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恨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镇国土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警务室和安办:根据村级地质监测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布预警信号、灾害应急调查、掌握灾害点群众基本情况,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时组织群众立即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维持疏散过程中的秩序、撤离后的安全巡逻和撤离区的清场和搜救、清点人数、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
4、民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
5、广播站: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到并参与抢险工作、
6、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日常性的观察、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 篇2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 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 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 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 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 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 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__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 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 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 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 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 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 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 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 篇3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一、地震前必备
1、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震关系到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必须提前准备好一份完善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这样,在发生地震前,能够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使预案具有更加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倡导科普知识。
在地震防灾救援过程中,大众普遍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地震先兆是人造的、抓住门闩可获救等等。因此,应该在地震前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帮助大众了解正确、科学的地震知识。
3、储备应急物资。
储备被子、水、面包等应急物品,并保证一定的食品库存。在地震发生后,如果遭遇停电或被困,这些物质和食品成为了生命的保障。
二、地震发生时如何应对
1、听从指挥和安排。
地震发生后要冷静应对,听从指挥和安排,并不要轻易惊慌和逃散。等待救援的到来,安享生命。
2、选择安全地点。
避免逗留在易发生地震危险的位置,选择一个相对稳定的地方躲避。一般来说,在地震时躲在桌子下、床下等重物下,待地震停止后离开是较为安全的。
3、随时掌握信息。
地震发生后,调查周围环境,随时掌握灾情信息,并配合救援人员把人从危险区域转移出来。
三、地震后的应急处理
1、避免入室。
地震过后,建筑物往往处于不稳定的情况下,尤其是旧房子,容易出现崩塌等现象,所以建议不要进入已经受损的建筑物中去。
2、确保安全。
在地震过后,要尽快离开现场,寻找安全区域等待救援人员。
3、尽快报警。
发生地震后,要接着第一时间拨打相应的求救电话。同时,详细描述灾情,做好相关的记录和交待工作。
综上所述,想要更加成功地应对地震灾害,制定地震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非常重要。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应该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提高救援和应对能力为导向,针对地震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方案。当然,制定一份预案容易,但若想预案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在灾害中提高脱困成功率,就必须进行有效的预备、宣传和安全教育。
四、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实施
1、应急预案的完善
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是指在已有预案基础上,不断地加强、更新地震应急预案,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完善预案的核心思想是根据灾情的不同特点,制定出不同的预案流程,能够高效地对地震灾害作出不同特点的应对方案。
2、应急预案的实施
地震发生时,应该按照应急预案的方案进行实施,每个人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同时,预案执行过程中要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聚焦救援目标,确保应急预案实施的及时、反应迅速和效果有效。
五、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应急物资和设备是地震救援的重要资源,必须在地震发生前就进行充足的备货储备。主要物品包括简单的食品、饮用水、防寒衣物、急救药品等,设备方面则应该有可靠的通讯手段、紧急救援工具(如摘钩、剪子等)以及救生器材等设备。
六、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同
在地震发生时,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救援力量无法及时到达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实行科学疏散和远程协调。通过在地震应急预案中科学规划地域,采用不同的逃生方案,组织远程志愿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物资补给。
七、防范措施和演练
最后,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需要不断加强地震防灾教育,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人们的自救能力和应对灾害的实战能力。要想做到心里有数,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定的防震、救援知识,掌握相关的应急技能。
总之,地震自然灾害安全的应急预案必定是全面、实用、灵活的。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完善,落实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和措施,以提高社会安全品质和国家应急物质能力,减小地震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
八、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地震预警系统作为一种先进的地震监测手段,在日常的地震监测中以及紧急态势下都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预测震源的信息,可以提前数秒甚至数十秒发出地震预警,让民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安全疏散,为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帮助。因此,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将在地震应急预案中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和投资。
九、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
在社区宣传和地震科普教育方面,应注重突出欲传人之心,理解人之情的教育理念,鼓励和引导人们参与科技活动,培养人们的自我保护和应对技能,提升人们对地震预警的认知和效果,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地震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地震应急预案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评估和改进。通过实际灾情反馈和科学评估的方式,发现地震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优化预案的体系结构和完善预案的应急流程。只有持续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才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
结语:
地震灾害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能为此做的事情却有很多,只要大家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就可以在减少地震灾难的同时,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需要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更高效的手段、更科学的方法、更稳妥的措施,致力于自然灾害防控,切实维护好民众安全。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地震监测和应急救援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地震的发生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首先,重视地震科学研究和监测,注重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设施的建设和更新,了解地震国情和发展态势,提高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其次,制定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最后,需要不断评估和改进地震应急预案,以应对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对防洪、防汛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反应,能正确、准确、迅速处理,控制和减少灾害损失,特组织开展本次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练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灾区域,展开紧急救援,及时转运受灾物资,做好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应对汛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的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造成的损失,维护车间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演练规则: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常备不懈、全力抢险。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防汛设备以及防汛备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练方案:
(一)应急预案演练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级通知,强降雨天气来临,导致厂区内配电室周围积水严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电室,特组织本次应急演练。
(二)演练领导(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张纪德副组长(副总指挥):刘广生组员:公衍波、宋振东、刘洪海、戴渝、王守杰、徐方兵、王萍、张滨、王勇、杨树行(三)演练救援分工:
1、预警通讯组:
由刘仕斌负责,做好汛前报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报告预警。
2、抢险组:由石立军负责,成员:电仪当班人员、硝酸车间当班人员。负责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通报开展防汛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和有关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
3、疏散组:由张振元负责,成员:硝酸车间白班人员。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资设备保护,协助组织危险地区职工安全撤离或转移。
4、物资供应组:
由刘玉负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及疏散人员的安置工作。
5、评估组:由公丕国负责,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拍照、记录、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四)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工作:
物资准备:
喊话器1个,潜水泵两台,电源线两卷,水带两卷,警示带2包,铁锹5把,洋镐2把,水桶2个,柴油发电机一台,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练地点:锅炉东侧配电室现场(六)演练程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点整,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到锅炉配电室东侧集合待命。
2、10点10分,由演练总指挥宣布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开始。
3、演练开始:
10点15分,预警组接到预警员(当班巡检工)汛情报告,锅炉东侧配电室周围因暴雨致使周围积水,配电室现场周围积水半米,存在积水倒灌配电室可能,同时,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10点20分,防洪、防汛救灾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各救援小组,锅炉配电室周围积水严重,请迅速集结救援人员,赶赴作业现场救援,通知电工对现场防止雨水触电进行断电。
10点30分,抢险组得到救援指令后,抢险小组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合理分布通知作业人员到仓库东侧(紧急集合点)集结,通知物资保障人员输送防汛物资到配锅炉电室东侧现场。
10点35分,救援结束后,抢险组组长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防汛情况。
10点40分,警戒维护组对防汛救援区域进行警戒防护,并安排专人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闲杂人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11点00分,经过抢险组堵、截、疏等措施,周围积水处理完毕,报告总指挥配电室周围积水已处置完毕,无上涨现象。
报告总指挥突发汛情已处置救援完毕,请指示11点10分总指挥:防洪、防汛突发应急预案演练结束,集合队伍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并对本次演练进行总结点评。
总指挥发出退场的指令后,所有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颍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京九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特此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阜阳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颍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京九路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范围
本预案包括:京九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处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灾害。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准备、提前预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处直各部门、各社区(村)、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3)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四、组织机构
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指挥长:梁(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指挥长: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处直各部门、各社区(村)、城管中队、派出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完善。
2、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指挥开展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及全处应急物资、抢险工具的储备;负责救援运输车辆、机械的调配;在事故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负责联系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3、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办事处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接收指令,随时关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
4、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向办事处领导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告事故处置和进展情况、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的整体调度和协调。
5、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受灾情况、处置情况。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处直各部门、社区(村)在办事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各社区(村):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后,在第一时间报告办事处指挥部及相关责任领导,并会同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周边法人、住户进行疏散,通知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房屋所有人(管理人)到达事发现场。在救援队伍到来之前,进行清除交通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围护事故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协调街道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协同街道组织实施抢险排危;负责解决灾民的临时安置问题;出现险情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救援。(报警电话:110;电力抢修:95598;医疗救助:120;交警:122)
2、党政综合办公室、文化站: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媒体的协调,负责信息上报的统一把关,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在指挥部的授权下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排危抢险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房屋、护坡、道路、排水、路灯、线路、树木进行抢修维护工作;联系区市政、环卫、园林进行抢险工作。
4、安监科: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综合处置和协调;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联系消防大队负责对事故现场搜救人员、排除救援障碍等施救工作;负责对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和消防隐患单位、群租房、九小门店进行查处。
5、综治维稳办: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联系派出所维护现场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事故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联系辖区交警对事故现场实施局部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在抢险过程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民政办、卫计办、农业办、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及时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和事后救助工作;负责联系市急救中心和省市医院救护队,及时救护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7、财政所:负责落实已由指挥中心确认由街道负担的事故救灾的资金,采购相应的救灾物资,做好救灾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社会事务办一起联系上级有关机关、部门,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物资到位。
8、经济发展办:负责灾前及灾后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配合社区进行现场救助,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9、民政办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
10、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处范围内的值班过程中脱岗、漏岗、随意换岗、电话呼叫转移等行为进行督查并通报;要对在巡查和处置过程中严重失职和不当担责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任何部门和社区(村)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必须在5分钟内立即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及街道相关分管领导;10分钟内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街道党政领导:15分钟内要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及区应急局上报突发情况,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突发地所在的社区要向街道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受灾范围、损失程度、处置措施和进展情况。
(二)接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所在社区(村)为第一出动层面,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是先向办事处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上报具体受灾情况。二是疏散周围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现场警戒工作。三是由安监科牵头调查事故原因,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综治维稳办配合调查。
(三)处直各部门,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抢救处置工作。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街道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四)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并按照所定职责开展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和受灾户(住户)要如实报告事故过程、受灾情况、处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六)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随时向现场指挥报告救援情况、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
(七)救援救护队伍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科学组织开展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八)民政办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经公安部门鉴定后,协助做好联系死难者的遗体收敛火化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台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胡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三、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四、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总指挥:翁建敏副总指挥:钟利海
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2、联络组:朱云燕负责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
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和及时向学校传达有关信息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五、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处理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七、其它要求
汛期,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应急避险预案。沿溪的秋炉、毛洋、鸬鹚、标溪、外舍、金钟、顺利、陈村等八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洪应急避险预案,靠山边的大地、郑坑、梅歧等三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避险预案,上述学校必须绘制《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和《学校安全隐患示意图》在显著位置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开展预案演练。
灾害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雅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雅安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雅安市境内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现象,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农、林、牧、渔业等遭受较大损失;对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气等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实行科学救援,落实保供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1.4.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各部门(单位)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传播链,尽最大可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1.4.3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1.4.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县(区)党委政府牵头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市级给予指导和帮助。涉及跨县(区)行政区域的,由市级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应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市应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负责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分析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向市应急委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市应急委负责同志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支持灾区和涉事单位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
2.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组织开展或指导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实施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工作,组织救灾生活类物资的配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工作。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度;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抢险救援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通讯中断及恢复等情况。
4.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校区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停课等措施;配合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阻塞等情况。
6.市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款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7.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决策提供地理信息支撑。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指导属地行业部门报送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协同市应急委办公室核定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11.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1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低温雨雪冰冻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国有农场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牧渔业等受灾情况。
13.市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供应等工作。
14.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做好A级旅游景区抢险救援救灾和防灾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灾害情况协调、督促地方临时关闭A级旅游景区;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景区游客滞留等情况。负责利用应急广播平台做好预警等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设施系统设施设备的恢复工作。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动消防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申请、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负责煤炭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1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内主流媒体对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9.市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20.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林业受灾情况;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共青团雅安市委:根据灾区需求,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22.市红十字会: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23.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市应急委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4.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援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等工作。
25.武警雅安支队:负责抢险救援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26.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负责雅安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救灾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电力系统受灾情况。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市应急委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2.3工作机制
2.3.1日常联络机制
由市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
2.3.2会商研判机制
(1)定期会商机制。每年11月底前,对全市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编制综合分析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发送;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每月月末对下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编制分析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发送。
(2)预警会商机制。当市级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视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会商研判,安排布置防范应对工作。
(3)灾中研判机制。灾害发生后,市应急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县(区)分析研判灾情,了解应对处置情况,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
2.3.3灾情报送机制
(1)灾情报送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遇到突发险情、灾情,灾区各部门(单位)应立即按行业归口收集处理信息,及时向本级应急委办公室和上级部门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市应急委办公室接到较大及以上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委办公室,并做好续报工作。
(2)灾情报送内容。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农牧渔业、林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房屋倒塌及严重损坏情况,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等。
(3)灾情报送时限。灾区应急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接报后1小时内向上级机构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续报应对处置等有关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提交终报。
2.3.4信息发布机制
(1)信息发布原则。及时、客观、准确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防范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分级发布机制。市应急委办公室统一发布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重要信息发布前,由市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并征求市政府新闻办意见。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由灾区县(区)政府审核发布。
(3)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为低温雨雪防范应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市、县(区)应急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本区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驻雅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投入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的志愿服务队伍由各级应急委管理和安排工作,各级团组织协助应急委,统筹协调做好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经济和信息化、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3发布途径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会同新闻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建立快速发布机制,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和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发生相应等级灾害。
4.2分级应对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别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应急委扩大响应,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指挥体系,视情增加副指挥长和成员单位,搭建前后方指挥平台,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应急委指导下,建立由市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任指挥长,视情增加副指挥长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受灾县(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受灾县(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受灾县(区)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视情派出指导组赴灾区监督指导救灾工作和关注灾情发展,协调支援应急队伍、专家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3先期处置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灾区应急委、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隐患排查、重点设施维护抢修等先期处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邻近的人民政府视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援助。
4.4响应启动
当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应急委提出启动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应急委主任批准。
当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上不启动应急响应。
4.5响应行动
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应急响应时,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带领有关部门赶赴受灾严重的地区指导应对处置工作。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应急委主任全面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带领有关部门赶赴受灾严重的地区指导应对处置工作。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全面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赶赴受灾严重的地区指导应对处置工作。
(2)市应急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编组(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要素供应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治安维稳组、医疗卫生组和其他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迅速全力开展工作。
(3)市应急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与专家集中办公,了解受灾、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等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研究人员、物资和工具的调动部署,并将实时灾情信息和应对处置进展上报市委、市政府。
(4)灾区县(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处置工作。灾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送市应急委办公室。
(5)灾区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迅速排查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判发展趋势,尽早启动应对处置措施,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研判情况,严重灾情向市应急委申请协调专业救援队伍紧急处置。
4.6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市应急委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时,“6+N”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6+N”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6.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工作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对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市应对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4.6.2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雅安支队、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青团雅安市委。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4.6.3基础设施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要素供应以及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度。指导相关企业对电、天然气、成品油、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并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4.6.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水路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4.6.5治安维稳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警雅安支队。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6.6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6.7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设置。
4.7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由市应急委宣布终止响应。一级、二级急响应终止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市应急委主任批准,三级急响应终止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4.8后期处置
4.8.1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分别由省、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调查评估结果逐级上报。
4.8.2救灾救助
灾后救灾救助工作由灾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对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灾救助,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区)人民政府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救灾救助工作。较大灾害救灾救助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灾区人民政府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救灾救助工作。一般灾害救灾救助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4.8.3救灾补偿
救灾过程中,灾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救灾需要依法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期间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调用和征用后造成毁损、灭失的,灾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救灾工作结束后,征调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参与救灾的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相应补偿。
4.8.4恢复重建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分类启动原则,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应急保障
5.1通信交通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灾区与各级指挥中心、各部门间的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广电部门组织、指导、协调灾区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5.2应急队伍保障
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专业救援队伍骨干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动用驻雅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援救灾,由灾区当地应急委提出需求,通过同级军事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援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定各队伍联络人,协助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日常联络、应急调度、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灾区各级应急委可根据灾害程度和范围,调动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物资、设备、人员等,抢险救援救灾过程中要保障社会救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3物资及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工作,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可自行储备,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5.4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5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6附则
6.1预案管理
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县(区)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印发实施,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和备案工作。
6.2监督检查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由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6.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6.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 篇9
第一部分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发生在企业区域范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xx企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确保xx企业区域内不出现因地质灾害死亡事件,提高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降雨、地震等)、人为(边坡开挖;不合理的工棚、宿舍、矿渣堆放等)因素,在企业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保证应急工作迅速反应、协调有序,企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企业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成立应急抢险队。队长:副队长:、队员:、。
(二)职责:
1、总指挥(法人):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第一副总和应急抢
险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第一副总):是企业法人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企业法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副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需的职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企业区域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企业,并设专人警戒;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障以及其他事宜。
5、应急抢险队队长:对抢险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应急抢险队的职责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传达法人的命令;按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险区人数。
三、应急保障
(一)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发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应急抢险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装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企业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二)应急通讯系统
以企业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县应急办、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
(三)资金保障:
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既是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也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资金要单列,保证随用随取。
(四)人员保障
1、应急抢险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应急抢险队必须接受企业应急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现险情后,值班领导根据
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涉及区域,并及时撤离。具体为:发生地质灾害(发现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企业行政办公室集合→法人组织制定救灾措施(第一副总协助)→法人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法人的命令各负其责开展工作→抢险队进行救援。
(二)预警信号:高音喇叭(或敲锣);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崩塌(滑坡)危险区→两侧安全区。
(四)应急响应的一般规定: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抢险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围。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范围扩大。
3、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4、接到通知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整装待发,在法人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5、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企业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6、发生有人员伤亡或险情严重的事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
(五)人员的撤离:按灾害预警和撤离路线有关规定进行撤离。
五、现场恢复
(一)恢复程序:救援工作结束→抢险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抢险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况,下达命令→恢复工作开始。
(二)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2、恢复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3、在得到应急总指挥发布恢复工作的命令后,现场恢复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恢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恢复工作开始后,抢险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防止不安全隐患再发生。
六、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部门和个人,将在全企业予以表扬,并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二)责任追究
1、当接到气象灾害信息或有关部门通知,不报告、不传达、不作为的,现场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隐患不报或不作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其结果追究行政责任。
2、指挥部门接到信息上报后,如指挥不力,造成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视其事故责任的大小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企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xx企业位于县城方位,面积xx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区内地表地形为缓坡地貌…。
(三)植被:区内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低,以荒地、裸岩为主,土质松散,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
(四)地质灾害形成原因:
1、自然原因:区内植被较差,地层裸露,地势陡峭,地势切割强烈,一旦突降暴雨,易形成突发性山洪,冲刷沟谷和河床,从而导致泥、砂、石等固体物质向下游冲去,极易形成破坏力较强的泥流、砂石流等。同时,地震也会诱发崩塌和滑坡灾害。
2、人类活动: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渣、弃石、废矿等堆放在沟谷内,开山切坡形成的陡坡等,都易在雨季或地震时诱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不合理的工棚、宿舍区搭建,可能遭受地质灾害。
二、防治重点
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列出隐患点,并落实责任人。
三、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异常现象时,停止或减少采矿、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确保安全。
(三)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及预警预报工作
要在企业区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掌握企业区域地质环境状况,重点排查工棚区、住宿区,矿渣、尾矿堆放区,沟谷、边坡、切坡区以及矿区公路沿线等地区,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醒目、永久的警示标志,要落实监测人及防灾责任人,加强监测防治工作;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隐患点,要立即整改;对通过治理可以消除的隐患点,要立即制定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对已有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职工按既定路线疏散,主动避让地质灾害。要加强与国土、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信息,到预警信息,立刻向全矿进行通告,使全矿区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职工防灾意识
坚持“群测群防“的方针,利用悬挂横幅、发放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增强临灾逃生能力。要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抢险队训练,确保临灾时,拉得出,用得上。
(五)加强值班值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县应急办、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六)加强协作,共同防灾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配合,形成全员防灾、责权分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严格按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落实资金,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并及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资料,真正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把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第172号令《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根据市教育局精神及我园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为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在寿光市政府及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寿光市教育系统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和营里镇政府、营里镇教办防震抗震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成立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园防震、抗震和救灾工作,研究解决防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在接到上级关于我市预报的通知或虽无预报,但在本市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邻近地震波及我市造成烈度达6级以上,学校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校长室为其办公室,履行办事机构的职能。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迅速有效地开展震灾防御、抢险救灾和安定本园秩序工作。
学校抗震救灾组组长由园长担任,成员由班主任担任。
(三)学校抗震救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工作;
2、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状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领导本校的抢险救灾工作;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上级及有关方面的救援;
5、学校防抗震领导小组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要立即转为救灾指挥站,在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的地震应急工作。
二、震前预防工作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准备
(一)学校用心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抵御灾害的潜力。
(二)学校建立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时的职责,全体教师等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本园地震灾害评估的准备工作,个性是对校舍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地震,保证震后能及时收集,上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灾情上报所需的材料。
(五)本园所有人员,都有职责和义务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障地震测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临震应急措施
(一)在接到上级发布的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或临震警报,本校进入临震应急期。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能够延长10—20日。
1、本园将实行24小时的值班。要加强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2、学校将做好收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组织对建筑设施和校舍的检查。对处于危险建筑物中的人员、财物、主要文件等进行疏散或安全转移,同时限制各种室内大型活动。
4、学校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上课。
(二)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三)地震发生后,(上课时光)由园长迅速鸣哨(长音),师生接到报警信号后,由上课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进行疏散。到教室前广场集合。若出现房舍倒塌现象,要立即清点师生人数,确定是否有师生困在房舍废墟内。
(四)无论是否作出短临预报,在本市范围内发生了破坏性地震或者邻区发生强震对本市造成严重影响(地震烈度6级以上),学校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即发挥抗震救灾指挥职能,各成员立即到岗到位研究部署工作,并及时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告市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组织抢险救灾,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五)为做到临震不乱,有条不紊地开展救灾工作,学校抗震救灾指挥小组的成员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四、奖励和处罚
(一)所有人员都应自觉投身于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个性是领导到岗到位,临阵指挥,作为表率。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和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人员,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对违反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本预案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为提高和增强我院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院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院在未来自然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做好院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医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职责:
①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医院防灾减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②负责省、市、县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指令的发布,制定自然灾害时医院有关各种条例、规定、措施等,对医院自然灾害灾害损失、人员伤亡的上报、对外联络。
③统一部署医院现场灾情的评估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④草拟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县政府报送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报告。
⑤统一安排、调用、分配市、县政府调拨、支援的资金、物资、食品、设备、器材、衣物、药物等。⑥做好灾害接待工作。
二、成立应急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政宣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
职责:
使用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院刊、学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法纪。鼓舞在院患者及其家属;院内员工及其家属防灾减灾抢险的信心,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平息自然灾害谣传,稳定和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全体职工
职责:
首先抢救被压、被埋、被困和处在危险处的患者、员工、家属等人员,抢救医院重点单位的药品、物资、设备、珍贵书刊,抢修院内道路进出口,运送抢救危重伤员、救灾物资、器材、药品、食品等任务,必要时支援兄弟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医院各临床医师、护理人员
职责:
抢救震时受伤的院内人员,灾后院内的防疫及危重伤员外送、监测食用水、食品等筹集药品、医疗器械,死亡尸体的处理,组成医疗队随时接受县卫生局指派医疗救助任务。
(4)通讯保障组:
组长: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
职责:
保证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和各应急和作组之问的通讯联系,保证指挥部与市、县防灾减灾部门的通讯畅通,并专设与市、县电话专线,禁止任何人占用。
(5)交通运输组:
组长:
人员构成:后勤科成员
职责:
紧急调动院内所有车辆,保证总指挥部应急用车,完成总指挥部下达运送抢险救灾人员,运送药品、伤员,在此期问禁止私人用车,所有车辆为防灾减灾专用。
(6)避震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院工会成员、院团支部成员
职责:
负责全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按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安排的疏散路线、地点进行疏散,并对老、病、弱、残者给予重点保护,负责疏散场地安全、仪器发放、衣物发放、医疗救助等工作。
三、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和任务
(一)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在防灾减灾期内,有权在院内紧急调用一切物资、设备、车辆、通讯、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拦。
(二)自然灾害时全院职工、患者、家属等所有人员就近避震,利用有利地形、地物保护自己,保护重要设施和个人安全,以减少伤亡。
(三)在自然灾害发生的非常时期,医院无条件执行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指令,立即抽调人员、车辆、设备、药品、物资等组成医疗队,随时待命赴灾区抢险救灾;院内做好接受批量伤员并实施紧急医疗救助的准备,统一调配医务人员,配足药品、器材等,充实抢救重点科室。
四、灾后应急工作任务
(一)灾后应急工作
1、对院内损坏的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危险部位进行检修、排险。
2、对重点科室(手术室、急诊科)的.设施进行抢修,迅速恢复医疗抢救、护理、手术等。
3、通讯、供水、供电,各部门应对其损坏部位抢修,保证院内医疗救助、生活用水、用电、通讯畅通。
4、如有伤亡或压埋人员立即组织排险救人,做好抢救、护理、治疗、处理工作。
5、对各场地人员及时供给救济物品、食品、饮水,保障职工、患者、家属的基本生活,并做好转移和安置。
6、保卫、消防部门应严密监视火情,如出现火情,及时扑灭,并抢救火区物资、人员,保卫、应做好治安防范,对院内重点部位进行保护。
7、对易燃易爆、溢毒、易污染的次生灾害源,如有险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蔓延。
8、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将此次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救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进行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或特别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损坏建筑物和医疗设备进行应急处理
1、组织基建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维修队伍迅速开展对重要建筑物和临床抢救科室的抢险、排险或紧急维修,优先恢复临床抢救科室的功能即水、电。
2、评定为中等破坏的建筑和工程设施应暂时停止使用,并做出禁止使用的标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不能停止使用的重要工程设施,经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论证,采取应急措施才能使用。
3、评定为严重破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而且有可能扩大灾情。造成次生灾害,威胁人身安全及阻碍恢复水电、医疗、通迅、交通的关键项目,要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排险或紧急维修,对重点项日,由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4、遭受破坏严重的建筑物,不得随意拆除,需折除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临时建筑经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审批拆除。
5、防灾减灾应急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和应急工作组实施。
6、抢险、排险和紧急修复工程或设施,立项批准手续从简,一般由主管院长批准,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现场核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不必要的公文,重大问题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五、应急人员配备及物资准备
(一)应急人员配备
1、要培养和建立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技术强、熟悉医院情况的防灾减灾队伍,院各级领导要深入自然灾害伤亡、损失大的区域部门认真搞好抢险救灾工作。
2、震时、灾后各科室要组织本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人员由各科室选配医院的抢险救灾组设立的应急分队的任务由医院总指挥部下达,任务要落实到科室或个人。
(二)医疗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准备
防灾减灾办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器材。
1、购置防寒大衣,防雨雨具、照明器材等。
2、购置铁铣、十字镐钢管或撬杠、架子车等。
3、购置医疗抢救所必须的医疗器材、药品等。
六、后期处置
1、防灾减灾领导组安抚受灾员工。
2、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安排组织恢复生产、生活设施,恢复医疗工作。
3、统计自然灾害灾害带来的损失。
4、检查并向上级报告防灾减灾情况。
5、对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进行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 篇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 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 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 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 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 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 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 响应程序
4.2.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灾害应急预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我县防汛救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医院防汛减灾应急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抗洪抢险救灾处置能力,为提供防洪、防内涝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大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而给带来的风、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及其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建筑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
成立防汛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二)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组
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一切日常事务,迅速准确了解、收集和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有关科室、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或协调组织跨单位应急增援;统计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2、抢险救灾组:全体干部职工均为抢险救灾组成员,由各科科、组长负责,按照指挥小组指定的地段组织医院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险情地段的防护与排涝,组织医院职工家属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洪汛灾害扩大。
五、险情发布后的应急反应
1、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
2、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领导干部赶赴所负责的区域,检查督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适时发布紧急防汛期间社会治安管制措施及在受到洪水威胁时发布避洪撤离通知。
六、事件报告
洪汛灾害发生后,要按照本预案,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和事件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险情后,必须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主管局报告紧急情况。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及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告县委及县政府办公室,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网络、传真补报。现场联络员应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和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二)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
2、灾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简要经过,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3、灾情的初步信息或基本结论;
4、灾情的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七、处置程序
(一)发生险情时抢险应急反应
当暴雨持续发生导致医院洪水猛涨,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立即召开由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防洪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防洪救灾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看灾情轻重,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抢修排险
1、灾情发生后,抢修排险队应立即投入运作,队长和抢修排险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
2、及时联系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特大暴雨造成大面积积水事故时,报办公室联系环卫站及时消除道路垃圾,以免造成井内堵塞,及时疏通堵塞的下水道以免污水回流造成医院大面积污染;道路或桥梁损毁及抢修时,向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抢险;作业人员发生伤亡时应及时抢救人员;遇到暴雨持续发生时,组织人员落实有关物资和车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善后工作
做好因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发生灾情的原因和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总结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主管局,同时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防洪抢险救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大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并制订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生洪汛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洪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四)反应迅速,积极应对。洪汛灾害发生时,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讲政治、讲奉献,全力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对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给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予处罚。
(六)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小组宣布解除紧急抢险期时间,各科室、部门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对防洪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上级有关规定的报表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