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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5-03-23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1

  演练部门:超声科

  演练地点:超声科

  科主任:我宣布,超声科应急演练现在开始。本次演练科目是:徒手心肺复苏。

  本次演练的方式:科室所有医护人员均进行演练。

  一、演练场景:我科门诊等待检查患者突然出现生命体征消失,分诊人员或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发现后,立即呼叫医护人员,在医护人员未到场时,先对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医护人员迅速赶到进行现场急救,医护人员判断后,立即进行徒手心肺复苏,经过抢救后,患者恢复意识和生命体征,复苏成功。

  (一)、分诊人员或其他医护人员(姓名)发现患者(姓名)出现生命体征消失,呼之不应,立即呼救。

  (二)、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病房,立即对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并实施心肺复苏。

  二、心肺复苏的步骤

  判断患者有无意识、呼吸、颈动脉搏动,方法正确

  1.判断患者意识:呼叫患者、轻拍患者肩部。确认患者意识丧失。

  2.判断患者呼吸:通过眼看、面感、耳听,三步骤来完成。眼看:胸部有无起伏;面部:有无气流流出;耳听:有无呼吸音。无反应表示呼吸停止

  3.判断患者颈动脉搏动:操作者食指和中指指尖触及患者气管正中部(相当于喉结的部位),向同侧下方滑动

  2-3厘米,至胸锁乳突肌前缘凹陷处。判断时间为<10秒。不能确认有颈动脉搏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

  1.将床放平,(软床)胸下垫胸外按压板,去枕仰卧位,解开衣领、腰带,暴露胸部

  2.确定按压部位:胸骨下部。一手掌根部放于按压部位,另一手平行重叠与该手手背上,手指并拢,只以掌根部接触按压部位,双臂位于患者胸骨的正上方,双肘关节伸直,利用上身重量垂直下压,以胸骨下陷4-5厘米为宜,而后迅速放松,反复进行。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大致相同,按压频率100次/分以上开放气道

  1.清理呼吸道,取下义齿

  2.开放气道(仰头抬颏法,托颌法)人工通气

  1.将简易呼吸器连接氧气,氧气流量8-10升/分(有氧源情况下)

  2.一手固定面罩于患者口鼻部

  3.另一手挤压简易呼吸器,吹气两次,每次持续1秒,吹气量以见到胸部起伏为宜

  4.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30:2。操作5个循环后,再次判断颈动脉搏动及呼吸10秒钟,如已恢复,进行进一步生命支持(如颈动脉搏动及呼吸未恢复,继续上述操作5个循环后再次判断)

  5.注意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及尿量变化 (三)、经过医护人员的`及时抢救,患者恢复意识和生命体征。

  (四)、参与抢救医务人员抢救病人后进行手卫生并做好相关记录。

  全科医护人员按顺序依次进行演练。科主任:进行操作点评,宣布超声科心肺复苏应急演练到此结束。

  二、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演练地点:门诊三层超声科

  参加人员:

  解说人员:

  背景设置:患者女性,42岁,拟行超声造影检查。用药前询问患者无鸡蛋、牛奶等过敏史。在造影剂注入后发现病情变化,请看现场演练。

  护士:患者,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患者:我感觉胸闷、心慌的厉害,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护士查看患者呼吸困难。

  1、护士:立即提醒检查医生,暂停检查,给予吸氧,安慰患者:你不要紧张,测量脉搏、呼吸、血压,保留静脉通路。

  2、医生A:立即拨打急诊科电话,报告患者情况,请急诊科到场。

  3、医生A:随即拿抢救盒至于患者床旁,准备抢救。

  4、医生A:呼叫患者,无应答,神志淡漠,双侧瞳孔大小正常,对光反射及压眶反射存在,听诊心动过速,呼吸急促,双肺底可闻及湿罗音,脉搏细速,四肢皮肤湿冷,考虑过敏性休克。同时护士测量生命体征,并汇报测量数值:P

  110次/分,R28次/分、BP:80/50mmHg。记录生命体征。

  5、医生A下达口头医嘱:地塞 米松10mg静脉注射。

  6、护士复述医嘱:地塞 米松10mg静脉注射,与医生A核对后准备药物,护士给予静脉注射。

  7、医生A查体,护士测量并汇报生命体征:P65次/分,R22次/分,BP80/60mmhg。记录生命体征。

  8、医生A:下达口头医嘱:肾上腺素1mg静脉注射。

  9、护士复述医嘱:肾上腺素1mg静脉注射与医生A核对,准备药物。护士给予静脉注射。

  10、护士再次测量生命体征。

  11、护士汇报生命体征:P96次/分,R18次/分,BP100/60mmhg,记录生命体征。

  12、医生再次评估,呼唤患者:您怎么样啊?好些了吗?

  患者:好多了。

  医生:患者意识恢复,呼吸、心率减慢,双肺底罗音减少,脉搏有力,末梢皮温转暖,再次测量血压。

  13、护士汇报监测结果:BP

  110/70mmHg,P90次/分,R18次/分

  14、医生A再次评估:休克基本纠正。

  15、急诊科医师B到场,医生A与急诊科医师B交接患者,叙述病情。操作后洗手。

  16、护士健康宣教。“您好,刚才您输注造影剂时出现过敏性休克,现在您需要到急诊科进一步观察”。

  17、参与抢救医务人员抢救病人后进行手卫生并做好相关记录。

  旁白:抢救结束后双人核对抢救记录及空安培瓶,医生及时补下医嘱。

  整理抢救用物,垃圾带回治疗室分类处理,洗手。按规定封存剩余药液,电话通知患者家属,据实补记抢救记录

  演练结束,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三、医院停电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医院停电应急预案演练过程

  演练目的:为检验和完善停电应急预案,增强科室医务人员突发停电的应急能力,更好地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演练部门:超声科

  演练地点:

  停电范围:全院突发停电

  总指挥:科主任

  1、16:00停电预案演练总指挥宣布停电演练开始。

  2、全院突然停电,立即停止检查和操作,关掉超声仪器电源开关、关掉稳压电源开关。

  3、与正在接受检查的患者做好解释工作,与后勤部门上报停电,确认停电原因及恢复时间。

  4、与门诊及临床各科室联系,做好工作安排。

  5、16:10恢复供电,确认供电正常,开启稳压电源开关,5分钟后再启动超声仪器电源开关继续完成超声检查工作。

  7、停电预案演练总指挥点评演练过程。

  8、16:30停电预案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人员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运送人员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医务科,以上科室负责人员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办公室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送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办公室、医务科、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部门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发生(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立即上报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根据医疗废物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案。

  5、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事故区域采取紧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以防扩大。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环境的影响。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9、处理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卫生安全保护后才能进入现场工作。

  10、事后必须对医疗废物事件的起因作相应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作相应的责任评估进行必要的奖罚处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接报后勤保障部或院总值班室,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9、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保健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10、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

  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

  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一、前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

  医疗废物未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控感办、后勤总务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控感办,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六、痕迹管理

  各参与意外事故处置的部门科室,应对其所履行职责和工作进行认真记。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4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行政后勤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

  1、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二、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

  医疗废物清运员清运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应用联单转运。签字记录保存至少3年。

  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

  三、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缴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以上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出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后由专人清运焚烧处理。

  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

  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处理方法:由药剂科设专人管理,存入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药品管理部门,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

  4、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音像、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处理方法:用专用贮存桶贮存到一定量后交由市环保局指定的专门机构处理。

  5、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利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3、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院长副组长:

  副院长:

  组员: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疾病控制科、后勤保障部、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院办公室。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

  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处理:

  1、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障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对新发生的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治疗方案,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3、及时认真的分析、总结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传染源及病人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应急预案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6

  1、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和强化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事故紧急处置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防范体系,使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准确、反应及时快捷、应急准备充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制订本预案。

  1.1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3分级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级标准规定。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

  2、应急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能。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2.1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

  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其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局承办。

  2.2.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政府可根据需要,以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组织架构为基础,设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另行确定,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统一指挥。指挥部领导由区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2.2.3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街道、镇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

  2.2.4相关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略)

  2.3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3.1医疗机构:成立医院防病工作小组,规范医院工作流程;协助区卫生局成立区防病工作专家组;负责病人的现场救治、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2.3.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2.3.3区卫生监督所:协助区卫生局对事件发生地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针对不同季节加强对多发病、有可能爆发流行疾病的重点监测,区卫生局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在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及监测信息,及时发出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原则上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可视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出调整。

  进入预警期后,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预防性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按要求实施应急处置。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单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a、区县级以上各级卫生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

  b、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c、各级卫生部门。

  d、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e、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责任报告单位与个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口头向区卫生局、区应急办或相关机构报告。

  (2)区卫生局、区应急办或相关机构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警后,应立即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应急处置。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信息,立即口头报告区政府及市卫生局。同时,各责任报告单位在1小时内尽快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3.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3.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的信息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区卫生局。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在区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级响应要求,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落实有关措施,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应急响应措施

  4.2.1区应急办(略)

  4.2.1区卫生局(略)

  4.2.2医疗机构(略)

  4.2.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

  4.2.4区卫生监督所(略)

  4.3应急响应终止

  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5、保障体系

  5.1信息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公共卫生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区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信息。

  5.2专业技术队伍保障

  区疾控中心要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要求,组建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小组,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集样品进行检验,采取消毒隔离、行政控制等措施;区卫生监督所要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组建专业性救援队伍,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实战能力,发生事故后,快速进行应急救治,转运病患,并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

  各支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必需的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5.3物资保障

  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公共卫生事故预防、疾病治疗等所必需物资的储备、调用和供应工作。

  5.4资金保障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区政府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5.6法制保障

  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实现应急处置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5.7交通保障

  区建交委负责协调事故涉及相关区域的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调度工作,有关街道、镇协助配合。

  5.8治安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事发地街道、镇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保障。

  6、奖惩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和个人所在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评估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7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O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O人以上3O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1.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定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裁定、处理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控制的措施及处置情况,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时及时封锁有关现场,搞好交通疏导,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处置的车辆、工作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在本预案启动后,决定成立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小组组成。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救治措施。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一般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与结果上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发展事态;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联系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戒毒等机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在接到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2.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存在隐患、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和请示解决的问题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发生或可能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由事发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二)分级响应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的情况,达到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启动县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达到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县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评估预测,药品安全事件达到重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标准的,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预警

  1.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根据该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等级,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3.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三)经费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药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四)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宣教培训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8

  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

  医务科为医院医护服务品质监控部门,承担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及向其提供咨询服务的责任,负责医护品质的日常管理和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二年一次的医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党、团组织负责医护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调和、相互配合,共同负责防范医护事故的工作。

  2、加强培训、知法守法,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法律支持

  医院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并每年举行二次全院性安全教育会议,每季召开安全医疗例会,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知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懂得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习,规范服务,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制度保证

  为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诊治技能。医院将定期举行三基训练及考核,并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医疗服务中,要做到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医院绿色通道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落实医疗安全制度和缺陷、事故、纠纷登记报告制度。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发生医疗争议时应按规定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从而达到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4、健全组织、督促检查,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

  为把提高医疗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医院调整和完善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医技质量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安全医疗小组、医疗仪器管理小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等各种质控组织及各种抢救组织。各小组要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检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发现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为各项医疗工作提供可靠信息,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l、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迸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唾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l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O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学部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人院2d之内、门诊患者人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末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lOmin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末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人、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1、医疗储蓄方案

  医疗储蓄方案是全国性并且带有强制意味的储蓄方案,目的是为了帮助个人储蓄,用来支付将来的住院费用。按照规定,每个已经工作的人都必须参加这项储蓄项目,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账户,专门用来缴纳住院费用。另外,医疗储蓄也可以用来支付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家属的住院费用。

  医疗储蓄方案所需储蓄的费用大约占到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这项储蓄免税,并且根据平时的平均利率增长利息,最低利率是2.5%;另一方面,医疗储蓄的缴纳有最大限额。医疗储蓄中的钱只能用来缴纳住院费以及一些特殊重大门诊的检查,对于其中的支付费用也有最大限额的规定。

  2、医疗保护方案

  医疗保护方案与医疗储蓄不同,不具有强制性,由个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这项方案是为了帮助参加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护方案中的保险金直接从参加者的医疗储蓄中扣除,这项保险计划的费用很低,可以用来支付部分住院费用以及一些重大的花费较高的门诊治疗费用,但是不包括一些病种如:一些天生性疫病、精神病、美容手术的治疗费用。

  医疗保护方案是大病保险方案,因而参加者必须在医院账单超过一定数目以后,才能获得医疗保险的福利。在资金分配上,其中超过部分的百分之八十由医疗保护支付,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自付或用医疗储蓄金支付。医疗保护方案在新加坡广受欢迎,目前已经有接近百分之九十的医疗储蓄成员参加了医疗保护计划,约十五万医疗储蓄所有者的家属自愿参加了医疗保护方案。

  3、医疗基金方案

  医疗基金方案是一种特别基金,它是由新加坡政府提供,专门针对那些生活贫困的新加坡人员,帮助他们支付一些医疗保险费用。这项制度为几乎所有新加坡人提供了保障,因为不论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可以获得良好的、基本的医疗保健。

  医疗基金方案的金额是这样计算的,第一笔金额为两千万新元,之后只要经济持续增长和预算增加,政府将每年给医疗基金一千万新元,这些捐赠基金的收入分到公立医院。那些无法自行承担住院费用的新加坡人可以申请医疗基金的帮助,每个公立医院都会设有由政府任命的医院医疗基金委员会,负责审批申请和发放基金。

医疗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

  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

  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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