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 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我村村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我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思想重视
认真学习上级的指示精神,深刻理会其实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统一,确实把防汛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组织落实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海(村支部书记)
副成员:黄 奎(村民委主任)
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成 员:各村民小成员
2、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黄海负责全村防汛总指挥工作。
黄奎负责做好防洪防汛整体工作。
黄成学常负责各种物资供应及群众的疏散转移。
各组成员负责组织好各组的群众,配合领导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
3、防洪防汛抢险队:
队 长: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副队长: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队 员:支村两委其他成员、各村民小成员
抢险队长在防汛抢险时,负责抢险的具体工作。
三、防汛物资
我村的防汛物资有:铁锹、编织袋、沙袋、手电筒、雨衣雨鞋等。
四、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应急协调小组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各小成员负责各组、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防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村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领导组成员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气象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村民通报情况。
(5)村防洪防汛抢险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2、灾中
村防洪防汛抢险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各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成员。
(2)村应急协调小组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5)村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后期处置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对临时设施、电源和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政府。
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3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环境极易滋生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给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为保障灾区居民的健康安全,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特制定本洪涝灾害消毒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灾区消毒工作,确保灾区环境得到有效清洁和消毒,降低疫情发生的风险,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1. 消毒范围
对灾区内的居民住宅、公共场所、垃圾处理点、水源地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2. 消毒方法
(1)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等,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稀释和使用。
(2)对表面进行湿式擦拭或喷洒消毒,确保消毒剂充分接触并作用。
(3)对重点区域进行多次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3. 消毒人员及培训
(1)组建专业的消毒队伍,确保人员具备消毒知识和技能。
(2)对消毒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消毒剂的选用、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等内容。
4. 消毒物资保障
(1)储备足够的消毒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确保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三、注意事项
1. 消毒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 消毒剂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3. 消毒剂使用后要及时清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一、成立防强降雨防洪水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准备工作
1、各中小学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靠近山坡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山体情况,防止滑坡塌方等灾害;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有举水河防汛任务的单位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职责,准备足够的沙袋、沙子、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洪用具;
6、检查我中心学校负责防洪的举水河堤两个闸口和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各学校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三、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巡查学生寝室,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电气化、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获取各方面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做好举水河堤的堵闸防汛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工作,保证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洪涝灾害灾区有关技术方案》《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大力加强卫生防疫,有效预防和控制灾后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及食物中毒等次生事件,医疗救治及时到位,防疫消毒科学规范,确保生产生活恢复高效有序,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
三、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灾后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密切掌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
2.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灾后卫生防疫工作负主体责任,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单位、基层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安排专项救灾防疫工作经费,用于灾后防疫、扑灭疫情和改善灾后卫生环境。
3.市卫健局:负责灾后医疗救治救助、卫生防疫现场指导、疫情监测和防控、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救灾人员的防疫技术指导和培训、重点地区卫生防疫用品配送等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村庄开展农村清洁工作,彻底清除灾后垃圾、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5.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社区、公共场所做好淤泥清洗、垃圾清运和规范处理工作。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后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查处销售和使用被洪水浸泡后的蔬菜、粮食及各类食品、淹死的家畜家禽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7.市畜牧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做好灾后动物尸体处置工作。
8.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做好全市饮水安全工作,抢抓时间调试提水、供水、消毒设备,严格按供水流程进行消毒处理,稳定可靠供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
坚持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就要做到哪里。对受淹的房屋、公共场所要分类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发动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彻底清理垃圾及粪便,并加强无害化处理,科学实施消毒、杀虫、灭鼠,消除疫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的过程中,要以生活环境及公共场所为主,坚持“先进行清淤、后实施消杀灭”的原则,对水淹地区和居民的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学校、医院、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要坚持科学消杀,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可在重灾地方设置消杀药水配置发送点,指导群众科学使用。
1.清理室内外环境。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清除淤泥、排除积水、填平坑洼、铲除杂草、疏通沟渠等工作,迅速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处理,适时用漂白粉、敌敌畏等药物消毒杀虫,控制蚊蝇孳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集中处理动物尸体。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它动物尸体,要进行掩埋处理,选择掩埋的地点要远离居住地方,挖土坑深2米以上,在坑底洒漂白粉或生石灰。掩埋前将动物尸体用10%漂白粉上清液喷雾(200毫升/平方米),作用2小时后,装入塑料袋,投入坑内,再用漂白粉按20—40克/平方米的量洒盖在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1000~20__毫克/升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60分钟。参加环境清理的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3.环境消毒。在彻底清理环境后,以84消毒液按1:50的比例配制或其他含氯消毒剂进行环境消毒,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环境消毒应采取科学的方法,避免因滥用或使用不当而污染环境。可在受灾点集中设置消毒药水发放处,统一配制消毒溶液,提供给家庭和场所消毒。凡是水淹和受灾地区的住户,水退后首先组织专人对房屋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安全牢固,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厕所,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修缮禽畜棚圈,清除垃圾杂物。必要时对墙壁、地面及日常生活用品进行消毒处理,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方可搬入居住。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4.群众临时集中安置点的卫生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做好群众集中安置点的消杀工作。做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工作,供给安全卫生饮用水。新搭建的帐篷和棚屋等临时住所要能遮风挡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引导群众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和乱倒垃圾污水,不要在棚子内饲养畜禽。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做好垃圾、粪便的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二)饮用水卫生处理
要把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清洁放在首位。市卫生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加大对水源水质的'监督监测频次,特别要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的清洁和消毒,做到不留死角。
1.保护水源,防止饮用水源受污染。在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周围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清洁消毒,不留死角。经水淹的井或水池,必须进行清掏、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群众集中安置点增设的临时厕所和垃圾堆放点应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城乡供水中心
2.加强饮用水处理。在洪涝灾害期间,严禁使用水淹区的饮用水源,优先使用桶装水或瓶装水,如无瓶装水,则所有饮用水应煮沸后饮用。退水后的用水供应要分类消毒。
(1)集中式供水消毒:经水淹过的供水设施和管网,必须清理消毒,现场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启用,退水后一个月内每三天进行一次督导检测。
(2)缸水或桶水消毒:根据待消毒的水量,利用漂白粉澄清液或漂白粉精,根据有效氯含量计算取出定量药剂,加少量水,搅拌均匀,倒入待消毒水中搅匀,放置30分钟。漂白粉精片简易实用,一担水(50公斤)加1片即可(或参阅该剂说明书进行)。
(3)水井消毒:水井或水池清洗后,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进行加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毫克/升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排空井(池)水,再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正常使用。利用井水(池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将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倒入简易消毒器中,置于井水(池水)中。一口大水井每次消毒可维持半个月左右。简易消毒器可用商品简易消毒器,也可自制,方法如下:取两个空竹筒,用绳连接,下部竹筒内装消毒剂,并钻数个小孔,投入井中;也可用两个空塑料瓶,以绳连接,在装消毒剂瓶上钻数小孔,投入井中。对水消毒时,按5—10毫克/升含氯量计算并投放消毒剂,经处理后的水中余氯应达到0.7毫克/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城乡供水公司
检测单位:市疾控中心
督导单位:市卫健行政综合执法队
(三)厕所卫生和粪便的处理
1.临时用的厕所应达到应急、便利、实用和合理的要求。搭建的临时厕所一定要做到: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远离水源至少30米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塑料缸、桶、陶瓷缸来代替粪池;在无条件的情况下,可挖坑,坑的周围或底部要用塑料膜衬里或水泥和砖砌成。厕所应做到不渗不漏,粪坑满时应及时清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禽畜应建临时栏饲养,栏里的禽畜粪要及时清理,减少蚊蝇孳生。可采用粪便与漂白粉5:1的比例,充分搅合,消毒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四)病媒生物防制
1.杀虫方面,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防蚊蝇。首先要采取环境治理,将居住处附近杂草消除掉,杂物摆放整齐。有条件的灾区,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睡觉前点燃蚊香(或电热蚊香);用市售驱蚊剂涂在身体暴露部位。
(2)杀灭蚊蝇。
①将1%敌敌畏乳剂用压缩喷雾器喷洒室外,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同时搞好个人防护。
②室内(帐篷内)壁周围喷奋斗呐(10—20毫克/平方米)、凯素灵(10—20毫克/平方米)、三氯杀虫酯(2.0克/平方米)或喷射市售喷射剂和气雾剂。
(3)杀灭幼虫措施。清除居住区内外环境积水、填平水坑,清理环境,减少孳生场所。加强防护,减少蚊蝇与人畜接触。科学、规范使用杀虫剂,使用要得当,也要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
2.灭鼠方面,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1)采取综合治理,防、灭结合,注意治本,要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长处,互相补充。灭鼠的方法多用器械灭鼠,如鼠笼、鼠夹和粘鼠板等,但不能使用电子猫,严禁自拉电网捕鼠。可用水或泥浆灌鼠洞。
(2)慎用毒饵。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应在严密组织、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毒饵灭鼠。毒鼠只能用国家准用的高效、安全的抗凝血灭鼠剂。严禁使用毒鼠强、氟乙酚胺等禁药,不用未获国家登记的其它药物、无资质单位配制的毒饵和集贸市场上私卖的毒饵。
(3)确保人畜安全。不能用熟食配制毒饵,更不能用饼干或方便面等。毒饵必须有警告色。投饵点应有醒目标记。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灭鼠员承担。投毒后及时搜寻死鼠,管好禽畜,保藏好食品,照看好小孩。投饵结束应收集剩饵,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同时做好中毒急救的准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1.重点监测的症状。发热和腹泻。监测的疾病包括: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食物中毒等疾病。
2.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及时开展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疾病特别是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市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疫情分析应有时间、地区和人群的比较,还应分析发生原因及提出防治工作的建议。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
(六)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受灾区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群众集中安置点食品安全监管。
1.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不要购买和食用被洪水浸泡的食品和洪水淹死、病死的家畜家禽,以及霉变的食品、蔬菜、水果。不吃腐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不吃来源不明、不是经过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包括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品名的“三无”食品。食物要生熟分开保存、煮熟煮透,尽量不吃生冷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水漱口和洗瓜果、碗、筷等。
2.霉变重的粮食,毒素含量高,不能食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疫知识,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同时,密切掌握舆论导向,正面引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卫健局
督导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组织领导
成立河津市灾后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乡(镇、街道)均要成立相应救灾防疫领导机构,把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抗洪救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灾期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将救灾防病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灾后无重大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等次生事件发生。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之间要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及时汇报,互通信息,认真研究解决,共同完成灾后防疫任务。
(三)完善应急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灾后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真正做到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四)严格救灾纪律。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等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等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