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
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为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消防工作会议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为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强系统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今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减少危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责任制,彻底解决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各种隐患,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措施,力争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特别是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并及时修改和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疏散和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上报。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仓库、宿舍、对外出租场所等在工作或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公共消防设施情况。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各类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与城市集镇建设同步增设市政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使其满足防火灭火救援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分项实施方案及责任部门
(一)“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各镇区要制订“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或专篇),提请专家进行评审并下发实施,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提升全社会防灾、抗灾和救灾综合能力。各镇区“十三五”消防规划文本请于10月1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备案。
牵头单位:县消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规划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二)消防供水
1.市政消火栓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相关要求,本着“还清旧债、不欠新债”的原则,对城市和集镇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我县主城区应建消火栓327只,现有消火栓164只,其中完整好用的为90只。xx年xx月底前,要对县城163只缺建、74只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和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在97%以上。各镇区沿街道和园区主要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并承担建设及管理费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2.消防取水码头
在10月底前,各镇区要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在集镇区适当位置(人口密集区、老旧建筑密集区、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等)各建成不少于1座消防取水码头,其中生态化工园区要建设不少于3座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立醒目标志。
牵头单位:各镇区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三)应急救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镇区要按照标准配齐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的装备。生态化工园区年内要配备1台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1台高喷消防车,1台进口消防机器人。
牵头单位:生态化工园区
责任单位:生态化工园区、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
(四)消防通道
1.在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必须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结合县消防大队现有32米云梯消防车实际,高层建筑环形消防通道必须距离建筑大于5米、小于8米设置,净宽度8米),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转弯半径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必须限期拆除,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大队将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交警大队视情清障拖离并依法处罚,同时实施累积记分管理。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五)消防供电
1.新架空的'高压线与易燃易爆场所、建(构)筑物之间须按规范要求,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地下电力电缆与其安装管道之间须按规范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大型公共建筑物及重要场所的变、配电设施应尽量采用无油的开关、变压器等设备,以减少易燃点,确保安全。
2.城市电网建设。城外高压线路应按规范留足高压走廊,根据建(构)筑物供电负荷等级规划好电压配电级数。
3.生态化工园区所有企业根据要求设置双回路供电。
4.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源。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生态化工园区、各社会单位
(六)消防宣传教育
1.消防培训
年内,继续开展对各部门、镇区和村居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完成不少于100人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力争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80%达标。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七进”活动。县消防大队要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人社局要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纳入就业培训之中;教育局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民政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等宣传媒体要定期免费播放、刊登消防公益性广告;文广新局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卫计委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安监局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宗教局要在寺院、基督教堂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宗教局、县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七)消防专项检查
1.消防专项整治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业服务网点和化工危险品企业场所进行梳理、整治,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2.开展消防行政许可非法单位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检查,减少隐患存量,确保不增新量。凡按照《消防法》条款要求应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或场所未经消防审批合格的,各部门不得批准核发允许经营的相关执照、证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3月底前,各镇区要将xx年度消防实施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工作,将列入xx年度县政府对各镇区及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之中,县政府将对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通报。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切实保障我镇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宁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小学,由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增强师生、驾驶员安全意识,彻底取缔黑校车、不合格校车,坚决杜绝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整顿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三无”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延缓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各类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校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未办理车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校车接送停靠点、县乡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区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学校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督查校车日常监管情况。督查各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情况,校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教师跟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整治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深入村(居)幼儿园,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缔三类。对限期整改类当即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整改措施,对拟依法取缔的校车当即下发取缔告知书。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的,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头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步骤,召开当地校车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对象、目标及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镇人民政府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开展核实登记,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三类,并将排查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集中安排时间和人力进行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取缔,不留后患。
4、整改“回头看”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将针对不合格校车、非法运营车辆、三轮车、摩托车是否得到彻底取缔,是否还在接送学生上下学进行“回头看”,对限期整改校车是否整改到位进行路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对辖区内校车管理总负责,并将校车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校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校车整治问题向当地乡镇政府专题汇报。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加大对校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打击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行的监督管理。各校车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定期不定期加强对所监管校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确保我镇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运行。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4
进夏入春季,高温大风天气增多,林区内干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两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抓好“两防”严管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分管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帮扶单位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全镇划分为8个责任片区,抽调镇干部41名组成8个宣传巡查组,保证每片山头、每片林地、每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落实包保责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上坟用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
三、做好设卡检查和村寨、山林的巡查。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村寨内柴草乱堆乱放要及时制止,对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镇成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抢险应急分队,严管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讯畅通,保证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同时各村相应成立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能使用灭火器,人人能组织灭火求援。二是充分调动各种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治理长效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对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情况监管等情况,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扑救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对方通报火情信息,并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组建镇督查组,加强对镇内“两防”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飘涪不实、甚至存在离岗或失职的`不论是谁,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片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岗到位,对因脱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天14点前报镇森防办,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信息。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铁拳攻坚战”,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临消安委办〔20xx〕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居住出租房、电动车充电停放、企业和合用场所“三合一”为重点,全面优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全力打好平安建设“十七连创”这场硬仗。
二、整治重点
(一)居住出租房。主要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及落实;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
3.电瓶车停放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4.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
6.是否按标准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7.房间内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电动车充电停放。
主要检查:
1.停放、充电区域是否与居住部分进行硬隔离;
2.是否违规在建筑通道(走廊)、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3.是否违规在小区内和各类场所门口采用飞线充电;
4.集中设置的地下、室内充电场所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企业和合用场所“三合一”。主要检查:
1.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与住宿合用未设置的独立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
2.合用场所是否与生产、储存及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3.合用场所经营与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墙分隔;
4.合用场所是否设置阁楼住人;
5.合用场所储存及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符合要求;
6.合用场所是否采用木结构等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7.合用场所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阻燃套管保护;
8.合用场所是否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专项行动从20xx年7月2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全镇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动员部署会,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20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监管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建立花名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存在违规住人情形的,要坚决采取关停、清人等措施,对消防设施瘫痪、安全出口堵塞导致人员无法通行的,要坚决受案查处。7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上报“三个领域”中隐患最为突出的`区域(街、村、社区)各不少于1处,进行挂牌督办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在每月4日前上报上月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月报表(附件1)。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10月22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对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总体工作总结报镇应急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专项实施方案。要做到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网格员要管好“责任田”,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各单位要拧成“一股绳”,开展本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业务指导和违法查处工作。
(二)强化协作,合力攻坚。派出所、应急办、消防队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打击;
村建办要加强对通天房结构建筑的源头把控,严控通天房结构建筑审批;
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要指导安装漏电保护、空气开关等安全装置;
市场监管、工办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
(三)督导问责,强化落实。专项行动期间,镇领导小组将每月组织人员开展检查考评,全程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管辖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工作进度,督办突出问题。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督改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追究村居(社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等相关人员责任;
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牢固确立安全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冬季校园安全规律和特点,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抓学校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是否按照“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总体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
是否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要求,落实与各级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等管理责任。
二是抓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校园安全防范。
(二)突出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治安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安全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二是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排查治理等。
(三)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点整治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拉网式大排查”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等。
二是抓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有备案、有台账、有检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等。
三是抓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相关的领导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配套制度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等。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管理力度。
一是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协调辖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和打击带病校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运学生、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是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或占用的,必须立即整改;
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过期的必须及时更新;
用电线路老化的要立即更换;
应急照明设施及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不足及损坏的,要限期整改。在校园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以及其它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
三是校舍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在校园内不合理搭建、废弃建筑、楼梯、扶手、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校园围墙、大门、车棚、厕所、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建筑安全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不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一是抓学习培训。重点整治各分管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全员学习培训,是否做到所有教职工全部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抓宣传教育。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全市“教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宣教活动;
是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消防、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等常识的安全教育。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总结梳理“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情况,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宣传发动,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
(三)检查复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6日) 各县区要结合全市教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教育局11月初安排的第三方诊断式排查,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和整改。
(四)巩固验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落实“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质量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查找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11月下旬开始,市教育局将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和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研判安全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整治效果,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对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四)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送,于11月3日前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12月21日前报送“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7
按照上级要求,依据当前形式和加气站实际情况,确保加气站安全稳定,加气站决定在6月份开展加气站自查自纠安全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加气站的日常工作和危险性,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月”的号召,通过开展加气站自查自纠安全攻坚行动,巩固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加气站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1、强化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
①、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积极对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转,消防通道24小时畅通。
②、加强加气站危险源点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针对危险源点加强巡查次数,着重管理。
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利用安全教育会和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足课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护能力。
3、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
1、成立加气站自查自纠安全攻坚小组:组长:刘雨申 副组长:张克林 组员:宁辉、李涣
安全管理人员:槐鹏
2、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具体负责开展自查自纠攻坚行动。
3、以上小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已分管的各项安全排查工作。
四、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坚持“一切工作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加气站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加气站实际情况,明确攻坚任务,建立和落实攻坚活动责任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任到人立即整改。
3、突出重点,全面实施。攻坚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又要检查重点易发事故部位,特别是压缩机、配电室、加气区等部位要重点检查。
4员工参加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检查活动,加大监督力度。
5、加强反馈,及时通报。在攻坚活动不认真、不扎实、不细致、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或者活动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工作,捕捉各类信息,全面提高加气站安全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