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方案 篇1
一、积极动员,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各学校要针对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全校师生警示教育大会,举行“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签字仪式,书写承诺书,营造声势浩大的治理氛围,教育学生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从自我做起,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等,树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为周边人传递正能量,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1、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师生的法律素养。学校要联系公安、司法、关工委等部门开展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结合主题班会和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教育,加强QQ聊天,微信交友摸排,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教育疏导作用,对重点学生、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等进行心里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乐观豁达、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的处事观和交友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3、开展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培训班,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抵制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无原则的袒护学生的错误教育观,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氛围。
三、完善机制,建立重点学生成长教育档案
各学校要将重点学生教育管理作为学校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建立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五种机制,通过逐人摸排,确定重点教育管理对象,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重点学生教育帮教制度和重点学生成长教育档案,采取约谈、家访、心里疏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跟踪教育管理对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将教育管理效果纳入个人考核内容,设立专项教育成果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四、构建网络,强化校园暴力防控体系
1、建立网络巡查机制。各校对校园实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及时限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2、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加强门禁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建立举报投诉箱。各学校建立举报投诉箱,或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定时获取并解决投诉信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建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建立信息应急处置机制,防止事态发展。
5、强化警校共建。积极联系当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定期开展管制刀收缴活动和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高度重视。各校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机构,要从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和厌烦情绪,切实把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提高实效。各校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在校门口、校内重点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安全教育遍及学校每个角落,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校要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年终计入考核结果。
4、各校要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方案 篇2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实践"叁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其工作的重要性,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出现的突发性事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思想,做到幼儿园安全底数清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幼儿园幼儿安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落实此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各项工作的安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成立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教师
三、工作过程安排。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幼儿园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幼儿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幼儿家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加强教育,开展活动
幼儿玩水是溺水事件发生的成因,幼儿园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晨间谈话等载体,通过老师讲解、观看宣传片、家长教育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努力使广大幼儿及其家长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活动周期间,开展以下"叁个一"活动:
(1)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综合活动。以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项教育活动,让孩子们明白不到河边、池塘等水边玩耍,不独自去游泳。以提高幼儿"防溺水"意识。
(2)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园联系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告家长书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
(3)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向家长通报幼儿园入园、离园时间和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督查,认真总结
在园期间,幼儿园对各班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比,通过这种方式督促主班教师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好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
学期结束后,各班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为推动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而努力。
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防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学生溺亡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工作氛围,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安全措施和责任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
学校校长是本校、本园防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责任,对本辖区本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负责。
(二)预防为主原则
要突出学校教育职能,强化引导功能,完善防范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
(3)部门联动原则防溺水工作涉及乡镇水利、派出所、综治、妇联、宣传、村委等单位部门,学校要积极与有关单位密切协调,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三、组织领导
学校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学校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成员:__
专干:__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学校要认真组织好防溺水宣传教育,整个防溺水期间,每个教学班要上3—5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要有计划、有教案;4-6月份每班每月至少开展2次防溺水主题班会(全班学生要在主题班会记录上签名);督促学生及家长完成安全教育平台安排的防溺水专题活动;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防溺水集体签名宣誓活动;
学校在5月、6月、9月、10月,每天放学前要组织学生进行防溺水警示教育;学校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防溺水知识、征文、手抄报、绘画等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宣传;学校4-10月份要在校园内外、辖区人口集中处及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及防溺水宣传标语(校园内必须有防溺水宣传横幅)。
学校在五一、暑假学生离校前要召开防溺水专题警示教育和假日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假期防溺水工作。
(二)加强学生在校及上下学路途管理
一是严格学生在校期间管理。落实学生大门出入、请销假和家长接送制度;坚持上课前点名制度,对于无故未到校学生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要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并最终确定学生的去向,学校要及时掌握缺勤学生的情况,要严防学生因缺勤二发生溺水伤亡事故;学校要强化重点学生重点时段的管理。
二是细化学生上放学途中和午休时间的管理(学生全部在校午休,不允许在家午休),实行教师分包制度。非寄宿制学生坚持校长、教师护送路队及路队长管理路队制度,确保学生按时安全到校到家。
四是在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让学生互相监督和提醒。发现事故苗头,信息员要第一时间把情况报告给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处置隐患苗头。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
一是要召开一次防溺水家校联谊会或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中小学生及幼儿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时段的监护责任,确保学生离校后安全。
二是要及时将《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同时,将《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放大张贴在学校大门口,使所有接送学生家长及经过此处的群众都能看到,扩大宣传效果。
三是通过校信通、微信等形式及时向家长通报各地未成年人溺亡案例、宣传防溺水常识、防溺水要求、防溺水安全预警信息、家长监护责任要求等,提示家长尽到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责任。
(四)强化重点水城、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防范
一要重点防范学校周边或学生上放学途经的河流、沟渠、堤坝、鱼塘、水坑等地段。尤其是要加强对刁河、前河、母猪河、荡堰河等河流及王沟坝、磙子沟坝、白坡坝、岗西坝等库坝的巡查监管。
二要重点防范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等群体。
三要重点防范节假日、学生上下学途中(尤其是下午放学后)、极端天气等溺水高发时段。
要做到“三清三明”:
一是在夏季来临前对辖区内存在溺水安全隐患的河流、沟渠、堤坝、鱼塘、水坑、蓄水池等重点水域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
二是学校对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重点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
三是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责任领导、安全巡查教师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对辖区内河、坝、水坑、蓄水池等造册及领导教师分包情况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中心学校存档。特殊学生造册情况学校存档。)
(五)健全防溺水联动机制。
要与镇水利、派出所、综治、宣传、村委等单位部门形成防溺水联动机制。
一是对辖区内的溺水隐患点调查摸底,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护栏,针对隐患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要把校长或主管安全领导的电话制牌公示在辖区内隐患点及大门口,确保一旦发生落水求助,快速出击,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是构建防溺水义务宣传网络。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提醒和劝阻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宣传队,进村入户,大造声势,让防溺水家喻户晓。构建“防溺水联防体系”,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实现全员参与、监管无死角、防控效果明显的目标。
五、工作步骤
(一)筹备宣传发动阶段(4月9日—4月20日)
学校要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防溺水应急预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工作安排。学校要与中心学校,学校要与班主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学生及家长要与学校签订《防溺水承诺书》,明确各自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和家长开展各种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学校、家长、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业务,提高对防溺水安全的管、控、防能力。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一是全面排查登记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地点,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并对存在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书写警示语、设置防护栏、安全警戒设施等)。
二是排查未成年人监护人情况。对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重点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监护(代理监护)情况明。
三是在校园内外、村镇人口密集处及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张贴警示标语(每校在大门口及辖区河坝坑塘等处至少张贴5个标语)、竖牌公示应急救援人员信息。
(三)联防联控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在持续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落实教师值班制度和分包制度,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午休、课间休息时间的监管。5月及6月底组织学生开展2次防溺水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学校要对重点水域管理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学校要与各相关部门、村委会对接,共同配合,抓好学生校内外防溺水工作,督促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暑假前要召开专题防溺水会议和家长会,安排部署假期有关防溺水工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阶段。
要吸取我镇及各地溺水伤亡事故的沉痛教训;总结提炼本校及各地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管当前、管长远的制度,形成制度成果,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校长要时刻牢记肩头的责任,要有担当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各项措施,实现未成年人“溺水伤亡零事故”。
(2)明确责任
学校要层层落实领导、班主任、教师责任,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工作到位,并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好各项工作。
(3)强化督查
要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的落实。学校要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安全中心工作来抓,按照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的要求,学校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督查,发现问题,随时通报;同时,从五一过后,学校对辖区内防溺水巡查情况在厚坡教育群晒图(每周至少三次,其中双休日至少有一次)。
(4)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凡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学校应第一时间向镇中心学校报告。因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镇中心学校。
(5)建立专档
学校要建立好防溺水工作专档,各种“防溺水工作”文字、图片等要及时归档。
(六)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在防溺水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学期安全评估中给予量化加分。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等人为因素而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在学期安全评估中给予量化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