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为切实做好总公司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子预案:
1.1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总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和国道的安全畅通。
1.2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所属路段保畅通、道路养护管理、道路施工和收费站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2防汛组织机构体系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公司防汛组织机构体系由总公司、各单位、基层一线三级应急机构组成。各级防汛机构包括防汛领导和指挥机构、防汛日常管理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
2.1.1防汛领导与指挥机构
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是应对高速公路防汛工作的领导与指挥机构。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院芳
副组长:颜杏生、黎明、陈立新
成员:雷霆、漆志然、周晖、韩峰、游思权、唐亮、曾勋泽、程磊、衷相根
下设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主任:黎明(兼),副主任:雷霆(兼)、漆志然(兼)。
联系人:漆志然:或。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审定总公司防汛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及其相关制度;
(2)决定启动与终止总公司防汛工作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3)根据需要积极协调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高速交警、路政、消防、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
(4)当所属公路防汛工作由高速集团或省厅统一指挥时,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单位的指挥,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
(5)审定应对高速公路防汛工作经费预算;
(6)协调解决高速公路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突发性的问题;
(7)其他相关事项。
2.1.2防汛日常管理机构
防汛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工程养护部。
防汛工作办公室主任:漆志然联系人:宋远
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1)对所属各单位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总公司防汛指挥部及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
(3)负责协调总公司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
(4)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
(5)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总公司防汛指挥部汇报;
2.1.3应急指挥机构
当高速公路防汛工作达到交通突发事件5.1(Ⅰ、Ⅱ、Ⅲ)级响应时,分别设立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防汛工作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工程养护部和应急办等相关部门立即并入防汛指挥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2.1.3.1应急指挥中心
总公司防汛指挥中心由总公司分管养护工作领导任总指挥,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抢险组、救援排障组、宣传组等。
总公司防汛指挥中心设在各路段监控中心。
防汛指挥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高速公路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方面的综合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各项应对措施;
(2)督促各单位落实防汛应急抢险措施;
(3)及时向总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防汛应急处置各方面情况。
综合协调组
组长:雷霆
成员:袁芳、虞德军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防汛工作各联动部门的协调工作;
(2)根据防汛工作现场处置情况,适时在可变信息情报板上滚动发布道路状况、交通管制等预警信息,直到预案终止;
(3)通过高速公路网站、96122等方式及时发布高速公路防汛应对处置工作信息,为司乘人员及运输企业提供出行指南;
(4)根据防汛应对处置情况,通知各收费站在入口处向司乘人员告知道路状况、交通管制等信息,直到预案终止;
(5)配合工程养护部做好抗灾抢险、道路通畅、物资、人员投入等各类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6)主动向现场了解突发事件处置动态。
工程抢险组
组长:漆志然
副组长:曾勋泽
成员:谢采文、饶致昱、宋远、吴艳、詹建英
工程抢险组职责:
(1)协助指挥长作好防汛应急处置的调度、协助工作;
(2)负责指挥部材料的编写、上报等工作;
(3)安排各单位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抢险物资储备;
(4)负责防汛工作中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及路基边坡等重要结构物严重损坏的抢险疏通、修复加固技术方案制定;
(5)及时掌握防汛工作有关综合情况,负责防汛需要的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调度、筹集和协调工作;合理调配使用抗灾抢险资金、机械设备、物资;
(6)建立路段危险源数据库,按要求开展应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预警信息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组
组长:肖树山
副组长:缪德良、黄广华、李思诚
成员:王玮、胡丹、刘伯庭
应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按级响应权责一致、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平战”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宣传工作。防汛工作宣传组织体系由防汛工作指挥机构的应急宣传组和现场处置机构的现场宣传组两级构成。
宣传组职责:
(1)做好高速高速公路防汛新闻收集工作,深入现场宣传报道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制作防汛工作简报;
(2)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
(3)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根据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抗灾抢险工作的新闻发布工作,向媒体报道公司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2.1.3.2现场指挥部
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情况,总公司在事件发生地成立防汛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现场行政级别最高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设综合协调、工程抢险、救援排障等小组。现场处置力量以养护部门为主,并组织协调外界力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受损高速公路抢修、加固,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2)配合、协调相关联动单位(部门)做好交通疏导、伤员救护等工作;
(3)协调防汛装备和人员、物资的调集;
(4)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防汛指挥中心汇报;
(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指令,及时指导调整处置方案。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各单位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贯彻执行现场指挥部应对防汛的各项工作,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负责管辖路段防汛工作的具体实施;
(2)积极协调配合路政、交警、医疗救护等相关单位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组织动员管理处干部职工开展防汛工作,合理调配使用应急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
(4)及时向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防汛工作实施情况。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动员军警和社会力量参与防汛工作;
(5)配合总公司防汛指挥中心做好防汛工作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工程抢险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养护工作领导担任。
工程抢险组职责:
(1)负责高速公路坍方、水毁等造成的路障清理和对损毁设施的抢修、加固工作等;
(2)加强道路巡查,按要求开展高速公路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预警信息报告工作;
(3)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1.4应急协调机制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汛期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需要与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及交警、路政、消防、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实施。各联动部门在行使各自职责范围任务时,要互通情报,统一行动,力求达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
3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3.1重点桥梁
梨温高速公路全线共有重点桥梁界牌特大桥和白塔河信江特大桥;
景鹰高速公路全线共有重点桥梁信江特大桥和乐安河特大桥2座:
责任单位:鄱阳管理处、余江管理处
责任人:廖业旗、曹先星
3.2重点隧道
景鹰高速公路全线共有湖山隧道(二)、瓜岭隧道2座:
责任单位:桥隧管理处
责任人:李练兵
4防汛保障
4.1人员
各单位分别组织不少于120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2机械设备
各单位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调用。
4.3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同时做好砂、石等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砼。工程养护部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各单位养护部门要全力投入;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5组织与实施
5.1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24时通信畅通,出现暴雨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5.2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及时排除积水,50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5.3分级响应
5.3.1塌方处理
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各单位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总公司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出现特大水毁,则由上级部门成立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修复工程。
5.3.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5.3.3单位驻地
单位驻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总公司根据危害程度,涉及人员财产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6防汛措施
6.1对可预见的一般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6.2各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高速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6.3各单位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安全。
7培训演练
根据总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应急预案演练。
8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公路应急预案 篇2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旗实施光明工程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自治区光明工程会议精神,积极发挥政府及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认识实施光明工程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我旗丰富的职风能、太阳能资源解决居住分散农牧民日常生活用电问题,进一步改善我旗边远偏僻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旗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
旗光明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民生工程。为了保证该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工程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特成立旗光明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三、职责任务
(一)旗光明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光明工程的领导,旗计划局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管理、监督工作,保证设备价款的及时回收和设备移交服务体系后能得到及时的维护,保证农牧户用电。
1、服务公司建设标准:
(1)公司定员5人(经理会计、出纳各1人,维护技术人员2外),要求就业人员一专多能,服务公司可随工作量随聘人员。各苏木乡镇也要建立服务子站,有1―2名维护服务技术人员。
(2)公司工作条件:具备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经营场所和50台套风光互补供电系统设备的存放仓储条件。要有维护专用车辆和必要的通讯、办公用工器具和维护专用仪表及工器具,要具备系统设备维修工作条件。苏木乡镇服务子站要有2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仓储房舍。
2、服务公司
职责:
(1)是旗光明工程的具体实施机构,协调旗人民政府承担光明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度政府下达装机计划的宣传动员和技术推广工作任务。
(2)是自治区光明工程项目当人单位在旗的工程服务单位,公司要按照工程实施的具体要求,做好装机机型、农牧户统计汇总、定金收取、分期付款的资金回收和协调、配合系统供应商开展到户装机调试工作,完成用户档案的建立和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任务,承担部门安装任务,开展对农牧户的技术培训工作。
(3)是户用供电系统备品备件在旗的特许经销商和批发点,是厂家供应设备质量、安装工程质量及系统售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的具体监督机构。
(4)是对农牧户提供电系统寿命期内有偿技术服务的经营企业。也是光明工程项目结束后,户用供电系统和其他新能源产品在信誉最好的系统销售商。
四、资金筹措及有关事宜
旗光明工程户用发电系统安装资金以农牧户为主,自治区及旗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每台、套户用电系统自治区补补助4000元,旗政府补助500元,剩余部分由农牧民自行承担。
安装公司对农牧户户用发电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农牧户使用时,与农牧户订立双方经济合同,办理相关服务工作,并依合同规定收取设备价款。付款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对一次性付款的将在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分期付款原则上按安装调试完毕收50(其中报名每台、套交1500元定金),第二年收30,第三年收20的办法实施。
五、政策措施
(一)新组建的内蒙古旗光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享受旗内各级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同时适宜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苏木乡镇要配备10名联系干部,作为该地区光明工程实施联络员,负责传递、反映情况及常规性的维修工作。
(三)金融信贷部门在农牧户合用付款期到时还东困难的,通过政府部门协调给予适应贷款。
(四)有旧风机的农牧户给验收合格后,确实需要改造新能源的,同样享受自治区及旗政府的相应补贴。
(五)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和鼓励动员工作,确保该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实施时间及步骤
公路应急预案 篇4
根据达县财政局、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灾后重建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达财农〔20xx〕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达县米城乡尖山庙村新村扶贫村道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扶贫开发村道维修工程顺利开展,村支部、村委会决定成立尖山庙村扶贫开发村道维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华
副组长:李海
成员:吴雪刚、杨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扶贫开发村道维修的日常工作。
一、实施项目原则
1、坚持尊重民意、调动民心、群众参与、集体决策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力的原则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按照上级安排的资金量和补助标准,20xx年我村安排的村道维修1.5公里水泥硬化。
四、村道维修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
标准: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达到三至四级公路标准,水泥路面以现路面的中线上硬化宽度达到3.5米,厚度0.2米,混凝土标号C30号。
要求:
(1):道路平整,在维修前,应先将路面作过细平整,使路面、坡度、高度、平整度达到硬化要求。
(2):维修村道必须使用大型的先进机器设备,如搅伴机、发电机组、震动器、震动梁、振动棒、压纹机、切割机等设备。
(3)、每隔200—300米设一个错车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
五、项目建设时间与方式
(一)维修时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二)建设方式: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根据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讨论结果主要采取自建和扶贫投入方式。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村道维修资金1.5公里,需投资3.5万元。其中:财政灾后重建资金2万元,群众自筹1.5万元。
(1)、路基整治
挖土方:78方×10元∕方=780元(含运费)
片石:500方×70元/方=3500元(含运费)
碎石:50方×80元/方=4000元(含人工工资)
涵洞:2个×20xx元=4000元(含人工工资)
(2)、混凝土C30=70.31方×320元/方=22720元(人工工资等)
(3)、合计35000元
七、项目效益分析:
新村扶贫工程村道维修的实施,一是能解决我村人民肩挑背磨的历史,二是能解决项目实施地群众农用物资运进难的问题,大大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三是能解决项目地群众农副产品产出难的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严格监督
村支部、村委会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督促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返工。
(二)、严格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扶贫资金财政报帐办法(试行)》。对补助资金规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
(三)、严格管护
为了保证最大限度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延长工程使用寿命,村委会对建成的项目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管护、养护制度。
公路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总结评估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各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治安保障组、应急抢通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在决定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和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2.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治安保障组
负责组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2.2.3.2应急抢通组
负责进行公路除雪除冰抢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3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救援、抢险;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施救;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引领护航。
2.2.3.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2.2.3.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上级指令以及收集各组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负责调查取证,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外发布信息等。
2.2.3.6通信保障组
负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及信息传输工作。
2.2.3.7后勤保障组
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抽调交通工具、救援设备、人员食宿等;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8善后处理组
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9总结评估组
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负责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交警部门、气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有关事项。
2.4各县(市)、区级政府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处理相应冰雪灾害事件;
(2)发生冰雪灾害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
(4)其他相应级别重大事项的决定。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在防御关键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做好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影响分析,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冰雪灾害防御措施。
各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冰雪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1)确保和提高冰雪初期的路表抗滑能力,以便提高和改善行车安全。
(2)为冰雪防治措施的实施,如除冰化学物、撒盐等争取时间。
(3)防治黑冰,阻止结冰和桥面(或路表面)粘结,以方便除冰。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预警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3.2预警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Ⅳ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或者已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3.3.3预警信息发布
Ⅰ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省应急指挥部发布。
Ⅱ级(重大)预警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Ⅲ级(较大)预警信息由伊春市政府发布。
Ⅳ级(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级。
省政府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4.1.1Ⅳ级响应
4.1.1.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Ⅳ级预警级别时,受灾地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4.1.1.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县级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如需跨市协作,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
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应立即上路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通知养护、应急部门。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对道路积雪立即清扫,随下随扫,并对应急物资按危险路段进行现场储备。
4.1.2Ⅲ级响应
4.1.2.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Ⅲ级预警级别时,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4.1.2.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Ⅲ级应急管理,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
市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公路管养单位组织人员对重要路段加强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养护、应急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按照指令配备标准,组织人员、机械进行除冰除雪,保证公路畅通,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3Ⅱ级响应
4.1.3.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Ⅱ级预警级别,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3.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Ⅱ级启动条件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按照省应急响应部署,市气象台加密进行临近、精细化预报,现场指挥部各小组进入集结待命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对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配备标准,组织机械进行除冰除雪,尽力保持重要路段通畅。当重要路段通行困难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指挥引导,必要时采取封闭措施。路政部门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疏导过往车辆。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4.1.4Ⅰ级响应
4.1.4.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Ⅰ级预警级别时,由省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1.4.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Ⅰ级启动条件时,由省政府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市应急指挥部全员进入应急状态。
全市所有气象台站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养护、应急等部门实施24小时人员值守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所有机械设备、所有人员进行除冰除雪。路政部门应密切关注路面情况,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发布道路关闭通告,同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争取沿线政府群众和部队的支持。及时报送信息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
5应急处置
5.1事件分级
将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5.1.1事件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级市,但在本省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因冰雪灾害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在本市(市级)之内,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可能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事件。因冰雪灾害造成重伤1人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事件。其他可能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事件。
IV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参照I级、II级和III级冰雪灾害事件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5.2信息报告
5.2.1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各单位接到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路段受灾程度逐级报告,重大以上事件可越级上报。
(1)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Ⅰ级冰雪灾害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2)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Ⅱ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保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各级部门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3)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Ⅲ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保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1小时内接到事故发生报告。执行日报告制度,直到事件结束。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接到有关冰雪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4)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Ⅳ级冰雪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关单位通报,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如果冰雪灾害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冰雪灾害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时,先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逐级上报。
上述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市政府。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5.2.2信息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的等级、发生(发现)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预计(实际)恢复时间、除雪保通时限、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等。其中现场情况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情况、滞留人员和车辆情况等)。在报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图片。
除雪保通时限:除雪保通时限指自降雪停止至保证公路基本通行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清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停靠带及路肩残雪的后续时间,按降雪程度分:小雪24小时,中雪36小时,大雪48小时,暴雪和风吹雪等雪灾不超过60小时。
5.3现场紧急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接到冰雪灾害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1)在医疗机构人员到达受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现场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依法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设置现场警戒区域,疏导交通。
(3)消防救援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当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时,各公路管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和应急休息场所,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在重要会议和赛事活动前,提前掌握重要会议或重要赛事活动地点附近天气变化,路域沿线做到随时随地掌握天气变化,各有关单位应不间断除雪作业,做到随降随除。遇到超出本单位除雪作业能力情况,要组织临近单位第一时间进行除雪保通增援。遇到极端雪灾天气,集中调配附近各单位除雪设备第一时间参与除雪保通工作。
(7)每逢重要节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备足防滑砂、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检修保养除雪车、应急车辆设备,严阵以待。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公安交警、消防和公路管养单位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节日期间除雪,应根据降雪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除雪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加强急湾、陡坡、桥面、平交道口、服务区等重点部位的除雪工作,切实做好除雪保畅工作。同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12328服务电话等,及时发布准确的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工作由相应级别的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
依据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完成纵向与横向府际关系协调。
(1)纵向协调。在纵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不同的冰雪灾害事件形态而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方式,强调合适的应急处置,防止过度反应而造成资源浪费。当冰雪灾害事件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情形时,开始启动相应级别交通运输部门的应急管理纵向协调,保障信息沟通渠道的有效性,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实时汇报公路冰雪灾情,为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横向协调。在横向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同宣传、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在不同应急处置级别下,尽量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的主动性,做到以本级交通运输部门为核心的横向协调,完成应对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冰雪灾害事件特点,制定社会动员方案上报属地政府,社会动员方案应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属地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6应急处置终止
5.6.1应急终止依据
应急终止依据:
(1)应急任务已经完成,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2)对于一定级别的冰雪灾害,上一级领导机构认为应急应当结束的。
5.6.2应急终止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政府下达;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交通运输厅下达;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市应急指挥部采取以下终止程序;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终止Ⅲ级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给各相关机构。
(3)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暂时停止和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参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自行编制。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现场处置完毕后,事发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尸体进行妥善停放,尽力救治事故伤员,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各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
6.2社会救助
(1)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2)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医疗机构、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生命救助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6.3保险
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保险公司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6.4总结评估
6.4.1开展评估
(1)Ⅰ级、Ⅱ级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评估、总结等工作按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
(2)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由市级以下相应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与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6.4.2评估内容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体系。各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根据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下级交通运输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7.2应急救援与保障
7.2.1救援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武警、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7.2.2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困、受灾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2.4应急物资保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级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地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地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制度。
7.2.5应急经费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2.6避难场所规划
由各县(市)、区政府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特别重大冰雪灾害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建议设在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规划的常规避难场所。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我市应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技术专家组。依托科研机构,建立除雪除冰技术储备和冰雪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保障支持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冰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研究结冰和路面或桥面之间的粘结形成机理和破除方法。
7.4奖励与责任
对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救助中牺牲、致残的,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评定烈士、评定残疾等级,并按照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或拒绝配合,延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宣传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查询快速,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养单位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8.2预案更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确保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3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附则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其他公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