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应急预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入住老人及院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防控工作的制度、措施,检查、督导院内各部门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全院传染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以有效应对传染病,维护院内稳定,保护入住老人及院内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日常管理机构
医护部具体负责院内日常防突发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由院长负责病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对生活区、活动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房间、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食堂卫生和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不采购“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四、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等形式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老人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老人的卫生防病意识;倡导老人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以板报、电子显示屏、院报等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提高老人预防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疫情应急响应
如果我院发生疫情,根据预警情况,我院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级响应:
全院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医护部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做好对院内人员感染控制工作。
2、食堂、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门对管辖的区域进行定期消毒。
3、严格执行出入院门管理制度。
二级响应:
除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在坚持三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老人及员工外出和在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定时对房间等进行消毒,搞好楼道卫生。
2、定时对房间、活动室、食堂和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3、加大院门管理力度,控制院外人员进入院内。
4、根据情况,及时向老人及职工通报防控工作。
一级响应:
在坚持二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相关条例,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预防措施。所有老人及职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
2、实行封闭式管理,老人不离开院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院。
3、传染病患者及时送医院救治。
应急状态处理:
1、遇有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长报告,院长负责向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通报。
2、院办室: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医护部: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老人及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其他部门: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院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所联系。做好保障措施。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老人房间、食堂和活动室等处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房间卫生。定期对院内饮食、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老人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人员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房间、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房间、食堂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加强院门管理,实行院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4、老人及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院医护部情况严重的送外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院应随时掌握院内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保护易感人群。在院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
疾病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全县养老机构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养老机构稳定促进老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养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2、落实职责。院长为养老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3、加强教育。加强对老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指挥人员:各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老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民政局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养老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养老院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属。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老人家属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属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信息公开。保证老人和家属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疾病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度建立及实施
1、晨检制度:每日早晨由学校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对到校师生询问、巡诊、观察其健康状况。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晨检,观察有无异常,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每日晨检情况于晨检结束后向保健老师汇总。
2、学生就诊登记制度:对因病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如实填写: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体温、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病情。
3、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发现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向区保健所、疾控中心和镇卫生院报告。
4、消毒制度: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学校定时、定点、定人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并作好消毒记载。日常的环境消毒由学校保健老师和总务处负责。
5、传染病预防日报制度:学校班主任每天认真填写班级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姓名、缺席原因、病症等,及时上报保健老师,并做好跟踪调查记载。
二、学校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学校切实加强校门口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实行校内外人员凭证出入制度,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学校。如发现疑似病人立即要求其到医院就诊,并留家观察两周。
2、行课期间,若出现发烧、干咳、胸闷、气促,伴有头痛和全身乏力等异常体征的师生,要立即通知学校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校校长,现场师生必须就地留观。
3、学校老师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着个人防护设备赶到现场,到现场后,首先给患者戴上口罩,再送患者到镇卫生院,立即测量体温,若体温在38摄氏度及以上,应立即上报区疾控中心、区保健所。
4、学校在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作出意见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并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全校师生一律不离开本班教室、办公室,更不得出、入校门。同时增派人员加强门卫,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
6、在对患者采取隔离、送诊等措施的同时,学校要安排专人配合区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对患者密切接触的物品、场所实施终末消毒。
7、在处置结束后学校必须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备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法人代表李荣华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疾病应急预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院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崩塌)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长沙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雅琴
副组长:杨超骥
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老人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院长张雅琴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安全管理员杨超骥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老人疏散组。由副院长周曼纯负责、护理员(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协助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老人人数并组织老人有秩序避难。
4)治安保卫组:由门卫杨林高、护理主管杨超英、财务杨娟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养老院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养老院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民政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养老院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院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养老院向全体人员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全体人员生命安全。
疾病应急预案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由校长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学校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经常举行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交通工具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
4、总务处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加强每日晨检,及时了解缺席学生的原因。
6、对发现的一般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来校上课。
7、学校全体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学校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限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根据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凡发现无法确诊的患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住院隔离治疗。
2、对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学校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二、具体操作
(一)预防原则
1、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本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传染病防控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校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校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全面负责教职工的防治工作。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的防治工作由原管理(使用)组负责具体实施。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保卫干事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学校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学校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②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③作好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发放告家长书。
2、应急准备
①学校逐步加强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定期对校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3、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
学校组建传染病及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
①学校一旦发现疑似或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情况,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②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类似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正确传递。
4、应急处理
①一旦发生传染病病情,学校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②学校在接到政府、卫生和疾控中心有关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
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③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患病学生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④传染病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校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校医务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交差感染和校内感染。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⑤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由疾控中心决策,学校负责实施。
疾病应急预案 篇6
为提高养老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养老机构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的目标。
二、组织指挥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
组长:汪春碧
副组长:王勤
成员:张敏容、何毓绿、何世军、张信刚、何路勤、韩纹霞、刘艳超、韩秀珍
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监测预警
(一)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等制度。
(二)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三)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四)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五)密切关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尤其是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
四、应急处置
(一)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疾控中心,联系电话:)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二)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疾控中心,联系电话:)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院实施封闭式管理,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收新入住老人。有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封闭管理期间严禁走访、慰问、探视等,家属送给老人的日常用品或订购物品需登记、消毒后转交给老人。
(二)严格执行每日双检制度
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老年人生病,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执行。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按照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楼层、分餐桌、”错时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30分钟以上的高温消毒。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
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疾病应急预案 篇7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和敬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敬老院的防汛工作,做好居住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雨水泄洪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敬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敬老院防汛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灾害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灾情拨打119,报险救灾。负责防洪救灾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防汛工作;灾害发生,立即参加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灾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报警程序
敬老院值班室(当班人员)→敬老院小组组长→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四、防汛抗洪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以各敬老院为独立的小组,各院具体负责本院的防汛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渡汛和敬老院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3、防汛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系。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4、值班人员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敬老院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及时掌握险情,一旦敬老院发生洪涝灾害,全体工作人员应到院,听从院长的指挥,奋力抢搬敬老院物质。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老人参加救灾。
疾病应急预案 篇8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机构消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各养老机构分别成立灭火组、安全组、警戒组、救护组和通讯组,并确定相关工作人员,灾情发生时各司其职,迅速有效地控制灾情,确保养老机构安全。
二、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安全组长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同时,在扑救过程中联络各部位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并汇报现场指挥人员;
三、安全措施
1、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长者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2、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3、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4、配合消防应急部门的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常态化巡视,养老机构安全员应每日进行巡视,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3、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疾病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疾病应急预案 篇10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防治。
三、组织机构
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传染病危险信号,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突发传染病。
1、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安好
副组长:沈一龙熊维文周映红
成员:王家伟徐园园胡小红张萍香各班班主任
2、基本应急小组
(1)安全保卫小组
人员:赵炳权余剑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医疗救护小组
人员:张萍香徐园园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人员:王家伟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
(4)后勤保障小组
人员:杨建军应哲健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四、保障机制
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1、加强健康教育。每学期开学初,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键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1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2、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办。
3、加强师生体育锻炼。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4、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定期(每月1次)深入到学校教室、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定期对校内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5、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学生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6、对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加强校门管理,实行本校人员凭证入校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7、班主任应随时掌握学生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8、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9、学校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派出所、防疫站、医院等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
五、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后,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六、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后,立即将情况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兼职信息监测员,综合信息小组(办公室)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的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疾病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甲型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预防“非典”“甲流”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
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方案,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将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保证日常信息畅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备有有效联系方式,其工作电话、手机、家庭电话等要打印成册,分发上报,保证日常工作信息和疫情发生时联络畅通,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学校出现疫情上报流程
⑴在疫情出现的预警阶段全校各班均要建立学生联络网,凡在假期、双休日或居家观察期间,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小组长报告。
⑵各班小组长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班主任报告。
⑶班主任接到小组长报告后,再重点了解确认新的体温异常者,核实完毕按规定时间将本班情况向年级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校医和主管校长报告(确诊的、隔离的、危重的)。
⑷年级组长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医室,由校医核查登记,通报给主管校长、校长后通过电话、教委办公网传给区教委体卫中心;如学生传染病超过5例,同时报给地段保健医。
五、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六、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
1、坚持学校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的缺勤情况和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2、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做好记录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管理工作
1、学校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2、
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八、加强宣传工作
1、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通过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学校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范围到位,从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好具体环节,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要做到各项工作具体扎实、系统、快速、到位,同时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快速、真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
此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