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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5-04-05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目标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

  业。

  二、服务对象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2日—3月20日。

  四、工作内容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xx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xx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xx年3月2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xx年春节后一个时期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的需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337号)文件要求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结过去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个中心,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密切联合妇联、工会等部门,从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春风行动"期间,在县城及各镇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x场次,进场招聘企业共多家,提供就业岗位多个,进场应聘人员x多人次,达成用工意向多人。整个活动共免费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多份。免费提供服务人数多人;成功转移就业xx人;其中组织跨地区劳务输出xx人;就地转移就业xx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人数多人。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春风行动"工作,为进城务工者搭建更好的服务平台,成立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以县妇联、县工会等单位为成员的"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制定了春风行动的具体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形成了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职责明确、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为此次"春风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台等媒体资源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发挥各乡镇劳动保障站的作用,将宣传重心下移,以村为阵地,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在各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宣传小组,在城乡集会上设立咨询台,大量发放"20xx年春风行动"、"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现场为农民工解疑释惑。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政策宣传,营造了积极的就业氛围。

  (三)积极开展本县企业用工情况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调查工作。

  为解决部分县域企业结构性缺工问题,年初对全县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通过对多家企业的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部分企业的缺工原因及数量;20xx年1月开始,对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与县民政局、残联、总工会、水库移民局、各镇、村委等联合,对全县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就业意愿,技能培训要求等。通过对企业和农民工的摸底调查,掌握了企业用工和全县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从而为全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积极为县内、外企业招工宣传,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打造一个良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我们通过大型专场招聘会、县招工宣传车到镇走村串户及各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宣传等形式对县内多家、县外多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招工宣传,将就业岗位送到镇到村到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xx年"春风行动"开展期间,全县共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x场次,进场招聘的用工单位家(其中区外用工单位家),提供就业岗位多个,进场求职人员达多人,发放春风卡及各种宣传资料x多份(册)。其中帮助x、x等用工单位招录了多个新员工。约多人通过了我们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工作。特别是今年春节过后,全力为县招商引资企业x公司宣传招工,成立两个招工宣传工作组分别到本县、等镇开展招工宣传工作,并深入到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委和自然村进行张贴招工简章、发放招工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宣资料x万多份,至20xx年3月共组织输送多名农民工到xx公司就业,为该企业解决了用工问题。

  (五)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特色培训。

  针对就近转移的劳动者,开展特色培训。近年来,xx县烟花爆竹、编织工艺等产业蓬勃发展,为实现劳动者就地转移提供了基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计算机、烟花爆竹、电工和服务员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针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劳动者,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开展岗前和订单培训;针对外出择业的劳动者,根据其年龄、文化层次、就业需求等因素因材施训,重点放在电工、计算机等广泛应用的技术工种上。

  (六)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向农民工开展"七大服务", 即文明服务、公开服务、主动服务、承诺服务、配套服务、帮扶服务和高效服务。在服务中做到"四到位",即解答问题到位、办事处事到位、帮助求职者到位、提供援助到位。普遍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随时为农民工免费提供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七)加强劳动监察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工会、工商、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采取"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的办法,规范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以处罚处理为辅的方法,严格行使劳动保障执法权,形成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工作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的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劳动力供求变化来看,我县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还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并将在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存在。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三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人数逐渐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减少,转移就业的增长空间受限。四是一些就业政策效应还没有充分释放。五是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与劳动者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培训工作。突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重点,加大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力度,规范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定点培训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特色劳务品牌培训,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

  (二)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用工信息的搜集,开拓人力资源开发渠道,畅通农民工进入劳务市场的渠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鼓励开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合,做好跟踪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

  (三)逐步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和传播平台,多方位提供信息服务,改进和加强用工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发布扩散的主渠道作用,增加在新闻媒体信息发布的经费投入,利用新闻媒体辐射面广的优势发布用工信息。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场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为转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引导。

  (四)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全面推动"三业行动"各项服务工作,加大对农民工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在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时,增加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额度,使更多的创业者得到资金上的支持;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提升创业者适应市场变化、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降低农民工创业风险;积极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人才保障,通过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用技术与农民工创业联姻,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发挥专长,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为农民工以及城乡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区就业局在继续开展"冬季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以"城乡就业,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春风行动活动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甘肃日报》、《日报》、《晚报》、《晨报》、《西部商报》、《鑫报》、移动12580信息平台、公交移动等新闻媒体和就业网、《人力资源周刊》、led大屏、社区就业橱窗信息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春风行动"活动,并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点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用工信息,帮助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正规职介机构登记求职,并深入青白石、皋兰山、雁滩等农民工集中地进行政策宣传,提供信息服务,为省内外的用工企业及农民工等各类失业人员提供用工求职信息,《人力资源周刊》处专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春风行动"氛围。

  二、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农民工等各类求职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加大用工信息搜集发布力度,提供省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并定期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一是从2月27日开始,每周六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室内用工招聘会;二是3月1日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同时举办室外招聘会;三是其它各街道在3月5日前在本辖区组织召开一次招聘会;四是于3月6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春风行动"暨"迎三八"综合招聘会。各社区就业站做好宣传、组织人员参加。要结合实施"零盲点全覆盖"工程,各社区就业站工作人员要逐户深入辖区住户和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提供服务,要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投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企业和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

  针对春节后求职高峰,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专业,增设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培训科目,新开设机电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商贸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生活服务类等工种。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联合东方学院、陇原技校、金岛汽车学校、保安学校等培训基地,为想学一技之长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电工、焊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驾驶、电脑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

  四、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搜集整理创业项目,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总结活动情况,汇总统计数据。

  要求局属各部门、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成效。并于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统计,汇总数据。5月10日前局属各部门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区劳务办;同期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先报区就业局社区就业办公室,由社区就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12日报区劳务办。

  区就业服务局

  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20xx年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一、活动目标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二、服务对象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2日—3月20日。

  四、工作内容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xx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xx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xx年3月2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5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强调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新特点,扎实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xx年春节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按照《滨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滨人社办发[20xx]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定于20xx年1月至3月在全县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舞动齐鲁乐业尽在山东

  二、服务对象

  (一)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已经进城工作的农民工;

  (二)各类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人力资源支撑计划参与单位。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3月。20xx“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招聘会定于20xxx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八)上午8:30分在县体育局篮球馆内举行。

  四、活动内容

  (一)扎实做好企业岗位需求和城乡人力资源信息的摸底调查。组织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结合“联百乡、包千村”活动,普遍对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进行走访和调查摸底,了解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对有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摸查,并进行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趋势、新变化,制定工作预案,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台、网站、新闻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活动;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介绍进城务工常识、求职门路、维权注意事项、技能培训信息等内容,把就业政策、岗位信息、技能培训等送到农民家门口,营造全社会关心创业带动就业、企业规范用工、方便城乡求职者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丰富服务内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咨询、创业政策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登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和劳动维权咨询等各项服务,对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宣传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税费减免、政策扶持等内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单位要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开展新招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

  (四)维权到位,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多渠道、多方式的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宣传,接受进城务工人员现场咨询。通过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活动重点

  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重点开展“四百”系列活动。

  (一)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百场专题招聘会”,倡行“微笑服务”,搭建对接平台,完善就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对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参与单位、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向社会重点推荐和广泛宣传,并优先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二是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增强供需匹配度。三是根据各类就业群体的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各类就业群体实现就业。同时,春风行动期间继续开展就业信息公益性手机短信信息服务。

  (二)以技能提升为重点,积极参与“百家培训机构送技能下乡”活动,学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参加省级百家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送技能下乡活动。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和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三)以扶持引导创业为引领,全力支持参与“百个创业项目带动千人就业”活动,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结合山东省创业大赛(滨州赛区)预赛和博兴县人才初始创业大赛取得的成效,将评选出的12个优秀创业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切实做好信息咨询、项目推介等服务工作,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推行“一对一”创业指导和分类创业服务,力争在春风行动期间,确保全省百个优秀创业项目带动千名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就业。

  (四)以就业帮扶为抓手,积极参与开展“就业帮扶百日攻坚”活动,加强对接沟通,建立长效机制。我县要充分抓住春节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夯实就业帮扶的各项基础工作。要通过深入调查,集中走访,确定当地的重点帮扶对象,摸清底数和帮扶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情况纳入基础数据库,为今年的帮扶工作打好基础。要集中发放各类资料,通过明白纸、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和企业招工信息,为推进就业帮扶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第一书记”的对接沟通,完善“百乡千村”就业帮扶工作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20xx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落实。我县人社局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指导,组织督促检查,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沟通联系。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工作,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4月5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4)。

  各镇(街道)人社所、各用人单位请于20xx年2月4日前上报开展春风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6、7)。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行动安排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咨询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修订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发票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发票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行动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优惠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__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__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按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支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税务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整体安排

  在行动安排上,把握“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层层落实。在行动内容上,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出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等5项措施;聚焦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推出加强分析服务决策、加强协同凝聚合力、加强帮扶精准纾困、着力支持小微企业、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积极促进稳就业等6项措施;聚焦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出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大力支持外贸出口、积极服务外资发展、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等6项措施;聚焦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出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优化发票服务、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等7项措施。全年共推出4类24项80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

  三、行动内容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给予温馨提示。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企业合理诉求,加强政策研究储备。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充分运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对在20__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参加当地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工作,结合税务部门职能提出意见建议,按要求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等优势,从多维度跟踪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情况,细致梳理购销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针对性建议。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提高支持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发挥税收数据搭桥作用,对上下游衔接不畅的企业,加强税收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实现供需对接。创新“项目管家”工作思路,围绕省政府“四百机制”实施方案和循环农业、脱贫攻坚重点行业、保障疫情防控企业等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为重点企业、在建企业和新开工重大项目做好全流程管家式服务。开发应用“项目管家”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根据疫情情况,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一倍,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积极推进银税数据直连,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税收数据分析企业用工数量变化,为稳就业提供参考。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进一步健全绿色税制体系,完善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根据总局统一安排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支持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省政府支持天水、陇南对接融合成渝经济区年度重点工作要点,研究落实税收政策措施。

  14.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根据总局具体安排,继续做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相关工作。做好本年度我省对口国家投资税收指南更新和发布工作,支持企业“走出去”。

  15.大力支持外贸出口。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__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20%。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6.积极服务外资发展。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利用税收大数据,跟踪分析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17.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巩固抓落实的力度、巩固抓落实的质量、巩固抓落实的格局,拓展政策宣传效应、拓展便利服务举措、拓展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策的渠道,以更实举措、下更大气力进一步抓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8.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合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做好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纳税指标相关填报工作。确保《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落地,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好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扎实开展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19.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研究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20.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21.优化发票服务。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拓展升级,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明显进展。根据总局统一安排,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自20__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__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注重多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风险分析,不准搞大面积、重复性直接下户现场调研;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3.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建立和完善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评机制。

  24.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好总局修订后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春风行动”作为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细抓实。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互相支持、协同提升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切实加强跟踪问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考评,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按要求分季度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省局(纳税服务处)。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8

  (一)走访到位

  1.各社区就业专干开展"上家门、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和有招聘需求的.重点企业,了解求职人员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将情况进行登记。

  2.开展"就业服务进工地"活动,走访在各类建筑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为他们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及时掌握辖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等情况,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打好基础。同时,针对求职人员的不同情况,讲解援助政策、方式等,使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内容。

  3.开展"特殊群体援助"走访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农村户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人员家中及时收集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二)服务到位

  实施“零盲点全覆盖”深入辖区住户和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并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社区就业站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辖区企业和辖区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政策到位

  1.免费为辖区各类求职者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并及时宣传就业政策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2.全力打造城关区农民巷食品一条街,为辖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岗前技能培训。

  3.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维权到位

  1.开展"劳动就业维权"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让辖区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帮助辖区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

  2.充分发挥社区就业专干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优势,协助区劳动监察中队,为辖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街道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就业站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统计,汇总有关数据。3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街道劳动保障所。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9

  x工业园区是我镇企业相对集中区,是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为加强x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庐阳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x工业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和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建筑施工、生产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我镇及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台账齐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发挥作用好,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建设施工、工贸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x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x任组长,副镇长x定为副组长、安监办、建设办、市容办、x派出所、x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主任童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运行,健全监管网络;在园区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和增加减速带、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物流企业和混凝土预拌企业的大型货车、搅拌车占道、“三超”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事故查处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三车”交通安全。根据市、区“三车”整治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对园区混凝土预拌企业要求采取亮牌亮号运输、交纳安全保险金和安装GPS系统,聘用“三车”的督导员继续加强驻守等,对进出车辆认真登记,切实加强对“三车”交通安全的整治。

  (四)建筑施工安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起重机械、高大模块、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推进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经费,实现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工地标准化要求。

  (五)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栓、灭火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物流仓储、劳动密集企业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

  (六)工业企业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和“三同时”规定,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行企业ABC分类管理制度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七)职业健康安全。推行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价、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物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提高职业危害事故防治能力。

  (八)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要求使用吊装设备、压力管道、容器锅炉、叉车、行车的企业对设备维修、保养、建档,按时、按规定依法检验检测。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工作时间

  从x年6月1日至x年9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方案,切实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措施和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园区的安全监管机构、制度和台帐建设要有量化指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要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做到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整落实。检查验收阶段,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9月21日开始,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镇政府将组织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考评,同时抽查半数园区企业进行验收,对考评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目标,更好服务20xx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xx年2月上旬至3月底,在全县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创新服务理念起航就业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xx年2月上旬至3月底。20xx年2月28日(正月初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同时每月8日、18日、28日举行定期招聘活动。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各镇(办)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千户访万家”调查摸底,延伸服务触角,力求精准发力。一是摸清底数实情,掌握劳动力需求。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深入本地农村和社区家庭,摸清辖区内已转移、待转移和返乡农村劳动力等基本情况,对实现就业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以便于按照不同人群的`就业服务需求,分类施策。二是搜集发布岗位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搜集岗位招聘信息并免费向社会发布,积极开展用工推荐。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进行就业形势宣讲,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对招工不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帮助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和岗位培训计划。

  (二)举办“送政策释民惑”宣传活动,提高普及知晓率,力促政策落实。一是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要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劳动者广泛宣传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要在各级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镇集会、建设工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播放《农民工政策宣传光盘》,要主动联系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春风行动”活动安排信息,开办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先进典型事例和活动进展情况,扩大“春风行动”的影响和效果。要结合求职招聘信息的集中采集活动,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在农村和社区设立现场咨询点以及进企业、入农户等方式,向群众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服务一本通》等公共就业服务手册,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服务。二是着力做好政策落实。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迎春风送岗位”招聘洽谈会,搭建供需平台,实现人岗对接。继续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服务。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镇办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增强供需匹配度;对用工规范、招工需求量大的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推荐,并优先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各镇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二是信息发布多元化。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加迅速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律等服务。三是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跨区域劳务招聘会的方式,促进输出地、输入地之间的劳务合作和供需对接。

  (四)开展“培训送企惠民”专项行动,提高技能水平,破解用工矛盾。一是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二是针对企业岗位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岗位培训计划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协助开展匹配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

  (五)开展“筑巢引凤促创业”专项活动,创新孵化机制,发挥倍增效应。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要建立完善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和分类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集中招聘、代管档案、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要切实发挥创业导师库和创业项目库作用,畅通创业导师服务,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创业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等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加大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结合创业大赛的后续宣传,宣传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法规、创业典型和创业创新事迹,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以创业实现就业。

  (六)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春风行动”期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优化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环境。要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推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和落实。要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营造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环境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服务下沉。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高度重视20xx年“春风行动”的活动工作,把活动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有效手段,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和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活动中,要树立“重心下移、服务下沉”的工作理念,让基层平台发挥更大作用,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全面推进,提升服务水平。“春风行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各镇办要把活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者、转移困难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统计总结。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联系,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并确保时效性、准确性。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园管[20__]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园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中央、省、市和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与整改园区城市管理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园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设施、游乐设施、交通及照明设施、户外广告等公共区域各类设施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园区公交车辆保养、安全文明驾驶、公交场站设施管理等安全情况。

  (三)重点检查园区河道驳岸、泵房、闸站等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设施安全。

  1.市政道路方面。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任何涉及安全隐患的道路坑槽、窨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问题立即安排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调查统计管养范围内道路路面大面积起拱的路段,报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园区大修改造计划。

  2.隧道、桥梁设施方面。对桥隧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利用高倍望远镜、钢尺等工具对桥梁的基础数据、桥隧病害仔细检查。对隧道所有变形缝处的侧墙、路面、变形的顶板的渗漏情况进行外观目测,对管廊变形缝的伸缩量进行测量,并结合上季度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结构安全动态。另外还须对隧道内悬挂的土建设施,如保全板、接水盒、卡索板、花岗岩侧墙等设施的牢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悬挂设施牢固安全。对独墅湖隧道、城际铁路园区站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照明、通风风机、排水、信号灯、广播喇叭、摄像头、电梯等进行每周一次的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功能正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桥梁日常巡检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桥梁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制定加固维修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公园设施、游乐设施等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隐患;主要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对环金鸡湖水深区域,在明显处粘贴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4.交通、照明设施等方面。对所管辖范围内照明、交通设施、广告灯箱、水景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施结构安全;私自乱接用电器和乱拉电线现象;电气设备绝缘情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的接地情况;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杆灯、高架路路灯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加固。根据湖泊、河流水位情况,解除低洼地路灯座箱、表箱、景观灯、广告灯箱电源。

  5.下穿通道(泵站)方面。汛期前,对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及时跟踪天气情况排除路面积水,如雨量过大、积水深度超过警戒位置及时采取封闭交通并设置明显警示、指示标志、标牌等措施。

  6.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城管局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督促各产权人及时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各产权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检查、维护、更新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损坏绿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对辖区内的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议产权人及时向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二)公交运营安全。

  1.公交公司各部门围绕各自管辖区域和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一患一表”和“零报告”制度。

  2.组织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劳动竞赛。

  3.对公交公司场站、车辆、消防设施、食堂燃气管道及加油(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实施驾驶员示范操作活动。

  5.组织实施运营安全车队互查工作。

  6.组织驾驶员学习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

  7.组织公交营运车辆开展防恐反恐、火灾消防、人员

  疏散等应急演练。

  8.加强对重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利设施安全。

  1.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强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是否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文书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年检,加大对水上船舶违规停靠的执法力度。排查桥梁防碰撞隐患,检查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桥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桥梁防碰撞设施设备等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泵闸、涵洞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重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排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城管局成立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管局陆震伟局长任组长,张阿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检查整改行动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检查整改行动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从6月中旬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上旬~ 7月15日)。6月26日前,园区城管局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通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建立单位内部的日检查、周汇总、月分析、年考核制度,全方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16日~8月15日)。7月中旬开始,园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于7月25日前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下旬开始,园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暗查暗访。8月10日至15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对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拾遗补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城管系统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都应立即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列为当前重要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日常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至少一次。

  2.要严格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2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__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__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__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6)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 “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__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__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国家税务总局20xx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在我省税务系统落实落细,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的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更好服务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在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服务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

  7.减少资料报送。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落实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级税务机关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全面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要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地税务机关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总纳服发〔20xx〕5号)和湖北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助力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大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持续深化全市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执法更精确、服务更精细、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聚焦便民惠企,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全省税务系统发挥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税费服务的首位度和头雁作用,确保武汉市营商环境纳税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形成创新争优、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力争20xx年纳税指标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保先进位,为武汉打造全国营商环境优异城市作出税务贡献。

  (一)纳税次数方面。纳税次数减至5次。

  (二)纳税时间方面。应用新技术在创新驱动上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子税务局的各项功能,减少办税环节和流程,简并办税资料报送;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做到精准培训,缩短纳税人办税准备时间;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有关税费自动预填申报,减少纳税申报时间,纳税时间在上年基础上再压缩10%以上。

  (三)总税收和缴费率方面。继续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各项惠民政策,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征收社会保险费扩面降率的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医疗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以提升武汉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

  (四)报税后流程指数方面。进一步提速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办理,推进“全程网上办”、无纸化。进一步推广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扩大网上更正使用面。

  (五)创新税收监管,推进精确执法。积极融入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优化制度供给,创新“无感式”监管方式,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方式。推进“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体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服务先行,推动精细服务优化升级

  1.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将纳税次数减至5次,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服务,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达90%以上。积极跟踪落实总局智慧税务项目落地部署,落实好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上线以及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的推行工作。(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加大推广“楚税通”,升级“码上办”系统,探索远程咨询、办税辅导新模式,实现“视频连线、远程辅导、同屏操作”,做到“即问即办”。(牵头处室:纳税服务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4.依托湖北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多元办税、远程咨询、在线辅导于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牵头处室:纳税服务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5.推行智能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有关税费自动预填申报。通过大数据实现更多涉税事项所需资料、报表自动提取、计算,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实现纳税人办税“一键确认”。(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6.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运用电子税务局等多种信息化渠道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牵头处室: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7.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精简办理流程,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为企业申报即享创造条件。(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社会保险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8.强化12366咨询数据、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应用,运用大数据分析,个性化精准推送宣传、解读政策和举措,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充分应用12366热线知识库,按照总局及省局工作部署,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牵头处室: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加快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转变征管方式。提供定制化、点对点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实现更高效的税收管理服务。(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0.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新户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核定率100%,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11.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通过“楚税通”APP实现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2.持续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效率。全面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全程网上办”、无纸化。继续落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到账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的各项举措,并主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退税辅导工作。(牵头处室:货物与劳务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13.深化税务、海关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继续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牵头处室: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4.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及网上更正的培训辅导,加大推进汇算清缴多缴退税实现小微企业“免申即享-无申请退税”,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面保持在98%以上。(牵头处室:企业所得税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5.全面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的优惠政策。(牵头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6.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进行督察。(牵头处室:督察内审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7.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效率。(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18.落实国总局发布的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创新执法方式,推动精确执法日益精进

  19.进一步推进简易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宣传引导纳税人在网上接受简易行政处罚。(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0.落实省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意见。加快打造“首违不罚”裁量辅助系统,完善电子税务局相关流程,实现“首违不罚”自动甄别、提示提醒自动发送、执法文书自动出具、处罚信息自动统计。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价体系,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积极与司法部门进行交流,规范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注重数据赋能,推动精准监管渐成体系

  22.优化制度供给,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打造“互联网+风险管理”升级版,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方式,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牵头处室:税收风险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积极融入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应用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数字化平台,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体系。(牵头处室:稽查局、税收风险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凝聚条块合力,推动精诚共治不断深化

  24.积极争取市政府政策支持,建议尽快出台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认真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力争将失业保险费率从0.7%降至0.5%,以提升武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牵头处室:社会保险费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在市场监管、税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在仅需形式审查的部分监管领域,以及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牵头处室:督查内审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发布第二批“一件事”工作清单及操作指南。(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27.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升级“区块链+不动产”税收治理项目,实现武汉存量商品房缴税、登记全部使用区块链办理,将存量房交易纳税业务全流程纳入“链税通”应用场景,强化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探索“区块链+社保费征收”项目,拓展区块链技术在社保费征收中的应用,推进征收社保费数据共享和应用。(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8.积极推行自然人股权变更“先税后登一事联办”。(牵头处室:个人所得税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探索数字人民币缴税费模式,持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牵头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进一步推广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一事联办”,实现“多表合一、智能填报”,减轻缴费人负担。(牵头处室:社会保险费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重大事项要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督阵。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向营商环境工作管理转变。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完成工作进度,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局纳税服务科(营商办)具体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考核考评部门会同营商办制定专项考评规则;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各参与单位要负起配合责任,密切协助完成各项工作。各单位对全省性的行动措施要夯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鼓励注重实效的创新。

  (二)强化纵横联动,抓好目标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工作部署,主动汇报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做法及成效,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笃行不怠,充分调动配合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做好与区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评,实行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按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责任指标落实情况,实行专班专人负责,及时研究工作进展,部署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市局将《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进行评价管理,将按季进行通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问责,促进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质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特色精品。各级税务部门要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取得的好经验及做法,以点带面推进破解市场主体“急、愁、难、盼”等问题,建立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发掘特色品牌,提炼和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品牌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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