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为了确保镇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效地采取大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新建副组长:冷献广成员:张玉、陈奇、薛宗峰、张力、陈冲、苗艳艳、刘朝锋、姚秋礼、贾新宇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收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待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候命。
五、食堂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故,进食与病人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治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谢谢主抢救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疑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疑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的可疑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六、积极协助,主动配合
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样品采取,送检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其它工作。
七、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药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处理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
(一)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小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六、应急事故处置机构职责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兼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警戒治安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各村(居)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药品中毒事件应及时向新镇政府报告,不得越级上报。由于瞒报、晚报耽误救援工作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王洪林镇长
副总指挥:杨宁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许航人大主席
刘中华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何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立恒副镇长
黄兴副镇长、人武部长
陈波副镇长
李忠虎副镇长
王荣副镇长
职责:主要负责指挥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各职能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宁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黄梅党政办主任
杨明庆应急办主任
董兴国社会综合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应急办、社会综合办
职责:由应急办负责,党政办、社会综合办配合,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准确、及时、统一提供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医疗救护组
组长:何立恒副镇长
副组长:胡秀清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职责:由社会事务办和卫生院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安抚。
3.警戒治安组
组长:何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董兴国社会综合办主任
成员单位:社会综合办
职责:由社会综合办负责,组织镇、村(居)干部,配合派出所等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抢险通道,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监控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现场施救组
组长:杨宁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杨明庆应急办主任
杜春宏民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应急办、民政所
职责:由应急办负责,分管领导带队,应急办深入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调查事故基本情况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中华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副组长:何毅财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财政所
职责:由财政所负责,党政办配合,负责保证现场和灾后重建所需各种物资和必要的装备,充足的生活、医疗用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资金周转等。
6.善后工作组
组长:许航人大主席
副组长:杜春宏民政所所长
董兴国社会综合办主任
杨明庆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民政所、社会综合办、应急办
职责:由民政所牵头,财政所、应急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准确查清安全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等。
七、应急事故处置办法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由食品药品安全分管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开展人员施救工作,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五)村(居)发生具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办法(参考)
1.辖区内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的处置办法
(1)迅速拨打“120”,就近联系卫生院组织前期抢救;
(2)迅速向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配合医院、公安等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5)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记录,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6)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群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7)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的控制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2.辖区内发生假冒伪劣药品,致使群死群伤处置办法
(1)迅速报警“110”“120”, 就近联系卫生院组织前期抢救;
(2)迅速向镇食品药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保护好现场;
(4)在能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制止、制服犯罪嫌疑人;
(5)配合医院、公安等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6)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相关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二)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首位发现者,应以大局利益为重,要充分利用现代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体镇村(居)干部要把抢救伤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脱逃,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四)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解决处理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指挥部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情况。
(六)凡工作不到位,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应急救援职能组若有人员变动,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或镇属各部门办公室人员的接任人为自然应急救援人员。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了切实有效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我镇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大钊
副组长:杨雷
成员:郑学超、周洪兵、唐雪梅、郑泽贵、朱义林、马洪华、刘昌林、陈长余、陈玉坤、陈浩、郭林、刘明
(二)机构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是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工作指挥机构,主要职能是:做好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定期组织对全镇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总结、研讨。在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应急指挥部。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能力。应急指挥部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工作。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医院、商店等正常教育、经营秩序。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群众,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镇兽防站: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镇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
4、镇林业站: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初级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镇党政办:负责运输抢险车辆调配。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镇宣传文化中心:协助卫生院等单位对学校食堂和学生在校就餐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7、镇村建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8、镇纪委:负责对机关人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处分决定。
9、镇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资金保障及管理。
10、镇直其它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电话:),杨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制订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2、监督检查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由梁大钊任组长,镇卫生院和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随时督察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周洪兵任组长。武装部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陈玉坤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当发生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卫生院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刘昌林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综合宣传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马洪华牵头负责,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及村(社区)干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工作日常开展
(一)完善制度。对本镇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二)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药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
(三)加强宣传。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随意在露天摊贩处用餐,并主动和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取缔校园周围的流动摊贩。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食堂小店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添置设备。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药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四、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一)持证上岗,规划管理,做到区域明晰,责任落实。
(二)加强食品药品的源头管理,对食品药品及原料采购必须规范,做到索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禁止出售变质及“三无”产品。
(三)加强食品药品储藏管理,做到生、熟分开,单独存放。
(四)加强“四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无蝇、无毒、无鼠、无蟑螂,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
(五)加强操作的过程管理。完善监管制度,杜绝无规范的操作现象,做好留样食品药品。
(六)加强炊具的消毒力度,做到每日一次集中消毒,每周一次大型消毒,确保炊、饮具的安全卫生。
(七)规范学校师生、餐饮店和农村家宴等进餐的渠道畅通,确保中间环节正常。加强进餐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对学生进餐和农村家宴发生的问题与反应迅速报告领导小组,情节严重的基石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八)学校食堂和农村家宴要预防投毒事件发生。
(九)加强食品药品操作流程的规范,严格对照《食品药品卫生法》执行。
(十)搞好食堂、小店内部卫生、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五、事故应急处理
(一)报告制度。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如涉及人数不多且后果不严重,白天先送卫生院采取治疗措施,同时报镇值班领导,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照顾,注意观察,一旦情况有变化,立即送上一级医院进行抢救,夜间应由值班人员送医院,同时向副组长汇报,副组长接报后应在最短时间赶到医院,并及时和家人取得联系。如涉及人数较多,不管有无造成后果,都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治疗,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报告卫生监督部门或向县政府汇报。食堂、小店立即停业整顿,同时立即启动学校或小食品药品店以及农村家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三)医疗救援。发生较严重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五)病源保护。农村家宴或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药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六)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七)信息公开。保障广大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六、事故责任追究
(一)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三)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严肃追究。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全县监管人员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正确履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增强其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者的责任,增强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二、成立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保所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7日——20xx年6月27日
四、宣传内容
1、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和新成效。
3、宣传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宣传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5、宣传我县当前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6、宣传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五、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及街头电子大屏幕,通过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等,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集中宣传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工作、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常识。同时,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等简报,及时报道相关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的情况。
2、在广场、人口计生广场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版,悬挂宣传标语,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组织人员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地方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活动“五进”活动,发挥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突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和进农村活动,形成食品安全群众性监督和宣传网络。
4、以举办培训、辅导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讨论,强化学习宣传效果。
5、结合执法工作开展现场监督指导等日常宣传,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并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知识的长效宣传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2、宣传周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力求取得实效。
3、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食品安全法》实施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了解《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调动各种力量,努力做到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形成规模,造大声势,增强效果,扩大影响。
4、妥善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5
20xx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的活动主题是“规范农机监管、促进安全发展”,我们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市农机工作以安全发展为主导理念,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20xx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服务于世博会安全保障,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一)认真排查隐患
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行政许可、定期检验工作规范实施情况。要依靠乡镇政府,发动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按时快报率达100%。
(二)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道路交通违法整治。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运输和转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整顿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牌证和检验标志、长期脱检脱保、私自拼装改装,以及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是农机驾驶人培训整治。开展培训机构资质检查,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变拖驾驶培训业务,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及未按规定聘用持证理论教员、教练员进行驾驶人培训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行政许可行为整治。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等申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严把审核、考试、检验关,严格属地管理,严禁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检验、不考试、不服务等违规行为。
四是农机市场秩序整治。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零配件等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农机维修网点整治。从严查处违规开展农机维修、报废回收及在维修网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机维修质量。根据市安委办的要求,结合农机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市二级以上农机维修企业全面推进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是:“1”是指一个方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三种机制,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作业场所设置并悬挂“三图五卡”。
六是农村路网桥段整治。配合交通部门,开展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路段、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治理,保障通行安全。
七是滩涂作业拖拉机整治。沿海地区要积极配合海洋渔业等部门,落实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申报、返回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的安全措施及责任。
二、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一)强化源头安全监管。继续开展监理规范化示范所创建活动,规范业务流程和执法行为。对不具备行政许可基本条件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暂停业务,限期整顿。
(二)落实变拖安全监管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变拖生产、销售市场监管,打击套用公告目录型号超标生产、违规销售、违规代办农业机械牌证等违法行为,将变拖一年双检、逾检注销、安全教育、违法记分等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纯农机械监管。结合购机补贴、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等惠农政策的实施,稳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年检率、投保率及驾驶人培训率、持证率;对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力争其登记率、交强险投保率、驾驶人培训率、持证率达100%。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对工作不规范、存在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地区,要建立对口挂钩联系制度,指导和帮助整改。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一)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活动。要丰富农机安全宣传作品,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积极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做好宣传发动、业务推介、政策咨询和入网登记等工作,提高信息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培训。要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落实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三年培训工程,加强村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和大户、用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要结合阳光工程,落实好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培训工作。
四、加大协调保障力度
(一)要将农 机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农机化管理目标和乡镇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时节和机具的安全监督。完善奖惩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制订“安全生产年”具体措施,尤其世博会期间,要落实信息互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制度,积极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
(三)要加强与保险、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农机保险政策措施,扩大险种范围和参保机具数量。
(四)要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苏政办发[]111号文件贯彻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所需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发公安、农机安全信息共享和电子档案技术,实现安全信息互通。
(五)建立完善应对各类农机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要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各县区农机部门每年要开展1次应对突发重大农机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维护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五、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制订活动方案,动员部署。各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相关单位,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4月)。第二阶段,全面实施(3月—11月)。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每个县区农机部门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5-10月)。第三阶段,组织检查评比,总结提高(11月)。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各县区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市局管理处和市监理所。
(二)工作要求。要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责任感。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一线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动态信息的报送,各县区于每月底前上报当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将本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和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市局管理处、市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