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医院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健康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计生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和省计生协《关于落实〈中国计生协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苏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健康家庭建设,深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关爱全生命周期健康,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育龄人群及中老年的健康指导和服务,引导家庭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设健康环境,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家庭健康素养和水平。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网络优势,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推动健康治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探索建立协会引导、家家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群众健康治理新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家庭健康素养
发挥家庭在个人健康行为养成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设立健康宣传栏,编发家庭健康促进系列宣传品、手册、简明读本等健康教育材料。设计、制作、发放家庭健康服务包。联合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深入推进“关爱计生家庭共建健康苏州——生育关怀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大讲堂”,将健康知识和保险保障送到千家万户,不断满足计生家庭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计生家庭抵御健康风险能力。加强乡村两级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向家庭普及卫生健康政策、营养健康、合理膳食、“三减三健”、控烟限酒、意外伤害预防、慢病管理、传染病预防等知识。倡导使用公筷、分餐、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设立家庭心理援助热线,关怀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积极与卫健爱健部门对接,动员计生协会员、志愿者带头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助力健康社区、村(居)、市(区)建设。
(二)倡导优生优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深入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以计生协基层服务阵地为平台,建设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社区儿童中心、亲子小屋等阵地,依托幼儿园、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联合开发符合婴幼儿各生长发育阶段特点的教材、课程和宣传品,举办家长培训、亲子活动等,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与卫健妇幼部门强化合作,加强乡村两级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婴幼儿早期发展方面有关政策和知识的培训,动员全市各级计生协组织开展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普及政策法规、社会监督工作,合力推动优生优育指导工作向前发展。
(三)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提升家庭生活品质
依托各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建立生殖健康专家和师资队伍,开展线上线下生殖健康咨询指导。以青春健康教育项目为抓手,推动青春健康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中学生、大学生和流动人口中青年人为重点,向青少年宣传生殖健康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做安全、健康、负责任的决定,降低青少年意外怀孕和感染性病艾滋病的风险。开展“沟通之道”家长培训,加强对家长的生殖健康教育与亲子沟通指导,改善亲子关系,为青春期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开展家庭计划服务,推广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减少意外妊娠,同时促进人工流产后避孕咨询服务,降低重复人工流产和不孕不育的发生。开展婚恋指导、夫妻关系教育,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四)开展中老年保健服务,促进健康老龄化
广泛开展更年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升更年期人群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中老年人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老年人正确认识更年期生殖保健,加强性健康、性安全和性道德教育指导,减少性病艾滋病传播。开展中老年妇女生殖健康宣传,指导围绝经期妇女及时取出宫内节育器,引导服务对象主动接受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和随访服务。帮助家庭成员学习了解中老年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关心关爱中老年人心理、身体健康和行为变化情况。组织开展老年文体健身活动,促进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五)加强阵地建设,促进服务落地
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计生协会员之家、青春健康俱乐部等,通过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建设围绕全生命周期,以“连心家园”为重点,涵盖婴幼儿早期教育、青春健康、婚育教育、中老年健康教育的“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为家庭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健康宣传服务。组织动员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带头加强健康宣传、疾病预防、医疗救助、信息采集等工作,积极探索将宣传、教育、培训、咨询融为一体的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运营模式,作为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的一线阵地,将促进家庭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更好地为全民健康服务。
(六)广泛宣传与社会动员,营造家庭健康社会氛围
鼓励将家庭健康内容纳入基层群众自治或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巩固家庭抚幼养老功能,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等家庭文明新风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有医学、早教专业背景的会员和志愿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联合妇幼保健中心或行业及群众认可度高、公益性强的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面向家庭提供健康服务,营造共建共享“健康苏州、健康家庭”的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将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纳入计生协重点工作,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协会组织实施、社会多方参与、群众广泛受益的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务求实效。在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做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的统筹配合,积极推动家庭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健康苏州、乡村振兴、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跟踪了解群众的迫切需求,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推动有利于促进家庭健康相关政策的完善和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大力开展各级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健康教育、服务、咨询、指导等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成为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队伍的有力补充,促进计生协工作转型发展。探索与有关部门在家庭健康服务管理相关资格认证、培训方面的合作。
(三)加强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
各级计生协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和专项资金预算,强化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保证工作所需人员和物资。利用生育关怀基金等平台,多渠道多方位鼓励各方专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加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服务效果。
(四)加强管理评估,推广成功工作模式
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鼓励创新。各地要制定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开展督导和效果评估。每年11月底向市计生协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市计生协将适时组织经验总结,探索提炼家庭健康促进有效模式,推广成功经验,确保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取得实效。
健康医院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医院规范管理模式,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卫生局医院规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卫生局副局长)
(卫生局副局长、合管办主任)
(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卫生局人教股股长)
(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卫生局财统股负责人)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合管办副主任)
(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四、实施范围
医院规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综合医院。村卫生室由卫生院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布署阶段(3月)
、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对单位职工宣传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医院规范管理内容。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卫生局检查与考核组对照相关检查标准,对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检查或考核。
(三)总结阶段(12月)
认真总结医院规范管理年的经验及成效,交流提高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表彰、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探索医院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检查与考核办法
(一)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
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等,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达到处罚标准的应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此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卫生局对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缴纳的违约金、罚没款、医疗事故赔偿金等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的资金,医疗机构应将违约金分摊到个人,分担比例可参照以下执行:
直接责任人承担60%,科室负责人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5%,院长承担10%。
限期未缴纳违约金的,加收10%的滞纳金,并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执行:
1、扣除单位经费;
2、在新农合回补资金中扣除;
3、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
收取的违约金专款专用,按规定上缴财政,并由政府全额返还,作为对xx乡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奖金。奖金不足部分由卫生局统筹解决
(二)制定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明确奖励办法
为明确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xx乡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工作重点,制定了“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由医院规范管理年领导组组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作为xx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管理依据。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单位总绩效工资的5%(其中:对院长、副院长黄牌警告或免职留用,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对私立医院考核评分规定: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3000元,以此类推,65分以下停止新农合报账,60分以下停业整顿。
3、作为xx乡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综合医院评比奖励的依据。评比规则如下:
(1)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考核分至少90分有评比资格。
(2)二等奖二名,奖金1万元,考核分至少85分有评比资格。
(3)三等奖三名,奖金0、6万元,考核分至少80分有评比资格。
奖项按照评分依次评比,奖金可分到人,院长占40%,其余由院长决定分配。
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时间不再发文通知,请各医疗机构分别在6月、12月中旬以前对照“考核标准”上报自查评分。
七、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健康医院实施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实施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2、广泛宣传,完全覆盖。通过印制学习卡、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3、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4、紧扣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政严惩。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本局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公示社会。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5、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根据上级要求给予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创新载体,弘扬新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托“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强服务、正医德,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医德医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局领导成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点上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加强医疗卫生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医疗卫生单位各负责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