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
1.宣传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加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师生家长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争取师生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加强宣传工作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部门防溺水安全的信息,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正确的安全防溺水教育。
2.预防措施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江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江、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要有家长带领。
(2)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3)组织学生游泳活动,必须做到认真、周密,通过活动,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3.预警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的监控工作,发现有溺水事故时第一时间内层级上报有关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2)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3)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4)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5)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4.应急反应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做好本单位防溺水安全预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预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上级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的,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学校全体教师会,传达上级文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加强,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教师,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周围不能有易燃物。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4、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把受灾事件详细情况统计,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学校对生火教师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教师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教师预防自救能力。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4
活动目标:
1.保证参加活动幼儿的安全。
2.保证会场秩序井然。
3.保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具体要求:
1.组织、指挥及职责分工。
组长:(园长)全面负责协调指挥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负责活动及各环节安全工作。
成员: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负责本班、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活动前召开安全预案会议
召开活动安全预案会议,明确活动安全预案的流程及具体岗位分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庆祝活动过程中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3.提前向家长说明活动注意事项
请家长自觉遵守秩序,并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
有开车来的家长,请把车停在小区不妨碍交通且安全的地方并排列整,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通工具,以免丢失。
4.活动期间,幼儿老师要各守各班,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5.活动前,主持人播报安全应急事项。
参加演出或看演出的幼儿及家长,注意现场安全,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6.活动中,要求老师各守各班。
管理好参加演出的幼儿,注意安全,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7.做好被邀请人员接待工作。语言文明礼貌,举止得体。
方法措施:
1.各班会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
2.工作人员要提前对会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教师要及时了解汇报幼儿当天到园的情况,未到幼儿要及时查明原因。
4.活动开始,教师要步行随同本班幼儿到会场。
5.工作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座区,各班幼儿有条不紊的坐到自己的座区。
6.安排好家长观看席区,并维持家长摄影在原座位上进行。
7.教师要确保幼儿活动中的安全,如上下楼梯、入厕、喝水、洗手、上场、退场等。教育幼儿不乱跑,不得随意跟陌生人走。
8.门卫要严格按制度管理,预防不法分子闯入捣乱及幼儿私自外出。
9.遇到突发事故,特别是有人闹事,教师应立即组织幼儿及家长按照疏散路线疏散,并拨打110报警电话。
10.各班老师要随时观察班内幼儿精神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11.卫生保健医生到场,做好幼儿出现跌、摔、擦伤以及生病等应急准备。
12.后勤人员要在场内维持秩序,注意设备设施的安全,并注意防火、防盗。
13.厨房人员做好膳食工作,并配合安全工作。
14.全园人员要服从分配,如有情况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以保障元旦庆祝活动圆满成功。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相关人员遇事要冷静,措施要果断。
3.处理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幼儿,控制事态。
4.做好被邀请人员接待工作,避免与家长或其他人员发生矛盾纠纷。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5
对公园内突发事件做到有序高效处理,使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各公园在管理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各公园应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各公园应该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二、应急机构
各公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各公园负责人为组长,负责总指挥、协调。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为组员。
三、应急运行机制
(一)、信息监测
1、要求各公园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节假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公园管理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2、公园管理处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两次对各公园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各公园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各公园将整改情况及时书面反馈至公园管理处。
(二)应急处置
1、公园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公园领导、公园管理处及局领导。
(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园区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3)火灾扑灭后1小时内,公园管理处将起火原因和灾情书面报告局安办。
(4)公园干部职工根据有关部门和局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2、游客意外伤害事故
(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报告,并做好游客救助和现场保护。
(2)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报告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3)所有园区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防风防汛工作
(1)各公园在台风季节和汛期来临前,应检查人员在位及相关设备和物资准备情况。
(2)各公园应及时启动防汛防风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员应主动与局办公室对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各公园要按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闭园和防灾抢险工作。
(4)在抢险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局防风防汛办取得联系,力争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5)灾后要及时做好公园恢复开放工作。
4、其他突发事件
各公园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三)应急结束
各公园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后,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和局相关科室。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1、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本预案依据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石家庄供电公司基建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制定本项目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ag亚游集团平台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施工现场处理和应对工程建设中各类触电事故。
三、预案的启动
施工现场由于发生触电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等事件时,可启动本预案。
四、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现场项目部成立针对ag亚游集团平台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相应的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义务消防员:
成员: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
2、各岗位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应急组织的启动;
e、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f、决定应急撤离;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责:
a、协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组长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c、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d、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物资和应急准备状态;
3)现场安全员的职责:
a、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用电情况,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b、按照应急预案和项目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队伍进行各种触电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技能的演练;
c、协助组织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各项应急机制;
d、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不足和缺陷,逐步完善各项目部的项目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4)仓库保管员的职责:
a、制订施工场区应急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挡案并归档;
b、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到位和变更情况;
c、定期检查、监督、落实过期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达标状态;
d、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5)施工工长的职责:
a、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b、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建立和配置应急救援小组;
c、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d、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6)技术员的职责:
a、根据现场的施工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b、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7)现场应急保卫的职责:
a、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组织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必要时负责组织场区内、外的人员疏散工作。
b、保护现场。
8)现场电工的职责:
a、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检查、监督、落实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
b、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现场事故点的电源的切断。
c、应急预案启动救援过程中负责各种救援方案的临时电源接引。
9)质检员的职责:
a、负责救援车辆的调派和接引工作。
b、负责救援车辆通道的疏通。
五、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触电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后保护设备的优先顺序进行,使损失和影响减到最小。具体细则如下:
1、首先查明险情: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提出救护方案;商定抢救方案。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2、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电工负责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其方法:
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不即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杆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4、脱离电源后的救护。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先救后搬;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六、应急保障
1、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1)医疗器材:急救箱1个;
2)抢救工具: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及施工现场常备工具;
3)照明器材:手电筒、灯具;
4)通讯器材:对讲机、手机
5)交通工具:工地配备车辆一部;
2、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报警机制由应急上报机制、内部应急报警机制、外部应急报警机制和汇报程序四部分组成。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机制
任何人员发现有人触电后,第一时间报告施工现场应急小组施负责人,应急小组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展开抢救工作并立刻向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汇报,由公司应急小组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二、三级应急组织启动,公司办公室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的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二、三级应急组织进入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实施状态。
3)外部应急报警机制
内部报警机制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应急报警机制,向已经确定的施工场区周围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
4)汇报程序
按地方政府的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上汇报。
3、通讯联络
1、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剧英利
总经理
朱映红
书记
王瑞辰
副经理
郭英民
副经理
乔荣录
副总工程师
刘宝利
安全质量部长
2、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马琳
项目经理
耿青法
专职安全员
牛雄伟
安全员
苏征兵
工长
苏征兵
技术员
马立峰
质检员
电工
保管员
物资供应
七、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因突发事件造成事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的基础上,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触电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改进措施
1、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处理后,公司及事故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项目部在及时总结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应急预案流程图(见附图)
石家庄电业局基建科
石家庄供电公司
石家庄供电公司基建科
附图
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流程图
非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报告人(项目部)
报告人(项目部)
外部救援
消防119
救护120
交通122
匪警110
项目部
值班电话
公司办公室
公司工程部
公司质量安全部
事故现场
应急情况(事故)响应报告
指示
应急响应
确认
副经理
处理结果
程序修改维护
程序响应
呈报报告书(上级主管部门)
总经理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7
1、幼儿园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第一时间报知园领导、保健老师。园领导向上级主管机构汇报。
2、启动应急工作小组: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由园长担任组长,保健教师、总务、班主任、保育员等预先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力量送幼儿去医院及时救治。分工如下:由园长任总指挥;保健老师负责现场指挥,迅速开展现场急救处理工作(如遇幼儿骨折事件须作好骨折处的固定;遇幼儿惊厥事件时,须提供条件让病儿平卧等);总务安排车辆送患儿至医院及时救治;班主任及时联系患儿家长,保育员协同保健作好现场的保护和隔离。
3、保健老师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48小时内向儿保机构书面报告,重大责任事故应立即电话报告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8
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保障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延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 成立了高中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动员全所力 量成立了学校食堂监督组、校园周边检查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组,强化了监督管理责任。并结合目前甲型流感疫情情况进行了防控工作布置。
学校食堂监督组分别对高考考点一中、五中和六中,中考考点三中和永宁中学五个考点以及二中的学校食堂9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检查以各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设施运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及保洁等为重点。对存在的卫生问题,监督员现场提出了书面改进意见,要求学校和食堂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卫生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项卫生制度的具体落实。在检查学校食堂的同时,为保证高中考学生外出就餐的安全,校园周边检查组对考点周边的13户餐饮业进行了严格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由监督员定人定岗,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监督检查中,还向考生、家长、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发放了《高考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安全》的宣传单,加大了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高中考期间,卫生监督员将坚守岗位,加强对各考点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重点对考点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巡回监督,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以规范的日常管理、严格的制度落实保障学子们的用餐安全。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9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0
水上突发事件受水域的天气和水流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情况非常复杂,给搜救带来困难。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临时仓促决断,考虑不周,则有可能顾此失彼,陷入被动局面,导致严重的混乱,造成更大的灾难。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水上交通潜在的风险,总结水上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过程,预测发生的概率,分析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行动和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物资保障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是保障水上搜救行动迅速、规范、有效进行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的体制和机制
应急预案建立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提供保障,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规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对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善后等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当水上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预案开展救援,能够避免盲目性。
3.提高指挥决策和应急反应的效率
应急反应对时间的要求十分紧迫,容不得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事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任务,规定了应急资源储备和调用程序,有助于做出准确的指挥调度,指导应急反应行动迅速、有序地进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便于应急反应的协调联动
当水上突发事件在两个国家、两个省份交界处发生,或发生特大规模的水上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规定了海事机构的联动方案。最初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水上搜救机构,自动承担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并启动预案反应,直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已明确移交给责任区水上搜救机构或上一级水上搜救机构指定新的应急指挥机构时为止。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1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时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突发性生产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场区火灾;基坑开挖大体积塌方;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厂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健康事故;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原则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对应突发事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能部门职责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健康事故;爆破作业;大件吊装运输;危险物品仓库;大型起重设备拆装;电气设备作业等建筑施工常见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义务消防队:承担消防及火灾现场的扑救、人员疏散及应急救援工作。由义务消防队、事故单位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⑼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六、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七、应急启动和响应
1、应急预案的起动前提
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或应急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2、 应急响应流程图。
八、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如果是火灾、交通事故须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应急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4、报警和通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2)事故类型:如滑坡、坍塌、泥石流、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机械事故、起重事故、群体卫生事故等;
(3)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现场抢救
1、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十、应急预案终止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公司、项目部发生村民阻工现象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公司项目部正常开展施工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1.3工作原则
处理村民阻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总体要求是: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好,处置的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项目部直接指挥,负责问题的应急和妥善解决。
1.3.2“预防为主,防范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事态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事件的发生的各种因素。
1.3.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宣传、协商、调解等的处置方法。以说服教育为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的诉求,解决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1.3.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在群众性阻工现象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公司本部、项目部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相互协作,同时确保信息的收集与情况报告和现状处置等各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事件,要用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成立“工程项目部”群体性村民阻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综合办主任。
成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专业班组长。
2.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2.2.2决定处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2.2.3协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2.2.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2.2.5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2.2.6对预和处置群体性村民阻工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工作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将依法究其责任。
3.现场处置
3.1凡出现涉及村民阻工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或尚在酝酿过程中的,由项目部综合办负责人直接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答复要明确;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到公司中相关部门,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3.2凡涉及到项目部施工班组,项目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和协调,并做相应处置;按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
3.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项目部负责人,应诚恳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3.3.2无法当场明确表示的,项目部与公司本部相关部门限期研究决定。
3.3.3对确因工作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造成的村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3.4对村民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细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稳定村民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3.3.4查明煽动村民闹事的带头人,现场处置的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和法制宣传教育,对散布谣言的,积极处联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训诫,做好收集证据工作,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4.善后工作
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加强督办;对村民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的误解,要说明真相,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而重新引发事件。
5.防范预警
5.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解处理,及时发现和掌握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控制责任制,全力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项目部;高度重视村民等反映的强烈的问题、焦点,认真听取意见,并依法处置问题。
5.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方面要落实项目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5.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和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村民等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