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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4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分计酬”的原则。

  (三)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 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 成员由院委会成员等人员组成。

  四、绩效工资构成

  我县将财政拔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和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5%)作为各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本工资、基本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财政拔付工资额中的30%部分作为基本工资;财政拔付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项构成。

  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依据考勤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纳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各单位制定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并报卫生局备案。卫生局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时拔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与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挂钩。县卫生局制定

  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卫生局按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政局、人社局参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资金划拔、人员奖惩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拔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月对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进行考核,作为本单位季度考核后对职工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一)卫生局对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柘城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80分的,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全额拔付;低于6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绩效考核<8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80%拔付。扣除的不合格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按50%、30%、20%的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合格卫生院。

  (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局核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加上本单位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为本单位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可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院长(主任)奖励基金。各单位可提取单位奖励性

  绩效工资总额2%,设立院长(主任)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主任)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由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各单位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公共卫生、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类别。

  2、岗位考核内容。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等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

  3、岗位系数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医生1.1;护理1.0;医技药剂0.95;公共卫生1.0;总务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级(技师)、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除领导外的院委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4、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

  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月进行,与基础性绩效挂钩。工作数量0分开始计算,累计总得分,上不封顶、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1) 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劳动纪律20分+医德医风20分+工作质量20分+群众满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数/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额。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个人基础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岗位系数×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院长奖励基金)/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

  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得分率×个人岗位系数)之和×30%。

  (2) 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各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卫生局对单位考核结

  果分配。单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职、副职分别享受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5倍、1.2倍;60分≤单位考核得分<8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倍、0.8倍;单位考核得分<6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80%、50%。

  (3)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受各种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内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理闹访、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4)奖分事项

  ①因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效果显著等,受到上级表扬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著作、新闻稿件等被上级采用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③鼓励学历和资格教育,取得高级证书的当月给予一定分值奖励。

  ④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月进行,分别在每月结束后5天内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评优、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

  七、相关规定

  (一)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法定产假、婚嫁、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或院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各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

  为充分调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本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大、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即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未参加考核或未实行考核制度,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五)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水平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大类。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护士提高10%津贴、护龄津贴等)继续保留。

  实施绩效考核后,绩效工资分为财政绩效工资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编内人员的财政绩效工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各岗位标准发放;

  (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包括:一是实行月绩效奖,根据本单位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和财务运行情况,次月考核后发放。二是单位年底绩效奖,于次年1月经卫健局等部门考核后按规定发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和考核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和分配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其组成是:一是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组对各组工作人员于次月考核结果,发放上月的绩效工资;二是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结果,在确保本单位有足够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放(即年底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绩效工资收入来源

  (1)自治区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5%的补助;

  (2)医务人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所获得的补偿部分;

  (3)临床医疗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财政拨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绩效工资

  ①临床科室月绩效工资总额=(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月业务收入=月收入总额减该月药品费及医用耗材费。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临床组)﹦(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数(含聘用人员)×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

  ②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当月临床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平均值为基数×公卫科人员数(以院办通知文为准,含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资金中支出。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卫组)=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额×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1至6月的绩效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7至12月以当年年中考核结果为依据)。

  ③办公室、财务、工勤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按其自身系数参照临床组人员考核后发放,资金来源于卫生院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其他收入。

  (2)年底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结果,按本单位年底结余的50%比例提取职工年底绩效奖励基金。

  个人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年底结余50%的比例÷本院实际岗位系数总数×个人岗位绩效系数÷本院应出勤总日数×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受到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可按损失情况以缺陷扣款论(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属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内实行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3)单位委派外出进修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100%发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一)岗位分类。医院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行政(办公室、病案室)、财务(会计、出纳)、工勤(包括收费、司机、清洁、门卫、水电)等七个考核单元。

  (二)岗位考核内容。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

  1.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通过对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统计制定相应的系数奖励临床工作人员,即当月临床医师每就诊一个门诊病人计系数0.0005;每完成办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续计系数0.005;每完成1例门诊心电图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规计系数0.0005;每完成1例门诊彩超或DR检查或一套血生化计系数0.0020。

  2.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各单位通过对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统计,奖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系数(如每完成1份甲级病计系数0.0025,如被评为丙级病例则倒扣系数0.0020)。

  3.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4.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5.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三)各类人员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定各岗位系数如下:临床(门诊)1.05、公共卫生1.05、护理1.05、医技(药剂)1.0、财务1.0、工勤0.8。其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人员系数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级、初级师(仅限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3、0.2、0.1;有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会计人员上岗证)岗位系数加0.2;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会计初级证)岗位系数加0.3。中层干部正职、副职分别加岗位系数0.3、0.2(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人员,可享受中层干部正职职位的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1(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院长、副院长岗位系数分别加0.6、0.5;工龄系数根据不同工龄段累计数(工龄以工资卡上为准),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数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数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数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数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数为0.01。

  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经班子和职代会讨论后对有技术特长或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05-0.2,对业务技术差或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可适当下调0.05-0.2。

  (四)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另文)。

  (五)单位、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1.临床科室按个人岗位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以科室实行100分制,年中、年底两次考核结果均达85分以上,可根据个人系数享受100%的季度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两次平均达90分以上者,年底每个人奖励5%奖励性绩效工资;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个人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财务、工勤人员的考核按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普通职工一样,按个人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镇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可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分别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仅享受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绩效工资;6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绩效工资。

  (七)考核时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和院领导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临床、护理、财务、工勤等工作人员每个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别在下个月的上旬(10天内)进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当年7月、次年1月)。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单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办法

  (一)收入部分

  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药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财政拨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药品费和一次性耗材费;

  2.业务经费(出差费、进修学习经费、短期培训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费);

  3.办公经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费、水电费、洗涤费、病人床上用物);

  4.设备、车辆维修费,车辆油费;

  5.支付绩效工资、夜班费(每班30元)、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申购式的医疗器械、房屋修缮费及院内基建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八、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策规定

  1.法定假(产、婚、探亲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但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调动或借调(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的除外)、离退人员从当日起不参与奖励性工资考核分配;

  3.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业单位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仅能享受同类人员80%的绩效工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处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二)内部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放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其个人的工资部分。

  2.月旷工7个工作日(不参与开会、处理突发事件、业务学习的与旷工同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工作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绩效工资其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5.因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检查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考核不及时报告汇总,造成全院绩效工资不能如期发放,上述人员将不能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补助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补充条款未提及的,以单位管理制度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一名领导、一名中层领导、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4人,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本方案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制定本单位分配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十、其他说明

  (一)各乡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该方案在编人员实行。

  (二)实行东山乡卫生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特殊补助待遇,即“东山补助”。自20xx年6月起在东山乡卫生院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资金从当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基础上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试行。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

  一、总则

  为了提高配送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规范公司配送人员的工作标准,增强企业配送竞争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②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原则。

  ③遵循差异考核、结果公开原则。

  ④实行分级考核、逐级落实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配送部所有人员。以下人员除外:

  ①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②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30日以上者。

  ③因公伤而连续缺勤75日以上者。

  ④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四、绩效考核程序

  配送人员绩效考核程序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反馈阶段和考核结果运用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确定考核主体

  一般考核主体包括上级部门、主管领导、同级员工、下级员工、专家与被考核人。当同级员工和下级员工作为考核主体时,要确保人数在5人以上,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2、确定考核时机

  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对考核时机的选择尤为重要。选择考核时机要参考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①避免选择组织气氛欠佳和工作繁忙时考核。

  ②考核时间不宜过长、麻烦,应快速完成考核相关内容。

  ③接近年底,年终评比、成果鉴定、各项激励应结合在同一时期进行考核。

  3、确定考核内容

  配送人员考核内容分为配送前考核、配送中考核、配送后考核三部分。各考核内容中的绩效评估指标见下表。

  配送人员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权重(%)评估指标

  配送前30%30%分拣准确率

  30%紧急订单响应率

  40%按时发货率

  配送中50%25%配送延误率

  20%货物破损率

  20%货物差错率

  20%货物丢失率

  15%签收单返回率

  配送后20%30%通知及时率

  30%投诉处理率

  40%客户满意度

  4、确定考核周期

  对配送人员的考核周期采用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决定配送人员当月绩效评估得分,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年度考核将配送人员当年各月考核评估得分进行汇总,并按照年考核次数得出年平均考核得分,结合部门主管的意见,最终作为年终奖的发放依据。

  (二)实施阶段

  1、绩效考核说明

  配送部门主管在进入考核周期之前与配送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沟通,明确考核目标与考核标准。

  2、绩效考核指导

  在考核周期内配送部主管要对被考核的配送人员进行绩效指导,以帮助其随时保持正确的工作方法,最终保证绩效考核目标的顺利达成。

  3、自我绩效评价

  配送部主管在考核周期结束之前向被考核配送人员下发考核表,指导其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我绩效评价。

  4、部门主管考核

  被考核配送人员完成自我绩效评价后上交考核表,由配送部主管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考评,其结果按照得分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评分等级表

  考核标准杰出优秀良好普通需改进

  绩效评估得分95分以上86~95分76~85分60~75分60分以下

  绩效评分等级ABCDE

  (三)反馈阶段

  配送部主管要与被考核配送人员进行面谈,将考核评分结果告知被考核者,并一同分析考核结果,制定具体的工作绩效改进措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阶段

  1、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根据当月被考核配送人员的绩效评估得分、等级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

  绩效评分等级ABCDE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15%12%10%7%4%

  2、年度年终奖金发放

  年度考核将配送人员当年各月考核评估得分进行汇总,并按照年考核次数得出年平均考核得分,按其分数进行年终奖金发放。见下表所示。

  年终奖金发放标准

  年平均绩效评分95分以上86~95分76~85分60~75分60分以下

  年终奖金发放金额元

  3、员工培训

  公司可根据配送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考核等级为A级和B级的员工,有资格享受公司安排的提升带薪培训。考核等级为C级与D级的员工,可以申请相关培训,经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参加。考核等级为E级的员工,必须参加由公司安排的适职培训。

  五、附则

  绩效考核指标与标准可随市场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配送部直属上级同意方可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4

  一、目的:

  1.贯彻公司薪酬管理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精神;

  2. 评价本部门员工工作业绩;

  3. 确定部门员工的月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

  4. 加强员工工作的计划性、管理人员工作的控制性;

  5. 提高本部门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6. 调动本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及创造力;

  7. 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 依据

  1. 员工考勤管理方案

  2.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3. 薪酬管理方案

  4. 巡区管理方案

  5. 首问首接管理方案

  6. 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7. 部门内部各岗位责任和工作特性

  三、 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

  2. 效率为主、效益优先

  3. 过程控制、强调结果

  4. 严明制度、注重执行

  四、 范围:

  适用于财务、工程、经营策划、行政人事、各管理处除部门负责人外的所有员工。

  五、 考核体系与内容

  本考核体系分为三方面内容:

  (一) 工作考核 (见附件三)

  1. 说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门内部员工人均每周的平均得分为100分(个人的每周得分可不等),每月汇总,占月度绩效考核权重的80%。

  2. 计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实得分之和*100/周工作应得分之和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该月计分周数 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月工作考核得分*80%

  3. 工作考核内容分类:

  a) 计划内工作,个人分值不定; b) 计划外工作,分值不定。

  4. 工作计划制定与考核流程

  (1)计划内工作目标(见附件一)

  A B C

  D E F G

  其中:

  A.应于上周六上午12:00前完成; B.应与上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 C.应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应于本周六下午17:00完成; E.应于结果公布的2日内完成; F.应于接到申诉的2日内完成; G.应于下月的5日内完成。

  (2)计划外工作计划(见附件二)

  A B C D E F G

  其中:

  A.应于任务产生的当天提出;

  B.应于任务产生的当天内核定;

  C.应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应于本周的下午17:00完成;

  E.应于结果公布的2日内完成;

  F.应于接到申诉的2日内完成;

  G.应于下月的5日内完成。

  5. 考核细则

  1) 工作计划的制定与确认:

  在工作计划的制定过程中,由部门员工根据对工作的熟悉程度及所负责岗位工作提出计划并提出计划分值建议,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各项任务最终分值及要求完成时间。为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对于不需要特定人选完成的工作,可在部门内部公布,员工主动挑选,部门负责人核定。为保证员工之间任务的均衡性,一般情况下,员工每周的计划分值应在80-120分之间。员工月度工作分值总和必须在360分以上,否则该员工当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加乘系数0.95。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分配员工工作。

  2) 考核分值的确定:

  员工自评分数作为部门负责人考评的`参考,考评得分以部门负责人考评得分计算。

  3) 提交本周工作总结、自评分及下周工作计划

  要求:内容客观、完整、科学

  考评办法:推迟提交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内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

  4) 执行工作计划

  完成时间:工作日内未按规定进行,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超过2天扣该项工作分值的20%,超过3天扣该项工作分值的.50%,超过3天以上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0%。

  完成质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分别加乘1、0.95、0.7、0.5系数。

  5) 工作计划的.奖励与处罚:奖励:员工完成难度大、完成效果非常理想工作,部门负责人可以视情况奖励给予该项得分的5-10%;处罚:对于完成效果非常差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可以视情况给予10-50%的扣分;对于月末投诉或其他方式经查实的工作任务完成有问题的项目,部门负责人也可以追加对该项任务的扣分,扣分幅度为10-50%。

  6) 部门负责人考核要求对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查核;对员工的工作完成时间应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员工的工作完成质量评定负责,承担相应责任,有业主投诉经查实此项应评定为差;对员工的投诉不得打击报复。

  (二) 工作量饱和度考核(见附件四)

  1. 说明:每周考核一次,周部门内部人均得分为100分,每月汇总,占月度绩效的10%,但最高不超过15分,最低不低于5分。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作考核得分部分(含奖励与处罚得分)的计算。

  3. 计算:

  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应得分=参与考核人员周工作应得分之和*个人工资收入占部门参与考核人员工资收入之和的比例

  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个人周工作应得分之和*100/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应得分

  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之和/该月计分周数

  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绩效考核=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10% (低于5分以5分计,高于15分,以15分计)

  (三) 常规考核(见附件五)

  1. 每周考核一次,每周总分为100分,每月汇总,占月度绩效的10%。

  2. 计算:

  周常规考核得分=总分100 — 周常规扣分之和+奖励加分

  月常规考核得分=周常规考核得分之和/该月计分周数 月常规绩效考核得分=月常规考核得分*10%

  3. 细则

  1) 考勤:该项分值为10分。

  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考核;外出办公事超过1小时须向部门负责人批示,否则一次扣该项分值的10%;漏打卡应于次日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能证明情况属实,可签证明,但每月不超过3次;每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2) 行为规范:该项分值为10分。

  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要求执行,部门抽查每发现违反一次,扣该项分值的10%;公司检查时因个人原因致使部门扣分的,扣除个人扣该项分值的20-40%。

  3) 工作程序:该项分值为10分。

  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工作,每违反一次,扣除该项分值的10%。

  4) 工作主动性、责任心:主动性、责任心分值各为10分。

  对待工作应积极主动,遇到问题不但要及时汇报,还应该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如工作推委、拖沓,不负责人,每次扣该项分值的40%。

  5) 参加集体活动(会议):该项分值为10分。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的集体活动、会议、参观、学习等,不参加一次扣除该项分值的20%。

  6) 接受临时性工作:该项分值为10分。

  对于临时安排的工作应积极接受,不得无故推辞,否则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40%。

  7) 工作效率:该项分值为10分。

  鼓励高效完成工作,对于一拖再拖的工作,除在每周工作考核时加倍扣分外,在工作效率上扣除该项分值的20%。

  8) 影响他人工作:该项分值为10分。

  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能大吵、大闹、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它影响别人工作的活动,否则根据造成影响程度,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30%。

  9) 维护公司形象:该项分值为5分。

  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则根据造成影响程度,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50-100%(如业主投诉员工等)。

  10) 部门配合:该项分值为5分。

  积极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对于需要部门负责人协调的要及时汇报。否则每出现部门配合不畅影响工作或接到其它部门投诉的,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30%。

  11) 团队精神:该项分值为5分。

  强调团队精神,不搞个人主义或拉帮结派,服从领导安排支援紧急工作。违反者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30%

  12) 其它事宜:该项分值为5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 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也可以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决定。

  1) 工作量超过饱和量50%以上的,除在工作量饱和考核加分外,还可在常规考核中加该项分值的2-5分。

  2) 维护公司利益,宣传公司形象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可在常规考核中加该项分值的2-10分。

  3) 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积极主动完成工作的,可在常规考核中加该项分值的2-5分。

  4) 在常规考核各项中,表现突出者,可在考核中加该项工作分值的2-5分。

  六、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 薪酬

  1. 月度绩效得分为三部分之和(见附件六、附件七),即: 月度绩效得分=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绩效考核+月常规绩效考核得分。

  2.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计算:

  月度绩效工资=个人月度绩效工资总额*{[(个人月度绩效得分-部门员工绩效平均分)/部门员工绩效平均分] *4+1}

  3. 员工年度绩效工资: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与月度绩效之和挂钩;

  (二) 先进员工评选与奖励;

  1. 每月考核得分前两名的工程部员工为月度优秀员工,奖励100元;年度得分排名前两名的工程部员工为年度优秀员工,奖励500元;

  2. 每月评选物业管理系统(适用于管理处员工)两名,由公司从管理处月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员工中选出,奖励100元;年度评选物业管理系统(适用于管理处员工)两名,由公司从管理处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员工中选出,奖励500元;

  3. 结合月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在行政人事、财务、经营策划部中评选出月度优秀员工一名,奖励100元;结合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在行政人事、财务、经营策划部中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一名,奖励500元。

  (三) 处罚:

  1. 连续三个月在部门排末位的员工给予警告一次。

  2. 连续四个月在部门排末位的员工予以辞退。

  (四) 申述、调整

  1. 绩效得分公布后2天内,个人发现有评分不属实之处,可直接向部门负责人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述,部门负责人应在1天内给予解释、答复或调整。

  2. 若对部门负责人的解释、答复或调整不认可时,可在答复后2天内向公司经理书面进行申述,经理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3. 若无申述,则计算绩效得分为最终的月度绩效得分;若申述到部门负责人处为止,则以部门负责人调整后的得分为最终的月度绩效得分;若申述到公司经理,则按照公司经理的裁决进行调整后的得分为最终的月度绩效得分。

  (五) 其他

  1. 本方案试运行三个月,经修改后正式颁布。

  2. 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员工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员工投诉考核不公正且经查核属实月度累计2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10次(含)以上,给予部门负责人降职处理;

  3. 公司年度先进部门评选公司另行发文确定;

  4.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及修改。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5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江苏省湖建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分类考核,突出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人员考核

  (1)师德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依法从教,遵守法律法规的教学人员将获得师德奖,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教师自评、学生及家长测评等,综合确定该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项津贴: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2、参与赌博,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3、以教谋私,向学生乱收费或索要钱物的。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5、擅自不上班的。

  6、师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7、缺少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分工,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2)出勤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在编在岗教师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满勤,干满点,每学期可得该奖项,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部分或全部津贴:

  1、旷课,每节扣10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30元。

  2、全体教职工大会、职能处室会议、年级会议及备课组、教研组活动等,旷会一次扣50元,请假扣10元(公假除外);会议请假三次(含三次)以上,按旷会论处。

  3、日常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

  4、在校内各种考试监考和阅卷中,旷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10元。

  (3)、教育教学常规及教研工作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20%)

  1、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发放津贴;

  2、在上级视导、检查中产生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00元。

  3、在学校教学“五认真”及常规管理检查中不及时送交材料的,每次扣10元;拒交的,每次扣100元;“五认真”材料及常规管理检查明显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每次扣20-50元;

  4、监考、阅卷不认真,有明显不足的,每次扣50元;

  5、拒绝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和学习考试等活动的,每次扣100元;

  6、45周岁以下的老师,当年无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扣200元;

  (4)工作量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核算办法

  (1)津贴课时数=实际课时数×职称系数+教案数×0.5+附加课时数。

  (2)每节课金额以津贴课时和金额总量确定。

  (3)职称系数具体为高级1.3,中级1.15,其他1.0。

  2、高三音乐、美术训练期间,以基础年级同类人员最高课时计算。

  3、班主任津贴平均基数为每月200元,教研组长为80元,文考学科备课组长为120元,其他学科备课组长为80元;级长为60元(级长不兼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待遇)。

  4、女48周岁、男50周岁以上者,每超1岁每周加1课时,最多加5课时。

  5、临时性工作适当予以补助。

  6、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量津贴:

  任课的中层正职和年级主任每月270元,与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另外每月加60元。中层副职每月230元,任课的同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

  (5)工作效能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

  教学实绩考核办法:采用均分率考核教学实绩,每学期考核一次。基础年级以每学期两次考试为依据,期中、期末分别占40%、60%。高三年级按第一次市联考和高考成绩核算,学业水平测试学科结合班级本科达线数、合格率和C率综合测算。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学科春学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核算。

  1、在同轨班级中,成绩优秀的,奖200元;学期总平均成绩低于学校规定要求的,扣500元,如有一次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扣100元。

  2、级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等由相关部门或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3、每学期对教学人员进行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由相关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二)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

  教辅及后勤人员的德与勤参照教师考核的相关标准执行。

  教辅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100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200元。

  后勤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98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400元。

  教辅及后勤人员基数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符动。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台阶,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活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该方案。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总支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各年级分管校长

  3.协调和仲裁小组

  组长:总支书记

  成员:各支部书记

  三、发放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体现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3.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4.体现职、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发放依据

  黄陂教育局下发的《武汉市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五、考核范围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校长(书记)按《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试行)》执行。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师德5%、教育教学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教师专业发展5%、考勤10%)。

  七、遵循教育局文件的几个规定:

  1.校长(书记)绩效考核由教育局组织进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与本校教师的平均奖励性绩效水平的比例为1.3﹕1。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

  2.行政工作量在“教育教学工作量”中计入。副校级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工作量的1.1折算;中层正职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基本工作量的60%折算;中层副职干部管理岗位工作量按教师基本工作量的40%折算。未任课的行政领导其余各项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

  3.班主任工作量按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一半折算。经费单列,单独核发。

  八、分配方法的有关说明

  1、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单独核算,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全年按9个月计算,经费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奖励性绩效津贴单独核算,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全年按9个月计算,经费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拨。

  3.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六个部分:即师德5%、教育教学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教师专业发展5%、考勤10%。分配方法见下文实施细则。

  4处室人员设岗如下:

  (1)教导处:南区:2人北区:1人

  (2)政教处:南区:2人北区:1人

  (3)学籍:南区:1人北区:1人

  (4)教师档案:南区:1人北区:1人

  (5)图书室:南区:2人北区:1人

  阅览室:南区:1人

  (6)后勤:南区:3人北区1人

  (7)心理咨询中心:南区:1人

  (8)教科室:南区:1人

  (9)办公室:南区:1人

  (10)保健室:南区:1人

  (11)实验员:南区:2人北区:1人

  (12)财务室:南区:1人北区:1人(北区负责收取非义务费用)

  处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分管校长视其考勤、坐班情况确定,分为三等:①金额分别为9000、8500、8000左右,每等差距500元左右。②全部全勤服从分配,工作认真负责为一等。③凡各处室人员超编的按处室二等计算,没定岗教师如全勤出勤,完成学校任务按8000元发放。④对于缺勤只扣除考勤金额不降等。⑤生病在家休息视病情决定发放金额(原则上按没定岗金额8000元的一半发放)。⑥每学期全部缺勤人员视为缺岗。⑦不上班人员不发放。⑧综合学科课节达到8节不足9000元的按9000元发放。

  5.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总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总额水平的2倍。

  6.任课教师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在其工作量基础上除以0.8核算最后工作量。

  7.学校规定不同学科教师应该担任教学任务的班额数是:语文、数学一个班,英语、物理、化学两个班,具体工作量的认定如下:

  ⑴语文、数学两科达8节及以上的视为满工作量(含活动课、班会、专题教育)。

  ⑵英语、物理、化学达8节及以上为满工作量,其中物理、化学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完成达100%视为满工作量(含活动课)。

  ⑶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达10节,音乐、体育、美术、劳技达11节为满工作量(其中含课间操、兴趣小组工作量)。综合学科教师课节不达标的,其专业档案得分按其实际得分的.按90%(6节)、70%(5节)、50%(4节)计算拿该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违规扣除项的说明:

  ⑴随意调课,没有经过教导处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被调课扣50元,调课人扣100元,分管校长扣200元。

  ⑵综合学科教师课节不达标的,按比例80%(6节)、60%(5节)、40%(4节)拿奖励性绩效工资。

  ⑶凡区级抽考学科处于全区前5以外的,所教学科的教师及班主任降等次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⑷学校领导因工作失误,造成所负责工作有负面影响,影响学校声誉的,该领导只能享受教师待遇,不享受领导待遇。分管领导分管学科、处室、功能室没有按课标要求落实课程,或没有按处室功能室要求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来确定:只完成80%扣分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只完成60%扣分管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10%,只完成50%及以下的不发领导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⑸凡不服从分配,没有上班的且又没有到休息年龄的教师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⑹理、化、生教师上演示实验课,学生实验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一二三等分别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0%、80%、60%下发。(以下同)

  ⑺音乐、美术课在音乐室、美术室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

  ⑻体育教师室外课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达60%为三等。

  ⑼信息技术课按规定上机课达100%为一等,达80%为二等,60%为三等。

  9.学校周平均课时量为“7节×5天×教学班数÷专业教师数=学校周平均课时数”。朝读和下午活动课计入教师周课时量,按每个0.5节计算。7、8、9年级周1、3、5为语文朝读,周2、4为英语朝读,语文共计1.5课时,英语共计2课时(单班计1课时)。下午活动课七年级周1—4为语文、数学、英语、语文。语文、英语计1课时(英语单班计0.5课时),数学计0.5课时;八年级活动课周1—4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语文、数学计0.5课时,英语、物理计1课时(单班计0.5课时)(下半年没有活动课)

  10.内定休息的年满57岁的男教师,52岁的女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在职教师最后50人的人均金额的90%发放。

  九、病事假有关规定

  全体教职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如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节假日的休假。教职工事假按每天35元扣除。当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含7天)扣发该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超过15天(含15天)扣发该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重大病号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发办法由学校总支研究决定。凡生病长期休假或因事长期请假,不能上班的,暂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此规定内容由分管校长负责核定,若核定出现明显失误,学校将追责。(以上稍大文字为今年补充修改内容)

  十、具体实施细则

  (一)师德考核(5%)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具体考核可按《黄陂区中小学教师师德量化考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黄陂区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评表》执行。师德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师德考核由下列几部分组成:

  1.家长评校、学生评教意见;

  2.学校社会监督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评价意见;

  3.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评价结果。

  凡师德考核合格者,可得到相应的师德考核绩效工资,师德考核存在较大问题的扣除师德考核绩效工资,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该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

  在考核期内,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接受家长财物、吃请及其它以教谋私行为严重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30%)

  该部分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以周课时数的形式呈现,该项总金额除以总课时数得出每1课时的金额,然后按每位教师实际课时分配。教师周课时数按教师实际担任的教学任务结合学科系数得出,学校平均周课时数由全校周总课时数(含朝读和活动课,每个按0.5节计算)÷专业教师人数得出。各年级各学科系数为;九年级:语文、数学为1.1,英语为1,物理、化学为1,政治、史社、体育为0.9。七八年级:语文、数学、外语为1,物理为0.9,综合学科为0.8。拒不服从学校合法工作安排的,该部分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三)教育教学过程(25%)

  (四)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25%)

  (五)教师专业发展(5%)

  该三、四、五部分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5%。合并按教师专业档案量化评分计算。

  (六)考勤(10%)

  该部分占教师奖励绩效工资的10%。经费单列核发。凡核定为全勤的,可得到该部分的绩效工资,非全勤扣除该项全部绩效工资。

  (七)班主任考核

  1.班主任绩效津贴按全校教职工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计算,平均每人每月400元,全年按9个月发放,其中班主任常规津贴占总额的30%,计每人每月120元,班主任奖励性津贴占总额的70%,计每人每月280元。

  2.凡担任班主任工资并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可得到班主任每月常规绩效津贴120元。

  3.学校将班主任每月平均绩效津贴的70%作为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班主任奖励性绩效津贴由学校考核评定后发放,班主任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标准为:

  <1>班级管理40分。主要考评班级学生综合发展、学生行为规范、班纪班风、班级卫生等。

  <2>德育系列活动10分。每次活动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有实效。

  <3>班主任例会和班主任培训10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4>班级班会和黑板报10分。每缺一次或一期扣2分。

  <5>班主任计划和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评定5分。

  <6>学生课外活动及组织5分。

  <7>班主任家访5分。班主任每月完成5名以上学生家访任务,不符合要求者每缺一次扣1分。

  <8>防流控辍10分。

  <9>班主任到岗5分。

  <10>除各项评价外,下列活动奖励得分:

  德育论文在学校网站交流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刊物发表的,奖励标准语学校其它论文奖励标准一致并评分;班级独立承担的学校课内外活动,依据活动规模大小分别加2分、1分;班级学生有突出贡献,依据贡献大小及影响分别加5分、2分、1分;班主任评比获各级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奖励和处罚原则上不超过班主任总绩效工资的10%,班额学生人数差异在班主任考核中占一定比例。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班主任考核分数:

  <1>班主任严重违纪违规,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处理决定。

  <2>班主任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一次扣除2分。

  <3>班级学生严重违纪违规,有违法犯罪的,每次扣除5分。

  <4>班级财产损失严重者,每月扣除5分。

  <5>班主任在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没有尽到责任的;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扣除其班主任津贴。

  5.政教处每月对班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班级管理在全年级处于前五名的当月奖励班主任津贴30元,班级管理在全年级处于后五名的当月扣除班主任津贴30元。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最后由校长办公会依据考评结果确定班主任津贴等级。

  (八)组长绩效考核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完成任务经部门领导考核合格后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绩效津贴,全年按九个月计算。对在各种教研活动和周清月清中不作为,不负责的扣除月绩效津贴,拒绝整改的更换组长人选。

  (九)九年级奖励: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拿出部分开支九年级升学奖,具体金额根据每年升学情况和绩效剩余部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八年级晚自习及行政值班:八年级晚自习补助及行政值班由绩效工资剩余部分开支。如没有余额或余额不足则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此办法从20xx年1月开始实施。为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学校保留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完善的权利。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2、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3、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薪酬办法

  第一条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2、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3、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1、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2、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

  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

  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3、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4、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1、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2、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六岗(技术员)

  3、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四条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2、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3、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8

  一、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1、确定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时候,要得到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在制定考核方案的时候参考部门的意见。

  2、要引起公司管理层和部门经理足够的重视。

  3、在绩效考核制定之初,和各个部门进行沟通,直观的反映员工的工作状况,能够使绩效考核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4、绩效考核方案应该能够让员工真正看到实惠,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划分的时候,根据职位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档次。

  二、绩效工资有哪些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三、绩效工资与效益奖金的区别是什么

  绩效工资和效益奖金是最常见的浮动薪资的表现方式,都属于非固定的经济性报酬,都具有一定的激励与约束的功能。但两者还是有显著的区别,具有不同的.管理作用。

  首先,管理意义不同,绩效工资重约束,效益奖金重激励。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即企业在人岗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将员工对应的岗位薪资水平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固定发放,一部分则根据绩效调整发放。通常,在人岗匹配度较低的国企中,绩效工资占有较大份额;在人员任用规范、人岗匹配度较高的外资企业,绩效工资的比例就相对偏低。而效益奖金的实质是企业业绩分红,即从企业年度业绩目标的超出部分中,拿出一定数额的业绩奖金,有差别地分配给企业员工。这种分享式的浮动薪资形式,重在激励员工努力实现企业整体业绩目标。

  其次,要项构成不同,绩效工资是常规项目,效益奖金是非常规项目。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表现发放,有一定的范围区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是多与少的问题;而效益奖金是企业的一种额外付酬方式,视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理想的情况下,可以不发。

  再次,比较基准不同,绩效工资与外部市场比较,效益奖金与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比较。绩效工资是岗位价值回报的一部分,要更多地参照外部市场。比如技术岗位,外部市场的通常做法是固定工资加项目奖金。若把技术人员固定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浮动,每月或季度考核后发放,势必会减弱对外部市场中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而效益奖金是企业业绩分红的一种方式,更多地与企业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及利润状况进行比较。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2=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2=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5%=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0

  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1

  根据上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

  一、指导: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 勤(30分)

  合计100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考核。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三)、常规教育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考核(10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作旷工处理。以上5项累计30分扣完为止。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2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

  计划

  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3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20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

  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

  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

  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

  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年度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学校一把手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工作。

  五、分配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1、教职工绩效工资按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总量及校长绩效工资再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2、每位教职工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四项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工作业绩(15分),还有奖励加分(不超过总得分的5%)。

  (二)考核办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

  (1)负责部门:办公室

  (2)计算方法:当月本人实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x10

  (3)说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旷工一天扣完当月此项得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及当月请病、事假累计达5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奖励性工资,婚丧嫁娶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一自然月一总结,按月考核计分,公示考勤机记录及其它记录,计入考勤表内。

  2、工作量(50分)

  ①负责部门:督导室

  ②计算方法:按照《安平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统一衡量办法》(见附件二),计算每个教职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标准工作量40课时计算,每个教职工得分为:(50x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人数)/(参与考核教职工月工作标准课时量)x本人月总工作量。

  ③教职工工作量个人积分一自然月一总结,计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

  负责部门:学校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各职能处室。

  ①教学人员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方法见附件三。

  ②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过程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四;非教学人员是指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

  4、工作业绩(15分)

  (1)、负责部门: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教学人员考核方法:

  ①考核测试成绩8分,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测试,及格(合格)率应达80%以上,达不到80%,扣2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②评教 4分。学生对教师评教,每学期2次,满意票70%以上4分;满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满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满意票30%以下1分.

  ③学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以自然月计。

  (3)、非教学人员与工作过程一并考核,考核方法见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1)负责部门:政教处。

  (2)考核办法:班主任每月津贴按照学校标准确定,并按班主任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津贴数:班主任本人津贴标准/100x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布一次。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五。

  6、奖励加分

  ①负责部门:办公室。

  ②计算方法:

  a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教育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包括指导学生大赛获奖)、优秀教案、讲课大赛等,获得县级奖励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可累计得分,但每学期不超过5分。

  各处室主任每大周任课超过10课时,奖励3分,超过20课时,奖励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过20课时,奖励3分。

  ③以上奖励须经校级推荐获得,个人私自参加获奖不计考核分。

  7、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的可扣发或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a.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线人员及学校安排的后勤人员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本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以上的';

  ②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③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

  b.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在总得分中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学校或教育局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学校安排的教辅和后勤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权重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8、绩效考核积分汇总办法:

  (1)、考评方式:个人积分的获得采取层层考评的方式,即处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处室一般人员由各处室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人考评。

  (2)、核算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量拟定核算办法。中层主任的实际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学人员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评办法:个人积分一月一汇总,每月月初公布,由办公室执行。

  本《方案》解释和修改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5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216号文件、靖教【】6号、靖教【】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6

  我市自20xx年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工作以来,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对各类重点人群实行健康管理,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效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请看下面方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服务质量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对家庭医生进行全面管理和综合评估,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在机构内营造岗位竞争氛围,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社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动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市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区医疗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试行)》实施,并对照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结果由各机构考核小组负责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以保证公正性。

  (四)奖惩结合原则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以达到公平、竞争、激励的效果。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考核结果要向被考核者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等,发挥教育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及成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管理、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三方面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团队管理占20分,服务功能占50分,服务效果占30分。具体见考核指标(见附件1)。

  (一)团队管理包括团队管理、分工管理和信息化手段三方面。考核评价家庭医生整体签约情况、内部管理机制、信息化手段利用的程度,并以当年目标值为基准,综合考核团队管理状况。

  (二)服务功能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双向转诊三方面。基本医疗包括医疗服务数量、合理医疗及医疗质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重点人群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特殊人群保健;双向转诊包括向上和向下转诊,充分体现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服务效果从医德医风、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效果;通过对服务对象及机构内部的满意度调查,对家庭医生式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五、签约要求

  (一)制度以“分片包户制”为基础,各家庭医生团队应有明确的分工机制,对服务区域进行合理的分片(社区)、分小区(楼栋)、分家庭(居民),根据服务能力,确定各家庭医生负责的户数。

  (二)宣传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可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开展健康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家庭医生和对服务内容的宣传,充分告知并引导签约。

  (三)签约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为组成,按照自愿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与家庭代表签订《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共同履行约定条款。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具体服务项目。建议重点人群及慢性病高危人群签约时间1~3年,一般人群3~5年为宜。

  (四)记录居民签约后,由责任医生将签约真实信息记录于《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绩效统计表》(见附件3)。

  (五)服务按照协议规定,家庭医生团队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并将服务内容详细记入健康档案,以备考核。

  (六)评价各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应及时获取居民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评价,根据居民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七)总结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及相关工作资料的总结和整理归档工作,如实填写《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当月工作量报表,由各旗县区卫计局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社管中心。

  六、考核方法及流程

  家庭医生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 建议以“月”为单位,各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进行质量自查。

  二级考核 结合实际,实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由中心组织完成自身及管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考核工作,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一级考核,建议每季度考核1次。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中心/站一体化”制度的有效实施,助力社区卫生服务人事薪酬制度的稳步推行。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各属地管理,促进各地区家庭医生制度平衡发展,使我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高效落实,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八、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卫计局要重视社区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工作,将考核检查结果与社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小组,积极开展考核工作。要依据家庭医生团队人员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其绩效工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分配注重四大原则:突出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的正确导向,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原则; 突出“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现居民满意度和健康保障水平上升的原则;突出家庭医生工作,保障稳定的医患关系的原则;突出工作目标、工作质量、满意度和依从性等综合考核结果,与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镇在编在岗教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我镇或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科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组长:梁有洪

  副组长:甘恒志韦燕云

  成员:郭祖毅、覃伟他、孙富治、覃昆和、付祥佳、林启照、陈瑞辉、何裕禄、黄源祥、黄少菊、覃宝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恒志、覃伟他、郭祖毅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授权和指导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绩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教师的考核要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长评议、年级组长评议相结合,校长的考核要采取校长自评与教职工代表评议、考核组评议结合等办法。教师和校长的考核应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三)实行对边远薄弱学校教师一定生活补贴。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2%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每天工作办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点名签到记录由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负责执行。

  (2)认真执行学校工作时间作息制度按时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会前集中签到,时间为早操时间,点名迟到一次扣1分;旷点一次扣3分。

  (4)实行每天学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实行教师每天上班时间集体办公制度,全体教师除上课或到班听课教师以外,其他教师必须到学校办公室或电脑室办公、备课、业务学习。

  (6)办公室是办公专用场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干净整洁和安静,每位教师要及时整理;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7)教师上课、办公制度,由教导处和值周教师负责对教师检查督促,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课、旷课一节扣5分,集体办公每旷缺一节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请婚、丧假在规定假期内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全天扣30分。

  (8)办公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教导处或学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9)在办公时间内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学习业务知识,做有助教育教学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报或阻碍教育教学工作外的不当行为,违者扣2分。

  (10)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所代课教师每节加奖2分。请假原则1天以下由村小校长或副校长审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按有关规定由区教科局审批。

  2、业务学习及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准时签到。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和学习纪律。

  (2)开会和业务学习、培训要认真做好笔记,专心听讲,积极讨论和发表意见。

  (3)每天下午4:30-5:00为教师集中业务学习、批改学生作业和校本培训时间。

  (4)开会、业务学习和各种培训旷签、迟到(5分钟)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分,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3、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8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设置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职员。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团委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比例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每年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2、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比例为: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目标管理绩效奖、工作量绩效奖两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

  职级

  合计

  基础性绩效工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30%)

  六、绩效工资的发放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按月打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上级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按照全校教职工月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月划拨到学校,由学校制定方案,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统一进行分配。

  3、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职工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2个月),按照与本人职级相对应(表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发放。

  七、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一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标准课时,按下列标准发放。

  职级

  高级

  中—级

  中二级

  技术员(技工)

  标准

  15元

  13元

  12元

  12元

  (表二)

  ⑴、教学人员的标准课时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按表一或表二核算。

  ⑵、班主任标准课时每周6标准课时(初中每班以45人为标准,高中以50人为标准,每增减一人则班主任标准课时增减0.1标准课时),连续担任班主任5―10年的加1标准课时(含5年),连续10年以上的加2标准课时。班主任工作的标准课时津贴不分职级,—律按15元/标准课时计发,班主任每人每月发放班主任费200元,全年发10个月,由教育处考核发放。

  ⑶、行政管理人员标准课时

  职位

  校级正职

  校级副职

  处室正职

  处室副职

  周标准课时数

  ⑷行管后勤人员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年级组长标准课时为每周6标准课时﹙每年级以6个班为标准,每增减一班则年级组长标准课时增减0.5标准课时﹚,班主任兼年级组长的课时累加。

  ②、教研组长标准课时为:语、数、外教研组每周4标准课时,其它教研组每周3标准课时,

  教研副组长标准课时每周3标准课时。

  ③、备课组长标准课时每周2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学:语、数、外学科为2标准课时,其它学科为1标准课时。

  ⑤、以上岗位设置课时为标准课时,兼职的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确定。

  (表四)

  ⑸、早自习辅导以0.5标准课时/次计算。

  ⑹、课间操体育教师按实发放。(0.4标准课时/次发放)。

  ⑺、担任学校体育、艺术、科技代表队的指导老师按实际课时计发1标准课时。

  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八、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肄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科学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历史与社会

  音乐、体育、美术、艺术、综合实践动

  计算机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2、毕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想品德(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3、工作量绩效奖励办法:

  ⑴、学期中,工作量绩效按标准课时的职级标准发放。

  ⑵、累计月工作量不足30标准课时的,不发放工作量绩效奖励。

  ⑶、初三中考学科,初二下期生、地中考学科,高三全年高考学科,毕业之年任课老师工作量按毕业课程折算标准计算(表六)。

  4、有关概念说明:

  ⑴、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付出的所有劳动。包括备课、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⑵、标准课时:本方案依据《长沙市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的试行方案》,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

  ⑶、周课时量:某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⑷、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方案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5个标准课时量。

  超一节按10元标准计发,少一节按职级比例扣发。

  ⑸、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无初、高中之分。

  九、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学期旷课3节的;

  (3)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不称职的;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津贴标准的50%发放。

  5、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等的(含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均计入考勤),具体由部门负责,由办公室公示后汇总。缺勤每节(次)扣5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病/事假每次扣10元/20元。(扣发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除外)

  6、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一学期常规检查没有教案作业的或造假的;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最低标准发放)

  7、师德师风考核极差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师德规范、安全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取消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9

  第一条公司绩效考核工资方案是调节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与公司原有的员工量化考核、岗位奖励等相关制度一起构成行之有效的公司员工队伍激励管理机制。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杜绝不稳定因素,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中绩效考核工资方案主要体现公司全体员工这一集体的年度贡献,以是否完成当年利润总额预算指标(以下简称利润预算指标)来实施薪酬方案,完成利润预算指标则给予公司全体员工绩效收入奖励,不能完成利润预算指标则对公司全体员工绩效收入进行扣减。

  第三条本办法中绩效考核工资项目为员工考核年度的年终奖金和下一年度的奖励工资(浮动工资+考核工资,标准详见附表)。

  第四条当年利润预算指标的确定,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预算,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上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第五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调度指挥部、督查保卫部、押运管理部、金融服务部、后勤保障部7个部门负责人任组员,下设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财务部负责人主持绩效考核工作中具体利润预算指标的初步编定、全体员工绩效收入的核准及发放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对象

  本办法绩效考核工作对象为公司全体现职员工,含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和普通员工。

  第七条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原则:

  1、强调团队精神的原则;

  2、激励奋斗拼搏的`原则;

  3、当年利润预算指标贴合实际的原则;

  4、排除员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原则。

  第八条未能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的薪酬方案:

  1、公司全体员工(含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一律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

  2、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在下一年度每月按未完成利润预算指标的百分比扣减奖励工资,实现实质性减薪(详见附表);

  3、公司普通员工(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除外)下一年度奖励工资不进行扣减;

  第九条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100%的薪酬方案:

  全体员工一次性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

  第十条超额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10%以上(含10%)的薪酬方案:

  1、全体员工一次性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

  2、超额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按超额利润税后提取50%分配给股东,提取50%给全体员工一次性发放绩效年终奖金。

  3、绩效年终奖金的发放办法。绩效年终奖金由公司超额部分利润税后提取的50%组成,随着员工年终奖金一起发放。其中绩效年终奖金的20%分配给公司领导班子,绩效年终奖金的20%分配给公司管理干部(公司领导班子不参与分配),绩效年终奖金的60%分配给员工(公司领导班子和管理干部不参与分配)。

  4、在下一年度按超额完成利润预算指标的配比每月加发奖励工资给全体员工(详见附表)。

  第十一条此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0

  自20xx年以来,我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特制定医院20x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工资构成

  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特聘专家采用年薪管理办法不享受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余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划分为四部分: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2、岗位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确定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院龄工资和夜班补助。从20xx年10月1日起算院龄工资,满1年50元/年递增,最高额500元/年。夜班补助按照10元/天补贴。

  三、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医技检查收入(包括放射、CT、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等)5%,药品收入2%,门诊手术收入5%,治疗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个计算;

  2、门诊注射室按照治疗收入的6%计算;

  3、药房按照药品总收入的0.4%计算;

  4、收费室按照收取费用总额的0.1%计算。

  (二)住院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住院医生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CT等)5%,手术收入3%,药品收入按照1%计算到科室,其他相关收入按2%计算;

  2、麻醉医生按麻醉费3%,其他相关收入按2%;

  3、住院护士按照护理费、治疗费、抢救费的6%计算到各科,其他相关收入按2%;

  4、手术室(ICU)护士按照手术病人15元/人计算(50元以上的手术)、监护费按照6%、其他相关收入按2%;

  5、及时、完整书写病历10元/份(含医生护士)。

  (三)医技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按照科室总收入的2%计算。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院平均绩效=临床、医技、药剂科、收费、护理绩效总数/享受绩效人数

  院级领导绩效=院平均绩效×1.4

  医务、财务、护理部主任绩效=院平均绩效×1.0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绩效×0.8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门诊导医、医保办、财务科、总务科、驾驶员等。

  三、绩效考核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考核小组职责: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情况评估、调整、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内容,组织执行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绩效考核中的复议与仲裁。

  (二)绩效考核方式:

  以月度考核为主,以问卷、表格、调(抽)查、巡查、测评和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与处理:

  1、考核分为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部门两大部分。医技科室分医德医风、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财务指标、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后勤部门分为岗位职责、行为、经济和其他指标等方面。总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目中分数有增有减。

  2、考核的结果将及时与被考核者见面,以科室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结果。每月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绩效额x考核实际得分-违规扣发绩效。

  (四)违反《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及医院其他规定的,按照《员工守则》和相关管理条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五)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由财务科按时进行核算和绩效工资测算,形成初步意见后,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必须于下月5-10日与财务科核对相关统计数据。

  本方案从20xx年1月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xx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根据xx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xx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xx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xx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九、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2

  一、目的

  对员工业绩进行有效评价,逐步完善企业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机制,确保公司年度目标的顺利完成,持续不断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原则

  有利于实现20xx年TDI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目标,在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改进和提高。

  三、适用范围

  TDI公司内部各二级单位及全体员工

  四、考核期限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五、考核标准的制定

  根据集团公司对我公司20xx年的《资产经营合同》所确定的考核指标,结合20xx年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将20xx年的绩效考核分为四个阶段,即:

  停车改造前正常生产经营阶段。

  项目建设阶段。

  试生产阶段。

  生产稳定阶段(开车后达到生产稳定,主装置运转率≥90%)与达标达产以后正常生产经营阶段。

  四个阶段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本方案适用于停车改造前正常生产经营阶段和生产稳定阶段(开车后达到生产稳定,主装置运转率≥90%)与达标达产以后正常生产经营阶段,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勤(30分)

  合计100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考核。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三)常规教育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教案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考核(10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作旷工处理。以上5项累计30分扣完为止。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4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2、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5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6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将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集中统筹使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正常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进行公示,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确定标准课时值

  学校以语、数、外学科的1个课时为标准课时(周满工作量为10课时),1个标准课时值为10元/节。

  (二)各岗位课时标准: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部原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适当调整各学科每周课时数。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辅岗位:参照其他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行管人员周工作量以标准课时数为准逐日计算,并确定如下标准:

  校级正职:10标准课时/周;

  校级副职:9.5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8.5标准课时/周;

  中层副职:8标准课时/周;

  一般行政、教辅人员:7.5标准课时/周。

  注:1、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标准,校级正职原则上可不兼课,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兼课标准分别为2、4、6、8节/周。

  2、行政管理人员中在教学一线任课的同志工作岗位分为主副岗。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初进行选择,确定主副岗位,并填写择岗申请表。若选择教学岗位为主岗,则管理岗位为副岗,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管理岗位津贴折半计算;若选择管理岗位为主岗,则教学岗位为副岗,管理岗位津贴按本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教学岗位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折半计算,超工作量标准部分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

  (三)津贴或补贴:

  1、班主任津贴:以每月350元为基准,由政教处根据《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后,逐月核算。

  2、职称津贴:

  (1)学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员:高级职称9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工60元/月。

  (2)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另补贴80元/月。

  (3)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再追加职称津贴50元。

  3、实超课时补贴:标准为20元/节,实超课时同时计入本人工作量。

  4、代课补贴:由学校业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享受代课津贴,标准为20元/节。(注: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在四周内享受代课津贴,超过四周后,从第五周起代课量纳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

  (四)工作绩效奖

  1、教学质量奖、管理服务质量奖按学校制定方案执行。

  2、教育科研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2)。

  3、学科竞赛辅导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3)。

  4、全勤奖:教职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满勤者,即可获得当月的全勤奖。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一般人员每月全勤奖标准为80元/月。

  5、突出贡献奖(视实际情况而设定)。

  四、其它情况

  1、每年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依据本人市财政拔付标准发放给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具体时间计算)。学校安排的考试、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及高三年级高考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学习或其他工作,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按奖励性绩效标准减扣,同时不再享受该月全勤奖。

  2、凡在业余时间(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工作补助或补贴均按月统计公布,定期发放。如:早晚自习补贴、双休日及寒暑假上课的课时费、行政安全值班补助、各种加班补助等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的职务津贴,参照我市同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不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

  (1)校级领导津贴标准分别为:校级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1倍,校级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8倍。

  (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中层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6倍,中层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4倍;教研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3倍;备课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15倍。

  4、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配备的兼职人员每月补助100元。

  5、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20xx】53号文),学校将绩效工资的提高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按本人岗位足额发给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工作失误给造成严重大事故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旷工达2日(或旷课四节)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在享受国家法定假(如婚假、产假、丧假)时,若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则在提前上班期间,教学人员上课的课时补贴按所任学科课时津贴的2倍计算;管理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其岗位津贴的2倍计算。

  3、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的我校教职工,其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与在校工作的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7

  为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评先及班主任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考核办法

  班主任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评小组考核、任课学生及学生家长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一)(40分)

  1、制定本学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4分)

  2、能认真组织好班会课和活动课,每学期主题班会和活动课不少于6次,要求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3分)

  3、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不少于一次家访,无法家访可电访,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学期末上交家访登记卡或电话联系册。(5分)

  4、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熟悉班级情况,注重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班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4分)。

  5、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3分)

  6、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3分)

  7、早读跟班。(5分)

  8、课间操或学生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5分)

  9、认真及时填写学生学籍管理卡和学生学业素质报告单。(3分)

  10、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5分)

  (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内容(60分)

  1、班级卫生情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积极执行卫生防疫规定,杜绝爆发聚集性的传染病。(10分)

  2、加强常规管理,重视安全教育。在校内每发生一件安全事故处理及时。(10分)

  3、加强学生课外活动安排与指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安全、有效。(5分)

  4、加强班级财产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布置简洁、美观,富有个性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5分)

  6、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学生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5分)

  7、撰写班级管理或德育论文。(2分)

  8、班级学生团体在校级以上的活动中获奖。(3分)

  9、学校班子成员对班级工作综合评分。(10分)

  10、班级内学生代表对班级工作综合评议(发放表格、随机抽取班级内学生)。(5分)

  三、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使用

  班主任津贴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良好等次发放90%班主任津贴,合格等次发放80%班主任津贴,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班主任津贴。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8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巩固和发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成果,在乡村医生的工资分配中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特制定本。

  一、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实行统一核算后进行分配。

  二、乡村医生工资分配的原则:一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二是根据乡村医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作为基础工作分配;三是根据乡村医生的出勤天数,工作所创造的效益,服务态度,完成防保工作的任务和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分配;四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经考评后发放工资(如工作质量差,效益差,态度差及病、事假按规定扣发工资)。

  三、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原则:根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的规定,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核算分配为,毛收入2%作为管理费,由卫生院统一提取,用于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纯收入的10%作为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存入村卫生室的账户作为积累,用于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的添置和维修。纯收入的90%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

  四、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分为保底工资和工龄工资。保底工资每人每月300.00元,工龄工资每年5.00元(乡村医生工龄时间以历史资料为准)。

  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必须首先保证基础工资,如收入无法保证基础工资时,按比例扣发基础工资。

  (二)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从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经核算后在90%的纯收入中发放基础工资及村卫生室主任和相关人员津贴以后剩余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分配方法为50%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病假、事假者扣除当天所得工资外,每天罚款50元。50%按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经济效益、服务态度及所完成的防保工作情况等综合考核后分配。

  五、村卫生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的津贴补助

  (一)村卫生室主任每月享受100.00元的岗位津贴(包括电话费补助)。

  (二)村卫生室的防疫专干、妇幼专干和会计、出纳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村卫生室的其它收入纳入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90%纯收入中进行分配,如:防预、妇幼工作的补助经费,其他收入。

  七、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费的分配,实行全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首先对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每月给基本补助15.00元。剩余部分按年初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经年终考核后按考分高低分为:A、B、c、d四类进行奖惩,考分在95分以上为A类,考分在90—95分为B类,考分在85—90分为c类,85分以下为d类。d类不参加奖励。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9

  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2=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2=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5%=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0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计分办法: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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