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
时光飞逝,我由当年稚气未脱的一年级小屁孩儿,成为了一名成熟稳重的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回首校园里难忘的事与人,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一年级时的启蒙老师。
盛老师身量中等,剪了一头短发。她四十岁左右,慈眉善目,笑起来嘴巴微抿,眼角泛出条条笑纹,看上去亲切极了。盛老师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特别温柔,让人听起来十分舒服。
盛老师的教学,让我印象深刻。我最难忘的,是她教给我们“候”与“猴”两个字。盛老师为了不让我们把这两个字写错,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猴”这个字,本来右边也和“候”一样,两部分之间有一竖。但是,猴子太调皮,在树林间甩来甩去,把这个竖给甩丢了,才变成现在的“猴”。盛老师的方法挺有效的,至今我都忘不了这个“猴”的故事,也没有再写错这两个字。
盛老师给我们举办过多次活动,表现好的同学会得到一张表扬信。到现在,那些表扬信已经找不到了,一张都找不到了。也许这几张表扬信表面上毫无意义,甚至有几分幼稚,但这代表着我人生的第一项荣誉,它们给了我人生的第一次鼓励。现在,它们中或许有一张,在我家中的某个角落里,上面可能还留着盛老师熟悉的笔迹,还留着我幼时的点点回忆。
盛老师,您教过无数无数的学生,或许,我已经从你记忆的脑海中消失了。但是,您教给我的一切知识、给我的每一封表扬信,我都铭记在心,您是我永远忘却不了的启蒙老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3
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们。是他们,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教导我:要热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的、诚实的人。
我的启蒙学校叫“经十一路小学”,它坐落在英雄山下边的经十一路上。
这所启蒙小学,是我将要和它挥手告别的学校,在这所学校里,我永远忘不了一个人,那就是我现在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张老师。
张老师,可以算是我的启蒙老师,更可以算是我的另一位“母亲”。
在班上,语文算是我最喜欢的课了,然而就是在这门课上,我也受过申斥。有一次,张老师正在讲新课。一边讲,一边写,我一边记,可是,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老师突然叫起我来回答问题,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没用心听·,走神了。老师把我说了一顿,说的我心服口服,一点反抗的理由都没有。哪怕是这样,我也照样感激着我的张老师。
这就是我的启蒙学校,这就是我的启蒙老师,哪怕有一天,我离开这里,我也会想起我的启蒙老师们,即使几十年过去,老师们的话依然在我耳边回响起。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4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细细阅读;每当我拿起一支笔认真写作;每当我一次次面对道德选择。我都会想起我的启蒙老师,是她,在我曾经贫瘠的心田上播下了绿色的种子,还有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光明的太阳。
我年仅6岁就上了学,性格内向、乖巧。上课就规规矩矩地坐在第一排,认真听,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但是因为我胆子不大,直到3年级我才开始当一些班干部,也直到3年级,我的名字才开始频繁出现在同学、大家的嘴里。
我第一次当班干部是当早读小老师。当天,我拿着书走向讲台,我的脸通红通红的,心扑通直跳,仿佛我在干一件非常伟大庄重的事情。我用几乎颤抖的声音带读:“请把语文书翻到第12页,第4课,《槐乡的孩子》。”同学们开始读了起来,我暗松了口气,一抬头就看见了彭老师,她站在门口,脸上是会心的笑容。
从那以后,我变得越来越大胆。上课时,有积极举手的我;下课时,有和同学们哄堂大笑的我;运动会时,有为了班级荣誉努力拼搏的我;开班会时,有在讲台上响亮发言的我;老师需要帮助时,有争着帮忙的我。
彭老师不仅培育了我的学习成绩,培育了我的工作能力,更让我走出了自卑这个阴暗的地方。我从一个胆小怕事、懵懂的女孩,变成了一个胆大、有责任心的女生。
感谢我的语文启蒙老师——彭老师,是她在我身后给我加油鼓劲,带领我走出黑暗,迎来光明,不仅授予我知识,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帮我劈开了以后的道路。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5
我的启蒙老师是曹武老师,他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前途是不可预测的,只要努力了就会有收获。
曹老师很幽默,天天带着开心的表情来上课,可有时他也会发大火,他发火的时候我们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只看着黑板一动不动。
以前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怎么样,自从曹师来带我们数学后,我的数学成绩立即直线上升。陈老师上课的时候如果看到哪个同学做错题目了,他肯定就会去鼓励那个同学:有一次我们在做老师布置给我们的练习题,曹老师忽然走到我旁边来看我做出来的答案。我心想:“我肯定错了许多题。我估计老师看见我错了那么多题肯定会说我几句的。”可我却全部想错了,老师对我说:“刘士维,这次练习做的不错嘛,不象以前那样老是错了,有很大的进步嘛!不要骄傲自满啊,继续努力啊!”曹老师还让全班为我进步而鼓掌,我听到后,整个人傻了,真没有想到老师会这样做!整一节数学课我都沉浸在愉快当中。
下课后,老师又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心想:“难道我昨天的作业做错了?还是我犯了什么错误啊?”。进了办公室,来到老师身边,曹老师对我说:“你最近学习进步很大,要继续努力,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你不肯努力,要记住:人的前途是不可预测的,只要你努力了,就肯定会有收获。你虽然以前的成绩不是那么好,但却不能说你长大后没有出息!听见了吗?”我又一次被老师给震惊了,,连忙说:“听见了!”我现在的心情实在是太兴奋,太激动了!
听了这番话,我信心大倍增长,因为老师对我的期望很高,我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我已经决定了,高中考华师附中!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6
幼年时期,是每一个人学习最好的阶段,启蒙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而在我的启蒙时期,给予了我最大帮助的,便是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凌老师了。是她将我带进了书的海洋,为我敞开知识的大门,也是他让我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原则之一——谦虚。
在我刚踏入学校的那一天,便觉得学校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它那里有着很多很神奇的东西,书本是一道又一道大门,而老师是我们团队的智多星,她为我们解答一切问题。在上第一课的那一天,他便跟我们讲授了知识的重要。凌老师对读书这一块尤其重视,凌老师在上课下课时不断的向我们推荐好书,讲述看书的重要性。记得有一回,书上有一个单元讲述的就是读书的故事,凌老师对于这一单元格外重视,几乎是偏偏必背,在这一单元的日积月累里,也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书籍,凌老师让我们在日积月累里挑选一到两本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渐渐或得了凌老师的青睐,应此,我心内的虚荣心也渐渐显露出来,我开始变得骄傲,原本收敛的样子一改,变得很疯狂,很骄傲,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老师做依仗。凌老师怕是知道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从我的作业自己方面还是听同学们说的,心生一计,而这一记,也正中我下怀,让我好好的收敛收敛。
因为自己的猖獗,原本作文水平很好的我,用了很多的词语来堆砌,殊不知如此自己的作文往往却写不好。那一次,凌老师抱来一大摞大作文本,什么也没说,只是露出微妙的神情。凌老师招呼几个组长上去把大作文本发下来,我还没来得及看我的分数,凌老师便说:“没达到90分的同学请重写。”我暗喜:反正不会有我吧!我轻松的翻开大作文本,什么我只得了86分!我惊讶道。别的人看了这分数,估计还会觉得心里还比较平衡,可是这“86”分在我的心里却是如刀刺一般疼痛。我强忍着没让自己落泪,可是一到家还是控制不住的大哭起来。我总结了原因——是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所以对于作业、作文都很敷衍,随便套上几笔就结束了。凌老师用特殊的方法,使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谦虚。
启蒙老师是一生当中你记忆里最抹不去的人,那是自己幼年时的记忆,那是不可能忘记的……启蒙老师传授给你的知识、品质,你会终身受益……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7
许多人认为“启蒙老师”就是教过你的第一位老师,或者是幼儿园的老师。而我和他们的观点不同,我觉得,只要是教过我,或者是指导过我的人,都是我的启蒙老师。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传授给了我知识或经验,而每个人告诉我的都不是一样的,但都是对我有用的。
在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我的启蒙老师们的音容笑貌和他们对我的谆谆教诲。是他们,在我幼小心灵里种下了小苗;是他们,教导我要自信,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长大后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虽然他们不曾说过,但我能用心体会。
我的邻居,被我亲切的称为“巧巧姨”,小时候,我特爱哭。记得有一次,幼儿园里,一个特别霸道的小朋友欺负了我,我就使劲地哭,别人怎么劝我都听不进去了。这时巧巧姨来接我,她拉我到一边,轻声细语地对我说:“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爱哭啊,但哭解决不了问题,以后有人欺负你,一定不要哭,要对他微笑,让他感到惭愧,让他知道你不在喜欢哭了。他就不在欺负你了。”我虽然没听太懂,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我一直按巧巧姨说的做,果真如此,我不在被人欺负了,还交到了不少好朋友。我下决心成了一个爱笑的女孩。
我是一个老师喜爱小朋友,但也受到过老师的批评。有一次,老师端来一大篮苹果,按往常的“经验”,我端正地坐好,希望得到那个最大的。可是,老师偏说玩什么游戏。“同学们闭上眼睛,每人拿一个,拿到哪一个就吃哪一个。”轮到我了我假装闭上眼,拿了那个最大最红的。正当我为刚才的小聪明兴奋不已时,老师板着面孔,径直向我走来,“做人一定要诚实、正直,你的小聪明是瞒不过我的,我等了很久,希望你改正,可你还是没闭上眼”我低下了头,羞红了脸。
老师的严格,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他们的教导就象阳光一样,让我不断茁壮成长。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8
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是他,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谆谆教导我:要热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
几年过去了,老师的话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回响。我的语文老师是个非常幽默的人,他给我带来了很多欢笑,让我减少了许多忧愁。他叫陈新发。有几件事与他有关,这些事会让我时时想起他的可爱,他的睿智,以及我从中得到的快乐。我非常急切地想和大家分享。一、“家”与“豕”记得一次语文培优课上,老师正讲造字法的时候,忽然指着“家”字讲解:“‘家’这个字把上面的部首去掉,就变成了‘豕’,它的读音是‘shi’。”“屎?”我听了后哈哈大笑,老师连忙在黑板上写下“豕”这个字,解说道:“此‘豕’非彼‘屎’也,此乃猪的意思,古时候,人们都要养猪,等到过年的时候再杀了吃。所以,要用栅栏围着,如果猪跑了的话,那过年的时候就吃不了‘豕’了。这就是‘家’的由来。”陈老师风趣的话语又一次博得了我的`欢笑。
二、启蒙老师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他那富有幽默感的话语,让我铭记在心。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今天上了小学最后的一堂评估课,教室了来了许多老师,还有校长。讲的<<难忘的启蒙>>。课到最后,老师问:谁是你最难忘的启蒙老师。有三个同学回答,都说的我们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特别感动,当着许多老师说了许多她的心里话,让我们很感动,她还说其实这节课很失败,可能以前有许多事她做的不对,也许是她经验不够,她也害怕耽误我们。可大家不认为失败。
下课,校长留下和我们说了会话,说:这节课并不失败,你们老师可能经验不够,有时候她也觉得她会耽误你们。我就喜欢这样,师生之间距离很近,可以说心里话。
我想说:“孙老师,你就是我的‘难忘的启蒙’。”
快毕业了,大家都很舍不得。所以明天全班大聚会,一起包饺子,哈。期待ing。今晚老师要忙了,准备面和肉馅。明天快来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我时常怀着深深地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是她——吴老师,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教导我:要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3年过去了,老师的话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回响。
吴老师,您现在一定是在为我们的毕业考而担忧、烦恼。因为我们这段时间显得心有点静不下来,而星期五我们又要照毕业,你又担心我们刚刚收的心又飞了出去……种种小小的芝麻事都要您担心,是我们,才让你多了一丝丝的烦恼,吴老师,谢谢您!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即将踏入新的旅程,结束我的小学生活。在这三年来,你把我从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智慧的少女。让我懂得:我如果不努力,别人就会超过我,而我就会被淘汰。吴老师,你是一位教学经验丰富的好老师,你给我的印象,恐怕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这三年来的一件件事都一下子从我眼前映出。
记得有一次,你把全班留下来背完英语单词才能回家,而我在班上只剩下十几个人的时候再去背,你就严肃地对我说:“你不是应该留到这时候,你应该早走的,早点回家复习的。”老师您那简单的语言让我重新努力起来。这个只有母亲才有的关心,你真是我们在学校的母亲啊!
吴老师,你就象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你就象村蚕,奉献了自己,装饰了别人;你就象一支支粉笔,牺牲了自己,留下了知识。,谢谢您,吴老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在路上,前途是一片黑暗,殊不知,哪里是黑暗中的万丈悬崖,哪里是步步危机,哪里是曲折崎岖,永远不能到达。但是,许多蜡烛,静静伫立在路旁,点燃心中的一点清明,照亮未知的前方。其中,第一支蜡烛,却永远挥之不去。你知道,是它,真正照亮的前方……
而今,蜡烛还未熄灭,但时间的飞逝却让我将目光望向远方。蜡烛中幻化的身影,一批批来了,又一批批如同我一样,离去了。那童谣,在空中泼洒,期待游子的回乡。
六年的光阴,如潺潺流水从指间飞逝,在将要远行时,还恋恋不舍地望了望烛光。
在演讲台上,你们如小鱼,一个个上去,下来。抚摸手中的奖牌,仿佛聆听一曲动人的乐意。
嘉年华,换大奖。在小学中,这些乐趣可是最吸引人的。我们在人群攒动之际,仔细看,一个小小的脑袋从地上冒了出来,那就是我。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2
一转眼的时光,时间便从朗朗的读书声中、从欢声笑语声中流逝了。眼前我快要告别小学阶段的生活,步入初中的生活了。此时此刻,我好想对我的启蒙老师说。
张老师,您还记得吗,那次班委竞选的时候,我清楚地记得,您鼓励我的目光,让我有了勇气和信心上了台,面对同学们我说出了心里的想法,您和全班同学报以热烈的掌声。此时此刻我想对您说:“谢谢您,张老师!”
张老师,您还记得吗?那次,我作文得了24分,老师把我和几位同学叫出去指导,看到了老师对我们的用心和专心地教导,我想对您说:“谢谢您,张老师!”
张老师,虽然我们才一起生活了两年,但您不辞辛苦专心教导让我铭记在心,我们的情谊永不磨灭!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3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x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 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1.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4
一、扑救原则
(一)基本原则:及时发现,迅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就近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以本乡镇、村、社或驻林区单位自救为主,外乡镇、村、社和外地支援为辅;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及时扑救,不酿成灾。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扑救,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六)根据火场情况,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
(一)火情监测类型
1.各乡镇、国有风景林区建立火情嘹望台、哨、卡监测。
2.各乡镇、村、社和国有风景林区护林巡逻队、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员监测。
3.当地干部和林区群众监测。
4.毗邻地区监测。
(二)火情报告接受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将火情发生地点和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边组织力量扑救,边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单位
(一)国有林区;
(二)森林公园;
(三)集体林区;
(四)各乡镇成片集体林区。
四、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和12月1日至31日,是全县的森林防火重点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庙会等重点节假日期间,为全县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守护、严防死守。
五、扑火力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点防范区域、单位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二)村、社以民兵、青壮年为骨干力量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
(三)公安消防部门和驻射预备役、武警部队。
(四)在本地扑救力量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请求上级、毗邻地区援助。
六、物资准备
(一)通讯工具
充实和加强通讯力量,健全通讯网络。全县配备的短波电台、超短波对讲机和固定、移动电话要保持完好状态,一有森林火情发生,保持24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二)运输工具
各地、各单位的森林消防指挥车、森林公安警用车保持车况良好,平时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投入指挥、运输,并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发生森林火灾,交通部门应主动承担扑火人员、扑火物资的运输任务。
(三)扑火工具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必须根据需要购置配备相应的扑火专用工具,并建立扑火工具贮备库,随时做好所有扑火工具的维护、保养,以备使用。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每年九月十五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属于重点森林防火期。防火期间,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烧荒烧田埂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清明、冬至、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好我们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特致信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
一、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所以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以防为主,要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特别是在劳作期间,对森林防火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图一时耕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更不要因吸一支烟等行为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二、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不得在山边烧田埂草,杜绝在林区带火种、吸烟、烤火、毁林烧木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是全体家长要管好子女不要野外用火、玩火和燃放鞭炮等。要按照村规民约,搞好护林联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得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一失。
三、及早报告,特殊人员(痴、傻、疯、聋哑、孤寡人员)的监护人务必监管到位。
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山边烧田埂草等,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如果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镇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
四、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故意纵火是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发现有人故意纵火,要及时向镇政府或森林派出所举报。
树养人丁水养财,让我们齐心协力,防火护林,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祝全镇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6
1.总则
1.1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7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凡发生森林火警
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4、通讯联络
镇政府、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要与各村村委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靠现代化通讯设备,保证火场与各单位和通讯联系,白天联系电话:,夜间:
5、灭火工具
镇配有一定的灭火工具,由镇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保管,以作随时备用,用后按时交还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6、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要大力调配扑火所有用的物资,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物、器械,企业要及时提供运输工具,供电、邮电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处
一般火警由村委调查处理,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灾,由派出所、林业等协同村委查处,较大的`火灾报县林业公安查处。
8、善后处理
对受灾农户要及时帮助恢复生产,搞好绿化造林及开发林业。
对扑救致伤人员要做好善后医疗工作,想尽办法给予提早恢复健康。
9、宣传报道
要组织通讯、广播、文化等单位,对火场进行真实报道,对扑救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要采取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对肇事者和火案处理情况,加以必要通报,以达到全社会参加的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篇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岳阳市森林火灾总体应急预案》、《平江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和科学扑救水平,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县长、乡镇长、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国有林场、森工林场、集体林场、股份制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党员、组长包山头、农户的立体管理。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
(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单位应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在全面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基础上,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林场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或防火领导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指挥长(或组长),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平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任政治委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武装部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县农村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县政法委、县监察局、县农村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新闻中心、县广播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财保公司、县移动公司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民兵扑火应急队以及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为县政府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执行;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和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组织加强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调度,汇总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并及时归口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全民森林防火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人武部:负责组建一支30-50人的民兵扑火应急队,并装备必要的扑火工具,需要调动时,服从指挥长指挥。
县政法委: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公、检、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公、检、法三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协调、配合,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率要达到100%以上。
县监察局:负责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做到有案必查、严肃处理;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
县新闻中心:负责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森林防火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组织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办: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负责定期对各乡镇及县直各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督促工作整改落实。
县公安局:扑火抢险期间,负责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指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调派警力维护重、特大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治安、交通秩序;督促、指导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森林消防队伍的技术训练,调派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引发石油等危险品火灾时,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每学期给家长写一封防火信,写防火门板标语,在高危期间开展防火路队宣传等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森林火灾伤病员抢救预案,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防火期间,要开设医疗抢救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积极为县委、政府参谋;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组织、指导林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林业局党委全体成员及股室包干负责指导联系乡镇、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对烟花鞭炮销售网点的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引导供销商对购买烟花鞭炮和钱纸、蜡烛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教育。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报、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对扑火救灾的车辆负责开设绿色通道,免收县内过路过桥费,对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免收养路费。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按防火指挥部指令要求在重要火险期内,无偿发布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制作森林防火专题节目。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森林防火期内天气气候的变化情况,提供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负责无偿向指挥中心和广电局报送天气情况,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发布天气信息和火灾预警信息;及时提供火场的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产品。
县电力局:负责保证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正常用电,遇有山火发生对相关线路的供断电,要服从防火指挥部的调度;对林区的高压线路要定期检修,防止高压线坠落引发山火。
县森林公安分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严格执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失火犯罪人。
消防大队:负责按照城市消防的备警制度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随时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令。
电信局:负责确保防火指挥中心和全县各乡镇、林场及县直防火成员单位电信畅通,发生故障要积极抢修。
移动公司:负责在防火期内向全县手机用户无偿发布4次以上森林防火短信息,在高火险期内按指挥指令要求无偿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防火期内,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凡所联系的乡镇发生山火,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指导扑救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同时,要安排车辆备用,随时接受防火指挥部的调配。
2.3其他单位应急组织机构
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区村民委员会和驻在林区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4专家组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组,负责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机制
3.1森林火灾预防
(1)各级人民政府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新闻部门(县电视台、乡村有线电视台)要发布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县移动公司要发布森林防火短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2)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乡镇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各村明确一至两名专职护林员。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如烧坡边、烧田坎、烧火土灰、烧蜂窝等,国庆、春节、元宵、清明、春耕等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实行重点管护,组织护林员巡山。
(3)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重点林区、国有林场、森工林场在进入林区要道口设立火种检查站。
(4)对重点林区、国有林场、森工林场、乡镇、村集体林场、股份制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工程绿化项目造林以及公共坟山墓地实行重点管护。新造林连片在500亩以上必须设置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
(5)对老、弱、病、残、痴呆、精神病人、学生、小孩等人群实行重点监护,由家属、学校、村干部落实专人看管,签订管护责任状,杜绝隐患。
(6)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警,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7)建立县际、乡际、村际三级联防体系。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国有林场与村之间每年召开森林防火联防年会,落实联防措施。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和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火灾有关气象要素观测,及时掌握辖区内气象要素的变化;设立专门机构并组织专门人员观察了解森林植被含水率的变化状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3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3.1IV级预警(蓝色警报):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3.3.2III级预警(黄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0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防火期,行政区域内2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的时期。
3.3.3II级预警(橙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15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防火期,行政区域内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5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的时期。
3.3.4I级预警(红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在非森林防火期,行政区域内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地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提出预警级别,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其中II级、Ⅰ级预警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通告,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本地区降水及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情况发布森林火灾预警,并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3.4预警预防行动
3.4.1IV级预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或手机24小时开通,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械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3.4.2III级预警:在保持IV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森林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3.4.3II级预警:在保持III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要到各自联系的森林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3.4.4I级预警:在保持II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各乡镇要在重点林区建立森林火情了望台,在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革命纪念地、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建设森林防火监控系统。预警期间,所有了望台和电视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了望监控,县防火办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林火监测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局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掌握森林火情。
3.5预警警报解除
在森林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预报。在非森林防火期,当预警级别范围内日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解除预警警报。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4.1.1IV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难以控制或者8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1.2Ⅲ级森林火灾:发生在县市区行政边界、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火场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且火势仍在蔓延;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危险品仓贮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革命纪念地;其他需要由县人民政府直接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4.1.3Ⅱ级森林火灾:发生在市行政边界、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火场持续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烧毁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伤且火势仍在蔓延;已经烧入或者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危险品仓贮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革命纪念地核心地区;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直接参与协调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4.1.4Ⅰ级森林火灾:发生在省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火场持续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烧毁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其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协调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4.2响应行动
4.2.1Ⅳ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由所在地乡镇、村扑火队迅速组织扑救,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乡镇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将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防办要全面掌握火灾扑救动态,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派出现场督导组协助和指导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救工作。
4.2.2Ⅲ级森林火灾: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县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县防火指挥部报告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县指挥部指派一名副指挥长到一线指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火场扑救动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设立前线指挥部:由指挥长任前线总指挥长。
指挥调度中心:指挥调度中心设防火办。由总指挥长指定一名县级领导或防火指挥部成员任主任,负责收集情况,反馈信息,组织后备扑火力量以及扑火运输车辆调度。
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指挥调度中心主任任组长,随时调动县直单位车辆。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畅通。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组织医疗力量,做好救护准备,开设急救通道。
电力保障组:由电力局局长任组长,组织力量,确保救灾用电供应。
通讯保障组:由指挥部调度中心主任明确电信局局长或移动公司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通讯保障。
其他后勤保障组:由总指挥长指定一名县级领导或防火指挥部成员任组长,负责食品、饮水等后勤物资保障。
调动县人武部民兵应急连或公安、消防、武警扑火后备力量由总指挥长决定。
4.2.3Ⅱ级森林火灾: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医疗救护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在火灾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县林业局、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广播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力量开展火案侦破。同时加强与火灾发生地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扑火前线指挥部以及市专门工作组的联系,密切关注火灾应急救援的发展态势,每2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
4.2.4Ⅰ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市人民政府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岳阳市森林火灾总体应急预案》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赴火灾现场协调设立省扑火前线指挥部。
4.3火情报告
森林防火期内,县110指挥中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6284559)值班电话同时启动,24小时值班。各乡镇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带班。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
一般火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7)县(市)行政交界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8)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4.4扑火指挥
4.4.1扑火前线指挥部
各级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2)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3)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部署,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4)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5)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6)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7)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8)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4.4.2指挥原则
(1)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2)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4)部队独立指挥原则:根据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部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4.4.3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5应急基本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根据需要和可能,针对重点火灾现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增雨方案,向上级防火办报告增援,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5)若需森林武警部队增援或者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同时通报省武警总队。
(6)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4.6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当森林火灾跨部门时,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应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上级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7信息发布
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按照《平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4.8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1.1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1.2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1.3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2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充分利用省森林防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配备必需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发挥防火专业网络系统作用;同时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通信联系。依托和利用有线公用网,建立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6.2队伍保障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扑火队,县防火指挥部组建3支专业扑火队,分别由县直队、芦头林场扑火队、献冲森工林场扑火队三个扑火队组成,队员80名。长寿采育场、加义森工林场、童市镇、南江镇、咏生乡和三阳乡扑火队为县防火指挥部直属扑火应急队,每个队队员20—30人,各乡镇相应组建扑火应急队,每个队人数不得少于20人。防火期内,三级扑火队实行战时管理,保证有警必出。
县人武部组建森林扑火民兵应急队,县公安、消防、武警扑火队员为扑火后备力量。
专业扑火队、扑火应急队必须装备钩刀、电筒、手套、水壶、胶鞋等必要的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
县防火指挥部建立防火扑火物资储备机制。
需要跨地区增援扑火力量的,由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实施跨区增援。跨区域调动扑火力量,原则上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其他扑火应急队伍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在特殊情况下,可视当时火险程度和火灾发展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6.3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当地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治;对在森林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由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办理。
6.4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物资供应,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级负责制。县负责森林扑火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市援助。乡镇、村负责本辖区扑火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时,可向县申请援助。
建立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国家《森林消防储备库建设规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扑火物资储备不少于100万元的储备库。林场(采育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革命纪念地、风景名胜区等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器材。要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6.5经费保障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湖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有林场、森工林场列入单位预算,以确保森林防火经费。其预算金额按照辖区森林总面积计算,乡镇和林场每公顷3元。
6.6技术保障
县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保障。要不断学习掌握新技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原则上每3年按照预案内容组织一次综合实战演练,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7.2宣传与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职能等部门负有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责任。防火期内,新闻部门(县电视台、乡村有线电视台)要发布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县移动公司要发布森林防火短讯,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遵规守法,爱林护林。
建立森林扑火培训演练基地,并加强对森林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以及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安全扑火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奖惩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预防措施落实不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整改的;火期内不坚持值班的;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主要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二)、森林火灾发生以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未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的行政处分,对贻误扑火救灾时间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撤职的处分;
(三)、政府和政府部门阻挠、干涉查处森林防火有关责任人员和追究行政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该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或者撤职的处分。
凡本乡(镇)年度内发生森林火警10次以上的;发生森林火灾5次以上的;总损失面积1000亩以上的;一次森林火灾损失面积500亩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凡年度内发生森林火灾一次,且造成损失面积100亩以上的,对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发生第二次森林火灾,且造成损失面积100亩以上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乡(镇)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免谈话;发生第三次森林火灾,且造成损失面积100亩以上的,对乡(镇)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发生第四次森林火灾,且造成损失面积100亩以上的,对乡(镇)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属主职领导不重视造成森林火灾一次损失面积1000亩以上的,主职领导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
7.4监督检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县委督查室、县考评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森林火灾等级、高危地区划分
(1)、森林火警:受灾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5)、黄金、加义、长寿、南桥、咏生、木金、三市、思村、三阳、童市、余坪、瓮江、浯口、大洲、芦头林场、福寿林场、连云林场、幕阜林场、长寿采育场、献冲森工林场、加义森工林场、平伍公路沿线等21个乡镇和单位为火险高危区。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重、特大森林火灾”:指应当由省人民政府应急响应的Ⅱ级森林火灾和Ⅰ级森林火灾规定的重要火情。不是灾后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意义上的森林火灾分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