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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水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4-07

2025水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篇1

  6月27日、7月13日两次强降雨,给我镇造成严重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全镇启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作。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组织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迅速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小灾靠自己、大灾靠集体,重灾政府帮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坚持科学重建、规划先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倒房户重建工作。

  经县民政部门核实,截止目前为止,全镇倒房涉及7个村11户18间,其中全倒户2户6间,全镇损房户2户3间。全倒户重建实行镇主要领导和部门包保,其它倒房户实行村干包保,损房户由各户自行修复,确保入冬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所有受灾群众都有房住,温暖过冬。

  (二)水毁基础设施恢复工作。

  1、水利设施恢复。按照“谁受益、谁修复”、“先急后缓的原则。考虑到当前还是主汛期,不宜大规模兴修水利,小的工程由村动员群众自行组织恢复;大的工程由水利部门制定方案,待汛期过后另行组织恢复;对影响安全度汛、危及群众生命的工程,镇防指要制定预案,抓紧排险;对严重影响农业用水的工程,各村要组织抢修,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安全饮水水毁工程向县领导小组汇报,争取项目尽快组织恢复。

  2、交通设施恢复。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通组路由受益户自行抢修,通村路由村级组织抢修,乡道由镇组织抢修,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确保道路畅通、出行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减少更大损失。

  (三)农业抗灾自救。

  农业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成灾和绝收的田地提出补救补种等建设性意见,动员农户抓紧时间补栽补种大力发展晚秋生产,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农业保险部门要及时核实灾情,及时理赔,取信于民。

  四、资金保障

  1、镇下拨各村应急资金:重灾村龙井、资福、桃岭、后山、牌坊、斯桥各1万元,其它村各5000元。

  2、整合项目资金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3、社会捐赠资金。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以上资金用于民房重建、基础设施应急工程、排险工程的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精心组织实施。技术部门要做好设计规划和实施方案,各村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3、积极争取项目。相关部门要从全镇的角度统筹考虑,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高防洪防灾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4、严格资金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

  5、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抗洪救灾精神,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鼓舞和激励各级干部群众同心协力、自力更生、团结互助、自强不息,共同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

2025水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把安排好灾民的生产生活、抢修好水、电等基础设施作为突出的工作重点,动员全区人民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奋力抗灾,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及工作安排

  (一)成立“7.15”、“7.26”水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

  区政府成立“7·15”“7·26”洪灾水毁工程恢复领导小组,由首建中书记、周迎春区长任顾问,阳建华常务副区长任指挥长,张殿文副书记、曹新华副区长、李浩副区长、陈禄相任副指挥长,成员:吴代友、谢开福、靳卫、彭雄、陈剑、刘建平,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开福担任,刘建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为尽快恢复水毁设施,确保农业生产用水,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的原则,把当前急需修复的工程分成“两大块、三大片”。

  1、两大块

  1)四清水库灌区渠道损毁修复

  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周迎春长任顾问,张殿文副书记任指挥长,曹新华副区长任副指挥长,刘建平为技术负责人,技术成员:张广荣、何明明。四清水库管理处为责任部门。

  2)鲁水河水毁工程恢复:

  区委书记首建中任顾问,常务副区长阳建华任指挥长,副区长李浩、陈禄相、吴代友任副指挥长。刘建平为技术责任人,技术成员:覃平慧、梅建设。

  两项工程在8月底前完工。

  2、三大片

  1)石盖塘片(含石盖塘镇、万华岩镇、芙蓉、永春、江口)

  各乡镇的乡镇长为本辖区的行政责任人,罗小忠同志为技术负责人,技术成员:张广荣、何明明。

  2)华塘片(含华塘镇、保和、月峰、同和)

  各乡镇的乡镇长为本辖区的行政责任人,钟国华同志为技术负责人,技术成员:成诤、周少林、李洪波、徐波、黄军。

  3)鲁塘片(含鲁塘、大塘、南溪、市郊乡、郴江镇)

  各乡镇的乡镇长为本辖区的行政责任人,刘建平同志为技术负责人,技术成员:覃平慧、梅建设。

  各行政责任人要统筹安排本辖区内的水毁恢复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水毁工程的投入,大力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积极组织劳动力突击抢修灌溉渠,确保8月底以前完工。各技术责任人要及时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要继续密切注视雨情、水情。现在我区还处在主汛期,预计8月份,我区还会受到2—3个台风的影响,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要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水利设施的破坏。

  2、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本修复工作方案涉及的工程主要是当前急需恢复的水毁工程。对于没有纳入本恢复计划的水毁工程,各地要结合水利冬修,统筹安排,做到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水毁恢复工作。

  3、对纳入本修复工作计划的“两大块、三大片”,各有关人员、单位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区委、区政府将进行抽查,对进展缓慢的工程项目进行通报。

2025水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篇3

  受今年“5.22”“6.18”梅汛特大暴雨影响,暴雨洪灾使我市19个乡镇(街道)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其中宝溪、兰巨、锦溪、城北、岩樟等乡镇(街道)受灾严重,受灾人口15.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37亿多元。

  全市各地多处发生房屋倒塌、山体滑坡、公路冲毁、以及水利设施损坏等灾情,尤其是水利基础设施损毁十分严重。据统计,两次暴雨造成我市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7053万元,其中,堤防损坏决口1253处92.1公里、灌溉设施损坏603处、7座水电站进水。水毁灾情发生后,为确保水毁水利工程早日修复,水利系统全面启动应急救灾预案,迅速成立6个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对全市水利水毁工程进行摸底登记,把提防、堰坝、渠道、饮水的损坏情况形成图文资料,进行登记并归纳成册,为科学有序开展修复和重建奠定基础。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快速推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龙泉对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方案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生产”、“ 先重点、后一般,先应急、后提高”的原则抢修。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将中断生活用水尽快恢复,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恢复正常。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轻重缓急、修复提高”的原则,对于8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修复,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永久性修复和重建工程,由水利由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对于低于8万元修复资金的应急抢修工程,由乡镇(街道)和村共同负责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尽最大努力,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另一方面是整合各种项目资金,确保多渠道投入;再一方面是发动水毁乡镇(街道)群众投工,合力重建。

  四是进一步明确修复时间。力争在2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水利部门从7月7日到8月31日前,将分两批对水毁水利工程进行测量、设计、审价、招标工作。并相继在7月31日前对部分水毁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确保明年汛前完成预定的工程项目。12月31日前,由乡镇(街道)修复和重建的水毁水利项目,将由水利部门牵头进行验收,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2025水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篇4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1月25日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强化环境卫生消杀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对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洪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小丹、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四)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村部、茶馆、餐饮、商店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2025水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营造铁腕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街道统筹、村(社区)为主体,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开展我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居民以公平。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整治(长安、长城、围城、三角坪社区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设问题,从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和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长安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何华光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彭晓鹏任组长,副主任张向荣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控违办、城管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办、信访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控违办主任李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整治执法组、督查督导组、信访维稳组五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控违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摸排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不漏一户一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应急管理、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综合组将收集的资料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属于存量违法建设的,按照用途、现状、危害程度、违建对象政治面貌进行分类认定,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第二批集中拆除屡拆屡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抢搭抢建行为。第三批集中拆除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充分结合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住宅小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项目用地、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对违规加层用于自住、屋顶维修超高、偏杂屋违规改扩建等涉及民生的违法建筑,按照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督查督导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考核验收,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确认、集中拆除阶段的评估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六)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综合组负责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控机制,推广“群英断是非”基层治理模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禁违队伍建设,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优化执法人员配置。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重心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六、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问题。以及重点排查整治县、省、国道两侧违法建设问题。属地村(社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书记、办点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全面负责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服从所在村(社区)调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讲评,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要完善各站办所牵头认定,村(社区)联动配合,公安、司法保驾护航的联合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实现有效管理、有效防控,彻底铲除违法建设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动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反映问题、提供违建线索,对违建在“正负零”以前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对其他违建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500元奖励。要注重发挥村(社区)、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站所、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纪工委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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