户加5分。

  2、准确上报民营经济7项指标得20分,按月、季、年完成情况记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四、考核条件

  1、XX年度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建档的各类民营企业(重新登记注册的除外)。

  2、当年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当年竣工、投产、见效的企业。

  3、安置下岗就业人员8人以上。

  4、已纳入牧业小区考核的企业除外。

  五、考核办法

  由市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考核条件逐户考核验收。

  六、奖励办法

  市财政列支30万元做为奖金,年末按得分计奖,分值为总奖金×全市平均完成率÷全市总得分。如果奖金节余,滚入下年。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7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有效缩短招聘时间,提高招聘效率,公司决定强化管理内部介绍招聘渠道,从而激发员工内部介绍的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内部介绍之奖励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介绍信息的记录与统计整理,并交总经理审批,按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介绍办理奖金的领取手续。

  2: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3:各部门负责人向下属人员宣导本奖金方案,激励下属踊跃向公司推荐适用的员工。

  四:原则

  1:介绍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符合公司招聘的年龄规定(18---45周岁)方可领取奖金。

  2: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人有被介绍的关系。

  3: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五:奖励方案

  1:介绍新员工进公司分期给予介绍人奖金合共300元,分别为被介绍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个月者,公司将给予介绍者50元/人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者100元/人的.奖励;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者150元/人的奖励。

  2:介绍之前在本公司离职员工入厂介绍人不享受奖金。

  3:当月介绍5人以上进公司做满一个月公司额外给予介绍人奖励按每人30元计发奖金。

  4:若有家乡渠道招到相应工人的在职员工,在向行政部报备申请后,公司可以委托其出外招工,公司可以按因公出差予以发放其外出招工期间的工资,并按公司规定报销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及电话费等),如可以一次性引进员工10名以上并在公司做满三个月除可以享受上述介绍费外另外再嘉奖400元。

  5:直接参与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参与介绍奖(除介绍亲戚方可领取奖金)。

  6: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8天以上,其工作期限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8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扎实推进“四民”活动,强化包村服务队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考评原则:

  包村服务队员考评以贯彻党的__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重点体现在完成20__年各项工作任务上,考评工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内容力求重点突出;考评方法力求科学合理;考评成绩与干部效益挂钩。坚持平时工作与年终考评相结合。

  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助民富(30分)

  1、确定了本村发展思路(4分)。年初有计划记2分;年底有工作总结记2分。

  2、引进群众致富项目(10分)。建立了《群众致富项目库》记2分;每建立一个种养示范基地(户)记2分。

  3、发展“五小园”庭院经济(10分)。建立了《致富能人库》记2分;每发展一户“五小园”庭院经济示范户记2分。

  4、招商引资和向上争资(6分)。每引进一个招商项目记4分,每向市级以上争资1万元以上记2分。

  5、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分)。发展农村经济得到镇以上单位组织到该村每学习一次加2分。

  (二)保民安(20分)

  1、建立健全了民情信访接待制度(12分)。设立了“民情接访室”记4分;制度健全并接访正常、记录详细记8分。

  2、设立了《民情台账》(8分)。设立了《民情台账》记2分;有经常性记录记4分;有处理结果和跟踪记录记2分。

  (三)解民忧(10分)

  1、建立“便民服务站”(2分)。建立了“便民服务站记1分;设立了“群众信箱”记1分。

  2、解决群众实际困难(8分)。建立了“困难群众库”记2分;落实了帮扶责任记3分;有切实可行的帮扶举措记3分;每有1人符合要求未得到帮扶扣2分。

  (四)知民情(10分)

  1、实行常驻制(2分)。坚持了常驻制记1分;定期汇报工作记1分。凡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扣1分;未按要求定期汇报工作扣1分。

  2、认真了解民情(4分)。每月入户不少于10天,并坚持记《民情日记》记4分。

  3、全面掌握村情(4分)。开好了“三会”记2分;建立了《村情档案》记2分。

  (五)抓工作(30分)

  1、计划生育工作(9分)。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记1分;节育措施落实率92%以上记1分;及时率90%以上记1分;结扎率80%以上记1分;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记2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记1分;一年四次环孕检率100%记1分;报表及时、档案健全记1分。

  2、新农村建设(10分)。新农村建设有规划记1分;有示范点记1分;“三清六改”验收合格记2分;有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实行了村务公开,并有长效机制记3分;畜牧防疫率90%以上记1分;搞好“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和退耕还林抚育工作记1分;开展林业“三防”体系建设记1分。

  3、社会事务工作(4分)。报灾及时,评低公正,资金发放到位记2分;劳务输出、劳力培训任务完成记1分;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90%以上记1分。

  4、基层组织建设(5分)。按照“五型”建设标准的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记3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记2分,未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每发现一次扣1分。

  5、维稳工作(2分)。全面掌握并经常排查本村范围内不稳定因素记1分;确保无越级上访或非法上访事件记1分。

  6、特色工作(加分)。凡受县表彰每次加2分;受市表彰每次加4分;受省以上表彰每次加6分。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深化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xx〕1 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试行)(闽师研〔20xx〕21号)的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第一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以下称“应届生”)。

  第二条:已获得学位的往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专职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人员(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截至教育部录取当年9月1日)。

  二、申请条件

  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二条: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三条:有至少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四条: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 (WSK)55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第五条:应届生须于就读期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A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B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六条:往届生须于近三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A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B类刊物至少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七条: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培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选拔,按一级学科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 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四、申请程序

  9月19日前,申请人向我院递交或寄达以下材料进行申请,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邮寄须用EMS。(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409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1. 《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 《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 《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 份(原件备查);

  4.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需签名)1份,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备查);

  6. 《现实表现情况表》;

  7. 《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8. 考生个人自述(按模版要求);

  9.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10. 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1. 近半年以来(截止到申请当年9月22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五、考核流程

  1. 9月26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复审。

  2. 复审通过后,由相关博士生导师结合体育学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 10月11日前,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④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1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六、录取规则

  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按相关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校、院两级公示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学校正式确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与统一考试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起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往届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当年以“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0%。

  七、其他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况,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学院)、(研究生院)、(校监察处)。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办学品味,从写字教育活动入手,以“端端正正写字,踏踏实实做人”为主旨,培养学生的耐力、毅力和审美情趣等,以课堂为主阵地,努力培养学生个性,建立有写字特色的教师队伍,早就学生的书法特长,打造精品项目。以写字为突破口,彰显学校育人魅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二、考核指标

  硬笔书法

  本学期二年级合格率为90%,三-六年级合格率为95%,优秀率:二年级为20%、三四年级为30%、五六年级为40%

  毛笔书法

  兴趣小组

  合格率:100% 优秀率:60%

  各班级

  合格率:三年级40%、四年级45%、五年级60% 优秀率:三年级20%、四年级25%、五年级30%

  (注:以上指标为本学期末指标,第一次考核可降低10%,以后逐步提高。)

  合格的标准是:字迹工整、间架匀称、整体优美;优秀的标准时:在合格的基础上还要注意用笔,写出笔锋,明显看出练字的痕迹。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1、建立写字特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各语文教师

  2、实施“小步走”战略,从细处抓起,坚持天天练字,逐步提高。

  3、为写字特色的创建提供充足的时间:每天下午活动课40分钟和每周的写字课为练字时间。

  4、硬笔书法练习量为二三年级每周150个字,四五年级每周200个字,可选生字表中的字,毛笔书法练习量为每周12-15个字。

  5、凡练字时间,教师必须进行指导,并在辅导时写好范字,对写字姿势、握笔方法以及写字的笔画、间架结构和结体进行有序指导,练字时间不得完成其他的写字任务。

  6、强化监督力度,对每天下午的40分钟和每周一节写字课进行不定时的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定时验收。每两周对各班的写字进行一次验收,要求合格率和优秀率必须逐步提高。

  8、师生同练。50岁以下的教师每周必须交两幅硬笔书法作品,一幅毛笔书法作品。硬笔书法字数不少于50字,每周公布优秀教师名单。

  9、将写字特色纳入教师考核方案,即在镇考核的基础上,另加5分特色考核分,根据教师写字优秀率均值和辅导学生合格率、优秀率均值分别排名,积5、4、3、2、1分,参加兴趣小组辅导的老师,经考核合格后另加1分。50岁以上的老师得保底分3.5分。有一次不写扣0.5分,扣分不封顶。

  10、组建考核组:zz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1

  更好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使绩效考核有依据、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澜琦雅闻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制度》,特制订本实施方案。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美容部门入职后___个月的美容师所进行的月度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步骤:

  1.确认评价要素与着重点,确定并填写评分档次;(KPI)

  2.综合若干评价要素,确定并填写最终评分档次;(360)

  3.再对考核表进行一次全面回顾与检查,考察各项要素之间的评价结果是否具有内在统一性,清除相互矛盾的因素;

  5.进行综合评定部分的考核评价,综合评定的评语,引入对美容师本身进行评价的综合因素,但切忌脱离事实,随意推测,甚至感情用事,力求客观公正。

  6.美容师以本人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对本人逐项评分。(个人行为鉴定)

  7.美容部门主管以下属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对美容师逐项评分并写评语。

  8.人力资源部与店经理进行综合评核打分,总评核后美容主管将考核结果告知美容师。

  9.由美容主管与美容师面谈,并提出改进意见.如美容师本人不同意主管考核意见,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述并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做出最终考核.美容师应理解和服从考核结果。

  10.年终考核时,店经理和部门主管应将年度绩效考核表和绩效考核分数汇总表一并送交人力资源部。

  11.美容师的年终考核分数汇总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人力资源部应对年终考核结果做出分类统计分析,报总经理进行签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务(KPI):本月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指标不超过___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

  2.岗位工作(360):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美容师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个人行为鉴定):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美容部门内部同事和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四、考核程序:

  (1)美容师日常工作考评标准(考评方式:店面经理、部门主管考评)

  考评说明:

  1.每次仅考虑一个因素,不允许某个因素给出的考评而影响其他因素的决策;

  2.考虑整个考评时期的业绩,避免集中在近期的事件或孤立的事件; 3.对所有美容师的同一项目进行集中考评,请勿以人为单位进行考评。

  具体考评:

  (略……)

  (2)美容师工作态度考评标准(考评方式:员工互评、被服务者)

  考评说明:

  1.每次仅考虑一个因素,不允许某个因素给出的考评而影响其他因素的决策;

  2.考虑整个考评时期的业绩,避免集中在近期的事件或孤立的事件;

  3.对所有美容师的同一项目进行集中考评,请勿以人为单位进行考评。

  具体考评:

  1、在工作中,她与人交往是否热情;

  2、在工作中,她是否守信用;

  3、她是否有协助精神;

  4、对待工作,她是否积极主动;

  5、他在集体技术讨论中的表现;

  6、她是否善于与人合作;

  7、根据公司需求添加其他考核项目。

  五、绩效考核的工作原则:

  1.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公开;

  2.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4.考核结果美容师应签名,有意见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仲裁,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

  美容部门主管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美容师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2

  1、值周生负责检查全校各班校风、校纪,对树立良好的校风责任重大,值周生要做到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做到人仍我捡,人涂我擦。既要发扬民主,又要敢于批评。同时注意自身模范作用,注意自身的仪表礼貌。

  2、工作中大胆管理,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如遇问题,及时寻求老师帮助,及时解决问题。不要采取非正常方式激化矛盾,违者扣值周班分。

  3、校外路上、大门口和甬路的值周生站岗时间为:早上7:00-7:20,规定时间不到岗,一人次扣0.5分。

  4、楼梯值周生要按时站岗并维持好各楼层的纪律。值周教师查岗时,每缺少一人扣1分。

  5、在值周教师的带领下每天早7:25,午12:55,晚最后一节课的40分钟后及时检查各班的纪律卫生和放学退校情况,如果发现不认真工作一人次扣1分。

  6、红领巾、名签、队标志、值周袖标每天都要佩戴整齐,要做其他同学的表率。

  7、值周生要做到公平公正检查,检查时要认真查看卫生死角。

  8、在值周期间如果有举报值周生值周不认真,乱用职权的,经核实事实清楚的一人次扣2分。

  9、值周中队学生在值周期间如果有违犯学生一日常规检查评比细则中所规定的内容则加倍扣分。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3

  为充分发挥营销部门的作用,积极开拓客源市场,提高酒店的竞争力,增加经营业绩,协调好销售人员之间的关系,特制定营销部的权限及工资考核办法。

  一、 营销范围:

  1、 餐饮销售范围: 散客销售 企事业(挂帐)单位销售

  2、 客房销售范围: 会议销售 旅游团队销售 零散客人销售 企事业(挂帐)单位销售

  3、 会员卡销售

  附则:

  凡外包场所及客房电话费、服务费、代办费不计考核业绩。

  订餐通知单必须事先经餐饮负责人确认。

  订房通知单必须事先经前厅负责人签字确认。

  如夜间订单必须经值班经理签字。

  二、 基本工资待遇

  1、 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津贴:

  1) 如当月个人标准业绩达到

  万X元以上,享受津贴 X元。

  2) 如当月个人标准业绩达到 万X元至 万X元之间,享受津贴 X元。

  3) 每月享受X元底薪+相关补贴+当月个人标准业绩的%。

  2、 营销经理:

  营销经理津贴:

  1) 如当月个人标准业绩达到 X元以上,享受经理津贴 X元。

  2) 如当月个人标准业绩达到 X元至 X元之间,享受经理津贴 X元。

  3) 如当月个业标准业绩在

  X元以下的,则不享受经理津贴。

  销售津贴:依当月酒店即定的营销目标为标准

  1) 如完成100%的,享受销售津贴 X元。

  2) 如完成80%至100%之间的,享受销售津贴 X元。

  3) 如完成80%以下的,不享受销售津贴。

  4) 如完成100%以上的超出部分,则按照超出部分的%进行计发销售津贴。

  营销经理工资: 每月享受X元底薪+相关补贴+当月个人标准业绩的 %。

  备注:当月标准业绩是指:各级营销人员的业绩考核中酒店采取的考核指标。它是酒店根据需要和适应市场变化,合理评估营销人员营销能力的一种业绩度量单位,

  三、 个人标准业绩折算方法:(本酒店的各级营销人员营销业绩折算成个人标准业绩方法如下)

  部门 类别 折算系数%(不打折) 折算系数%(规定折扣)

  会议 % %

  旅游团队 % %

  零散客人 % %

  企事业单位 % %

  婚宴 % %

  会议 % %

  旅游团队 % %

  零散客人 % %

  企事业单位 % %

  注:

  如果低于规定的折扣,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按%计提。

  会议、零散、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之折扣。

  婚宴按规定菜单的价位。

  四、 销售人员个人业绩提成计算表

  月销售额 (千X元) 提成系数 (%) 月销售额 (千X元) 提成系数 (%) 月销售额 (千X元) 提成系数 (%)

  10 1 15 1。2 20 1。4

  25 1。6 30 1。8 35 2。0

  35 2。2 40 2。4 45 2。6

  50 2。8 55 3。2 60 (以上) 3。4

  五、其它规定:

  1、遵守营销部各岗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及要求。

  2、挂帐单位:业务发生后应收款由该业务的营销人员催收,催收时间按协议规定(原则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再缓一个月,超过时间以每日0。1%计息,并在奖金中扣除,部门经理连带10%责任。如该业务的营销人员中途离职,由部门经理负责跟进。

  3、 年终奖根据规定执行。

  4、 营销人员三个月内达不到转正标准,实行自动淘汰制。

  a) 营销人员每周需提供两个新客户资料,每月走访个人总客量的50%,并将客户资料,回访记录表交部门经理,部门负责登记,考核营销部及每位营销人员的业绩,并将营销业绩报财务进行核对。

  b) 对各个营销人员没有严格要求的区域划分,但对各个营销人员有侧重点区域划分,各个营销人员要避免对同一客户的多重出价,多重协议,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

  六、 营销人员的费用报销原则:

  a) 一般情况下自行促销时,所有的费用自行承担,除总经理批准,部门有计划派员促销。

  b) 酒店组织的各项促销费用由酒店承担。

  附则:

  1、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事负责解释、修订。

  2、 本方案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施行。

  3、 营销部、财务部需出台相应的政策及制度。

  4、 营销人员标准业绩之百分比由财务部根据适时(一般是当月)的营业状况、成本核算、费用消耗等情况进行拟定。

  5、 兼职之营销人员只按业绩百分比提成,不计基本工资及津贴。

  6、 本方案自执行之日起,原相关营销人员的工资福利亦于同期取消,以此方案为准。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卫生监督及协管网络,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功能,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方式,扩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通过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卫生监督及协管网络,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方式。

  指导和督促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率,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目标。

  二、考核方式

  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评,考核分季度、年度进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等方式,并结合工作督查,对照考核标准量化评分,累计得出各协管服务机构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及实际拨付经费额度,报区卫生局审定。

  三、考核内容

  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工作台账,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

  1、基本任务:建立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2、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安全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城镇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3、食品安全协管服务: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调查、咨询服务和宣传,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4、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城镇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5、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校医(保健教师)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

  6、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7、职业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相关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8、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四、考核机构

  由区卫生局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实施绩效考评工作。

  五、考核组织分工

  考核采取日常监督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方式。各镇(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每月对各村卫生信息员开展工作督查,半年及全年对各村卫生信息员进行两次综合评估考核。区卫生局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检查督导,半年及全年进行两次综合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将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分配依据。主要步骤: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各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制度建设、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监督档案、影像资料等。

  2、现场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核查从业单位本地资料、证照情况;对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应急处置等全面考核。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绩效考评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绩效考评与有关人员的奖惩和绩效工资挂钩。

  考评结果与经费分配挂钩,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经费的依据。优秀、良好的全额拨付,合格的按80%拨付,考核不合格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予按60%拨付,如整改仍不达标的不予拨付。对考核不合格的协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由区卫生局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考核结果奖惩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是学校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和人生导师,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是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中坚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有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特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绩优酬高”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方案,对班主任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二、考核机构

  1、在校内成立考核机构,并行使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职能;

  2、考核机构由校长、教师代表共同组成;

  三、考核程序

  1、自评:班主任根据考核细则,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客观实际地作自我评定;

  2、初评:德育处根据学校平时检查、调研结果,统计出各班主任的加分和扣分情况;

  3、审核:考核小组根据各条线的汇总情况,结合班主任的自评成绩予以审核,评定等第。

  4、终评:汇总考核小组意见,确定各班主任月考核的最终等第,并报考核小组会议通过。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班主任绩效考核按上学期9~1月下学期2~6月、暑假7~8月三段进行,上学期5个月和下学期5个月分别进行月考核和学期考核,暑假2个月合起来进行假期考核。

  3、班主任月考核根据月考核细则规定为100分,原则上只扣不加。

  4、对于有突出表现的班主任,记录典型事例在评选优秀班集体考核中进行加分,优秀班集体每学年六月评选一次,以100分为基数,对照加分、扣分细则,以及月考核扣分,评选出优秀班集体。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即为该学年的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发放奖励金50元,该费用从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支出。

  5、班主任因公、因私需外出者,一天须经校长准假。公出不扣除任何费用,事、病假每天扣除10元,代班主任每天10元。

  6、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取消班主任资格。除此以外还要参加月考核。

  ①班主任工作过程中,违反师德要求,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

  ②班级出现较大问题,影响乃至破坏学校声誉。

  ③因管理疏忽、教育不力,造成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责任伤害事故。

  ④班级学生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班主任工作不到位,未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未对学生进行教育,同时又未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的。

  ⑤属于上述情况之外一些有悖于德育工作及班主任工作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情。

  7、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优秀班主任以及其它评选活动的重要依据。

  五、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

  1、班级常规

  坚持做好学生安全、健康教育,每日做好学生缺课记录,并上报医务室,少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认真及时完成各条线布置的任务,如不能完成视情况扣除

  加强晨间、午间、课间管理,做到文明活动,秩序井然,晨间和课间能有效组织好学生,晨间教室无老师一次扣1分,课间发生学生追吵打闹现象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每天及时打扫教室及清洁区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并保持全天清洁,如发现地上有纸屑或杂物的有一片/次扣1分。

  如发现本班学生故意乱扔废纸、果屑现象的,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每天坚持做好两操,教育学生做到“快、齐、静”。出操时班主任到场,并在队前管理、督促,缺一次扣1分,公事除外。

  按少先队大队部要求准备好每周的升国旗仪式及推荐好升旗手护旗手,活动效果好。未准备1人次扣1分。

  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结合学校五项常规竞赛,如每月得2颗红葡萄、一颗青葡萄扣3分,4颗红葡萄、两颗青葡萄扣6分。

  按学校要求做好本班学生的午睡管理,不到岗或管理不到位,酌情扣2——5分。

  班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经合核实班主任管理失职的.扣5分,扣完为止。

  2、材料上交

  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要求具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迟交者扣1-3分,不交者扣5分。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不交者该项不得分,每年的班主任工作总结重复上交扣3分。

  班主任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各项内容班主任亲自执笔,违者扣5分。各项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缺一项扣除2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活动,各项活动资料及学生作品按要求及时上交,少交1项扣3分。

  3、阵地建设

  教室环境:地面保持整洁,墙上无蜘蛛网,学生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整齐化。学生课桌椅摆放不到位扣1分,课桌内有杂物扣1分。

  按少先队大队部规定出好每期黑板报及班级阵地的布置。每学期评选一次。满分5分,未按时完成黑板报和布置每次扣3分。

  家长学校活动正常开展,提倡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学生进行书面、电话、家访等方式进行联系。并组织好学生家长会,材料准备充分。家长会无故未出席扣10分,材料准备不充分扣2分。家长民意测评中有不良反应者,酌情扣5—10分。

  4、主题活动

  能认真组织好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8次,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配合学校各项活动的开展,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科技节、入队仪式、看电影等。以每月具体活动为准。班主任未到场扣10分,未及时上交材料扣2分,未组织开展扣20分。

  5、班级校产管理

  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得攀折花草树木,有一人次扣除5分。

  及时关闭电灯,不得在无人或晴天开长明灯,有一次扣除2分。

  爱护课桌板凳、门窗及教室内的财物等公共财产,完好无人为损坏的,有人为损坏的,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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