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幼儿园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幼儿园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三、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付强
副组长:杨鸿 彭友斌
成 员:徐元才、王燕、各班班主任。
2、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幼儿园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幼儿园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幼儿园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幼儿园分管领导和校长,幼儿园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区食药监局(电话:)和区卫生局(电话:),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幼儿园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幼儿园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幼儿园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幼儿园其他使用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幼儿园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幼儿园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幼儿园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幼儿园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药品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学校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三、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付强
副组长:杨鸿 彭友斌
成员:徐元才、王燕、各班班主任。
2、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区食药监局(电话:)和区卫生局(电话:),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药品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公司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
2.1 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应急领导组
组长:王新民
副组长:郑军、唐要刚、陈树红
成员:贾进余、张艳春、马平凤、徐小燕、王艳春、姜桂琴
2.2 有关部门职责
营销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封存和收回,质量保证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自检和送检,向山西省和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负责发生事件当批次药品信息的收集、评价、汇总、报告工作,并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调查。
3、预警预防机制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向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4、应急响应
4.1 预案启动
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4.2 响应程序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由质量管理部立即报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忻州市卫生局报告。公司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在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和忻州市卫生局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人数。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核实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在第一时间对引起安全突发事件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4.3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启动应急机制后,联系人陈树红,保证24小时接听电话、传真,确保信息通畅。
5.2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备足资金应对突发事件。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经调查如果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 总结评估
质量保证部负责撰写调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总结报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附则
7.1 报送资料内容
①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②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③质量检验报告;
④是否在监测期内;
⑤注册、再注册时间;
⑥药品生产批件;
⑦执行标准;
⑧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
⑨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⑩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7.2 预案的更新
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缺陷时,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7.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药品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 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 责任。
(二) 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 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战委)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 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 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 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 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 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 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 紧张状态(Ⅲ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 紧急状态(Ⅱ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 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 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 四 ) 特急状态(I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 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一)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药品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二、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准备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五、应急反应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具体可联系当地卫生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和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水源;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六、应急反应的终止与善后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七、应急处置的保障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