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形成重视质量管理、推进自主创新、节约建设资源的良好环境,塑造精品工程,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城市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波涛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曾焕斌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阿卜杜热西提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鲁旭斌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
艾明超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苗沛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蒋协瑞克拉玛依区建设局局长
丁友全白碱滩区建设局局长
泉体民独山子区建设局局长
胡世文独山子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谭志军乌尔禾区建设局局长
刘小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潘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巴图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柳运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张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刘翾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杨国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沟通、综合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方要结合“质量月”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20__年“质量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进一步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的条幅、横幅。
(三)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抗震防灾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抗震要求,注重防灾减灾,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应邀请业主(用户)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工程责任主体应认真对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__)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克建发[20__]80号)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某些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未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节能设计及节能建筑构造图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六)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拟于20__年下半年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望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领导,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加强“质量月”6项主要任务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同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动员。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要组织企业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
各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区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打好基础。
五、时间要求
9月1日-9月25日,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工作阶段。
9月26日-10月5日,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阶段。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在全行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培育众多水利工匠,努力打造水利品牌,为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作为20__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主题,落实标准化、精细化要求,打造水利精品工程。
三、重点活动
(一)开展质量宣传,提高质量意识。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质量月活动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报刊、讲座等手段,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各有关参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目标和计划,加强企业内部宣传教育,开展标准规范学习、质量活动竞赛等教育活动。同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本年度质量月活动主题等标语,利用宣传画、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组织监督机构人员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培训和宣贯,进一步提升监督机构人员业务水平。
(三)开展综合检查,加大问题处理。通过对部分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加大问题处理力度,促进参建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对各参建单位、项目部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在建工程安质保体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功能的主要指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因素控制措施等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四是根据水利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防治专项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监督检查。相关检查聚焦质量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项目,聚焦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反复发生的项目,聚焦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项目。对大检查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问题较突出的项目开展差别化监督,并记录诚信档案。
(四)组织观摩交流,发挥示范引领。组织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示范观摩活动,抓典型、树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意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的参与度和活动实效。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各施工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推广关键技术成果,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利用质量月平台,集中力量开展质量通病攻关。
(三)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相关经验,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日常质量工作之中,切实提高我县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水平。
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篇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金市质联〔20__〕7号)的通知精神,为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质量月”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提升质监部门在政府、企业、社会中的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发展 建设两美兰溪
三、活动时间
9月1日-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推动政府重视质量
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以此拉开质量月序幕。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谈质量活动,根据金华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在金华日报的县(市、区)长谈质量专栏,发表理论文章一篇,着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
(二)引导社会关注质量
举办“实验室开放周”活动。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电梯应急预案演练及观摩活动。开通“质量兰溪”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质量常识、质监工作动态。向社会各界群发质量月公益短信。开展加油机、瓶装液化气、“民用三表”等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开展“阳光纤检”进社区、校园、幼儿园、工地等系列警示宣传活动。组织参加质量知识竞赛和执法业务提升比武活动,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
(三)促进企业提升质量
开展标杆企业谈质量活动,开展企业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开展审批服务进企业活动,建立质监审批工作qq群,方便企业办事。开展“蓝剑5号”行动,配合做好学生校服面料专项监督抽查活动。
(四)质量助推五水共治和两美兰溪建设
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和水质监测活动,推进“五水共治”。配合开展“五水共治”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
(五)支持媒体宣传质量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全方位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导。在兰江导报围绕质量月活动内容开设专栏,开展跟踪报道,发布各类检查结果。群发质量月活动公益短信,在市名牌以及质量奖以上企业中,悬挂质量月横幅标语,播出质量宣传公益广告。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程明,副组长:方锡龙、潘晓林、诸葛兴,成员:胡卫明、洪庭彪、叶军、陈建飞、胡光明、朱林琪、陈刚、胡洁扬、张进、姜兰红、黄跃辉、方洁玮、徐卫光,洪庭彪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所长,要根据局质量月活动总体安排,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创新,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活动实效。
(三)扩大影响,打造品牌。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推动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成品牌。要积极支持相关媒体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