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xx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xx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xx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一直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是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全系统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局成立由一把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市合科牵头,消保科、公交科、注册科、私个协、消协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系统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的推进实施。县局相关科室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和对基层分局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局将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重点,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各分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于担当,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升级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将半年和年度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组成员职责的通知》(融委发明电〔20xx〕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林发光(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孟宪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市市容服务中心、各执法中队、市场管理方
三、工作职责
市场管理方(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市场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造册,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全面落实市场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指派专人在市场出入口全面开展测温查码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一清洗两消毒”制度,持续做好市场消毒消杀工作。
各属地执法中队负责督促相关市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督查市场做好测温查码、消毒消杀等工作(每日不少于1次)并上报相关工作图表数据。
市市容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城区重点农贸市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每周不少于1次);对其他镇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和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查处;同时负责统计汇总相关数据报上级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测温
1、配全、配好体温枪。
2、在市场各出入口设立固定测温岗,指定专人负责。在人流量大时,可增设流动测温人员,不间断开展测温工作。
3、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每日测温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4、条件允许的,可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固定在市场主出入口,提高测温效率。
(二)查码
在市场各出入口张贴闽政通二维码,逐一查验入场人员的健康码情况,发现非绿码人员严禁进入市场,必要时报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保洁
所有市场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压、不过夜;每周用漂白粉冲刷一次市场下水道,做好杀菌除臭去异味,保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
(四)消毒
在每天上午、下午收市卫生清洁后,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消杀。消毒药水符合产品配比标准,消毒消杀流程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拍照留存上报工作群,并及时做好记录,不弄虚作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控职责。市场管理方(业主)要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抓实抓细抓好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工作;市市容服务中心和各执法中队要严格督促市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加强排查,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市场管理方(业主)要加强农贸市场风险隐患排查,防漏洞补短板,加强对市场公共区域、销售区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
(三)强化督导,确保防疫常态长效。市市容服务中心和各执法中队要严格落实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督导工作不放松,督促市场业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对市场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持续抓好测温查码、消毒消杀、记录统计等工作。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3
一、消毒原则
消毒工作应在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进行。对必须消毒的对象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消毒工作应避免盲目性,如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物品无害化时,可以不进行消毒处理。
二、仅出现动物禽流感疫情
2.1对死禽和宰杀的家禽、禽舍、禽粪进行终末消毒;
2.2对划定的动物疫点内病、死禽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
2.3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对流动水体和较大的水体等消毒较困难者可以不消毒,但应严格进行管理;对划定的动物疫区内可能污染的物体表面在出封锁线时进行消毒;
2.4必要时对禽舍的空气进行消毒。
2.5出现人禽流感疫情
发生人禽流感疫情时,还应对疫点和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1)加强对人禽流感疫点、疫区现场消毒的指导,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2)对病人的排泄物、病人发病时生活和工作过的场所、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消毒;
(3)对病人诊疗过程中可能的污染,同时按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进行消毒。
三、消毒方法
消毒工作应该由经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用相应的消毒方法。
3.1禽舍、厕所和病家的地面、墙壁、门窗
使用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3.2纺织品
耐热、耐湿的纺织品用健之素泡腾片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不耐热的纺织品可采取健之素牌过氧化氢薰蒸消毒。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在密闭空间,按每立方米用11%过氧化氢15ml/m3),使用超低容量进行喷雾,喷雾后房间密闭2h。
3.3动物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稀薄者,每1000 ml可加健之素消毒粉50g,搅匀放置2h。尿液每1000ml加入健之素消毒粉5g混匀放置2h。成形粪便可用20%漂白粉乳剂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h。对厕所和禽舍的粪便可以集中消毒处理时,可按粪便量的1/10加健之素消毒粉,搅匀加湿后作用24h。
3.4柜台及家俱
可用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量为50ml/m2~100ml/m2,。
3.5动物尸体
动物尸体应焚烧或喷洒消毒剂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深埋(并在尸体上覆盖健之素消毒粉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3.6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量为50ml/m2~100ml/m2。作用60min。
3.7垃圾
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配制成1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喷雾时要进行翻动,确保全部垃圾接触消毒液,作用60min以上。消毒后深埋。
3.8空气
房屋经密闭后,对细菌繁殖体和病毒的污染,每立方米用5%健之素过氧化氢溶液进行超低容量喷雾,喷雾量为20ml1g/m3,喷雾后房间密闭1h以上。
四、评价原则
4.1过程评价
是否在发现疫情后及时对所有必须消毒的物体按规定的方法采取了有效的消毒措施。
4.2效果评价
实验条件允许时,可以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效果评价,当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时可以认为消毒合格。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4
灭鼠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居)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除害经费,认真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灭鼠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使灭鼠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一、科学灭鼠,务求实效
为保证灭鼠效果,要结合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除害力度。实行科学防制,全乡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投药、统一方法、统一行动;“五个不漏”,即不漏部门、不漏单位、不漏地段、不漏住户、不漏房间。要经常进行环境清洁,扫除鼠粪,维修鼠咬痕迹,查找和封堵鼠洞、鼠道。在鼠类活动场所连续饱和投放鼠药5-7天,室外每30米一堆,室内每15平方米投放2堆,每堆15-20克,投药率、到位率达95%以上,确保药物灭鼠效果。陈圩居委会、前营居委会、乡区、各单位、物业小区要在房屋四周的外墙角及围墙墙角设置长期固定的鼠药毒饵站,毒饵站每30-40米设置一个,每个毒饵站一次投放30克鼠药。
二、职责分工
灭鼠活动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一)各村负责所属社区、村(居)范围内居民户和公共环境的灭鼠工作;
(二)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单位的灭鼠工作;
(三)乡居民小区的灭鼠工作由当地居民委员会、产权单位负责,有物业管理的由城管负责;
(四)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的灭鼠工作由城管负责;
(五)乡区中学小学校、幼儿园的灭鼠工作由文教办负责;
(六)医疗卫生单位灭鼠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七)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渠道、拆迁和建筑工地、车站等公共环境和场所分别由城管、水务站、道路管理所等部门负责;
(八)宾馆(旅社)、酒店、饮食行业、食品加工及经营单位等的灭鼠工作分别由卫生院、安检所负责;
(九)农贸市场灭鼠工作由城管所负责;
(十)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灭鼠工作由文广站负责;
(十一)其它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负责,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区域,其灭鼠工作的责任单位由乡创卫办确定;
(十二)乡卫生院要做好灭鼠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灭前、灭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送乡创卫办。
三、保障措施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春季灭鼠工作方案,分级落实灭鼠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检查督促,保证灭鼠成效。
乡区各单位鼠药经费、物业小区的毒饵站设置及鼠药经费由乡财政承担;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驻魏各企业单位、园区灭鼠经费自行筹措,所需鼠药数量按辖区内居民每户2包加上单位、工厂、企业灭鼠用药量进行落实。
本次春季灭鼠以药物消杀为主,灭鼠药物要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抗凝血杀鼠剂,各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氟乙酰胺、毒鼠强、“三步倒”等急性剧毒违禁鼠药。在灭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鼠药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死鼠作焚烧或深埋处理,避免发生人畜中毒事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5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业务培训,完善防制措施,按规范设置毒饵站,备足鼠药。乡小区各单位灭鼠所需药物由各单位安排专人于4月5日前与乡创卫办联系(地址:陈圩乡卫生院,联系电话:。各村、小区鼠药由乡创卫办统一推荐,由政府采购招标单位上门联系,费用由各村、小区自筹。
(二)投药阶段(4月6日-4月15日)。
投放鼠药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投放,灭鼠药物要保留5天以上,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4月25日)。
灭鼠工作结束后,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县陈圩乡20xx年春季灭鼠鼠药落实情况登记表”,并及时报送乡创卫办。乡创卫办负责及时汇总检查,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购药、投药的单位,责成其及时补救。对因灭鼠工作不力而影响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5
为了改变xx街道长期占道经营的局面,确保街道道路畅通及人员、车辆行通方便,改善经营环境卫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对镇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确保206国道路口至政府办公楼路段及中小学路段无占道经营,保障此路段车辆、人员通行方便。达到集镇乱摆摊点经营户和散户进指定市场经营,实现xx镇市场经营规范化,创建环境卫生新局面。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xx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xx镇长
副组长:副书记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齐巧平兼办公室主任。
1、通告时间:20xx年7月25-28日
2、摊类划分时间:20xx年7月28日
3、抓阄时间:20xx年7月29日
4、进市场时间:20xx年7月31日
1.宣传工作肉容
由负责人牵头召集以下各类经营户(详见附表)进行思想沟通。确保在7月28日-30日三天中做好相关经营户进农贸市场经营准备,分组分户宣传市场管理要求、进市场的必然性及工作安排情况。
①蔬菜类负责人:*
组员:邱枚兰、*
②干菜、卤菜类负责人:*
组员:*
③干货、菜籽类负责人:*
组员:*
④豆腐、鱼类负责人:*
组员:*
⑤肉类及其他负责人:*
组员:*
2.整治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10日,7月31日凌晨5:00时--下午16时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开展市场整治(在集中整治时间内逢圩日工作组须在凌晨5:00时开始整治,其它日从6:00时开始整治至上午11时)。集中整治时间内工作组统一用早餐。
(2)、负责做好所分工路段经营户进市场工作,对不愿进入市场的经营户要协助其拆除摊点,迁移至指定的摊点经营为止。不准其占道经营。
(3)、负责所分工路段车辆不停放在一桥桥上及主要道路上,确保道路畅通。
(4)、负责调解处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政府门口—戏台下由A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郑细梅成员:本组组员。
第二组:一桥桥头—206国道由B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严明庆成员:本组组员
第三组:在农贸市场内由C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齐巧平成员:本组组员
第四组:机动应急协调组由齐巧平兼任组长。
成员:曾宏、董志江、王志民、王小英、工商全体人员、派出所干警及杨坊、清潭、枫岭、大禾、天咀、留田、沈
坊各村主任、民兵连长。负责协助一、二、三组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6
东龙村中心农贸市场施工方法:先整地填好坪,再砌挡土墙。
一、中心农贸市场施工对基层混凝土施工要求
1、基层砼的强度应在≤c25,其水灰比尽可能小且夯中不能含有早强剂。
2、混凝土的中最大的碎骨料粒径≤30mm为宜,且基础面层必须铺以碎石骨料粒≤15mm厚度≥10mm的水泥砂浆层。
3、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控制在3-4cm,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控制在12-14cm
4、碎石、素土地基必须经碾压机压实或夯实。
10cm以下混凝土振捣使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作业,10cm以上混凝土使用插入式振捣作业。
5、使用较重的钢制长辊(钢辊应宽于模板0.3米以上)多次反复滚压地台,做出地台水平。滚压地台时,应除尽钢辊上的异物。将混凝土泥浆提出来,确保表面没有砂石现象,在无法使用钢辊作业的部位,应采用样板刮出地台水平。
6、混凝土地面水平完工后,应进行泌水处理。
要求底层混凝土的级配为C25或C20,上层为C30或C25的砂浆细石混凝土,总厚度为10-30cm
二、中心农贸市场施工步骤:
1、砼表面拉毛处理:在混凝土表面初凝前加上1cm水泥浆用手工铁板将混凝土表面水砂浆抹均匀找平并拉毛表面。
2、撒布硬化材料:将规定用量的2/3硬化剂压模地坪均匀撒布在初凝阶段的混凝土表面,待硬化材料吸水润湿后用手工铁板找平收光完成第一次作业,待硬化材料初凝至一定阶段阶段,再进行第二次1/3材料撒布收光找平作业。
3、找平收光硬化材料:根据混凝土的硬化情况,实行至少三次以上的手工铁板收光找平作业,且收光操作应相互应交错进行。
4、撒布脱模粉:在硬化材料初凝一定阶段,表面干燥无明显水份的情况下均匀撒布一层与硬化材料配套的脱模粉。
5、用模具压制图案,保持模具固定平整,压制图案要一次成型不能重压。
6、实现各种设计款式、纹理和色彩,也可以多种色彩交互设计。
三、中心农贸市场后期养护及要求
中心农贸市场材料的施工一般在室外进行,应防止在雨天及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环境温度一般在2摄氏度以上。冲洗地坪表面:待硬化地砖完全干燥凝固成型至少2-3天后方可用水或去污剂清洗表面,清洗表面一定在保证整个地坪清洗程度一致,否则会造成地面颜色深浅不一。涂敷亮光剂:待清洗硬化地砖表面完全干澡无水分后至少一天以上方可涂敷液体亮光剂达到养护和增强光亮作用,使地砖表面防污染防滑并再次强化。完成后地砖除了很好的装饰性以外,其物理性能也非常稳定。地砖养护阶段必须防止人员随便进出或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操作。地砖功能的有效发挥与施工技术、艺术压花材料紧密相关,施工工艺及技术应严格按专业知识和多年经验老保证。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7
直接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利益,为有效降低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圆满完成关庙镇爱卫会的工作任务,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为圆满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保障师生安灭鼠工作全,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灭鼠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灭鼠工作,把灭鼠工作作为一项校园稳定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灭鼠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落实灭鼠措施,解决灭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鼠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二、明确范围,确保灭鼠有效覆盖率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在组织全体师生做好整治环境、搞好卫生、彻底清除鼠孽生场所的基础上,做好灭鼠投饵前的准备工作。学校厕所、水沟及教师办公室均属灭鼠范围。
三、广泛宣传,发动师生积极参与
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师生认识鼠疫的危害,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四、确保安全,严禁鼠药外流
这次秋季灭鼠用药是使用镇爱卫会提供的粮食毒饵。学校灭鼠领导小组要组织抓好十月集中灭鼠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灭鼠用药的安全关,采用周末学生放假无人期间药物集中投放、专人收取,专人保管的办法,对未用完的药物及时上缴以免药物流失造成不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10月14日—16日)。成立灭鼠领导小组,制定灭鼠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与培训,作好灭鼠药的准备与分发工作。
2、统一投药阶段(10月17日—10日)。灭鼠领导小组要按照镇爱委会的部署开展灭鼠活动,鼠药足量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23日)。学校灭鼠领导小组将对全校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校灭鼠工作的检查。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场供给,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购物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警惕不松懈,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情绪,严防严控城区农贸市场疫情传播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城管局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专班,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中心班子成员为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防疫物品(口罩、测温计、矿泉水、喇叭、红袖章)和设置好告示牌、做好所涉市场围挡及有关信息、工作情况报送,且做到对农贸市场的定期消毒、消杀。
(二)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每个农贸市场特成立一个疫情防控专班,每个领导小组成员带一至两个工作专班,对所辖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
三、人员分工
工作专班人员由市场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局机关、局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每个专班负责一个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自xx年8月9日起(含双休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工作任务
(一)尽量减少农贸市场的进出口,对未经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围挡,该项工作由九保同志牵头,秋亮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市政公司负责安装。
(二)每个进出口安排专班人员值班把守,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一律进行扫健康码、测体温,禁止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农贸市场。
(三)督促农贸市场内固定经营个体户必须戴口罩且每天进行一次扫码,二次测体温。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9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80号)和《市区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市场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场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及绿化带无积水、痰迹、油污等污痕,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
3、市场周边道路不允许出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其他占道,临街店铺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4、市场周边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不得设置条幅彩旗、空飘物、充气物及户外悬挂物;道路及两侧、店铺前不得擅自设置活动式招牌、铁皮屋、遮阳伞等户外设置。
5、市场周边道路两侧电线杆、建筑物立面、临街铺面等户外设置物和建筑物及树木上不得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市场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针对市场内部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要求市场管理处购买2个垃圾桶放在过道拐弯角,每个摊位自己购置一个垃圾临时收集桶。对市场内部乱悬挂物品统一清理。对摊主临时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离。每天收市后冲洗市场内部地面两次。责任人:黄子率。
2、市场门口设置的临时单车停放点,工作小组划线规范管理。责任人:马中驹。
3、协调区“双创”和商务局列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及门前三包的'整治标准。责任人:马中驹。
4、协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处罚管理制度。责任人:陈奕刚。
5、调查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人:张鲁敏。
6、打造“双创”宣传氛围,制作一批“双创”宣传牌。责任人:谢永东。
7、清理市场周边的散落建筑垃圾并清理水沟堵塞物。责任人:陈奕刚。
8、对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定人定岗巡查,每日对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陈奕刚,巡查人员:郑修全、邢诒斌、黄玉晶、李石影、侯开胜、林于军和4名社区成员。
9、成立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督导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环境和巡查情况进行每日督导。责任人:庄开由。
10、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责任人:赵茂良。
11、加大管理处罚力度,每日开展一次执法整治.责任人:陈亚再。
四、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街道协调城管、联防、环卫、工商、药监等部门主动监管。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10
时近年底,重要节日密集,近期受持续低温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生产和运输成本上升、新冠疫情散发等不利因素影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需求刚性增加,保供稳价面临较大压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__〕1043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明确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着力保障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发改、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抓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供应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合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到明年全国“两会”期间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
二、强化形势研判,着力提高市场价格波动变化的预判性
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全面监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动情况,深入分析研判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形势,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一旦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启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调运、储备、销售等环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地区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狠抓生产管理,着力提高速生叶菜和地产蔬菜产量规模
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蔬菜生产情况,及时组织蔬菜收获,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抓住一批规模化蔬菜生产重点企业、合作社,制定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清单,合理确定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规模,重点发展速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做好茬口衔接,扩大生产供应。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蔬菜应急保供预案,加快启动“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困难,稳定提高蔬菜自给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产得出、运得了、供得上。
四、加强货源组织,着力增加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货源组织,依托本地区重点保供企业,全面掌握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密切关注本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场量、交易量和库存量,准确掌握本地区可供货源。要鼓励引导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加大采购力度,增加商业库存。要指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针对短缺蔬菜品种,尽早与产区签订保供协议,落实可供货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政府蔬菜储备,通过耐储蔬菜实物储备和不耐储蔬菜在田储备等多种形式,合理确定具体储备品种、数量、方式,全力保障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五、加大运力保障,着力畅通蔬菜等生活物资“绿色通道”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与分析,围绕蔬菜运输,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关键节点、运输通道实施重点监测。不断优化完善联动调度机制,及时开展疏堵保畅,确保运输重点通道、重要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蔬菜“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蔬菜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全面掌握进入本地区“绿通车”流量。要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一旦发生蔬菜滞运时,及时保障蔬菜运输。
六、强化市场监管,着力维护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和巡查。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各种违法行为。
七、兜牢民生底线,着力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__〕1553号)精神,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保障对象,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要特别关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政府同意,可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八、强化信息发布,着力加强正面宣传和预期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向社会发布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产供销及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消除群众疑虑,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出现负面舆情时,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散布涉及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虚假信息的行为。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篇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
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__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场内布局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设施设备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__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__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柜台设置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须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商品陈列与销售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包装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卫生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贴合GB14881.
11、市场规范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职责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务必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务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务必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资料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资料,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务必使用贴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带给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务必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11.7.1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状况。
11.7.2市场举办者能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