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篇1
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我部自20__年起连续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今年寒冬将至,我部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3月15日期间(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4月15日)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结历年来“寒冬送温暖”工作情况,继续发扬好的传统,杜绝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克服形式主义和畏难情绪,把保障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要以许帅同志精神为引领,真正做到“视救助对象为亲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发挥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各部门、各层级具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细化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联合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协调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等,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要强化乡镇(街道)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救助,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救助管理机构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发挥好转介平台的功能。
三、抓实做细重点工作环节
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把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特别是在安全检查、站外托养、机构管理等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要认真细致布置开展站外巡查工作,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等地开展地毯式摸排,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的区域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寒场所。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详细的求助方式,后续定期进行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民政部门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日常街面巡查和站内救助服务。注重调动民间信息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积极性,主动提供救助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各地民政部门应根据信息提供质量和救助落实效果,在做好评估的基础上,对线索提供者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奖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注重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可以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要及时应对,主动引导社会舆论。专项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可以采取新闻发布、邀请采访等多种形式,介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进展、成效和工作难点,宣传救助战线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工作良好形象。
各地特别是北方地区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务必精心部署、扎实落实,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于20xx年4月15日前将专项救助工作总结报送部社会事务司。
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篇2
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生活,特别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开展x年春节慰问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走访慰问时间:
1月25日起至春节前
二、走访慰问对象:
各村(社区)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
三、走访慰问组织形式及要求:
1、本次走访采取合并走访,将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一并列入走访对象,由各驻村(社区)领导、干部负责组织走访慰问,落实好慰问金、救济大米、物质的发放。
2、下发的资金、物资等由各驻村(社区)领导统筹,经村(社区)两委会研究决议,要求走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走访原则:
1、资金安排每户不超过200元,避免重复走访;
2、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不予考虑;
3、县里已走访慰问的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计生家庭等不再纳入本次走访慰问范围;
4、已在县民政局、镇民政办享受过临时救济的不再安排走访。
3、各村(社区)走访慰问名单的确定必须召开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参加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会议。走访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必须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手续完备,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下拨慰问资金前,各村(社区)必须提交由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及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签字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并有张榜公布照片及确定的走访慰问名单,由镇民政办负责审核。
4、此次下拨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走访慰问,戴帽村(平世村、雷公井村、南岭村、麻池塘村、甫口村)必须提供10%戴帽资金用于走访的到户发放台账交镇民政办,经审核后才拨付戴帽资金。
5、下拨走访慰问资金的具体安排情况由驻村(社区)干部与镇民政办联系。资金发放后,由驻村(社区)干部把各村(社区)到户发放台账加盖公章后及时上交镇民政办。
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必救”和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和民政、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协作,扎实做好街面巡查和疫情防控。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不发生冻、饿、病、死、伤等极端事件,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时间安排
从20__年12月18日起,至20__年3月20日结束。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乡镇民政部门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特别要加大对车站、广场、繁华地段、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要及时公布县、乡镇、村(居)救助服务点的救助电话和救助地址,方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利于热心群众引导帮助。救助站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发挥好转介平台的功能。
(二)做好积极劝导和分类施救。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要严格落实救助管理工作“六必须、六不得”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出现临时困难的求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救助程序。要积极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当护送至救助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得其同意。对突发疾病病人,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不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物品和救助机构信息等详细的救助方式,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参与。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站要注重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要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要及时应对,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要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列为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部署安排,慎终如始绷紧疫情防控和救助底线这根弦,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乡镇和救助管理站要对标对表实施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救助管理机构和临时救助场所要做好最基本的出入管理工作,坚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核查核实清楚活动轨迹的求助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入站要落实隔离观察。真正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贯彻落实到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中。
(三)强化内部管理。乡镇民政救助点和救助管理站要完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补足救助和防疫物资,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站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确保站内受助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站内消防设施、电器电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对因履职尽职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
(四)档案信息汇报。乡镇民政部门、县救助管理站要做好档案记录,对救助人员要有照片、有证明、有系统录入,有发票信息,对救助发放的寒冬物资要进行登记,同时根据专项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亮点做法,总结经验成果,及时汇报。请各乡镇民政部门、县救助管理站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巡查材料于20__年3月22日前报至县民政局。
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篇4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救助管理站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救助管理站积极配合公安、城管执法,开展“三合一”巡查,加大巡查频率和扩大覆盖面,确保对重点区域巡查“无死角”(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区域)。对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精神障碍者、危重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随见随救,力争做到本区域内基本无流浪乞讨露宿人员。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8至20xx年3月15日,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巡查机制,每天早、中、晚上进行3次巡查,如有市民热线及时出勤,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站成立为谢祥荣站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救助巡查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对本区域内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主动配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车站、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救助。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以劝导为主,并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根据身体情况及时送医治疗。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发现机制、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次日情况“零报告”传真至救助管理站。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亨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在职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2月22日(元宵节)。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各县(市、区)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30日)
1、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切实将慰问活动同扶贫帮困结合起来,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
2、开展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历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呼吁全社会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3、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同时,要做好慰问的困难企业、困难人员的摸底公示及申报材料的保存,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二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1、深入基层慰问。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要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x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一)送温暖资金筹措。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20xx年“两节”慰问金按照“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可从20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各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对送温暖活动财力和物力支持,积极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参与,确保慰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筹集、管理使用送温暖资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联 系 人:市局劳动关系监察科 游英雄 李登国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
1、市直部门困难职工慰问对象类别统计表;
2、困难职工慰问对象情况一览表;
3、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两节”期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