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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2

督导方案 篇1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员干部特别是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督导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教督团﹝20xx﹞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

  一、指导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xx年现状收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点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同时,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信息通畅,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3.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创建办要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督导方案 篇3

  一、职能目标

  1、坚持3天一督查,做好市中心城区69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督查、调度、协调服务工作。半月一简报;积极搞好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的宣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考评工作。

  2、排好工程进度表,组织实施局里负责的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及区间路建设工程、西一路建设工程、凤岗河公园建设工程、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公交枢纽站工程、历史名人诗词长廊、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安石大道至站前路)建设工程、南区水厂扩建改造工程等8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3、申报省级文明公园2个、省级园林小区2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个。组织各县(区)开展文明公园、园林小区、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

  4、完成各县(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5、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6、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加快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房屋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7、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力争上半年进行试点项目电子化招投标。

  8、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率98%进场交易率100%实行施工合同上备案,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公示、查询,实现投标业绩无虚假的管理目标。

  9、建设工程依法备案率100%

  10、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11、做好小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小城镇建设的融资贷款工作。

  12、督促指导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3、业务工作在全省各设区市中走在前列或位置前移。

  二、共性目标

  1、且当年实际进资达1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目标: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金巢经济开发区落户。

  2、争项目、争资金”目标:向上争项目、争资金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

  3、确保本单位无群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信访工作目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

  5、其他工作目标: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或其他工作任务。

督导方案 篇4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同意。

督导方案 篇5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督导方案 篇6

  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执行组长:zz

  成员:zz

  二、督导对象

  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着,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与步骤

  (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正明)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继红)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征)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坚)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督导室

督导方案 篇7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督导方案 篇8

  为保证20xx年脊灰免疫活动质量,实现以乡为单位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的目标,根据《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重疾防办〔20xx〕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xx〕360号)精神,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此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督导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接种单位。强免督导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督导强化免疫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培训、宣传动员、摸底登记等内容,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13-23日。第二阶段督导现场接种,重点了解现场接种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情况、家长知晓率等,督导时间为 20xx年10月24-27日、xx月24-27日。第三阶段督导为评估强免接种率,具体督导时间将根据各乡镇、社区现场接种完成情况确定日期。

  三、督导方式

  (一)驻乡督导

  疾控中心抽调16名工作人员,每人承包一个乡镇、社区,负责强化免疫的各阶段工作的督导以及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略

  (二)分组督导

  由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分组负责督导,具体分工为:

  参加督导的人员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村、入户、入校调查及集贸市场调查等方法对强化免疫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督导调查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督导主要由驻乡督导员和督导组承担,第三阶段接种率评估主要由驻乡督导员负责组织完成。此外,还要配合区、市督导组对我县的督导。

  (三)重点地区工作人员

  1、西苑社区

  

  2、东关社区

  

  3、观庄乡卫生院 张

  4、张程乡卫生院 马

  5、杨河乡卫生院 武

  6、联财镇卫生院 李

  7、神林乡卫生院 辛

  8、好水乡卫生院 金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本乡镇、社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快速接种率评估的具体方法参见《隆德县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五、信息反馈

  (一)每阶段督导完成后,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给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指出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如果被检查乡镇、托幼机构或市场有一处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乡镇、社区要开展查漏补种。

  (二)定期进行全县情况通报:分阶段将各督导组上报的情况汇总,肯定、推广好的经验,指出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强免工作质量。

  附件:宁夏20xx年脊灰强化免疫督导提纲

  一、 组织领导

  1. 政府是否下发了20xx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是、否)

  2. 政府是否召开了20xx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会议?(是、否)

  如是,政府出席主要领导职务: ;

  参会部门包括:

  3. 政府是否成立本次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是、否)

  如是,组长职务:

  如否,哪个部门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职务:

  4. 政府是否下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专项经费?(是、否)

  如是,下拨专项经费 万。

  5. 是否调动了街道、居委会等人员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摸底和宣传工作?(是、否)

  6. 是否下发了活动技术方案?

  7. 是否成立技术指导组?

  8. 是否成立督导组?

  二、 人员培训

  是否开展人员培训工作?(是、否)

  如是,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 人;

  参加人员类型:1.卫生人员;2.教育人员;3.广电人员;

  4.公安人员;5.乡(镇)、街道工作人员;6.居委会工作人员;7.其他。

  三、 宣传动员

  1.是否开展辖区宣传动员活动?(是、否)

  如是,开展的类型如下。

  类型 单位 数量 类型 单位 数量

  宣传画 张 板报 版次

  电视 天次 手机短信 条

  广播 天次 宣传车 次

  报纸 版次 宣传单 张

  横幅 条 接种通知单 张

  标语 条

  2.各接种点是否张贴宣传画?(是、否)

  随机询问5名家长, 人知道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时间和目标人群。

  四、 目标儿童摸底

  1.是否有卫生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目标儿童摸底?(是、否)

  如是,包括哪些:

  2.是否进行入户摸底?(是、否)

  3.截止目前,已经摸到目标儿童 人,是否已经完成摸底工作?(是、否)

  4.辖区免疫规划档案上报人数 人,统计局统计人数 人。

  五、 疫苗及冷链管理

  1.疫苗是否及时分发到位?(是、否)

  2.冷链库容是否充足?(是、否)

  3.冷库、冰箱、冰柜每日是否有完整的、正确的温度记录?(是、否)

  4.疫苗出入库登记是否正确、规范?(是、否)

  六、 现场接种

  1. 是否有详细的接种点设置计划?(是、否)

  2. 辖区设置接种点总数 个,其中常规接种点: 个,临时接种点 个。

  3.是否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设定了临时接种点?(是、否)

  4.每个接种点安排工作人员 人?

  5.接种点是否有明确的强化免疫接种点标示?(是、否)

  6.接种点是否有接种宣传资料?(是、否)

  7.是否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并告知?(是、否)

  8.是否能够正确喂服糖丸?(是、否)

  9.是否能够正确登记接种信息?(是、否)

  10.是否将接种信息上证?(是、否)

  .完成服苗后是否观察30分钟?(是、否)

  12.是否将接种信息上卡?(是、否)

  13.督导人员是否到位?(是、否)

督导方案 篇9

  各村(社区)、学校、各部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4号)要求,国家教育督导团将于20xx年对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下简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我镇“两基”迎国检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镇“两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川办函〔20xx〕123号)、《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德办函〔20xx〕110号)以及《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什府办字[20xx]8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为重点,以迎接“国检”为动力,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载体,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按照“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建设抓质量”的总体思路,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创新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坚持求真务实,紧抓发展机遇,强化政府行为,落实目标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保障机制,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全市“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确保20xx年全镇“两基”相关指标和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要求,顺利通过国家检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人大副主席向朝述以及学校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基”迎国检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根据国检要求,重点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省定编制标准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落实边远农村地区教师待遇优惠政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镇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和教师均衡配置。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校长岗位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解决个别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和功能用房不配套等问题。建立科学、节约、高效的新学校运行机制,管好、用好新学校。加快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确保各类仪器设备设施、图书配备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实现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学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青壮年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迎国检指标要求。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至9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镇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镇“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等意见和办法。

  2.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教育工作成就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荣、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的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

  1.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自查。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两基”国检七个方面的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普及程度、教育经费、教师编制、校园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予以解决。自查工作应在20xx年9月15日前结束,并将自查报告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汇总后,形成我镇“两基”自查报告,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送市迎检办。

  2.开展全面督查。镇党政办要对学校所涉及的“两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3.及时汇总整改。镇党政办办要及时汇总自查和督查情况,认真梳理“两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办法,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及时整改。同时,形成镇政府“两基”工作自查报告及有关报表、材料,于20xx年11月底前向市迎检办报告。

  (三)第三阶段:迎接国检阶段(20xx年1月至6月)

  1.20xx年1—2月,镇政府将对“两基”工作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影响“两基”国检的部门、学校发出《问责通知书》。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对被问责单位的专项检查。

  2.20xx年3月前,镇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检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3.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两基”迎国检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国检档案资料、报表,完成相关文件

  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市“两基”工作汇报材料。

  4.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5.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学校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镇相关部门和学校在迎接“两基”国检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解决“两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目标办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也要将迎国检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四)建好档案,做好汇报。各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单位“两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坚持“统一口径、实事求是、规范翔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建好“两基”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涉及的“两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汇报材料交迎检办。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市“两基”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参与迎国检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督导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督导方案 篇11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指示要求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督导方案 篇12

  为确保全市“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决定建立并实施大讨论活动督导制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方案的要求,对全市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特别是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主要任务

  督导组在市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1、按照市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派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

  2、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大讨论活动的部署和开展情况,及时向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3、按照大讨论方案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地、各单位及时纠正解决;

  4、发现和总结大讨论活动的先进经验。

  三、督导方式

  1、听取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汇报;

  2、查阅大讨论活动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3、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学习成果交流会,列席被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

  4、召开基层单位代表座谈会,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5、到所属基层单位进行抽查、检查。

  四、督导分工

  县(市、区)督导:组建3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负责3个县(市、区)

  市直机关督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联络组分组名单,组建5个督导组,每组负责10—15个单位。

  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督导组由市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每组4人,其中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

  企业和高校督导:由市国资委负责市管企业督导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管高校督导工作。市国资委和市教育局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五、有关要求

  1、督导组组成人员脱离原单位的工作,按要求参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工作任务。

  2、督导组要全面掌握各地、各单位大讨论活动情况,特别是查摆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作出汇报。

  3、各县(市、区)要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市直机关的督导,由市直机关工委党组织联络组牵头单位负责提供相应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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