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
一、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二、督查范围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督查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督导方案 篇2
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执行组长:zz
成员:zz
二、督导对象
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着,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与步骤
(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正明)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继红)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征)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坚)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督导室
督导方案 篇3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员干部特别是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督导方案 篇4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指示要求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督导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教督团﹝20xx﹞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
一、指导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xx年现状收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点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同时,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信息通畅,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3.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创建办要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督导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政治工作情况和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方案 篇7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同意。
督导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监控,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师范大学20xx年党政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结合《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教学督导活动,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协助与配合工作。
一、教学督导工作任务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面向全校各相关单位,跟踪督查教学工作活动,掌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反馈教学状态信息,评价、监控教学工作质量;有重点地帮助、指导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提高教师教学发展水平;检查教学管理情况,分析、研究与教学建设、教风、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教学督导主要工作内容
1、常规督导工作
堂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的载体,常规督导工作将重点开展堂教学督导。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以督导个人或小组形式随堂听、评,开展堂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师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抽查、评价和反馈;加强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情况的督导等。
2、专项督导工作
(1)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督导
按照提交给省评估中心、省教育厅《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以及学校制定的《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表》,重点督导各教学单位20xx-20__学年度第二学期试卷、毕业论(设计)等教学档案整改情况。
(2)教育实习督导
督导委员分组前往实习基地,了解学生教育实习情况。通过与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实习基地校领导、管理人员等交流和沟通,了解人才培养的需求,强化学校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实践育人水平和质量。
(3)教研室活动督导
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提交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见附1)。教学督导委员按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教研室工作计划,参与教研活动,了解、评估各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状况。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4日前将本单位教研室活动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教学督导工作方式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作为校级教学质量督导和教学工作咨询机构,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通过个人或工作小组(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分组名单见附2)形式,听取学院汇报、实地资料抽检、走访座谈、重点或随机听观摩等方式,对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工作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侧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形成的评价意见将作为学校对各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与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沟通和现场检查的配合,认真听取学校教学督导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督导方案 篇9
为保证20xx年脊灰免疫活动质量,实现以乡为单位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的目标,根据《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重疾防办〔20xx〕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xx〕360号)精神,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此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督导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接种单位。强免督导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督导强化免疫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培训、宣传动员、摸底登记等内容,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13-23日。第二阶段督导现场接种,重点了解现场接种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情况、家长知晓率等,督导时间为 20xx年10月24-27日、xx月24-27日。第三阶段督导为评估强免接种率,具体督导时间将根据各乡镇、社区现场接种完成情况确定日期。
三、督导方式
(一)驻乡督导
疾控中心抽调16名工作人员,每人承包一个乡镇、社区,负责强化免疫的各阶段工作的督导以及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略
(二)分组督导
由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分组负责督导,具体分工为:
参加督导的人员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村、入户、入校调查及集贸市场调查等方法对强化免疫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督导调查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督导主要由驻乡督导员和督导组承担,第三阶段接种率评估主要由驻乡督导员负责组织完成。此外,还要配合区、市督导组对我县的督导。
(三)重点地区工作人员
1、西苑社区
2、东关社区
3、观庄乡卫生院 张
4、张程乡卫生院 马
5、杨河乡卫生院 武
6、联财镇卫生院 李
7、神林乡卫生院 辛
8、好水乡卫生院 金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本乡镇、社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快速接种率评估的具体方法参见《隆德县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五、信息反馈
(一)每阶段督导完成后,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给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指出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如果被检查乡镇、托幼机构或市场有一处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乡镇、社区要开展查漏补种。
(二)定期进行全县情况通报:分阶段将各督导组上报的情况汇总,肯定、推广好的经验,指出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强免工作质量。
附件:宁夏20xx年脊灰强化免疫督导提纲
一、 组织领导
1. 政府是否下发了20xx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是、否)
2. 政府是否召开了20xx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会议?(是、否)
如是,政府出席主要领导职务: ;
参会部门包括:
3. 政府是否成立本次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是、否)
如是,组长职务:
如否,哪个部门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职务:
4. 政府是否下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专项经费?(是、否)
如是,下拨专项经费 万。
5. 是否调动了街道、居委会等人员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摸底和宣传工作?(是、否)
6. 是否下发了活动技术方案?
7. 是否成立技术指导组?
8. 是否成立督导组?
二、 人员培训
是否开展人员培训工作?(是、否)
如是,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 人;
参加人员类型:1.卫生人员;2.教育人员;3.广电人员;
4.公安人员;5.乡(镇)、街道工作人员;6.居委会工作人员;7.其他。
三、 宣传动员
1.是否开展辖区宣传动员活动?(是、否)
如是,开展的类型如下。
类型 单位 数量 类型 单位 数量
宣传画 张 板报 版次
电视 天次 手机短信 条
广播 天次 宣传车 次
报纸 版次 宣传单 张
横幅 条 接种通知单 张
标语 条
2.各接种点是否张贴宣传画?(是、否)
随机询问5名家长, 人知道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时间和目标人群。
四、 目标儿童摸底
1.是否有卫生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目标儿童摸底?(是、否)
如是,包括哪些:
2.是否进行入户摸底?(是、否)
3.截止目前,已经摸到目标儿童 人,是否已经完成摸底工作?(是、否)
4.辖区免疫规划档案上报人数 人,统计局统计人数 人。
五、 疫苗及冷链管理
1.疫苗是否及时分发到位?(是、否)
2.冷链库容是否充足?(是、否)
3.冷库、冰箱、冰柜每日是否有完整的、正确的温度记录?(是、否)
4.疫苗出入库登记是否正确、规范?(是、否)
六、 现场接种
1. 是否有详细的接种点设置计划?(是、否)
2. 辖区设置接种点总数 个,其中常规接种点: 个,临时接种点 个。
3.是否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设定了临时接种点?(是、否)
4.每个接种点安排工作人员 人?
5.接种点是否有明确的强化免疫接种点标示?(是、否)
6.接种点是否有接种宣传资料?(是、否)
7.是否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并告知?(是、否)
8.是否能够正确喂服糖丸?(是、否)
9.是否能够正确登记接种信息?(是、否)
10.是否将接种信息上证?(是、否)
.完成服苗后是否观察30分钟?(是、否)
12.是否将接种信息上卡?(是、否)
13.督导人员是否到位?(是、否)
督导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督导方案 篇11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