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建设方案 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德育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从抓党建思想、工作作风入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教导处、大队部为具体办事机构。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党政班子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形成了文明健康良好的校风。
1、坚持学校行政领导政治学习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执政能力。
2、坚持行政例会制度,定期安排和检查总结学校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3、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校务公布栏和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并公开学校情况,妥善解决师生中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以德立校,形成文明校风。
1、加强师德建设工作。
我校教职工管理将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基本点,制定有严格的政治学习制度和政治学习计划。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继续进行以“讲文明、树新风”以及“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通过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开展“养师德,练师能,铸师魂,育新人”活动。每学年举行“红烛杯”演讲比赛,进一步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职业道德修养,做到“爱事业,做能人;爱学校,做主人;爱学生,做师表”。学校坚持每星期二下午政治学习,考勤严格,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政治学习任务。在学习中,学校注重对教师进行_的教育,时事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
2、加强学生行为道德教育。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学校把创“红旗班级”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规范学生行为的重点和标准,认真开展“创文明校园,评红旗班级”活动,做好纪律、卫生、路队、出勤、两操每天的检评和每周的公布,狠抓“五个一”阵容建设。学校结合本校特色,广泛开展“读书读报”、“21世纪我能行”、“学会感恩,亲情体验”、“和谐校园”、“爱心奉献”等社会实践活动及主题中队活动。学生们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教育。正是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的展开,学校形成了生动活泼的德育工作局面,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三、加强校园建设,创设育人环境。
“钟灵毓秀、人杰地灵”。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学生成人、成才的重要外部条件。教学楼粉刷一新,校园内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红墙、绿树、红花装点着美丽校园,步入校园,令人赏心悦目。
我校从校园文化建设上入手,做到了步步有景,处处育人,让每件事物都充满教育意义,让校园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与祥和温馨的家园。
学校和各班每月办好一期黑板报,校园里有可视的教育资料。每年学校都要举办运动会,丰富了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德育建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促进校内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工作目标
1.建设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主要是联系考察革命烈士墓,缅怀革命先烈,忆史铭志。如组织学生前往杨安烈士纪念碑进行扫墓活动。使学生们亲身体验坚强不屈的斗争精神以及人民对英雄的拥护与爱戴。
2.建设以服务、环保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这种形式较容易组织,既可以学校集体组织对社区、街道、墙壁,利用学生假期,要求学生有专题地进行广泛的清理垃圾、墙壁小广告等环保宣传教育,并写出心得体会。使学生增强环保观念。
3.建设以参加志愿者活动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这种活动可由学校和政府共同组织的,也有学生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队与附近社区共同开展的,内容多种多样。
4.建设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的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如听法制报告会、成人成才报告会等方式教育学生,促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了学生的`政治觉悟,增强法律意识;邀请道德模范给同学做报告;针对学生特点,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使其在各自兴趣范围内多参加各类社团有读书兴趣的可以参加书社、有表演兴趣的可以参加演艺社等。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又可以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
三、建设原则
1.处理好教学与开展社会实践的关系。
开展德育基地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一定要处理好学生在校学习和进行社会实践的关系,社会实践不能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占用教学的时间,分散学生学习的精力。在时间安排上要适当,不能使学生的负担过重,短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安排在双休日或在假期进行。
2.教师引导与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开展德育基地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要有教师的指导,对学生的活动给予具体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及时给予正确评价。在实践的过程中或是结束后,德育教师都应该及时做到总结与评价,及时发现学生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并帮助学生加以改正,对于好的作风与行为也要加以表扬。教师不光自己要对活动进行总结,还要引导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写一些体验或是心得,既使学生对自己在实践中的表现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又能教育其他同学。
四、基地的选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及原则。我们选择下列单位和场所作为我校的德育基地。
1.杨安烈士纪念碑:革命文化基地
2.社区街道、墙壁:地方环保基地
3.鹅埠社会福利院:敬老爱老基地
德育建设方案 篇3
为深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关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知行相统一、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懂得自己的成长离不开老师、学校、家长的付出,社会的关爱,学会对别人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报他人。把感恩之情化为强烈的责任感,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忠于祖国、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二、活动意义
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通过一定的感恩内容对受教育者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种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开展感恩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
三、目标要求
1、提高感恩素养。明确什么是感恩?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进校园和谐,融合师生关系,促进校园平安。3、促进家庭和睦,完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4、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具体要求:学生从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图报和施恩不图报的道理,既有报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尽孝心,在学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辈,孝敬老人,讲文明礼貌;在学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社会,遵守公德,遵纪守法,尊老敬贤,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爱护自然。
四、主要内容
感恩父母——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感恩师长——感谢老师的教诲,尊师重教;
感恩社会——感悟社会的馈赠和祖国的关爱,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报效祖国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谢大自然的赐予,热爱自然,增强环保意识; 感恩他人——感谢同学、朋友(包括学校等集体组织)爱心相助,促进互助互爱。
五、步骤与日常要求
1、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各年级各班班主任根据本方案,在班级中具体落实。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报德育处。
2、宣传发动:主要通过班会、学校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该项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印一封告家长书、播放有关感恩电影等,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日常要求
1、感恩社会的关爱
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活动,引导他们感受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故事会、演讲比赛等形式,使学生体会到社会对他们的至关至爱。继续利用 “服务敬老院活动”、“第二课堂”等形式,激发和增强学生“报答社会、感恩社会、报效祖国”的深刻情感。
2、回报父母养育之恩
开展为父母多做事,每天为家里做一件家务,如做饭、打扫卫生、叠被、洗碗、洗衣物;对父母多说知心话,每天给父母讲一个开心的故事或做一次真诚的交流;为父母过生日,给父母送礼物;每天为父母揉揉肩、捶捶背、洗洗脚;认真倾听父母讲述的事情,用心观察父母为我所做的事情,体会和感激父母的艰辛和不易,培养学生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
3、感激老师的教诲之恩
开展学生向老师献真情活动。每天送老师一句温馨的祝福;每天到校后和放学时向老师问好;在校期间,遇到老师自觉向老师点头问好,标准语言是“老师早”、“老师好”,声音宏亮。遇见年长者(不管是校内工友、教师家属,还是校外来校办事人员)自觉点头问好,标准语言是“您早”、“您好”,声音宏亮。要主动让道;听老师的话,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德育建设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xx—20__)和《马鞍山实验学校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充分挖掘优势资源,在已基本形成良好校园足球氛围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校园足球改革,加速推进我校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打造优质足球品牌学校,形成足球发展的良好态势,培养优秀足球苗子。通过足球运动培养青少年的意志、品质和对体育活动中的兴趣,建立积极参与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足球素养,为他们的终身体育奠基。
二、具体措施
(一)校级足球队组建
1.组建时间:20xx年9月
2.组队规模:成立中高年级男女足球队。(每队30人共计120人)。
3组织成员
领 队:
主 教 练:熊 勇
助理教练:高年级(五六年级)男队(刘方)
高年级(五六年级)女队(徐吉)
中年级(三四年级)男队(刘小红)
中年级(三四年级)女队(戴兰)
(二)班级足球队组建
1.组建时间:20__年2月
2.组队规模:3—6年级21个教学班,每班男女队各一个,每队成员15名,每班共30名,全校共630名。
3.组织成员:
领队:各班班主任
教练:各年级体育任课教师。
(三)足球队活动计划
1.足球队日常活动由教务处和体育组负责协调实施。
2.球队教练、助理教练负责日常的训练。
3.训练场地:高年级男女队——田径场内标准足球场。
中年级男女队——东运动区足球场。
班级足球队——体育课程安排授课确定的区域。
4.训练时间:
校队: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下午活动课。有比赛任务时适时
增加课余时间。
班队:每周足球课时间。
(四)球队所需物品
1.校队统一队服每队30套。(比赛服,训练服,外衣,护具)(比赛服,训练服正面印制密云,背面印制编号字样);
2.足球队参加各级别比赛,后勤处安排比赛经费和车辆接送;
3.凡参加足球队队员必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准备创可贴、云南白药、碘酒、棉签等日常简单药品;参加县级比赛活动需现场安排急救车辆。
4.足球队训练所需各种器材由后勤处和体育组安排。
(五)球队组建所需费用预算
球队组建需要建设及活动经费才能正常实施,需一定经济支持以用来购买统一队服、训练器材、聘请足球教练以及进行选拔赛及其他单位进行联谊赛的开销。
(六)校队队员选拔
对于足球队,队员的选拔工作,可以通过学校推荐,通过调查了解,球技战术检查或采取选拔赛方式进行选拔。在选拔时需要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和协助。把心理素质好、体质好、爱好足球,并有一定基础,有培养前途的学生首先选入足球队。与此同时,对少数酷爱足球、体质较差、技术较好,但心理素质稍差的学生,以及少数热爱足球,学习很好,理解能力很强但体质较差的学生,均可以把他们先吸收到足球队伍当中来参加训练,在训练中挖掘各自的特长与才能。从而发现更好,更优秀的球员。选材是一项科学而细致的工作。选拔队员,一是要注重队员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技术水平,战术能力,心理素质,智力因素等方面发展的状况。二是要特点突出,队员各种素质状况一般,但在意志坚强,酷爱足球,思维敏捷,素质突出或技术出众者或有突出特点的队员。选材工作应以调查测量,观察,比较进行选拔。
1.通过训练、比赛,日常生活观察意志品质运用技术,战术的意识与能力及思维方式和接受各项事物的能力。
2.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观察其进步幅度,分析其优势以便择优选拔。具体做法如下:
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训练模式为中小学生提供技战术训练;选拔队员,全力协助建队工作;制定训练方案;提供训练指导;指导实战比赛;提供陪练球队;实施训练计划。
3.队员报名条件:
在校学生,身高不限,热爱运动,形象端庄,有足球球龄者优先。
(六)组队训练的基本任务、内容、要求及手段
1.提高队员的训练比赛作风。训练作风方面:①严格的组织纪律性②严格的训练自觉性。
2.教练的任务:①拟定训练计划②负责挑选队员,了解队员情况③执行训练事宜(包含体力、技术、战术、规则)④考核队员成绩(效)。(淘汰、增补)⑤加强队员生活管理。(队员因特别事故请假,由教练核准)⑥协调训练器材,场地事宜⑦负责报名参加比赛事宜。
3.训练的内容:①体能训练:速度训练,耐力训练,协调性训练②技术训练:基本动作训练,攻防训练,跑位③战术训练:进攻战术,防守战术。
4.对队员的要求:①平时整队训练,队员必须按时参加由教练点名登记无故三次不到者予以淘汰。②队员必须遵守运动纪律,服从教练安排,遵守球队的一切规章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③参加比赛表现优异者,由教练给予奖励。
(七) 队员待遇:
1.足球运动装及装备一套;
2.每周至少一次集中训练
3.关于服装,分为训练服和正式比赛服两种,待队员选拔完毕,先给予训练服,待有正式比赛再发放正式比赛服。
(八)队员义务:
1.自觉学习有关足球知识,积极参加球队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的足球技术水平。
2.参与球队召开的各类会议,积极参加球队组织的训练、比赛等活动。
3.自觉遵守球队纪律,保守球队的秘密,执行球队的决定,服从教练分配,积极完成球队交给的各项工作。
4.队员必须服从球队的管理。维护球队的团结和统一,反对任何有损球队声誉和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德育建设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xx〕36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文明节俭和保护环境、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深化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基本原则,以深化殡葬改革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骨灰撒海、骨灰寄存、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镇、村,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丧葬陋习和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到20xx年底浦北县殡仪馆启动运营,到20xx年火葬区进一步扩大,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浦北县至少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殡葬事业改革
1.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县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县、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完善协作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明办,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殡葬领域法规政策和监管执法体系。配合市级修订完善《钦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和《钦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暂行办法》,并根据本县实际出台相关保障殡葬事业发展的措施。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监管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在殡葬设施建设、遗体处置和运输、丧葬用品生产销售、服务收费以及丧事办理、墓地修建、宗教场所殡葬活动、丧葬风俗等监管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殡葬事务的综合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为促进殡葬管理法治化提供重要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编办,县文明办,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深入推进火葬土葬改革。扩大火葬区范围,原则上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区域都要纳入火葬区范围。通过完善设施、奖励扶持、宣传引导、强化监管、综合执法等措施,巩固和提高火葬区遗体火化率。对火葬区违规土葬现象做到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加大土葬区改革的监管力度,规划土葬区集中安葬区域,按照规划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推动建立土葬区遗体火化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宣传和因地制宜推广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葬式葬法。加大对生态式、园林式、花园式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力度,依法对殡葬设施公益性墓区配建和绿化达标情况进行监管。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钦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条款和措施,县财政要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奖补力度。探索提高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奖补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益林区生态安葬试点,加强乡村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营造文明新风尚。加强殡葬宣传引导,以殡葬服务机构、城镇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坚持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结合,通过进镇、进村(社区)、进单位,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推进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服务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舒缓疗护等临终关怀服务,坚决抵制漠视临终生命、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维护临终生命的安宁与尊严。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和推广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礼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普惠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对承担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其更好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3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xx〕23号)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办丧事、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动广大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大力倡导职工响应殡葬改革的号召,厚养薄葬、丧事从简、文明治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殡葬中存在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8.统筹规划布局殡葬服务设施。编制殡葬事业发“十四五”规划,县、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规范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配置标准。统筹规划布局好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设施,明确每个殡葬项目占地面积、建筑规模、投入规模,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严格依照规划审批殡葬项目,做好殡葬项目“邻避”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明确时间,攻坚克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加快推进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原有殡葬服务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20xx年12月底前,浦北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1家以上公益性公墓;统筹加大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力度,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拓宽覆盖面,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加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依法加强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建殡葬项目用地。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殡葬项目,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建立激励机制。条件成熟的殡葬项目用地可同步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区通过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中央预内投资、自治区补助资金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结合实际需要,可统筹自治区下达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1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殡仪馆建设应由政府主导。公墓及其他殡葬服务设施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县民政局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研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殡葬服务机构购买基本殡葬服务。对已建成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在确保其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可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以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
13.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县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要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分设。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内部管理,激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职工工资待遇及职业能力建设考核聘用机制,加强殡葬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坚持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地位,改革体制机制,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服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对于公办殡葬服务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要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充分做好评估论证,审慎确定合作模式,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确保提升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合作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高。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而社会效益较好的合作项目,根据政策可给予适当补助。对服务管理不规范、严重偏离公益方向、公众满意度差的合作方,要建立违约赔偿和退出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配合自治区、钦州市构建完善一体化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大数据治理能力。20xx年殡葬服务机构要基本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之间死亡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配合钦州市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殡葬信息化发展格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加强殡葬服务的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行为的规范指导,合理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开具死亡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的监管,避免接收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坚决整治利用殡葬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殡葬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列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18.整治散埋乱葬和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超标准墓、“住宅式”墓地、豪华硬化大墓等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安葬(放)设施的整治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骨灰安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引导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集中安葬。加大违法安葬行为案件强制执行力度,规范治理违法违规安葬行为等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公墓的依法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管理。经营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墓区,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的要予以纠正,禁止超规定面积建造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要加强经营性墓地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和经营骨灰存放设施或开展相关经营性活动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整治丧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殡葬服务虚假宣传、乱收费、强制消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殡仪馆之外的车辆收殓运送遗体;严禁在道路、广场、住宅区等违规占道搭设灵棚,严禁沿街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等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严禁在治丧活动中举办淫秽色情低俗演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形成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成立浦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检查评估,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踪分析,并督促整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社会评价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目标范围。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对成熟试点经验的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