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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04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

  副总指挥:副校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 员: 中层以上领导、各处室主任、年级组、班主任、保安

  由校长担任救援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任现场指挥。

  抢险行动组组长:

  成员:

  疏散引导组:各班班主任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人员救护组:校医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4、职责范围

  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

  后勤保障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物资服务工作。

  三、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建立预警,信息收集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3、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城南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街道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丽

  办公室副主任:李新青

  成员:贾宗泽、张侠、范黎黎、李国强、涂聚志

  职责: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组长:沈刚

  副组长:街道包社区干部

  成员:各社区书记、社区卫生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组织社区对疑似患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指挥部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三)疫情处置组

  组长:王世贵

  副组长:李新青、崔杰

  成员:蒲占宇、冯全成、吴倩、派出所干警、村卫生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社区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四)维稳宣传组

  组长:徐建东

  副组长:王森

  成员:庄广林、李桂军、肖伟伟、孙兰兰

  职责: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指导社区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晓新

  成员:贾宗泽柴国宏明仕利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迅速落实隔离救治

  1、指令下达

  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好值班人员,一旦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响应,立即召集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紧急会议,由街道疫情防控总指挥下达指令:社区负责摸排确诊患者具体位置,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开展流调,摸排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卫生院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措施。按照不同的情形采取隔离措施(需要采取封闭管理的小区要严格执行)。立即派出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封锁管控、志愿服务等工作队伍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隔离救治

  街道、社区要协助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携带县疾控中心下达的《集中隔离观察通知书》,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或密接者转运到县人民医院或县指定的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规范治疗。待阳性患者治疗结束或密接者在隔离点隔离14天,核酸检测阴性,由卫生院医疗专用车到隔离观察点接回家,再居家隔离7天,再次检测为阴性为止。居家隔离期间,由街道卫生院下达《居家隔离通知书》,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公安干警、医务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负责居家隔离期间的人员监管,社区卫生室医生负责体温监测。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指导,强化落实单人单间、体温监测等措施,避免走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帮扶制度,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形式主动询问、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的物资供应、垃圾收集和其他问题。

  3、迅即流调

  组建城南街道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派出所和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疫情防控办公室。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社区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宣传点、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街道疫情指挥部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4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区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官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区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官渡区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官渡供电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武装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一般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修订并初步审议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修订有关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物资运输、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2.2.4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应急局:负责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区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

  区融媒体中心: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拟订区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区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应急能源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与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负责协调本区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通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通。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区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收集和及时发布,做好监测、预警和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官渡供电局:负责涉及电力保障等应急救援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市气象局官渡分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区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区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驻区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常态管理

  3.1储备管理

  建立区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枢纽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上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调机构备案。

  3.3仓储管理

  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库设防标准和库容,配置机械化装卸设备,提升装卸搬运效率,确保储备库建设项目达到储备要求和标准。应急物资仓储中心构建要由平面中心向高层中心再到立体中心发展,由一般的水平储存物资发展为立体储存,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可视化。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仓库调整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应急保障行动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应立即以口头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应急局报告;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

  4.2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区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Ⅰ级、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区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区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区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报告。

  4.2.2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有关部门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临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4.3应急保障结束

  4.3.1Ⅰ级、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区委、区政府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区物资保障指挥部,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3.2Ⅲ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由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Ⅲ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主管部门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5后期处置

  5.1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调查评估

  经区指挥部授权,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5.3信息发布

  区融媒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6.1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6.2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区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5资金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6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奖惩机制

  7.1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区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6

  为积极应对20xx年冬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目的

  针对20xx年冬春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预测社区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社区疫情应急处置,提前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遏制疫情社区传播,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社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分级联动,有效部署和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社区要结合本预案制定切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预案。

  (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结合“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优势,稳防稳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三)落实网格,精准施策。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分类指导各社区落实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策略落实工作。

  三、社区疫情防控重点

  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已经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社区要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加强重点人群疫情监测、防疫知识宣传等。

  (一)实施网格化管理,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小区、楼栋、单元等),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根据需要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控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二)加强重点人群社区排查。加强与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沟通共享,及时摸排、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来蚌人员相关信息,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安排部署来蚌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上报、处置等工作。

  (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1、“红事缓办”。准备举办结婚、订婚、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事的一律停办或延期。对不服从管理或不听劝阻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劝导改正。拒不落实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并采取强制措施对聚集人员予以驱散。

  2、白事简办。丧葬事宜必须实行报备制度。由申请人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等。社区会收到个人申请后,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定,签注意见后报街道备案。办理丧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保持安全距离就餐,配备公筷公勺。缩短办理时间,即来即走,出殡人数不超过20人,至亲人员送葬,其他亲朋不参与送葬。

  3、夯实监管责任。丧葬事宜,社区至少有1—2名人员进行全程管理,街道包保领导要进行指导,参与人员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消毒、测温,扫“皖事通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如发现红黄码人员,重点人群、省外来蚌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报告,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正在居家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由社区进行劝说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四)加强防疫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上宣传载体,按照不同时段防疫重点要求,广泛进行社区防疫宣传,倡导广泛使用安康码,同时,强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提高居民健康素养等日常重点防护措施。

  四、应急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如下:

  组长:王云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孙永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袁志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赵莉街道党工委委员、财税所所长

  池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磊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理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孔强街道卫健办主任

  柏金宁街道城管科科长

  杨吉街道综治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小红街道财务科科长

  陈洁街道民政所所长

  顾仕昌街道党政办主任

  徐晓燕喻义巷社区书记、主任

  李莉华昌街社区书记、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新冠肺炎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袁志哲李磊

  责任部门:党政办卫健办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党政办、卫健办主任双主任)。党政办主要承担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审核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的文件、材料、各种预案及工作方案等;筹备指挥部各种会议;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组织全街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卫健办主要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草拟上报的各种材料,整理归档各类材料;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病例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对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及省外来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统计并跟踪辖区疑似人员及密接者信息,做好密接者健康随访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区疫情防控监测组

  组长:郭理想

  责任部门:民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外来人员监测组

  组长:李磊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省外来蚌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等返蚌人员疫情防控管控工作。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负责施工场所及辖区外地民工的疫情监测和防治疫情宣传。

  (四)组织动员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发动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非公企业及辖区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职责:组织指挥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情,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报道;负责辖区内宗教场所疫情管控工作。

  (六)物资保障和后勤组

  组长:赵莉

  责任部门:党政办财税所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防控物资的采购、发放、储备和后勤工作;接受、分配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市场监测组

  组长:池斌

  责任部门:城管科、行政执法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酒店宾馆、餐饮、商超、理发店、棋牌室、KTV、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管控工作及辖区大环境卫生整治。

  (八)督查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纪工委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社区所有人员工作到位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和人员进行处置。

  (九)安全保障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青年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信访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协调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认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十)应急组

  组长:池斌

  责任部门:党政办、城管科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应急工作(集中隔离点、封闭单元楼、全员核酸检测等)的`人员、物资、场地布置等紧急调配和落实。

  (十一)社区包保组

  组长:孙永林、袁志哲、赵莉、池斌、李磊、郭理想

  责任单位: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所有疫情防控宣传、排查、预防、管控、随访等工作。对辖区所有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省外返蚌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等返蚌人员、发热病人及境外入境人员活动轨迹进行摸排,并做好管控措施;做好辖区各类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监管;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所有工作组由指挥长王云同志和孙永林同志负责统一部署、统一调度;落实实行首问负责制,各工作组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落实工作组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五、情景构建及社区防控应急措施

  方案一:本辖区范围内尚未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

  应对措施:

  1、组织制定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

  2、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做好辖区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省外返蚌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等返蚌人员、发热病人及境外入境人员的摸排、上报、管控工作。

  4、。加强社区人员出入管控,进入启动测体温、戴口罩、查绿码,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和人群聚集活动。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者,及时上报按要求落实措施。

  5、减少社区居民聚集性活动;强化预警,及时上报。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居民小区和办公场所进行环境整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换气和地面、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7、做好重点宣传工作: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及相关知识做好舆情监控;开展健康教育,向居民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帮助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

  8、储备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确保物资不短缺。

  方案二:情景描述:本辖区范围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感染来源不明,高风险人群尚未得到有效管控,疫情规模持续扩大,疫情出现扩散趋势。

  应对措施:

  1、根据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响应,立即启动本级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响应。

  2、根据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封闭式管理,依法限制或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场所,对于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他各类急症患者、孕(产)妇等,协调应急车辆转运至相关医疗机构并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3、配合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密切接触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负贵监督、关怀和服务好密切接触者。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4、保障所需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和物资的供应,确保疫情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响应,街道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全员核酸工作预案,有力有序组织好本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6、做好辖区居民生活物资集中采购和供应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辖区居民生活多样化需求,组织服务机构或志愿者进行统一配送。

  7、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对发热病人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配合医务工作者查明发热原因,配合疫情办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居民做好正确防护。

  8、做好舆情监督、健康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居民心理慰藉疏导工作。统筹加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和药品保障。根据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沟通合作,有1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患者及家属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9、全面做好消毒消杀工作,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单元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未消毒。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

  10、预案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所有人员要提高思想站位,积极投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

  (二)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生活小区楼栋单元及宣传栏张贴公告;二是通过LED屏、小喇叭、网格微信群、党员群等进行宣传;三是网格员上门宣传;四是发动群众进行宣传。

  (三)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各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网格包保到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人员;省外来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返蚌人员的排查与管控。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和处理。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8

  为认真实施市综治办统一部署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净化医院周边环境,巩固、深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盛市综治办创建活动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医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及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整洁、优美、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以治理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为重点,按照“提前介入、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驱赶医院门前小广告散发者,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严重影响医院周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医院周边环境安静、整洁,道路畅通。

  三、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荣

  副组长:李玉才

  组员:王亚平、曹祥国、杨焕荣、沈家文、左平、康志新、高新良、耿成军及天宁街道、兰陵街道、南大街街道分管城管的负责同志。

  各区大队分别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中医院)周边的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张贴散发虚假广告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市支队直属大队、公安综合执法一、二大队,认真配合各区大队整治工作,并组织必要的整治活动,督察大队承担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局宣传法规处跟踪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由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常州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相关区大队、街道负责人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各执法队伍要统一认识、全力投入。向医院周边的居民、商家、违法经营者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医院周边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方面,制定整治计划,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执法队伍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依据职能,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医院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广告等严重影响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执法队伍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高水平”长效管理要求,强化各项措施,严格执法管理,全面提高医院周边的城市管理水平。对整治后的成果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抓好巩固和提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7月30日)。

  在市综治办进行验收前,市局领导将对医院周边市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各区大队于7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支队办公室。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区大队、街道要迅速拿出整治方案,要精心组织,快速启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视为己责配合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2.加强城管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单等,向医院周边违法经营者、周边经营户、“五小行业”大力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医院周边商家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张贴整治通告,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要通过不间断的.集中整治、高频率的巡查执法、定人看守的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高峰时段管理,使无证商贩无机可乘,使违法行为没有得手的空间。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违法经营者、违法搭建者、散发广告者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和处理;在整治活动中,要措施到位,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处,治好一处。

  4.加强督察考核。市支队督察科、各区大队督察股

  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监督和效能督察,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

  5.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大力弘扬以民为本的工作精神,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高效、长久的清理整治,使医院道路通畅,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让平安医院名至实归。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9

  根据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制定的救灾应急程序及天津市有关部门救灾应急响应制定此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此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央级和市级所储备的所有救灾物资的调拨运输。

  一、主要任务

  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关于调拨救灾物资的指令,做到准时、安全、保质、保量、顺利地将救灾物资发送到指定地点。

  二、工作原则

  调运救灾物资必须坚持部门联动,按照事先已协调好的渠道,联合铁路、公路、航空,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及其它社会力量,确保救灾物资调拨顺利完成。

  三、组织指挥

  根据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建立不同级别的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领导、市救灾物资储备站领导共同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有关部门、储备站有关部门、运输、搬运有关人员组成。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优抚处、救灾物资储备站、铁路、公安、驻津部队、武警部队、交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两级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对外协调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协调公路、铁路运输及时向铁路部门报送运输计划,组织物资搬运人员及其它和调运物资有关的对外协调事宜。

  2、物资调运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安排救灾物资的出库品种及数量,做好搬运人员的劳力分配和搬运装车计划,负责用已有的机械设备配合搬运人员将物资装车发运。

  3、后勤保障组

  其任务是:负责所有参加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人员的饮食饮水、办公用品使用保障通讯畅通、防寒避暑用品、雨具等其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及库区内车辆疏导等工作。

  四、资金与物资保障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救灾物资的调拨任务,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应在资金及有关物质上进行必要的储备。

  1、资金储备应不少于20万人民币,其用途主要为:

  (1)紧急情况下垫付航空、铁路运费;

  (2)公路汽车长途、短途运输费用;

  (3)物资搬运费用;

  (4)参加实施应急预案人员的集体饮食、饮水等费用。

  (5)指挥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交通、通讯及工作相关的必要开支。

  (6)在此预案执行过程中需保障的必要经费开支。

  2、设备、物质保障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应储备部分应急物品以备工作之需。

  (一) 设备保障

  (1)3吨——5吨的叉车不少于4台;

  (2)安装有通讯设备的救灾专用车辆1台;

  (3)人工助力搬运设备不少于10台;

  (4)电动传输设备不少于2台;

  (5)对讲机10台;

  (6)应急灯20台,手电筒20支;

  (7)柴油1000升。

  (二)物质保障

  (1)军大衣100件;

  (2)雨鞋、雨衣100套;

  (3)睡袋20个;

  (4)急救包100个;

  (5)手套200付;

  (6)口罩200个;

  (7)其它工作、生活急需物品。

  五、应急预案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共分两级,第二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四级或第三级程序。第一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二级或第一级应急程序。与天津市救灾应急二级响应相同。

  二级应急预案:

  1、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四级或三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两小时内,指挥部成员在救灾物资储备站集合,集中办公;

  (2)三个工作小组成员120分钟内集中到救灾物资储备站一楼会议室领受指挥部命令;

  (3)对外协调组在领受指定任务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物资调拨的方向及任务量,落实好铁路(航空、公路)运输计划;

  2)120分钟内安排好公路运输车辆台次;

  3)安排还不少于30人的人力搬运,车辆与人员在6个小时内进储备站开始工作;

  4)协调组进驻发运单位(铁路、机场),办理运输手续,并协助装运,直至数量清点完毕,做好铅封,进入运输程序,即行撤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救灾物资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4)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 按照负责分工,明确岗位,上岗待命;

  2) 检查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完毕,使其达到完好状态;

  3) 按照救灾物资调拨计划,分清种类并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 根据物资所存放的位置和发运数量安排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物资的位置;

  5) 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6) 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已完成。

  (5)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如下工作:

  1) 检查各种通讯设备、信息传输设备是否完好,并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2) 检查油料储备是否充足,加油设备是否达到工作状态;

  3) 根据指挥部指示,准备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及用品;

  4) 按所定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采购储备一定量的食物、饮水和副食品;

  5) 检查并准备防寒、避暑、雨具以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以应急时使用;

  6) 配备好作业区夜间照明设备,使其随时可以使用;

  7) 负责作业区内的所有车辆的疏导工作,安排好车辆装车顺序,做好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有序,行驶畅通;

  8) 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3、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救灾物资全部发运完毕,上一级组织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一级应急预案:

  1、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二级或一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一级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及各小组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外出及一切社会活动,并在90分钟内,在救灾物资储备站或指定的指挥部集合,集中办公,不准请假。三个工作小组在领受命令后,立即开始工作;

  (2)对外协调组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第一时间通知铁路、航空等部门,并立即进驻,根据调拨数量,落实好装运计划;

  2)90分钟内安排好陆路运输车辆台次及所需搬运人员;

  3)所有车辆与搬运人员在180分钟内进入操作场地并开始工作;

  4)在铁路和机场做好所有运输手续,并协助装配数量,直至铅封完毕已进入车辆编组或航班决定方可返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3)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如下工作:

  1)按照责任分工,全员到作业区上岗;

  2)在第一时间,立即将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到临阵状态;

  3)按照调拨计划,分清种类,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根据物资的存放位置和发运数量,做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和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运物资省时、省力的科学位置;

  5)8小时工作时间装车不得少于6000顶单帐篷或3000顶棉帐篷;

  6)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7)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完成情况。

  (4)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指挥部及作业区所在地的通讯,必须保证畅通,无关人员及因其它事务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保证工作信息随时传递;

  2)储备的油料,做到在工作第一线随时可以调用;

  3)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安装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以及准备其它办公用品;

  4)按照实施此预案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立即采购相应量的食物、饮水及副食品;

  5)配备好防寒、避暑、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随时使用;

  6)夜间工作所需照明设备,达到完好无损,并配有备用品;

  7)作业区内的车辆按指定顺序停放,保证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无阻;

  8)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实保安力量,必须做到岗位人人负责。

  (5)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上一级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0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1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统一接受各单位防控物资申请,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

  二、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人,加入大医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微信群,及时接收信息,提交《防控物品申请审批表》,做好记录备查。

  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依据各单位申请要求,经市场多方比价,向具有销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入校前根据防疫要求对相关人员、物资、转运车辆、存储库房进行消毒杀菌,做到防控物资的接收、转运、存放等工作规范严格。

  四、防疫物资在购买、经办、入库等流程有相应责任人验收及签字,各类防疫物资分类保存,整齐摆放,做好库房的通风工作,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学校防疫物资保障按时到位。

  五、防疫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领,不接受个人申请。各领取单位应建立物资发放台账,所下发的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本单位《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纸质版,领用人签字。具体发放事宜如下:

  1、时间:统一发放时间在每周一上午,应急情况可随时申领。

  2、发放地点:校部一楼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2室

  3、联系方式:

  4、常备物资品目:

  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

  乳胶手套(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免洗手消毒液

  84消毒液(4升桶装、25公斤桶装)

  75%酒精(500毫升瓶装)

  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

  其他(防护服、抑菌香皂、喷雾器等)

  六、防控物资发放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举报,各单位应厉行节约,按需申领,如实填报《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留存备查。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2

  一、目标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全体员工、各门店务必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

  各门店要结合自身实际,对预案进行细化完善,并报公司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各部门、门店动员组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加强与区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把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具体。

  (一)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主要职责

  1、制定应急预案,督促指导门店开展防护宣讲、应急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2、健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3、负责对疫情期间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疫情工作的重要指令,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疫情动态信息;

  5、负责防控所需物资的购置、发放以及医废用品管理;

  6、疫情防控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防控工作评估和总结。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善后组、物资保障组、卫生防疫组、督导检查组,分头负责开展防控工作。

  (二)宣传善后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每日疫情信息收集与公布;

  2、负责防控疫情知识制成手册/视频和防护知识发放与宣贯;

  3、负责公司舆情监测,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4、负责疫情期间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5、负责公司确诊病例的后续医疗救治和保险索赔事宜。

  (三)物资保障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疫情防护用品的购买与发放;

  2、负责对废弃口罩等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管理;

  3、负责紧缺门店防护物资的补发;

  4、指导每个门店设置一间独立隔离室。

  (四)卫生防疫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每日收集在岗员工身体状况,跟踪反馈已请假登记员工的身体状况;

  2、负责全公司消毒、员工和进店顾客体温检测等工作;

  3、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4、组织防疫应急演练和知识培训。

  (五)督导检查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对进店顾客是否带口罩、测量体温进行检查;

  2、负责检查员工(含总部)防控防护工作落地情况;

  3、负责检查店面、总部环境消毒情况;

  4、负责检查门店防控资料张贴到位情况;

  5、负责每天反馈公布检查落地情况。

  备注各组组长每天要汇总相关情况报送公司防控领导小组。

  四、日常防控措施

  (一)基本要求

  1、各部门、门店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防控工作小组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门店第一负责人是店长,公司总部由人事行政负责,各部门由负责人负责。

  3、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应返程返岗。

  4、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5、做好防护物资的准备。在开业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6、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允许聚众餐食,娱乐,游玩;未经上级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活动。

  7、疫情期间大量使用消毒液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

  8、营业时间可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追踪调查,详细了解、提供所涉及经营区域及人员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

  (二)人员管理

  1、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武汉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

  2、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3、员工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4、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应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楼内垃圾等污染物品与干净物品无交叉。

  7、疫情期间我司员工均需做到不恐慌不渲染不讨论不造谣不传播,不允许在朋友圈等途径转发非官方发布的有关信息;如有发声必须遵守由公司下文发布的信息;

  (三)场所管理

  1、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超市的消费者、供应商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在超过℃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视情况严重性引导其自我隔离观察或就医检查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

  2、每天保持店面的地面与台面清洁,无异味无杂物,门店所每日保持开窗开门自然通风,入口皮帘、门每日早中晚三次进行清洁;收货区及送货车辆应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

  4、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每2小时消毒一次与做好记录与张贴,店面消毒、收银设备每日消毒三次,购物车、购物篮中午与晚上各消毒二次。

  5、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顾客/供应商必须佩戴口罩。

  6、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洗手池、拖把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

  7、母婴室、儿童游乐活动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

  8、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消费者。

  9、可请专业清洁消毒服务商配合做好商场环境卫生工作,并向消费者公示每日消毒情况,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用专用垃圾桶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3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

  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4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等重点疫区人员,从、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6

  疫情当前,守望相助。连日来,饶平县社会各界爱心组织积极捐赠防疫物资,以实际行动暖心支持和助力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战线。

  11月8日下午,饶平县工商联(总商会)、县青企联主动践行社会担当,捐赠口罩以及速食食品、肉蔬等价值约88万元的防疫物资。活动当天,广东新功集团也迅速响应号召,为抗疫前线送去医用防护服、防护面罩、口罩、消毒酒精等价值约52万元的防疫物资。

  “我们尽企业所能,准备了一批防疫物资送往一线,希望能为战胜疫情尽绵薄之力。”广东新功集团常务董事余庆喜说。

  当天下午,饶平县委x部举行新阶联“同心抗疫·携手奋进”抗疫物资捐赠仪式。截至目前,县新阶联爱心会员企业共捐赠总计18万元的抗疫资金和物资助力饶平县疫情防控一线。饶平县委常委、x部部长黄子鸿表示,将继续密切与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时刻准备筹集第二、第三批物资支援汫洲镇,用实际行动凝聚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村支监三委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Ⅲ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Ⅱ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县域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能力,维护市场秩序,压实各部门的责任,增强各部门间的协同和工作统筹,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稻城县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的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属地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生活物资市场供应预警和价格稳定机制,确保新冠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稻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一)应对措施方面

  1、粮油茶盐等基本生活物资保供方面。准确掌握粮油加工、运输、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粮油茶盐供求形势,做好监测预警。及时精准投放地方储备,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强统筹调度,全力做好粮油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街接,确保运行畅通,保障高效。统筹做好军粮供应。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粮油公司、县民贸公司

  2、肉类物资的保供方面。目前我县市场售卖的基本为冷冻肉,要积极引导肉类加工、流通企业及时投放商业储备、商业库存,积极引导本地猪肉、牦牛肉的上市销售,加大肉制品替代商品的采购和供应,不断拓宽肉类市场的供应渠道。要进一步强化检疫监测力度,全力保障市场的安全,严禁出现售卖和交易野生动物、违规运输问题肉等违法情况发生。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

  3、蔬菜类物资的保供方面。强化对县域菜市场的管控力度,准确掌握蔬菜加工、运输、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供求形势,做好监测预警。动员农贸市场、商超做好市场供应、储备和对接调运准备工作。建立县农贸市场、经销大户的应急调运工作措施。多渠道增加供应,引导蔬商贩加大在蔬菜产地进行产销对接。加强质量监管,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合理安排早春蔬菜种植,备好农用物资,做好春耕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牧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和商务局

  4、城市供水方面。城市供水企业要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

  疫,必要时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水源地巡查、原水检测,加强制水工艺流程管理和过程水、出厂水的检测,加强管网的维修管理,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供水公司

  5、电力保障方面。做好电力供应组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加强对全县防疫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各卡点和村(社区)监测点等重要场所的电力保障。对医院、机场等重点公用客户加强供电监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电力供应稳定。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国网稻城县电力公司

  6、成品油的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并做好运输车辆的消杀工作。指导成品油供应销售企业紧贴市场需求,提前做好市场研判,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拓宽供油渠道,积极落实成品油资源,优先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运输的成品油供应。

  牵头单位:县经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应对保障方面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做好生活物资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生活物资流通秩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社会关切的主要生活物资供应和价格信息,防止社会谣言引发群众恐慌。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草局

  2、加强物流运力保障。强化对县内机场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运行监测。巩固生活物资物流重点线路,确保三不断(即: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严禁擅自设卡、拦截、断路、封锁等阻断交通的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交通秩序,切实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司乘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3、加强价格监测与预警。开展全县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价格情况,做好价格监测形势分祈预测及预警,加强市场价格调查巡视,如有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向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引导居民理性采购,避免出现哄抢现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县农牧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三、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实地开展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二)严格落实,全力推进工作。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禁出现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偷猎盗猎非法交易、基本生活物资脱销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引导,规范信息报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规范物资储备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短信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严防哄抢物资等情况的发生。提倡使用微信群、玩转稻城等APP,引导村(社区)居民进行分散购物、代表购物,引导商超、农贸市场进行送货上门,切实有效的减少出行量。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9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七、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0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20__〕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当前,我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供需总体平稳,但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形势下,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物资保障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增多。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保供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社情的不确定性,保障全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不断档、不脱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1.设立生活物资保障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抽调发改、商务、经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总社、交通运输等单位人员1人到区海关大楼二楼214室与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整治稳定组、物资调配组集中合署办公,建立日例会调度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形成省市县联动、产供销协作、政企协同的生活物资保障格局。

  2.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做好工作组的日常指挥、综合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工作,同步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区消费情况、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对相关商品实施价格监测、核定以及粮油供应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业单位的防疫管控工作,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协调、监控、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做好物资调拨调配以及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各类资金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及时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和不实消息,协助交通部门保障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各类物资运输畅通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基地有序生产保供应以及农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对全区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属地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区供销总社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隔离观察区域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负责医院污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环境污染事件;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明确属地职责。各乡镇街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抓紧完善相关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定期分析会商,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安全、价格平稳。

  三、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尤其是要注意农村粮油、猪肉、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企业的重点保障,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货源调度和补充。充分发挥我区产业优势,支持重点农业生产企业正常经营,释放保障供应的强大产能。发挥好地方物资储备服务保供稳价“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启动投放,指导商场、超市等增加进货补架的频次,稳定市场价格和预期。各地无正当理由不得关停粮油批发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得缩短营业时间,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加强煤电油气等的安全供应保障,尤其是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需要,以及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要用户的需要。

  四、强化统筹调度,确保生活物资供应链高效顺畅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装载粮油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查验效率,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养殖基地、蔬菜基地、生活必需品仓储基地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优先保障生活必需品和疫情应急物资的运输需求,促进产地到零售超市的供应链顺畅运行。要加强与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对接,发动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落实生活物资运力,优先保障生活物资需求,避免出现断货断供。

  五、密切分析研判,着力完善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突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物资储备、价格变化、能源供应等六方面的监测,启动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产量、调入量、投放量和日消费量等动态变化情况。要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生活物资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和模拟推演,重要情况及时向物资保障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要加强预警,做好预案,抓紧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能源保障供应、价格调控等应急预案方案,结合市场监测及时预警,遇到抢购囤货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六、抓好宣传解读,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报道生活物资保供措施,引导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采购,促进居民均衡消费。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善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1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2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 10 日 20 日 30日上午 09:00 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3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预案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预案。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预案,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预案,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预案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预案,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预案,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预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预案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预案: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预案,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预案。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预案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预案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4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抢险、修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铁塔倒塌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恢复电力的正常供应,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则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细则》制定本预案细则。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突发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保证铁塔抢险、修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公司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司应急处置技术及硬件设施,充分发挥放样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对铁塔抢险、修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应急产品

  光热钢结构、电网钢结构

  五、综合产能

  光热钢结构:1000吨/月;

  电网钢结构:1500吨/月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工作流程

  1.储备物资:营销信息→成品库(储备库)→发运

  2.未储备物资:营销信息→铁塔(线路)分厂→放样转换→材料预算→生产所需资料(清单、杆件加工图、样板、程序、组合件图等)→组织生产→试装→镀锌→包装标识→发运

  八、职责及要求(最短供货要求)

  营销部在接到外部信息或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发出的指令后,立即就抢险范围、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情况进行沟通、核实,并及时向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报告。

  1.储备物资:成品库(储备库)1小时之内核实完毕储备物资型号、数量是否满足应急物资需求。如相符,即刻按排发运事宜。如不符,即刻向营销部反馈信息,按未储备物资应急方案处置。

  2.未储备物资:

  2.1属已加工过的塔型(单基)最短耗时14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清单、加工图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1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2小时内,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并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工段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2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6小时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采取边生产边镀锌的组织形式,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白件生产结束后3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2.2属未加工过的新样塔(单基)最短耗时87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图、加工清单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4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铁塔(线路)分厂放样室在48小时内,完成铁塔(钢管杆)的审图、放样转换、样板制作、组合件图等,并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上述资料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48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在20小时之内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当制作完成的角钢、连板、组合件等全部集中到试装场地后,铁塔(线路)分厂立即组织人员对铁塔(钢管杆)进行试组装,以验证设计、放样的准确性,并要求在10小时内完成。

  (6)试装过程中,可采取分段或整基的办法安排镀锌生产,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黑件试装结束后5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九、应急物资首选运输方式:

  汽运

  十、应急工程通告

  (1)发生应急任务工程后,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负责对外部信息统一收集和管理及内部信息对外发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就铁塔抢险、修范围、抢险、修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使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对抢险、修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2)发生应急任务后,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生产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任内部生产总指挥,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生产设备部、物资部、铁塔分厂、质管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准确、快速提供合格铁塔,确保电力设施的尽快修复。在这一过程中,营销部将时刻保持与内外部的联系,做好沟通跟踪服务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抢险、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充分运用以往的铁塔(钢管杆)加工放样电子存档资料,高效、快捷地完成放样、制作、试组装、焊接、镀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应急措施,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技术遵循标准GB2694、GB/T646。

  (2)装备及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抢修装备及物资保障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全面掌握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抢修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日常储备物资库存情况:

  角钢:500吨、钢板:600吨、

  (3)人员保障

  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铁塔(钢管杆)抢修事件,公司各相关人员打破常规作息时间,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质量、安全和后勤保障

  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确保抗灾抢险时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相关出厂资料应确保及时提供。后勤保障工作应充分、及时、有效,为生产一线职工解除一切后顾之忧,安心全力投入抢修生产任务。

  十二、责任与奖惩

  (1)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问责制。

  (2)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日常对外联络

  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下设日常对外联络部门——营销部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手机:

  邮箱: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5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大专院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6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局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局: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局: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岳西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局: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管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局: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局: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局: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局: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局: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局: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局: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8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数据管理 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调度管理 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

  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 14 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 120 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3、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 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4、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mg/L~500mg/L)擦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漶网等进行清洁、消毒 2 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 1 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漫泡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 1 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步骤如下:一是洗手掌(内)流水湿润双手,凃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对,手指并找相互揉搓;二是洗背侧指缝(外):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三是洗掌侧指缝(夹):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四是洗指背(弓):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五是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六是洗指尖(立):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七是洗手腕、手臂(腕):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 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一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一保安全生产。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贵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贵阳市应急规字〔20__〕1 号)的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9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关于编制重点盟市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内防指复发〔20__〕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储备,快速反应、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二、供应物资调查

  (一)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常住人口100万人左右,乡村常住人口210万人,按照每日人均用量和计划保障天数,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现状如下:

  1.大米。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大米库存2.56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大米约占60%,全市大米日均消耗量约93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27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兴安盟、呼伦贝尔、赤峰、吉林、辽宁、黑龙江等地每日采购437吨左右。

  2.面粉。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面粉库存1.9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面粉约占40%,全市面粉日均消耗量约62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32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00吨左右。

  3.食用油。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食用油库存4201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人均用量25g/日,日均消耗量约78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54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吉林、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4吨左右。

  4.肉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7.34万吨左右(人均用量150g/日,日均消耗量约475吨),本地产能可达1045吨/日,全年总产量在40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5.蛋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5.78万吨左右(人均用量50g/日,日均消耗量约158吨),本地产能约110吨/日左右,全年总产量约4万吨左右,不分淡旺季。若疫情发生,每日缺口约50吨左右,需从赤峰、辽宁等地采购。

  6.奶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8.62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300g/日,乡村人均用量1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510吨),本地产能可达776吨/日,全年总产量在28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7.蔬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41.94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500g/日,乡村人均用量3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1150吨),本地市场现有蔬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淡季(一、四季度)本地产能约1.93万吨,日均产量106吨左右,蔬菜自给率不足10%,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外调730吨以上;旺季(二、三季度)本地产能约13.41万吨,日均产量735吨左右,蔬菜自给率可达60%以上,每日缺口420吨左右,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

  8.水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27.49万吨左右(人均用量243g/日,日均消耗量约753吨),本地市场现有水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因水果种类繁多,不分淡旺季,且本地品种单一,基本依靠外省采购,若疫情发生,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753吨左右。

  9.食盐。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6789吨(人均用量6g/日,日均消耗量约18.6吨),本地市场现有食用盐预计能够满足全市人口180天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本地库存消耗完后,每月需从锡林郭勒、营口及大连等地采购500吨。

  (二)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情况

  目前,我市初步确定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40家(各旗县市区至少明确3家以上)。如疫情发生,将依托以上企业开展各类生活必需品加工、调入、销售等工作。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市本级救灾物资现有储备情况:36平方米棉帐篷30顶、12平方米棉帐篷389顶、12平方米单帐篷294顶、折叠床886张、棉被5790条、棉大衣1370件。

  三、工作任务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或特别重大疫情时执行。一是执行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参考北京、吉林等地,按疫情可在30—40天左右得到控制测算),部分地区封闭,食用油、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20天左右,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二是执行特别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特别重大疫情(参考武汉,按疫情需在50天以上得到控制测试),城市基本封闭,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食用油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一段时间(大米、面粉约20天,食用油约40天),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

  四、设立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指挥各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物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市场形势判断生活物资供应紧急状态,提请指挥部实施和终止保供行动。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络人:赵英君),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保供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事态变化、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作为保障工作组成员和联络员。

  五、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米、面、油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必要时积极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分管领导:武立民;联络员:马桂君)

  市农牧局:负责肉、蛋、奶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肉、蛋、奶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肉、蛋、奶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包思沁夫;联络员:王平)

  市商务局:负责食用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类方面食品等生活物资市场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蔬菜、水果等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蔬菜、水果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赵俊;联络员:张春晓)

  六、工作措施

  当在本区域内出现重大疫情特别重大疫情时,由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控。对生活物资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掌握辖区内生活物资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生活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物资流通秩序。

  (三)加强与外地市场对接。协调我市保供企业与周边省市的市场对接,建立生活物资应急调度保障机制。采取点对点,减少中间环节,高效的货源匹配方式。

  (四)畅通物资运输。充分利用免费通行、绿色通道、“三不一优先”等便利政策,严格遵守卫生检疫、交通管控等要求,高效、合规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对接调运保供质量和效率。保证应急生活物资的加工、生产和运输需要。

  (五)加强本地生产能力。指导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的生产和加工,同时帮助企业解决供电、供水等生产要素的保障。

  (六)加强舆论导向。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上的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供应保障工作制度,切实做好生活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等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质优价廉。

  (二)加强沟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对市场生活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进一步摸清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加强资金保障。对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所需经费进行审核拨付,确保突发情况下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对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开支进行审计。

  (四)加强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纪律要求,生活物资保障部门和企业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安排,根据疫情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保障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相关物资,各企业应按照职能组织生产、保证供给,提供交通等公共服务和组织相应的服务,疫情结束后,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0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1

  一、总体目标

  应急疫情场景下,确保管制区域内的防疫(医疗)物资有序保供,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防疫(医疗)物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高效指挥。由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组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指挥群,对突发大规模疫情时防疫(医疗)物资的“产、供、储、运、调”实行五位一体化调度。物资调配指令,实施群内应急先批先调,事后补批的快处原则。

  (二)执行战时纪律。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相关事项;对重点企业,在供应紧缺的特殊情况下,实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驻厂监管。

  (三)强化运力匹配。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交通运输需求;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局建立运力企业名录,预先核发运输通行证件,切实做好应急情况下全市物资调配的运力保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情况下外地物资转运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运力保障工作。

  (四)严格物资接收防疫举措。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求每个封闭管控的区域内要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由属地政府负责接收组织工作,并落实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及末端分配使用。

  (五)本地应急产能紧急扩产转产。优先采购本地防疫生产企业产品,保护本地应急产能;多举措协助有条件的本地防疫(医疗)物资企业紧急扩产转产,提升物资自主供应能力。

  三、应急疫情场景下防疫(医疗)物资应急保供响应流程

  (一)需求的搜集

  应急疫情场景下,由疫情封(管)控区属地防疫指挥部、市卫健委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疫区疫情形势研判,结合封(管)控区各项防疫(医疗)物资的储备与消耗实际,全面搜集、科学分析后,向市防疫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提出具体的防疫(医疗)物资保供需求。市、县、乡(镇)及街道社区均要密切关注12345、网络求助的特殊需求,主动考虑困难群众和福利场所等特殊需求,及时协调有困难的中央驻闽单位、驻军、省垂管等单位需求。

  (二)需求的上报、审批

  紧急需求可先行通过微信、电话、传真等途径上报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按市级防疫物资保障现有机制实施网络紧急审批;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审批流程。

  (三)保供物资调运

  1.市内已有储备物资的供应

  (1)在疫区属地保供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疫区属地指挥部申请及市指挥部研定后,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即刻启动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2)由市卫健委负责,夯实疫区指挥部提请支援物资清单后,提出市级防疫(医疗)物资保供清单,按相关程序报审后,对储备于市级防疫物资储备库中的物资,由市粮储局负责从市级储备库中组织物资后下拨;对储备于企业中的物资,由市工信局负责,即刻联系企业第一时间组织物资后,由专车运往指定地点。

  (3)由市交通局负责统筹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交通运力保障;由疫情封(管)控区所在地政府负责,确定物资接驳点,并自行做好末端物资的仓储、调配使用。

  2.外地防疫(医疗)物资保障

  (1)充分保障从外地(福州市以外)紧急采购防疫(医疗)物资的绿色运送通道。由市交通局牵头,疫情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具体负责,在封(管)控区科学设置外地应急物资接驳点(事先要予以公告)。

  (2)由市交通局统筹安排接驳运力,市卫健委负责接驳点上的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工作,市卫健委指导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做好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组织及调拨使用工作。

  (四)强化运输全过程管控

  疫情封(管)控区的交通运输实行全过程防控管理,市卫健委指导,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强化监督,督促防疫(医疗)物资承运、生产、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专车、专人、专岗。对参与疫情封(管)控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任务的人员、车辆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与全运输过程管控,要求企业保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车辆及行车路线要相对固化。

  2.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原材料保供运输车辆等进出封(管)控区域实施绿色通行证制度。由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填报《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报告》及《福州市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表》,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承诺,由工信部门审批并发证。区域内各道路卡口应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对驾驶员按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通行凭证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3.加强日常防护。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驾驶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要求驾驶员要保证每日至少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运输车辆要强化消毒工作,每次进出封(管)控区域前后,都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1-2次的全面消毒。

  (五)末端物资分配工作

  由封(管)控区域属地指挥部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细案,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与调拨使用。

  四、工作职责

  (一)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根据封控区域防疫形势及物资储备、消耗情况,提出合理需求;为区域内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及时协调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属地工作。

  (二)市工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筛选重点本地产能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医疗企业;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及驾驶人员审批工作,严格把关企业申领资格、发放数量等,并会同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对证件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统筹组织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物资的采买等工作;协调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企原材料、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三)市交通局:统筹组织好物流运力,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调用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补充物资运力不足;督促承运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四)市交警支队:疫情情况下的通行,按照交通部“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执行,在疫情封(管)控区各道路卡口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保通保畅工作。

  (五)市卫健委:指导疫情封(管)控区做好物资接驳点落实防疫规范,指导防疫应急(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消杀、人员防护等工作;会同市大数据委,在保证物资运送人员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驾驶员进入封(管)控区绿码不变色,确保驾驶员的定人定岗。

  (六)市商务局:督促应急防疫物资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收集、配合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经销企业在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重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市、区防疫工作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人员和运输力量投入,严格按照政府下达任务要求,切实做好物资运输等工作;加强对驾驶员及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和日常防护;落实运输车辆的监管及日常消毒工作。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2

  为提高我市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保证在出现应急物资运力不足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的应急调运,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高效、顺畅,维护运输市场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疫情期间物资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完善交通运输在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机制,我局成立“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所,由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传真)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的道路应急运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车辆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道路运输任务。

  (三)负责解决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情况

  局部地区运力不足造成物资运输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请求支援的。

  三、处理程序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调运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指定的道路运输企业。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运力由我市2家道路运输企业20辆货运车辆组成,负责承担我市物资运输安全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具体名单附后)。

  各运输企业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运力,采取应急措施,必须按通知指令预备好足够数量运输车辆在5小时内即可启动执行运输任务。

  执行应急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调运车辆在3部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领导带队,车辆10辆以上由市运管所领导带队,且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所有参运人员必须携带移动通信工具和防护工具,以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运力在确保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应急车辆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组织本市应急物资运输。根据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应急运力支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运力储备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向赋予任务的企业明确保障任务,明确预编任务情况,指定车辆,确保各车辆严格按预案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应急运力驾驶员、带队人员的编备工作。

  (二)落实装备及运输要求

  ⑴参加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⑵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保障办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时,道路运输在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洁,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⑶应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带队人员等组成,驾驶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三)保障应急运输保障电话畅通。要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四)落实责任追究。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应急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3

  一、总体目标

  应急疫情场景下,确保管制区域内的防疫(医疗)物资有序保供,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防疫(医疗)物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高效指挥。由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组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指挥群,对突发大规模疫情时防疫(医疗)物资的“产、供、储、运、调”实行五位一体化调度。物资调配指令,实施群内应急先批先调,事后补批的快处原则。

  (二)执行战时纪律。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相关事项;对重点企业,在供应紧缺的`特殊情况下,实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驻厂监管。

  (三)强化运力匹配。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交通运输需求;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局建立运力企业名录,预先核发运输通行证件,切实做好应急情况下全市物资调配的运力保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情况下外地物资转运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运力保障工作。

  (四)严格物资接收防疫举措。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求每个封闭管控的区域内要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由属地政府负责接收组织工作,并落实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及末端分配使用。

  (五)本地应急产能紧急扩产转产。优先采购本地防疫生产企业产品,保护本地应急产能;多举措协助有条件的本地防疫(医疗)物资企业紧急扩产转产,提升物资自主供应能力。

  三、应急疫情场景下防疫(医疗)物资应急保供响应流程

  (一)需求的搜集

  (二)需求的上报、审批

校园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4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天津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管理制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运输保障范围

  (一)重要农产品

  种子、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粮食、蔬菜、水果、商品畜禽、屠宰厂(场)屠宰加工的畜产品、鲜活水产品、生鲜乳等群众生活资料。

  由市农业农村委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产品名称等信息。

  (二)重要生活物品

  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物资等。

  由市商务局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品种类等信息。

  (三)重要防疫和生产物资

  冬奥会、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民生紧缺物资等工业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以及可能影响国际国内产业链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业企业的'重要生产物资。

  由市工信局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资种类等信息。

  (四)其他重要生产生活物资

  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正面清单,具体到企业、车辆、人员、物资种类等信息。

  二、实施通行证管理

  由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发《通行证》。

  列入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正面清单且符合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的企业准予办理《通行证》。

  疫情期间我市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色、并持有《通行证》的条件下,保障顺畅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一)企业申请。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二)审核报备。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申请企业的疫情防控、车辆及物品包装消杀等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向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报备。

  (三)制证发证。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通行证》。市行业主管部门向申请企业发证。

  天津市应急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运输保障电话:

  天津市工信局运输保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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