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篇1
建设工程企业防护指南
1.成立预防疫情组织机构成立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单位负责人负总责。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建立应对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2.人员管控防疫工作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返岗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其他非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复工检查流程
●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4.施工场区的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5.防疫物资准备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6.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民工宿舍要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宿舍高度不低于2.5m,面积不低于2m2/人,每间宿舍不超过15人,并备齐被褥、衣架、脸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7.食堂的管理
●职工食堂和外施队食堂应设在上风向,地势较高,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且距离厕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后,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火。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食堂内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器具、机械、盖布应干净卫生,无不洁、生锈、霉变、油垢及残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应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并定期检查,生熟食品分别存放,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内外墙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及其上部贴瓷砖,要有污水排放、防尘、防蝇、防鼠害措施。设置垃圾桶,严禁乱丢废物的剩余的饭菜。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8.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9.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现场全封闭,项目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0.留意当地政府有关疫情的报告,遵循有关预防指引。
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总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附录
附录1:建设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2:专家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篇4
一、编制依据
1、《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_
4、现场实勘情况
5、本项目经审批合格的应急预案
6、太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规性文件
二、工程概况
1、建筑概况
工程名称
精密分公司二车间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机床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
山西北方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五洲工程
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性质
单层工业厂房(三层辅房)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争创创优工程
安全要求
绿色安全文明工地
2、建筑结构概况
总建筑面积
7104平方米
建筑耐久年限
50年
层
数
厂房地上一层
辅房地上三层
建筑耐火等级
二级
建筑物总高度
17.70m
占地面积
6393平方米
屋面防水等级
屋面防水等级厂房为Ⅱ级,辅房为Ⅰ级
火灾危险性类别
戊类
三、实施原则及目的
1、员工生命高于一切;
2、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5、各标段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6、为了规范作业人员在雨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作业行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雨季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相关极具设备的完好,特制定本施工方案。
四、雨季主要施工项目
根据工期要求及施工计划安排,本工程的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将在雨季进行施工。雨季主要施工项目为:土方开挖工程、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工程、车间厂房钢构件安装工程、辅房混凝土结构施工。
五、雨期施工总要求
1、确保信息畅通
搞好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未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作业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以留下隐患,带来损失。
3、科学组织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根据天气情况合理搞好室内外作业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4、快速反映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准备
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对基坑边坡、设备围护、各种防护棚、临时设施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到位,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雨季施工准备工作
1、雨季施工时间
雨季施工时间从20__年6月23日开始,至20__年8月31日结束。
2、成立雨季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蔡志松
副组长:杨钦中
组员:杨浩军、马艳峰、杨少锋、魏俊峰、宋安超、刘福增
3、以工程施工队为主成立雨季施工抢险队,抢险人员不低于20人。
4、技术准备
⑴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熟悉在雨季施工阶段的施工部位的设计意图,保证雨季施工质量。
⑵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雨季施工的规程、规范。
5、现场准备
(1)进入雨季施工前,材料部门提前组织防洪防汛的机具和材料进场。
(2)在进入雨季施工前,完成整个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防止基槽被雨水长时间浸泡。同时维护现况排水管线不被破除,要提前完善雨水和施工废水的疏导措施。
6、组织实施
(1)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学习雨季施工方案,并向具体操作人员交底。
(2)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做好记录。
(3)组织各种技术工人,机械司机等人员进场,所有施工人员、雨季施工材料要在雨季施工前5天到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由安全员组织,对所有参施人员,针对雨季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交底。由项目部技术部组织,针对雨季施工项目中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技术问题,向施工队伍的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4)雨季施工的主要材料包括抽水泵、塑料布、雨衣雨鞋等。所有机具和材料随工程开工到场。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材料库四周应排水状态良好,围挡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防止锈蚀。
(6)雨季施工主要材料数量明细(见下表)
雨季施工主要材料数量表
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抽水泵4寸台4
排水管接4寸泵m100
塑料布㎡7000
雨衣雨裤套100
雨靴双100
铁锹把80
防雨设施的管控由刘福增直接管控,联系电话:,遇到险情时能及时有效的提供防雨、防汛设施。
七、雨季的主要施工方法
1、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基坑南侧、西侧、东侧砌筑200高挡水围堰,防止雨水流入基坑内。
(2)雨期开挖基槽(坑)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采用彩条布进行封盖,防止雨水直接对其冲刷浸蚀;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坡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可停工。
(3)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如遇下雨天气要及时采用彩条布进行封盖,并在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坑,防止基坑大面积浸泡。
(4)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夯压,派工人员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分配好工程量,当天的回填土工程必须回填夯实完成,并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5)针对于基坑边土堆提前做好防雨、防汛准备,日常就应该采用彩条布进行苫盖或者或者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内。如遇大雨或者暴雨直接采取卸载的方式,把部分土堆运至施工道路北侧,防止雨水浸蚀,造成塌方事故。
2、水泥土搅拌桩工程
(1)雨期施工随时检查钻机的稳定,电机运转以及设备的沉降等,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2)保证现场的排水畅通,使场内雨后不陷、不滑、不积水,提前备好防雨器具,如水泵、铁锹、防雨布、雨衣等防雨物资,确保正常施工不受影响。
(3)现场设置做好排水设施的准备工作,防止雨水浸蚀造成钻孔机倾斜。
(4)考虑到雨季施工的特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流水作业的步序总体推进,
避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造成影响。
(5)每天下班前不得留有桩孔,防止灌水塌孔。
3、现场围护设备的防雨
(1)现场四台设备已采用钢板就行围护,其中有三台设备设有坡屋脊,满足防雨要求,在设备围护下部设置200高挡水围堰以防雨水流入围护设备内。
(2)对于东部一台设备由于未设置屋脊,采取防雨布苫盖的措施。
4、钢筋工程
(1)钢筋在进场后,包括已加工完毕的成品和半成品,要按照要求进行码放,钢筋下面用方木垫离地面20cm,上面用帆布覆盖,防止下雨时受雨水的浸泡。
(2)施工现场的钢筋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高于现场地面。用方木将钢筋垫起20cm,不用时用帆布覆盖。
(3)钢筋加工要按规范操作,在运输、加工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以避免造成刻痕,撞击凹陷。
(4)雨期施工期间焊条、焊剂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防止受潮,使用前检查是否表面受潮,若受潮,需经烘干后方可使用
(5)现场焊接钢筋时需搭设简易的防雨棚,严禁露天作业,防止未冷却的接头受到雨淋,中雨以上天上严禁焊接作业。
(6)绑扎顶板钢筋时需清理模板上的杂物。
5、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安装完成后,如遇大雨天气,无法及时进行混凝土浇注施工,应对模板体系进行覆盖,待雨天过后进行混凝土浇注前,要再次对模内进行检查,及时清理积水和模板上的杂物,模板出现严重变形者必须重新施工,然后再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2)现场木方子、模板等支撑体系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垫高,夯拍坚实,四周做好找坡及排水沟,确保场地不积水。
6、混凝土工程
(1)在本工程中,除构造柱、压顶等小体积的施工工序采用现场拌和混凝土外,其余混凝土工序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因此,在雨季,对需现场拌和的混凝土原材料(砂子、石子、水泥)要进行覆盖,防止被雨水浸泡,水泥应存放在干燥环境内且有防潮措施(本项目由专用水泥库房,水泥库房地面设置防潮层,铺设油毡)
(2)严格控制水灰比。所有在雨后潮湿的原材料要测定含水率,相应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4)混凝土浇筑前,清除模板内的污垢和明水,避免带水作业。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尽量避免在大雨天气中进行。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前,随时收听天气预报,要根据气象信息,安排施工,防止浇筑当中出现降雨天气,造成质量问题。若在混凝土浇筑中突有大的降雨出现,应及时对已经浇注完毕的部位用塑料布覆盖,同时在主通道结构的上方用帆布搭设临时施工简易棚,保证混凝土的连续浇注。
(6)混凝土振捣要密实。
(7)混凝土浇注要连续施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进行分层浇注时,每层的浇筑厚度不得超过30cm。
(8)由于雨季施工期间气温较高,必须加强对结构混凝土及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设专人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及时对处在养护期内的混凝土结构进行洒水养护。
7、钢结构安装工程
(1)钢构件的材料、构件应放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采用彩条布苫盖且保证周围排水畅通,以防积水锈蚀。
(2)雨天气候恶劣,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及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停止施工。此时,应注意保证作业面的安全,设置必要的临时加固措施
(3)不能进行高强螺栓安装,摩擦面及高强螺栓上不得有雨水等。雨季施工,应保证施工人员的防雨水具的需要。尤其注意施工用电防护。降雨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停止高空作业,并将高空人员撤到安全检查地带,拉断电闸。
(4)对要起吊的构件,应先首先清理构件表面的水,尤其是构件摩擦面应清理干净,并保证面层的干燥。
(5)风力大于5级,下雨、浓雾天气,停止高空吊装及安装的配套工序;如焊接、铺压型钢板、穿高强螺栓、校正结构等。
(6)对焊完的焊缝,要加强保温工作,避免焊缝温度骤降导致脆裂,先用石棉布对焊缝周围包严,再用岩棉被包严。
(7)焊机、焊丝、气瓶应放在专用的棚内。以免焊接材料受潮。
(8)高强螺栓安装工作在5级风以上,下雨、浓雾天气下停止作业。
(9)使用高强螺栓前,应对高强螺栓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锈,损伤丝扣的现象,如有应修复后使用。
(10)操作前,应清除连接件连接部位的水分、杂质,保持连接面的清洁干燥。
八、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雨季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由领导亲自负责,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奖罚严明。
2、坚持雨季施工条件、人员物资不落实不能施工,原材不合格、无出厂手续、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使用。
3、要认真执行施工规范及公司“雨季施工技术管理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不得自作主张、违章蛮干。
4、雨季施工期间要加强收听天气预报,在雨天来临前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5、做好雨季施工的各项中间检查,保证雨季施工中每道工序均能达到要求。
九、雨季施工应急预案
1、在雨季施工期间,要加强值班,设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
2、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的整理、抢险用的各种材料和机具,确保在暴雨天气能够及时进行抢险。
3、遇到暴雨天气,雨季施工领导小组的组长必须在现场指挥抢险工作。抢险队人员要随叫随到,服从指挥。
4、遇到险情,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十、雨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雨季施工前要对全体职工及施工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和消防防火教育。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职责分工。
3、认真组织安全检查,雨后,要对施工机械、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雨季施工前,对各种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中小型机械以及电闸箱必须搭好防雨棚,棚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四周排水通畅,做好防潮、防淹措施。
5、大雨过后,要对各便道、上下人行马道进行检查,做防滑处理,防止走人时发生危险。
6、雨季施工前对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线皮破损、安装不良、有漏电现象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7、雨季施工前应做好水泵的检查维护工作,电源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接头符合用电管理规定,水泵工作时,其周围30m内不得有人进入作业水域。操作人员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8、雨季施工应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雷雨时,要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和电气操作。雨季施工过程中必须安排电工值班,雨天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
9、遇较大降雨天气时,应停止施工,晚班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暴风雨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拉闸断电,雨后检查无隐患后,再合闸供电使用。
10、雨季施工前对边坡护壁进行检查修补,在边坡设置观测点,由测量人员负责监控测量边坡稳定状况,雨后应作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加固及应急措施。
11、由于雨季施工处在夏季,气温较高,在工作中容易发生中暑现象。在施工中,如发现中暑的施工人员,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1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环境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并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安排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垃圾应分类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厕所必须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
13、在离坑边1m的位置用长2m直径为48mm的钢管,打入地下深度为60—70cm,钢管离地面高度1.3m左右,搭设两道防护栏杆(第一道60cm,第二道1.2m),刷红、白相间漆(黄、黑相间漆距离30cm)。立杆要求高度一致,横杆要求交接处平直,然后在栏杆上挂密目安全网,防止坑边材料坠落伤人。坑边1m内禁止堆放材料和车辆通行,栏杆上夜间要有醒目标志示警。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篇5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__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___(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___(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__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16日至20__年__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