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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5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

  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局决定从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副局长伊宏春任组长,公安消防大队、督察室、治安大队、森林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省、市、县政府对xx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执法流程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核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确定和分级监管落实情况。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公开、网上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实行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情况;整治消防执法不公不廉,纠正执法不严、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4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 “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6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社区民警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四、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8

  为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结合辖区实际,县安委会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认真做好宣传月各项工作,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以“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单位责任履职、公众积极参与”为出发点,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营造氛围系列活动

  宣传月期间,启动三项“亮化”宣传工程,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一是“地标亮起来”。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借助永泰县代表性的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的楼宇视屏、电子显示屏、炫彩灯光秀等,于11月1日、9日的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不插播其他宣传内容);其他时间滚动播发。二是“枢纽亮起来”。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相关单位在车站、高速出入口、代表性景点、大型广场等,利用大型广告牌、电子化宣传等载体,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字幕,悬挂消防安全海报、垂幅、标语。三是“街头亮起来”。各乡镇要发动沿街单位、居民小区,通过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橱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示消防安全。

  (二)举办“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为切实引导和推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拟于11月9日前在葛岭消防站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消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消防、民政、应急、水利、地震等多种应急力量,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

  (三)开展“119”咨询日活动。

  紧紧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活动主题,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指战员、文员和志愿服务队以及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个人在辖区主要路段、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宣传驿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策划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讲解、消防装备器材体验、指导使用灭火器材、家庭防火常识宣讲等宣传体验活动,手把手、面对面指导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等内容,回答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展开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提高各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努力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切实通过咨询日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高潮。

  (四)开展主题宣讲系列活动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好以下三个活动:一是开展“敲门入户”活动。县文明办要动员全县志愿者主动为外来务工、独居老人等群体上门协助查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发动和指导乡镇网格员、社区保安员、物业管理员,重点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送平安活动,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帮助其检查整改家中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加强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党政机关干部和社会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宣传为主题,向公众提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执法力度,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曝光,引导其自觉安全停放和充电。三是组织自查演练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落实各个环节消防安全措施;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举办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技能;开展一次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演练,增强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张贴或播放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或视频动画,增强消防安全学习氛围。

  (五)强化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一是媒体助阵,扩大宣传面。县委宣传部要协调县融媒体、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宣传月期间要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违法行为责任和后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二是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消防部门要推选1—2家隐患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三是组织线上线下共同学消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单位和公众开展线上自学。同时福建消防总队微信公众号将上线“消防安全知识挑战赛”和“消防安全大转盘”H5,通过竞技娱乐、积分兑换等激励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六)精准实施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要指导辖区电影院线、网吧、KTV、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将消防提示融入视屏平台开机界面和播放间隙。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将不放心的单位和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市场商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居民小区“楼长”、农村“村官”等纳入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工作提示警示。宣传月期间,消防部门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移动运营商,在重要节点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外卖、快递小哥当一天“消防公益使者”行动,在顾客包裹、订单上统一印制消防安全提示语,将平安送到千家万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消防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载体,进一步形成行业齐动、城乡同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宣传“五进”指导意见,深入推动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重视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安全发展大局。要围绕活动主题,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各项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实,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拓展形式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如“畅通生命通道”、企业消防运动会、消防职业技能竞赛、亲子消防体验等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9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通知》要求,从20xx年8月1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xx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xx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四、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排查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一)消防大队完成“户籍化”管理交流互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现消防监督员与分管重点单位的交流互动,根据系统提示督促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红色预警等级单位的检查频次。依托“户籍化”管理档案,对重点单位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另外,消防大队要发动志愿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邀请志愿者参观消防站,近距离体验消防、感受消防。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三)各乡镇开展“网格化”排查、宣传。各乡镇要动员社区、村(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农村(社区)中网格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20个,责任片区小网格每名网格员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2个、采集单位信息不少于10个,各大网格(乡镇)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专项整治,真正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全面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推行网格化管理同,积极发动社区、村(组)等基层群众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

  (三)加强宣传,呈现亮点。各乡镇、各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宣传公共消防安全常识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常识。

  (四)各单位于20xx年9月1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xx〕39号),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巴南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杨亚平副区长、刘伦波副区长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主任熊琼、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高凌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园区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我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区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落实我区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一)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库房(各园区公司组织实施);

  (二)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三)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各镇街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

  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工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培训,制作并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二)排查检查(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1日)

  1.企业自查(7月20日前)。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附件1),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7月20日前,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含全部规上和规下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所在园区公司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存档备查。

  2.部门(镇街、园区)核查(8月31日前)。各牵头实施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厂房库房开展拉网式核查,切实查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进行核查,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附件4)。

  (三)隐患整改(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企业整改资料由实施单位存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单位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整治措施

  (一)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库房,报请区委区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利用区级媒体进行集中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倒逼企业按时整改隐患。

  (二)警示约谈。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有关镇街、部门、园区及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通报抄告。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在排查中发现工业厂房库房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经营物流仓储和废旧资源回收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商务委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存储危险物品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抄告。

  (四)联查联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厘清各自消防监管责任,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合力攻坚整治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负责抓好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理顺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对接,畅通信息。

  1.各镇街、园区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本地区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各实施单位明确此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加入“巴南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群(附件5)。20xx年12月10日、20xx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工作总结。

  2.各镇街、园区公司于每月2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同时报送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联系人:区消防救援支队贾平,联系电话:136505,邮箱:;区经济信息委邓淇兴,联系电话:185236,邮箱:。

  3.区消防救援支队每月25日前通过消防部门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1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3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x年xx月底。

  三、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四、工作步骤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x月xx日前)。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消防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三)建筑防火。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楼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畅;

  (四)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的连接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或容量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符合标准要求;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电气、燃气火灾监控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应急准备。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组织培训、演练。

  (七)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开展多维度消防宣传服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六、任务分工

  (一)经济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作为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狠抓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高层建筑,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室内消火栓无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风险;

  (三)经济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本地区高层建筑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协调、部门配合,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跟踪问效,对集中攻坚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三)及时上报、认真总结。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况于x月xx日前报经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从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xx月xx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相关措施、作法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4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治理,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打牢城中村火灾防控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步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目标

  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按照“先急后缓、边查边改、先改后建、健全长效”和“属地具体实施、行业监管指导”的治理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20xx年底,全市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计划。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列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内容。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年度挂牌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二)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采取敲门入户形式,整合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安全疏散不畅、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严查违章搭建。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城中村建筑纳入县区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四)规范出租屋管理。制定出租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各县区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对于既有出租屋,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路改”。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六)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

  (七)实施“线改”。按照“谁资产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牵头部门: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淮南市安广网络公司、中国铁塔淮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等有关部门)

  (八)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淮南中燃燃气公司等有关部门)

  (九)实施“技改”。对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推广运用网格化巡查终端,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水平。(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二)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县区结合实际,成立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动员、居民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一村一策”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定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20xx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布局、建筑、设施、线路和管理”五项问题清单和隐患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1.建强防控基础。结合实际,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通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处置扑救初起火灾,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6月底前,所有城中村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并投入使用。

  2.集中整治攻坚。坚持“精准实施、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治理思路,推广实施田家庵区舜耕镇洞山社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经验,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方式,实施“路改、水改、线改、气改、技改”措施,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震慑一批消防违法行为。20xx年9月底前,城中村所有经营性场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全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中村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路改”“水改”,城中村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疏散通道满足基本要求。20xx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气改”,确保用气安全。20xx年9月底前,完成“线改”“技改”,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对综合治理阶段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主要领导负责制,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分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工作调度推进,定期通报治理进展,统筹解决难题。

  (二)强化联动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深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旧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适时组织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将本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20xx年任务清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每年11月底,上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支队,卢晗、吴问坤,电话:,邮箱:)。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6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结合我镇实际,围绕5大重点开展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摆正方向”——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要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紧扣主题”——全面掀起消防宣传月活动热潮。

  各村(社区)要积极重视,小溪镇联动各行业部门和镇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参与,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至少策划开展1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责任落实” ——推进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系统开展宣传月活动,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通过座谈、培训、演练、火灾现场警示会等形式,组织社会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

  (3)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内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改活动。

  (4)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通过张贴警示宣传海报、集中培训、上门宣讲、微信短信动态提醒等形式,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法律责任宣传活动,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个人消防责任落实,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

  (四)“舆论造势”——积极联动各类主流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村务栏、手机短信平台、微信朋友圈、Led显示屏、户外大屏幕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及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

  (五)“传经送宝”——扎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工作。

  (1)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警示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广为传播,用惨痛的火灾教训真正触动社会群众,向公众提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引导其自觉安全停放和充电。(2)组织宣讲队进社区进农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帮助查改火灾隐患。

  (3)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重点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帮扶。

  (4)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单位和公众开展线上自学。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认识,迅速组织部署发动。要紧扣今年活动主题,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队伍建设成果和形象展示,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把消防月活动作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扎实开展。要结合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等实际,紧扣我镇季节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参与、内容丰富、声势强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推动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造势,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微信、抖音等新媒体,集中报道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举措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动态。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积极策划推出有影响的系列主题宣传报道。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7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8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函〔〕17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86号)要求,乡政府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乡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旅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煤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村(社区)、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级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督促及时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2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对照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乡长党德刚任组长,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并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深入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媒体,向群众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自纠技能。进一步推广使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19

  为深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xx年深入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政法〔20xx〕18号)和《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增城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增消安〔20xx〕1号)部署要求,我街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街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有效减少城中村居住类场所和“三小”“三合一”场所火灾起数,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永宁街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永宁街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消安委)相关单位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收集图片、数据、行动情况等资料并汇总上报区消防大队。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摸排,逐栋建筑建立档案台账和问题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类别、分区域、分行业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实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四、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条件。按照城中村改造计划,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中村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稳步推进,加强维护管理。结合城中村地区违法建筑摸查和拆除工作,实施“路改”,打通消防车通道,加强主要道路管理。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城管执法队综合执法组、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管理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水务管理组、经济服务科、综治维稳和信访科、永宁供电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开展城中村消防隐患问题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整合公安派出所、安监、城管、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整治“三合一”“二合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规范落实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管执法队、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城中村消防组织和力量建设。督促指导城中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训练演练和调度指挥,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街消安办、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中村消防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城中村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城中村推广设立体验式综合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街消安办、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依法实施处罚。相关治理标准可参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清、三通、五设”刚性措施》。

  (二)加强统筹,源头管控。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集中连片火灾隐患,制定临时性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中村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火灾规律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常识,提升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宣传栏等载体,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第三季度工作小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请及时报送。以上文件报送至街消安办(设在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篇20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xx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xx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火灾安全隐患,确保覆盖到每一个工作,并对自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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